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金税工程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机外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即金税工程中协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协查系统)的工作效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协查系统机外工作程序,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使用协查系统的县以上国家税务局(分局)、稽查局。第三条 协查系统机外工作按照委托管理、受托管理、实施调查、监控分析、文书管理等环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开展各项相关业务工作。第四条 协查系统机外工作应当遵循准确、完整、及时和依法处理的原则。第五条 对于认证系统转入、
2、稽核系统导入和内部生成协查,按照本规程进行调查并作出税务处理;确认企业有涉嫌税收违法行为或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核查的发票等,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一般程序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二章 委托管理第六条 由认证系统转入的专用发票信息,应做如下处理:(一)由征收、管理部门移送以下资料:专用发票复印件、认证结果通知书、电子数据(软盘数据)。由征收、管理部门负责填写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处理台帐。(二)组织协查岗位(委托管理岗位)对电子数据(软盘数据)进行杀毒处理后,将专用发票复印件与之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将数据读入协查系统,并通过系统内“纳税人信息
3、补齐功能”,自动补齐纳税人相关信息,不能自动补齐的,通过协查修改功能手工补齐;核对有误的,应当将电子数据(软盘数据)退回征收、管理部门重新制作。第七条 地(市)级委托管理岗位于每月17日、省级组织协查岗位于每月19日、总局组织协查岗位于每月21日,从同级稽核系统导入比对不符、缺联、失控、作废等专用发票信息,生成协查信息。第八条 稽查局、征收部门、管理部门、出口退税管理部门等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发起内部生成委托协查,协查信息按提出协查要求部门分别进行统计分析。(一)内部生成委托协查的专用发票主要包括:1.各地发生涉税案件的有疑问专用发票;2.出口供货企业开具的有疑问专用发票;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
4、中发现的有疑问专用发票;4.能够确定受托方的丢失被盗专用发票;5.其他需要异地协查的专用发票。(二)对内部生成委托协查,各提出协查要求的部门应当填写专用发票协查表,说明提出协查的理由,提出具体的协查要求,由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连同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有关资料移交稽查局的组织协查岗位(委托管理岗位)。组织协查岗位(委托管理岗位)接收后应当分部门填写协查系统内部生成委托协查处理台帐,在1个工作日内录入协查系统。(三)对“已证实虚开”的专用发票,应当由实施检查部门提供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专用发票明细资料、稽查案件协查基本信息和税务协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将有关资料移交
5、稽查局的组织协查岗位(委托管理岗位)。组织协查岗位(委托管理岗位)接收后填写协查系统内部生成委托协查处理台帐,将查处和掌握的情况以“附件”形式,连同完整的专用发票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录入协查系统。(四)对案情复杂的大要案,由本级稽查局负责人审批后,在3个工作日内录入协查系统。第九条 协查领导岗位应当在收到待审批协查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审批委托协查信息。组织协查岗位(委托管理岗位)根据审批意见在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提交网络。第十条 “已证实虚开”专用发票协查提交网络后,组织协查岗位(委托管理岗位)在1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寄送纸质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及有关证据资料。第十一条 请求上级稽查局组织协
6、查的案件,应当附有大案要案报告。上级稽查局接到下级稽查局要求组织协查的协查信息后,组织协查岗位(委托管理岗位)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领导岗位审批,协查领导岗位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上级组织协查信息经协查领导岗位审批同意发出协查后,组织协查岗位(委托管理岗位)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提交网络。第十二条 委托协查在收到返回结果后,应做如下处理:(一)收到认证系统转入委托协查结果后,组织协查岗位(委托管理岗位)应当向征收、管理部门提供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结果通知单,并填写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处理台帐;(二)收到内部生成委托协查结果后,组织协查岗位
7、(委托管理岗位)应当向提出协查要求的部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查结果清单,并填写协查系统内部生成委托协查处理台帐;(三) 收到协查结果后,确认企业有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组织协查岗位(委托管理岗位)应当将有关资料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一般程序的有关规定处理。(四)案件审结后,稽查局实施部门或审理部门应当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提供给组织协查岗位(委托管理岗位),由其填写协查系统内部生成委托协查处理台帐后,录入税务处理结果。第三章 受托管理第十三条 组织协查岗位(受托管理岗位)收到系统转来的各类协查信息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协查领导岗位审批。协查领导岗位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8、。组织协查岗位(受托管理岗位)根据审批意见打印协查处理单、协查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清单,在1个工作日内转检查岗位实施调查,同时填写协查系统受托协查处理台帐。第十四条 受托收到稽核系统导入“比对不符”、“缺联”、“失控”、“作废”专用发票信息,组织协查岗位(受托管理岗位)应当及时向委托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电话索要纸质证明材料,并于收到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移交检查岗位处理,同时填写协查系统受托协查处理台帐。委托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索要材料电话后3个工作日内寄送纸质证明材料。第十五条 受托收到“已证实虚开”专用发票信息和纸质资料后,组织协查岗位(受托管理岗位)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涉及的纳税
9、人作为稽查案源转检查岗位,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一般程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填写协查系统受托协查处理台帐。第十六条 组织协查岗位(受托管理岗位)收到检查岗位转来的协查结果后,填写协查系统受托协查处理台帐,并于1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协查系统,将税务协查报告内容录入在“附加说明”栏内,提交协查领导岗位审批。协查领导岗位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组织协查岗位(受托管理岗位)根据审批意见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网络。第十七条 来源于认证系统和内部生成的受托协查,协查结果为“有问题”的专用发票,组织协查岗位(受托管理岗位)应当在协查结果提交网络后1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寄送纸质证明材料。第十八条 收到协查结果后,确认
