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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部车辆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534482 上传时间:2024-07-0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136.50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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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项目监理部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各工地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和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地用车来源 1、凡本公司监理项目(或试验检测项目)收费在100万及以上的监理部,由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数量的车辆或按本管理办法租用车辆,100万以下的监理部不安排车辆。特殊情况需派车或租车则由公司领导决定。 2、工地所租用的车辆必须是来源合法的车辆,原则上所租用车辆为本工地负责人的私车,一般不租用社会车辆或外单位车辆。 第三条 车辆使用 1、所有车辆(包括所租用的车辆)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不得在用车时消极对待公司所需办理的各项事务。否则,公司有权提前终止租车并由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3、非公务活动不准在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使用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使用车辆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公布行车情况。 第四条 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驾驶人员应保持车况良好,凡停放在办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车容整洁,驾驶人员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人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公司给予表彰。 3、由公司安排的车辆,在法定的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私用,需要私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好“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违者公司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1000元罚款处罚。 4、经公司批准租用的车辆须签订《租车协议》,其协议租用期限,以监理项目(或试验检测项目)服务合同确定的服务期为限,项目结束时租车也随之终结。如项目延期,须重新签订《租车协议》,延期阶段由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补贴使用车辆的燃油费。《租车协议》由公司办公室组织签订和办理终止手续。《租车协议》终止或变更时由办公室填写《工地租车终止合同通知单》交财务部门办理相应费用终止或变更手续。 第五条 车辆费用管理 1、由公司安排的车辆,其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2、经公司批准租用的车辆,其租车费用按月结算,结算清单需经该项目专监、片区总监、公司办公室签字审核后方可凭合法合规的发票报销。 3、所租用车辆的费用指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租用车辆费用结算标准如下: (1) 在监理项目(或试验检测项目)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所租用车辆按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结算,每公里为1.8元;如果按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结算时,当月不足2000元的,仍按2000元的基数报销;如果按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结算时,当月超过5000元的,一律只按5000元报销。即,每月上封顶5000元、下保底2000元。 (2) 监理项目(或试验检测项目)延期阶段,经公司批准租用的车辆,按月报销车辆燃油费补贴(不再报销其它费用)。延期阶段租用车辆的燃油费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 第六条 车辆检修 1、由公司安排的车辆检修时,须由驾驶人员填写《车辆维修通知单》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车辆维修完工验收时,定点修理厂提供详细的《修理清单》说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由驾驶人员验收后签字确认,并将一联带回公司办公室留存备查。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求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季结算,登记入册,年终随车辆其他费用一道公布。 第七条 事故处理 1、车辆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由办公室和财务室共同督办实施、解释。公司其余各部门用车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工地租车终止合同通知单》 《车辆维修通知单》 《车辆使用协议》 《车辆行驶记录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9 《工地租车终止合同通知单》(存根) 《工地租车终止合同通知单》 编号 年 月 日 编号 年 月 日 车 主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车 主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终止事由 车 号 终止事由 车号 是否续签 续签期限 是否续签 续签期限 续签燃油补贴标准 续签燃油补贴标准 领导意见: 领导意见: 备注: 备注: 车辆行驶记录表 用车日期: 年 月 日 车号 驾驶人签字 起止时间 起止地点 路码表指示 用车人签字 备 考 起 止 起 止 起 止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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