1、韩 氏 板 材 供 应 合 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公司所需的装饰材料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供应材料内容: 韩氏系列生态板(详见材料价格表) 1、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负责为乙方配送装饰材料。乙方生产所需的生态板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如价格,缺货,质量等)必须全部向甲方采购。甲方配送的板材必须是原厂出品正品。 2、具体每次甲方需要乙方供货时,应提前1天向乙方提供材料订单,订单中应标明的材料规格、品牌、质量要求、价格、产地、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2、等。二、交货地址:株洲市内乙方指定地点三、供货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 年。 2、甲、乙双方如需要续约的,应在本协议终止之日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请求。四、计价方式: 1、 按双方商定的价格执行,此价格不含税金,不提供发票(价格表见附页)。 2、甲方承担运费(如果单次送货1.8生态板没有达到100张,运费则由乙方承担) 3、如果原材料价格变动,甲方应提前15日与乙方协调。五 交货方式:1、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所需板材按质按量送到交货地点,甲方只负责平面送货到指定地点大门口,其它的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2、甲方按时送达材料后,乙方应及时组织验收,指
3、定专人签收确认,乙方签收后,即代表乙方对所收材料的质量、价格、数量、金额的确认。六 付款方式:1、甲方凭乙方签收的送货单据,每个月 5 号到乙方财务结算材料款。2、乙方在未结清甲方所有货款前,甲方提供的材料的物权仍归甲方所有, 结清货款后所有材料物权自动转移至乙方。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如出现有多余的情况,在不影响甲方再次销售的情况下, 可以按原购买价格进行退换,乙方负责运费及搬运费用。4、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5、乙方如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付清货款,需向甲方交纳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七、争议条款:1、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