10、企业有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组织协查岗位(受托管理岗位)应当将有关资料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一般程序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九条 案件审结后,稽查局实施部门或审理部门应当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提供给组织协查岗位(受托管理岗位),由其填写协查系统受托协查处理台帐后,录入税务处理结果。第四章 实施调查第二十条 检查岗位收到受托协查专用发票后,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对所协查专用发票记载的经济业务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检查岗位对协查结果负责,取证资料应当完整、合法有效。第二十一条 检查人员对有关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协查专用的税务检查通知书。第二十二条 对受托协查专用发票,应当重点检查以
11、下内容:(一)是否有涉票企业,该企业是否领购(取得)了需要协查的专用发票。(二)专用发票的真伪,以及是否为废票或者丢失被盗专用发票。(三)专用发票各联次票面填开的项目内容是否一致。(四)是否申报纳税(抵扣)税款。(五)购(销)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交易是否真实,查证供货企业出口货物是否自产。(六)票款结算是否相符,货票款是否一致。(七)其他。第二十三条 根据协查调查结果,选择适用的“协查结果类型”。协查结果类型的定义如下:正常指经协查纳税人涉及协查发票的交易业务正常及正常开具或取得该发票;虚开指经协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为虚开的发票;查无此户指经协查本辖区内没有该纳税人登记信息且无法查找到该纳税
12、户;查无此票指经协查本辖区内未发现协查信息提供的发票,即协查信息提供的纳税人未领购过此号码发票且税务机关未发售过此号码发票;假票废票指经协查确定为假发票或已作废发票,购货方不许抵扣。其他指协查结果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发票。第二十四条 被查企业己办理注销或已被列为非正常户的,由企业所属税务机关出具企业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查询及结果证明单。第二十五条 被查企业情况属于查无此户的,经税务登记部门核实后,由该部门所属税务机关出具企业信息查询及结果证明单。协查结果为查无此票,受托方为销货方时,经专用发票管理部门核实后,由企业所属税务机关出具企业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查询及结果证明单;受托方为购货方时,由稽查局
13、出具调查证明材料。第二十六条 对于要求稽查局外部的税务机关相关部门配合核实、出具证明材料的,相关部门应当在5日内返回核实结果并出具证明材料。第二十七条 调查结束后,检查岗位填写协查表,制作税务协查报告,连同协查处理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清单及取证材料提交稽查局负责人审批。审批后,转组织协查岗位(受托管理岗位)。第二十八条 案件审结后,稽查局实施部门或审理部门应当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反馈给组织协查岗位(受托管理岗位)。第五章 监控分析第二十九条 监控管理岗位应当对协查委托信息、受托回复结果信息进行监控和深入分析。第三十条 委托协查的具体监控考核指标是委托协查选票准确率。其中
14、内部生成委托协查选票准确率要求达到30%,并按提出协查要求的部门分别计算。第三十一条 受托协查的具体监控考核指标是受托协查按期回复率,要求达到100%.第三十二条 省级协查监控管理岗位应当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总局报送季度协查动态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一)该季度本地区协查系统运行总体情况和存在问题;(二)对内部生成委托协查选票准确率和受托协查按期回复率没有达到要求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对两率的变化规律进行分析、对变化趋势进行预测;(三)对监控数据中发现的异常信息进行跟踪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四)对协查数据和协查结果进行分析,发掘案源线索,及时总结发现专用发票违法犯罪的新动向
15、;(五)对通过协查发现线索转入稽查程序查处的稽查案件的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六)对协查系统的软件功能、业务需求、节点变更、网络及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监控分析并上报有关情况及意见和建议。第三十三条 对协查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当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影响协查系统正常运行的重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报协查系统运行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及时上报。第六章 文书管理第三十四条 协查任务结束后,形成的各类协查函件与文书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在30日内进行整理归档。第三十五条 协查资料由协查综合管理岗位定期整理归档,归档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确定,保管期限至少5年。归档资料包括:(一)委托协查需归档的资料
16、包括:l.认证系统转入协查的归档资料:专用发票复印件、认证结果通知书、软盘数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函、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回复函、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查结果清单、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结果通知单等;2.内部生成协查的归档资料:专用发票复印件、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专用发票协查表、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函、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回复函、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查结果清单等。(二)受托协查需归档的资料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函、协查处理单、协查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回复函、企业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查询及结果证明单、企业信息查询及结果证明单
17、、税务检查通知书、专用发票复印件、税务协查报告、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等。(三)上报统计表、协查动态分析报告等有关资料。(四)协查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反馈表、台帐等有关协查工作的综合资料。第三十六条 案卷应当按协查编号、在完成协查工作后装订立卷,做到资料齐全,目录清晰,规范管理,便于查找。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 本规程施行前的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与本规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本规程规定。第三十八条 本规程自2003年12月1日起执行。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
18、完工率都是一致的。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
19、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
20、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Q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Y“预提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精品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