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合同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固镇县教育局校安工程塑钢窗 2、承包施工范围:塑钢窗加工制作与安装。3、开竣工日期: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二、甲方责任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及约定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段完成以下工作: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确的图纸设计依据。2、开工前为乙方创造进场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3、甲方免费为
2、乙方提供现场用地,所有物品保管均由乙方负责。4、甲方提供足够容量的电源,专用开关由乙方自行设用。5、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三、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照合同协议条款约定和投标报价的资料,做好如下工作:1、采用先进、配套齐全的工业设备生产线及工艺制作安装,达 2 到设计及使用要求,符合有关建筑行业技术规范标准。2、塑钢门窗制作前必须结合图纸(含设计变更),按照设计图纸的门窗尺寸下料制作。3、服从甲方要求的总进度计划和施工安排,并接受监理和甲方的管理。4、强化安全文明施工,落实相应有效措施,做好相关安全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5、严格施工质量控制,确保质量达到优良验收标
3、准,乙方在交工期间协助甲方并负责工程报检工作,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内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有证据证明非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责任方承担。6、塑钢门窗因加工工艺问题造成甲方未能按时交工,由乙方全部负责。五、工期要求 对以下造成施工工期推迟并影响工程进度的延误,经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1、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造成无法调整施工计划时。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一次 4 小时以上)造成累计超过 24 小时。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监理与甲方代表同意予以顺延的其他情况。六、验收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建筑标准、施工规范和图纸设计的要求以及
4、监理和甲方依据合同或依据乙方的配件的选材承诺内容发出的 3 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检查。2、甲乙双方约定在材料进场后甲方可随机抽检一扇钢门窗,进行材料配件比对(材料成本由乙方承担)。如有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逾期三天不全面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对加工费不予以办理工程结算,乙方对此无异议。七、价格与制作费用的支付 1、工程的所用支付款的结算方式按实际面积结算 2、工程按进度付款。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窗框安装完毕付总加工费 30%计 元;窗扇安装完毕再付总加工费的 65%计 元;主体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报送齐全后 7日内付至总加工费
5、的 95%计 元。甲方在交付使用一个月后预留总款的 5%作为工程质保金余款在质保期结束支付。工程质保期限为壹年,质保期满后 7 日内工程质保金一次性无息返还。九、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协助甲方一同和发包方验收。十、工程质保 乙方按所施工的项目、内容、范围,履行工程质保期责任。本工程质保期壹年,质保期从项目单体验收通过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 1 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厂家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 3 倍扣除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在保修期后的维修乙方承诺只收取材料费,不收人工费。十一、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
6、以向 4 工程所在地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请。十二、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或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标准,每延误一日则罚扣乙方 2000 元的罚款,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的延误工期则由甲方负责,单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则支付对方总工程款的 10%作为违约金。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附加协议为准。乙方原报送的投标书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附加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四、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后合同终止。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 4 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章):乙方(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