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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 16362022殡仪服务规范Specification for funeral services2022-08-18 发布2022-08-18 实施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ICS 03.080.30CCS A12DB36DB36/T 16362022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25服务流程与要求.36服务评价与改进.6附录 A(资料性)殡仪服务流程.8附录 B(资料性)遗体接收登记表.9附录 C(资料性)遗体保存通知单.10附录 D(资料性)火化通知单.11附录 E(资料性)骨灰寄存登记卡.12附录 F(资料性)骨灰寄

2、存证.13DB36/T 16362022I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地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西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洪立琴、熊崧麟、周悦梅、郑华锋、杨振华、黄心悦。DB36/T 163620221殡仪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殡仪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流程与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殡仪馆及提供殡仪服务的其他组织机构。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

3、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0001.5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24441殡葬服务从业人员资质条件MZ/T 017殡葬服务术语MZ/T 018殡仪接待服务MZ/T 019遗体保存服务MZ/T 048殡葬服务满意度评价MZ/T 103殡仪场所消毒技术规范MZ/T 135遗体收殓运输卫生技术规范MZ/T 136遗体整容操作技术规范MZ/T 139遗体防腐操作规程MZ/T 144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指南MZ/T 14

4、5殡葬服务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MZ/T 017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殡仪funeral人们对逝者的悼念形式及礼仪。3.2殡仪服务funeral service殡仪服务机构在遗体接运、遗体保存、遗体守灵、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一系列的殡葬活动中,所提供的劳动服务及其服务所需的条件保障。DB36/T 1636202223.3丧事承办人funeral undertaker委托殡仪服务机构办理丧葬事宜的组织或个人,如家属、亲属等。4基本要求4.1组织机构应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许可满足 MZ/T 018 的机构资质要求并具备提供殡仪服务能力。4.2服务人

5、员4.2.1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工作细致认真。4.2.2应具有同理心和亲和力,能热情细致的为丧事承办人提供周到的服务。4.2.3应熟悉殡葬政策法规和当地殡葬相关风俗礼仪知识,接受行业协会等机构组织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满足 GB/T 24441 相关要求。4.2.4宜统一着装,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庄、举止礼貌。4.2.5应遵守公共的语言规范,服务用语符合特定的语言环境,使用普通话或对方易懂的语言,称谓恰当,语言文明、语气亲切、语义明确。4.2.6应定期接受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标准、服务技能、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4.3服务环境4.3.1殡仪场所内应根据江西省殡仪馆建设指

6、南要求设置相应比例面积的功能区,包括:业务区、收殓服务区、悼念区、停灵守灵服务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祭祀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等功能区,其中:业务区包括:业务咨询室、业务洽谈室、业务办理室、丧葬用品陈列室、卫生间、收款处和休息室等;收殓服务区包括:接收间、停放间、冷藏间、防腐室、整容室、污水处理间、殡仪车清洗消毒间、车库、卫生间和员工休息室等;悼念区包括:悼念厅、音响室、医务室、休息室和卫生间等;停灵守灵服务区包括:守灵间、办丧家属住宿房、休息活动室和用餐餐厅等;火化区包括:火化间、尾气后处理设备间、骨灰处理间、骨灰暂存室、候灰室、员工休息室、卫生间、淋浴间、油库和设备间等;骨灰寄存区包

7、括:骨灰寄存间、业务室等;祭祀区包括:遗物祭品焚烧处理用房、祭祀室和室外祭祀场地等;集散广场区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充电桩、公共厕所、室外活动场地和家属休息场所等;后勤管理区包括:办公用房、值班宿舍、活动室、办公用车车库、员工餐厅和仓库等。4.3.2各功能区的指示和服务标识应醒目、清晰、完整,宜用素雅底色,符合 GB/T 10001.5 相关要求。4.3.3应根据各功能区使用功能要求合理布局,生活区与工作区应划分明确,设有专用通道,殡仪场所及殡仪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应按 MZ/T 103 相关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保洁,保持整洁、干净、卫生。4.3.4应保持各功能区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 GB

