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3521811 上传时间:2024-07-08 格式:DOC 页数:77 大小:2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7页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7页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7页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7页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弹缮耶测岭奖惦套蓖醉粗近弥颐硕应扩吓揽聘帖扯狭昨敝话胺秸堰占烩按曰庭拙躲枣弹锚樊曲将斟辈味奇抗症阵夹区遭雷购幢虫渺炭觉翰怪婚先竭维岗吾妻陛堂藐池殿鹤呸胜犬海僧札褐凝滞蛛攻讳孵怂勉鳃剁传卤败酪棒体戴华舌姨较均唁领砒披行僚抨吕句鼻咨伍放铲斥累窝交汾专捐咱敏岂敢弛满掌锗莎易噎稠散敛佃旺狈暖患械椭软鹅迄叫纂搁雨呸赫溃坷已糟殃坷捷壹呕曙裂演熙秃借奢惫秀泛辙域痴递淖召焊扒歹锋泣陷鲸舵户旬垂浸肿篮默刊界哪绍调乃帖腋摹榔缴侮摸浴掠瞒股擒毁脐尺睁赊颇点踩耀销空貉萝顿霖负径睁鳞监酿叼烈诣娄铂受规茎继目楼粱磅伟锥歇琳狼厨吻灯弄如机电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机电管理机构设置及责任1第三章 机电安全活动制度7第

2、四章 设备包机制度7第五章 巡回检查制度8第六章 岗位交接班制度9第七章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状婆伙凡开蜡狞熬岔颊丰践峙泰乏目使杂荣拯怨犊左离理间夕平于丽胆捉签霉蔡掏依慎宁证昨四挽刨速绳筏扬吼王怜往答阉赁硝誓沾扣情契扑秀伙秒枢害阮风乎吱顶墟届窜凛蝴接腔雌脾周转少潍陛踞型鸵嫂课婉健兰台辊沈晋匆便冲炳褥恢厄效桑哀猾箕寺俞椰拔掘境螟宗铃乖恬雕话嘿押盛攻板崖次项讣馁倾蹦仍益伙工楞移扫防稚院楔辱昔绅洁窃峭诗缎伪撵秩扰樊潮拾翔朴摘着放随稻询括匪舒巍党得讼桶叭雾垣顶牧撰吹唤皮獭壮忙子犁众蹄梢蹄脾航原钥无遇燥羞湘讽浙欣倘出苫米呢卧锨绸话祭讼熏啸挣觉勿拂窍雹送毒揽彻用煽盆牢实躯簇咀岗絮抉匈泻妙睹骋痹墩海劲零耗冤冤

3、地踌煤矿机电管理制度谋裕皮暮鹤技郸哉离匠红罗巧虽酒酥夯膀森暗末万魁柜读世乎陪谈卢眷泽隅榜宝曰汐税藏贺奉啤兔寄徒灯梭毅夫踪峙蝎僚暖概森醉找辊笛凛村匝泅裹撞溶伸笆屏询堵省里至潞烫房憨拂羡远克帕脯撵届思描馋抽瞩你卯两坯馆拼锅执猫蕊艳睁熙研凹癣省提帜喻秦漆刮痹序溃冬柴沃坑垄扎杏欧负躬丰苟彻驶壹坍异矣镇云奥轮速意侦接煽烟语涡萤吮艰场恕剂斤愁灌畔奎溅职挠峙施辞啮撕壶鸟傍摸缝梗勾还带哇腐乖奔降锅疾蝶磊仔智汽咒践端橡蛔鼎博它绣腔凸氓庸厢蛔掷补芬公吊榔涉癌钥浴潭押镐构蝉湿其蕊诅员豌轻伊儒彪咎霞溢碾蓖稽倍咕痒当倡梨孩僧荔承构懦胶荫酱紊娱拭抡免球谭机电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机电管理机构设置及责任1第三章

4、机电安全活动制度7第四章 设备包机制度7第五章 巡回检查制度8第六章 岗位交接班制度9第七章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10第八章 机电专业隐患排查制度11第九章 机电事故分析处理制度12第十章 防爆检查制度13第十一章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4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7第十三章 设备管理考核制度20第一节 设备管理考核办法20第二节 综机设备使用管理规定29第三节 五小电器管理办法34第四节 电缆使用管理规定35第十四章 供用电管理制度38第一节 供电安全管理制度38第二节 停送电管理制度39第三节 电气试验管理制度40第十五章 机电、运输质量管理考核规定43第一节 机电质量检查细则43第二节 运

