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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签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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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签流程 一、签订合同前的准备     公司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进行核实,并了解其诚信、履约能力;对方是公民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核实。  二、合同的审查批准和签订 1、需求部门经办人或需求部门负责人起草合同文本底稿   2、公司合同管理员将合同登记编号后,依次将合同文本底稿报送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合同底稿最终由执行董事审批签发。     3、公司的总经理、部门经理,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一部分的要求审核审批合同,并对其负责。     4、对一些明显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但在当前公司经营中又暂时无法避免的、可能无效的合同,应从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出发;审核合同时尽量做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避免或减少公司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或以一较小的风险来回避更大的风险。       5、合同底稿按程序审核审批定稿后,合同管理员将合同底稿交还经办人;经办人制作正式合同文本,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将合同底稿交公司内勤存档备案。公司合同管理员应留存一份合同复印件备查。 三 、合同编号管理 (一)、合同编号原则 合同编号共12位,编号中包含公司拼音缩写(4位)、提交审批的年月数字(6位)、序号数字(2位)。 (二)、合同编号方法 1.合同编号的前四位为签订公司名称拼音字母的缩写,具体如下: 原创策群为:“YCCQ” 2.合同编号的第五位至第十位编号为合同提交审批的年月。 3.合同编号的末两位是当月以该公司(项目部)名义签订的合同的序号。 例如:2002年11月,**有限公司共签订了10份合同,则第三份合同的编号为:YHSY20021103。 4.若有新增公司,则编号方法同上。 附合同范本供参考: 房地产策划和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独家代理商的身份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营销策划、销售、招商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双方愿自觉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名    称:   2、位    置:   3、建筑指标:   4、销售范围:   第二条:委托事项   1、营销策划   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的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定位、包装与广告推广计划并进行相关报告整理、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建议,为协助销售和项目提升形象服务。   2、销售、招商代理   乙方以独家代理销售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销售体,由该销售体进行本合同所约定销售范围内产品的全面销售、招商工作。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项目营销策划、销售、招商代理期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中约定的销售套数面积完成     或以上(以签约购房合同为依据)。   第四条:工作内容   1、前期营销策划   1)针对本项目的规划要求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并最终形成市场调查报告、市场定位报告、市场推广报告和项目招商方案。   2)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年度媒体策略和月度媒体计划及广告费用预算。   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制订相关SP活动专案建议(包括展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   4)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建议(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等)。   5)提供接待中心及样板间的设计建议。   6)提供房交会展场的设计建议。   7)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商标等相关应用设计建议。   8)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建议(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建议)。   9)负责电台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建议。   2、销售及招商代理   1)制订并提供项目销售及招商策略   2)制定并执行销售及招商阶段销售及招商价格体系及销控策略。   3)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体进行销售及招商工作。   4)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确保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营销队伍。   5)根据销售计划负责具体的实施和落实执行。   6)负责本项目相关销售数据统计、分析(包括销售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上述销售报表。   7)负责派出销售人员的工资、佣金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保证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并向乙方提供有效资料复印件作合同附件。   2)提供以下书面资料:项目背景、有关政府批文、红线图及其它资料等。   3)指定专人参与本项目策划及销售工作,并负责与乙方进行密切的联系,加强沟通,为乙方开展本项目工作提供方便。   4)对乙方提交的有关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创意方案以及营销策略方案,并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5)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资料。   6)承担本项目现场包装费用:如接待中心、样板间、工地围墙之土建、装修、装饰布置;承担本项目宣传及推广费用:如软、硬性广告、印刷品(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等)、户外看板、展会、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各项费用。   7)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水电、维护及办公费用(含电话费)。   8)提供销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销售辅助道具。   9)在正式销售前,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买家个人购房贷款、并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10)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11)因购房、办证需要甲方提供的证件发生问题,所引起的客户投诉,由甲方负责。   12)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购房定金及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客户个人购房贷款、协助客户服务(处理工程的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13)根据本合同第七条有关内容,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策划销售服务费用。   14)甲方投入本项目的广告费,按销售总额的     %提取使用。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将参加本项目服务工作的专家组成员名单抄送甲方。   2)乙方项目专案小组配合甲方确定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3)乙方应依进度向甲方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双方保持沟通。   4)乙方在全面负责销售过程中,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销售策略、广告策略及实施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1、乙方的工作以甲方的决定为依据。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2、若在乙方工作进行中甲方变更工作指令内容和工作意见,并要求乙方按变更的工作委托内容修改时,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工作时间,并根据乙方工作强度等酌情补偿乙方一定的工时费用。   3、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的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的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4、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          ,该负责人的书面认定代表甲方认定。   5、全部销售及招商资料及广告均注明"前沿独家策划销售及招商代理"字样。   6、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的通知。   1)购房合同条款变更。   2)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3)购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4)客户退房申请受理。   5)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变更。   6)其它与销售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销售条件及销售价格、标准服务费   1、正式开盘应具备下述条件:   1)工程已正式开工,具有一定工程形象,并保持正常的工程进度。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销售价格   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各期组价方案。在既定价格执行期间,如市场发生变化,销售价格需要调整时,调整方案需双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3、标准服务费   1)营销策划标准收费   营销策划服务费用按工作节点收取,收费标准为     万元。合同签定之日支付    万元,待市场调查报告、市场定位报告、市场推广报告和项目招商方案四份报告提交后再支付余下    万元。   2)销售代理标准收费   销售代理费用按销售金额提取计算,收费标准为销售金额(即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金额)之  1.5   %。代理费按月结算,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代理费的结算日,甲方须在次月5日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的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费。乙方收到此费后给甲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   4、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甲方总经理批准,价格不受任何限制,但仍须按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代理费。   6、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归甲方所有,但甲方仍需按没收部分费用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7、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8、乙方计划的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商品房的套数为计量)   正式预售开始完成销售的30%、60%、85%。(根据项目市场情况和开发商资金要求以及工程进度确定)   9、有关销售代理费的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按上述第8款规定的销售进度进行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的    80 %结算代理费。如乙方在任何一个考核点完成销售进度的80%,则当月的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代理费结算,同时本月之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规定的标准代理费补结,补结的代理费在次月5日前完成支付。   2)乙方在最后考核点完成销售指标后,若继续负责销售,则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代理费按月结算;若在任何考核点乙方未完成对应的销售指标的70%,则甲方有权在按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的 1.5   %结算完之前的代理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视为乙方违约)。   10、为激励销售,获得收益最大化,在双方确认的基准价格基础上(基准价格为          元/平方米),取得的销售提价超额部分按   20 %作为奖励支付乙方,按月结算,次月5日前支付。   第八条:保   密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公开。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既得利益。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直至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   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生  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四条:其  他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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