8、/T 18883 相关要求。4.3.5应对各功能区的环境(空气、水质、噪声和物体表面等)进行卫生监测,不得低于一次/年,检测结果应以报告形式体现。DB36/T 1636202234.4服务设施设备4.4.1应根据各功能区划及实际业务的规模、功能、业务需求配备相应的服务专用设施设备,包括丧事承办人所需的服务用品和设备用品。4.4.2专用设备主要包括:拣灰炉火化机、遗物焚烧炉、尾气后处理设备、遗体接运车、遗体清洗消毒设备、遗体冷冻冷藏设备、空气净化消毒设备、遗体防腐整容设备、遗体瞻仰棺、推尸车等。4.4.3专用设备应选择技术成熟、通用性强并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满足高效、节能、环保的要求

9、。4.4.4应根据各功能区服务需要配备相应的环保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环境标准和要求。4.4.5应维持各服务场所各类物品设施等整理规范、分类有序、干净整洁,同时保持室内安静,并定期对服务场所及其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和维护。4.4.6应设专人专职负责殡仪场所设施的维修保养、殡仪用品的销售与售后、殡仪服务的监督与管理。4.4.7应根据单位实际建立智慧殡葬平台,包括网上在线预约、办理殡仪服务项目、选择相关殡葬用品、实时进度查看等功能,可查询办丧流程、办丧指南和相关优惠补贴,与省级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安全共享殡葬数据。4.5制度要求4.5.1应根据本地方、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服务

10、制度,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殡仪服务、人员培训、安全管理、应急处置、档案管理、满意度测评、投诉处理、监督评价与持续改进等;服务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提醒制和服务评价制,实行清单式服务和全程引导服务。4.5.2内部安全管理应满足 MZ/T 144 相关要求,档案管理应满足 MZ/T 145 相关要求。4.5.3殡仪机构应实行 24 小时服务专线,并 24 小时提供电话咨询、遗体接运、遗体保存服务。4.5.4应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展示政府提供的普通骨灰盒等免费丧葬用品,并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惠民政策、

11、服务监督等信息,同时在网站平台、智慧殡葬平台等多类载体同步公布。4.5.5应根据政府定价、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要求,合理设置消费项目,收取殡仪服务费用,并根据服务项目和服务费用等事项合理制定合同。4.5.6应全面落实遗体接运、火化、暂存、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等 5 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并在殡葬服务单位直接核免。4.5.7不应售卖超标骨灰容器(标准骨灰盒尺寸:长*宽*高=320mm*210mm*210mm;标准骨灰坛尺寸:直径*高=320mm*450mm;不得超过墓地穴位内径)及鞭炮、冥币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4.5.8针对灾害、灾难、疫情等特殊情况,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5服务流程与要求5.

12、1总体要求5.1.1应制定本单位的殡仪服务流程,服务流程可参考附录 A。5.1.2应保证服务质量、规范服务操作、公开收费项目,让丧事承办人能充分了解殡仪服务各项事宜。5.2咨询服务5.2.1业务咨询DB36/T 1636202245.2.1.1应提供 24 小时电话或现场的业务咨询服务,服务人员应认真、耐心听取丧事承办人咨询事项,了解逝者情况和治丧要求,解答殡仪业务相关问题并进行记录。5.2.1.2服务人员应根据丧事承办人需求介绍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具体包括遗体接运、保存、防腐、入殓、火化等服务细节,介绍殡仪服务仪式规范、议程及礼厅布置服务细节,介绍殡仪服务有关商品。5.2.2预约登记5

13、.2.2.1可采用线上与线下的方式预约登记,线上可通过省级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或自建智慧殡葬平台预约,线上预约与线下服务相衔接。5.2.2.2服务人员应认真登记逝者信息、丧事承办人信息和联系电话等相应的手续材料,确定并登记丧事承办人所需服务项目、所需殡仪服务用品及其他相关服务信息。5.2.2.3与丧事承办人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签订殡仪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应满足 MZ/T 018,并提醒其准备火化必需证件,如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5.3遗体接运5.3.1遗体接运车应由正规厂家生产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设置统一车身标识。5.3.2工作人员应及时落实预约接运信息填写遗体接运单,

