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租凭合同出租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一、租赁土地情况甲方将位于 水井大地三组农家小院旁 的一块土地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作 花卉植物 用途使用(经营项目要列明细),该土地总面积为 730 平方米(具体以测量图为准),土地的性质为 农用耕地。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三、交付时间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四、租金计算、付款
2、方式及保证金:1、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租赁第一年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300元。2、租金支付:乙方须在每年 号前缴交当年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付收款收据。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缴交租金。如逾期缴交租金的,未全额缴纳当月租金的,则视乙方单方违约,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纠纷由乙方自负,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即属乙方违约。在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私人借口收回土地,转租转卖。(政府占用除外)3、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建设的
3、,必须征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建设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要求及条件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该地块的相关手续(包括报建、水电、消防、开户、营业执照等),但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租赁期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在该土地内所产生的任何税费(包括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等)由乙方负责支付。同时,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有关管理要求做好安全、环保、消防、防噪音等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产生责任事故的,该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5、租赁期内如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该土地
4、的,不属甲方违约,甲方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做好搬迁工作,同时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做好清拆、搬迁工作。合同终止时间为乙方配合政府征收(征用)之日。六、合同期满及终止的处理1、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等(包括房屋、门窗、水电、排污、各种线路及管道等电源线路等)均归乙方所有,土地与土地原有树苗归甲方所有。2、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并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七、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八、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