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装修合同委托方(甲方): XXXXX 承接方(乙方): X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XXX镇商业街。2.房屋规格:房型砖混结构,总计施工面积150平方米。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修具体项目及要求。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5.开工日期:2014年9月28日,竣工日期2014年10月25日,工程总天数:27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人民币金额大写叁拾万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装修工程预算表。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
2、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4.工程质保期限为1年(从装修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第四条:材料供应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偷工减料,乙方如偷工减料,应按偷工减料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装修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第五条:付款方式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装修款的40%;当工期完工(20
3、14年10月25日) 待甲方对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甲方即第二次付工程装修款50%,剩余10%尾款待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第六条:工程工期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修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2.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第七条:其他事项1.甲方责任1)必须提供房屋装修所使用的水、电,并向乙方进行水电使用的现场交底。2)应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2.乙方责任1)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如有发生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和物品损坏,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如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人赔偿和善后处理工作。第八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
5、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第十一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业主):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