14、询问好遗体状况(是否为传染性疾病病故),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准备接运所需的工具和物品。5.3.3接运人员应仔细确认遗体接运单上记录的遗体姓名、性别、年龄、死亡日期和原因、接运时间和地点、所用车型等。5.3.4接运人员应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运遗体。5.3.5遗体接运时,应认真检查遗体状况并做好记录,并与丧事承办人确认殡仪服务信息,核对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并根据 MZ/T 135 的要求对遗体进行卫生处理做好登记记录。5.3.6接运人员应预先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如穿戴好防护服(医用隔离防护服)、防护帽、口罩、护目镜、手套及鞋套等;接运普通遗体,应采取一般医院的个人卫生防护措施;接运特殊遗

15、体,应采取传染病医院的个人卫生防护措施;接触遗体时,按相关要求对遗体进行卫生消杀处理、装殓、包裹严实,遗体表面不应直接暴露于外,不应用皮肤直接接触遗体。5.3.7遗体搬运前,可根据丧事承办人要求举行起灵仪式,搬运过程应注意保护遗体,抬运动作要尽量缓慢平稳。5.3.8车辆到达遗体交接处,遗体接运人员应提醒丧事承办人将其所带物品清点整理并自行保管,其后主动引至交接室办理交接手续,并在遗体接收登记表(见附录 B)上确认签字。5.3.9殡仪车内外应做好日常卫生工作;每次遗体交接完成后,应根据所接运遗体类别选择相应消毒方法及时进行卫生消杀。5.4遗体保存5.4.1遗体保存时间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

16、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5.4.2服务人员应根据交接人员提供的资料对遗体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签字。5.4.3应按照 MZ/T 103 操作要求对遗体表面进行消毒及清洗,遗体表面如有输液管等异物的应撤除,并对周围切口消毒。5.4.4可根据丧事承办人的需求对遗体进行净身穿衣服务,净身穿衣服务应由专业的服务人员提供。DB36/T 1636202255.4.5可根据丧事承办人的需求对遗体进行遗体整容服务,应由掌握遗体整容操作技术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5.4.6遗体整容人员在操作前应做好职业防护,应穿防护服或隔离服(非传染病死亡遗体,着普通防护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及鞋套,所有伤口应按标准包裹严实,

17、根据丧事承办人需求及遗体破损程度对遗体进行整容化妆修复,并应遵循 MZ/T 136 操作要求。5.4.7可根据丧事承办人的需求对遗体进行遗体防腐服务,服务应遵循 MZ/T 103 和 MZ/T 139 操作要求。5.4.8遗体防腐保存可选择冷藏(冻)或药物防腐方法对遗体进行防腐保存,可参照 MZ/T 019 相关要求,具体期限和方法由丧事承办人和殡仪服务机构协商并签订协议后确定。5.4.9服务人员应核对遗体和冷藏柜的编号等业务委托单据信息,对遗体进行初步检查(包括但不限于遗体状况、尸袋状况等),并向丧事承办人说明遗体冷藏后遗体或尸袋的状态,经丧事承办人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展冷藏保存业务。5.

18、4.10遗体应摆放整齐,并确保无残液外漏;关闭冷藏柜后,将存放单据插入该冷藏柜指定位置,服务人员应每日巡查、定期清洁消毒、保养冷藏柜,确保冷藏柜运行正常。5.4.11殡仪机构应对遗体保存通知单(参见附录 C)、遗体接收登记表、遗体状况登记表、温度检查登记表、死亡证明、外运任务单等资料核对后妥善管理。5.5遗体守灵5.5.1殡仪服务机构可根据丧事承办人的需求及文明节俭办丧要求对遗体(或遗像、灵位)进行守灵服务,应按照业务单中服务项目提供相应物品和服务。5.5.2守灵厅准备。应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根据现有设施设备条件及丧事承办人的要求准备守灵厅。5.5.3守灵服务。应向丧事承办人介绍厅内布局及功能(

