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灯箱、路灯广告位租用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在 灯箱路灯广告面租用,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 合作事项及付款方式1、 广告安装地点由甲方指定,其位置须不影响市场的商家正常生活、交通等为原则。2、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市场经营主体布艺为主 ,不得随意设置;新颖外观,便于提升物业档次。3、 广告面租用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支付甲方广告面租用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以上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A:合同签订日支付租用费 元,计人民币(大写): 。B:合同到期后如需再次租用费用需在15日前一
2、次性付清。二、 甲方权利及义务1、 甲方应当为乙方灯箱、路灯广告位设置和发布提供方便,及时对破损情况进行维修维护工作,制止人为破坏等行为。2、 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内,如遇市政建设、业主投诉等特殊情况,确认提前收回使用权,甲方应当提前书面告知乙方,并根据收回时的使用权剩余时间退还已交纳广告费。3、 甲方同意在合同到期后,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约。三、 乙方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灯箱路灯广告位,经营发布广告和自我形象宣传、发布公益广告。2、 乙方必须保证合法发布广告,遵守社会公德。四、 违约责任1、 双方无正当理由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当按剩余年期使用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2、 如乙方发布不良广告,导致甲方受到投诉或者影响的,则视同乙方违约,因甲方原因无法设置广告,视为违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3、 如所在商区更换新的物业公司,甲方须提前15天告知乙方,协助乙方沟通,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4、 如乙方延期一个月付款,则视同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力单方终止合同。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五、 附则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单位盖章、代表签字生效。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代表: 代表:电话: 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