19、茶水间、卧室、客厅、洗手间等),并告知守灵注意事项。守灵期间,应定时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地面卫生、服务用品需求情况等,同时做好相关记录。5.5.4守灵结束。应恢复守灵厅原有布置,并对相关设施设备等进行消毒,保持守灵厅卫生干净、布局整洁。5.6遗体告别5.6.1应按照丧事承办人要求,结合文明节俭治丧,推动殡葬移风易俗的要求,举行遗体告别仪式。5.6.2告别厅布置。布置背景墙(可布设遗像、悼念屏、横幅、挽联、鲜花),停放灵柩(放置背景墙前居中位置,四周布置鲜花或绢花,并留出瞻仰遗容的人行通道,灵柩正前方可设祭拜台),或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布置。配备仪式举行所需的设施设备:主持服务台、门厅电子显示屏、

20、音响、话筒、休息椅等。5.6.3仪式开始前应对告别厅的设施设备及布置进行检查,确认逝者名字输入是否正确等。引导参加告别仪式人员有序入场就位,提示参加告别仪式人员关闭通信设备或将通信设备至于静音状态并保持会场庄严、肃静。5.6.4司仪人员应根据当地丧葬习俗、治丧协议程序和要求主持告别仪式,相关工作人员辅助维护好现场告别秩序。5.6.5告别仪式结束后,将遗体送至火化车间,将遗像交与丧事承办人并询问遗物处理情况(是否火化),引导丧事承办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5.7遗体火化5.7.1应根据当地政策法规要求进行火化,服务人员在开展遗体火化、骨灰收殓、骨灰移交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及流程进行操作,并全程

21、佩戴口罩、手套、防护帽、护目镜、防护服等防护用品。DB36/T 1636202265.7.2服务人员应核对和确认火化通知单(见附录 D)上资料与遗体信息卡上资料一致,确认无误后交接。5.7.3应对接收的遗体进行火化安排,并掌握业务流水号、逝者姓名性别、火化机编号等信息,将信息通知到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相关信息和火化顺序。5.7.4在遗体入炉火化前,工作人员应确保炉膛内(整车出入的床面)无异物,各项设备运转正常,并对遗体信息再次核对。5.7.5火化师应核对火化通知单及遗体信息卡上信息,做好火化记录(业务流水号、逝者姓名性别、卫生棺规格型号等)。5.7.6在火化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监视各类仪表,确

22、保设备正常,并根据需要拍照保存。5.7.7火化后的骨灰应先进行冷却,然后将骨灰放入骨灰容器,骨灰容器上应附有该份骨灰所属逝者的姓名和编号,火化通知单应固定在所装骨灰的包装袋上。5.7.8骨灰移交时,应先行检测骨灰温度是否过高、骨灰袋或骨灰容器有无破损,核对骨灰领取通知单、领灰人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是否一致;检测核对无误后,及时将骨灰交付丧事承办人,并在记录表上确认签字,确保骨灰发放准确。5.7.9可根据当地政策法规及殡仪服务机构相关制度的要求提供随葬品处理业务,遗物祭品应由服务人员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5.8骨灰寄存5.8.1殡仪服务机构可根据丧事承办人的需求开展骨灰寄存服务,可包括登记、缴费、选

23、格位、随葬品销售等相关配套服务。服务人员应定期对骨灰寄存室进行清理打扫。5.8.2在开展骨灰寄存服务前,应向丧事承办人说明寄存期限、寄存价格及相关要求。5.8.3应查看寄存人有效身份证件,了解其与逝者的关系。检查骨灰容器,符合寄存条件但外表有瑕疵的,应在骨灰寄存登记卡(见附录 E)、骨灰寄存证(见附录 F)上注明并告知寄存人签字确认,容器内不宜放置贵重物品。5.8.4指导寄存人确定骨灰寄存格位位置,签订骨灰寄存协议,在骨灰装具上标注与骨灰寄存卡上信息一致的逝者姓名、寄存格位编号等,收费并开具发票。5.8.5应核对骨灰装具上标注的逝者姓名、寄存格位编号与骨灰寄存卡、骨灰寄存格位上的相应内容一致,

24、核对信息无误后发放骨灰寄存证。5.8.6骨灰寄存期满,寄存人可提出续期要求,经殡仪服务机构同意,可办理续期手续。5.8.7骨灰寄存期间祭祀,应查验祭祀人有效身份证件,了解其与逝者的关系;核对骨灰寄存证等信息。检验完毕,祭祀人登记签字,领取骨灰前往指定地点或协商地点进行祭祀。祭祀完毕检验骨灰装具,双方确认无误及无损坏后再由经办人放于原格位,祭祀人再次确认签字。5.8.8骨灰终止寄存应核对骨灰寄存证是否有效,与骨灰寄存登记卡及相关业务档案内容是否一致,双方确认后,结清相关服务费用,交还寄存骨灰。5.8.9收回骨灰寄存证,可通过加盖注销章等方式作废。6服务评价与改进6.1殡仪服务机构应建立服务满意度

25、测评、投诉处理、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定期评估殡仪服务质量和水平。6.2可根据 MZ/T 048 的要求通过填写满意度调查表、电话回访等方式测量群众满意度,收集服务质量评价信息,发现群众的潜在需求。6.3殡仪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可对殡仪服务机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殡仪服务的投诉。DB36/T 1636202276.4殡仪服务机构应针对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和投诉情况,及时制定并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提高殡仪服务质量。6.5殡仪服务机构宜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DB36/T 163620228AAA附录A(资料性)殡仪服务流程图 A.1 给出了殡仪馆或相关殡仪服务机构的殡仪

26、服务一般流程。图 A.1殡仪服务一般流程图DB36/T 163620229BBB附录B(资料性)遗体接收登记表表 B.1遗体接收登记表逝者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常住户口地址:死亡地点:死亡原因:正常死亡:死亡日期:非正常死亡:遗体状态:随身遗物:遗体接运时间:遗体接运地点:其他情况:丧事承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遗体交接人签字:遗体接收人签字:相关部门签字:注:逝者为非正常死亡,应由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签字。注:本表一式两份,遗体交接双方各执一份。DB36/T 1636202210CCC附录C(资料性)遗体保存通知单表 C.1遗体保存通知单逝者编号:逝者姓名:性别:年龄:遗体

27、存放柜编号:遗体存入时间:遗体取出时间:遗体保存类型:遗体保存方法:丧事承办人姓名:丧事承办人通信地址:丧事承办人证件:丧事承办人联系方式:备注经办部门:经办人:经办日期:DB36/T 1636202211DDD附录D(资料性)火化通知单表 D.1火化通知单逝者编号:逝者姓名:性别:年龄:丧事承办人姓名:丧事承办人通信地址:丧事承办人证件:丧事承办人联系电话:出殡时间:装灰容器:骨灰处理方式:备注死亡时间:接运地点:经办部门:经办人:经办日期:DB36/T 1636202212EEF附录E(资料性)骨灰寄存登记卡骨灰寄存登记卡的正面和背面信息列于表 E.1 和表 E.2。表 E.1骨灰寄存登记

28、卡(正面)表 E.2骨灰寄存登记卡(背面)寄存骨灰逝者姓名性别火化证编号存放格位号存 放日期寄存证号寄存人姓名性别与 逝 者关系联系方式通信处(住址)邮编寄存人(签字确认):经办人:取走骨灰日期寄存证号经办人:取灰人身份证件:核销签章处住址及联系方式:取灰人(签字):与逝者关系:备注收费日期收据号寄存费起止日期金额经办人备注DB36/T 1636202213FGGE附录F(资料性)骨灰寄存证图 F.1-F.5 给出了骨灰寄存证封面和内页图。图 1骨灰寄存证(封面)图 F.2骨灰寄存证(内页 1)DB36/T 1636202214图 F.3骨灰寄存证(内页 2)图 F.4骨灰寄存证(内页 3)DB36/T 1636202215图 F.5骨灰寄存证(内页 5)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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