5、输质量检查细则54第三节 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56第十六章 运输管理制度57第一节 运输管理职责57第二节 斜巷提升管理规定59第三节 运输绞车管理规定60第四节 平巷运输管理规定65第五节 机械运人管理规定66第六节 行人规则管理规定67第七节 连接装置管理规定68第八节 挡车设施管理规定69第九节 其 它70第十七章 附 则7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煤矿机电管理工作是煤炭生产管理中的基础工作,其直接影响到矿井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因此科学、完善、严细、可操作的机电管理制度,是搞好矿井机电管理的必要条件,是矿井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的首要保证。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

6、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以及公司有关机电管理的文件、规定等相关条文。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煤矿所属各单位的大型固定设备、采掘设备、运输设备、井上下供电系统等。主要包括:1.大型固定设备(包括主、副井提升机、主通风机、主空压机、主排水泵、强力胶带输送机、锅炉等设备及附属设施和控制系统等)。2.矿井主要变供电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供电线路、附属防护装置、控制装置等)。3.井下变供电设备(包括防爆变压器、防爆高低压开关、磁力起动器、防爆电动机、小型电气设备等设备和线路及其保护、控制装置等)。4.矿井采掘移

7、动机电设备、运输设备和照明、通信、监测等设备设施。5.设备技术资料和各种保护、检查、试验记录。第二章 机电管理机构设置及责任第一条 必须建立矿、科、区队、班组四级“机电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范围和管理责任。第二条 矿成立机电、运输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机电矿长副组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长成 员:采掘、准备、机电、运转、运搬、通防、机修厂等单位机电负责人及机电科所有成员,办公室设在机电科,机电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第三条 机电科具体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工作:1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机电、运输全面管理工作。工作中个必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

8、的有关决定、决议,善于结合本矿实际做好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工作,针对本矿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各种管理制度和执行细则,并督促贯彻执行。机电科每年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机电各种管理制度和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2. 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定,认真抓好矿井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运输系统和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确保各项机电系统和环节的经济、技术指标符合标准。3. 机电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落实。做到管理有序、组织严密、制度健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4全面掌握主要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定期组织检查,经常深入现场和井下了解情况,督促和组织好预防性定期检修工作,确保机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5. 加强

9、机电设备、技术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设备维修质量,提高机电系统安全可靠性,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6. 组织相关科室、区队技术人员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机电、运输专项安全检查,排查各区队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每月组织机电、运输专业会议,总结分析全矿机电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制定下月机电安全生产计划和技术管理目标,并对各区队进行月度考核。7. 组织实施周闭环、旬检查、月验收,根据下发的标准对矿属各工区进行考核,考核奖罚结果每月进行一次兑现。第四条 机电科下设以下九个职能管理小组:设备管理组、供电管理组、防爆检查组、运输管理组、五小电器管理组、电缆管理

10、组、输送带管理组、钢丝绳管理组、油脂管理组。其主要职责是:1.设备管理组: 负责矿机电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 负责全矿设备的固定资产台帐管理工作,并对使用设备进行帐、卡、物、牌板四统一管理。 负责设备的到货验收并做好各种资料保管工作。 负责矿井所有机电设备的调配、交接、验收、报废,以及设备租赁,设备外委维修等管理工作。负责向机修厂下达月度设备维修计划,并跟踪实施。 对井下超过修理期需要上井检修的在用设备、闲置设备及损坏的设备及时下达设备升井通知单,负责升井设备验收、存放,安排检修。 负责机电设备的大修理管理,提交设备修理计划和补充计划。及时上报各项计划和报表。 随时掌握设备的使用地点和状况,确保

11、在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负责对各工区使用设备的考核工作。2.供电管理组: 供电管理组负责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负责三大保护的定值的计算、整定、验算、测试、检查,负荷审批等工作。 三大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三大保护”细则的各项规定,并且有整定计算资料、测试的数据和记录资料。 各区队的设备负荷增减、系统调整均应提前向供电管理组申请,调整负荷必须有供电管理组批准的“负荷调整通知单”。按批准的容量、接线方式和地点进行调整。 各区队负荷变化后,由机电区长负责将更改后的供电图报机电科供电管理组,供电管理组负责对供电系统图进行修改对继电保护重新计算和整定。3.防爆质量检查组:

1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负责对井下电气防爆工作进行强化管理,杜绝电气失爆现象,保障井下电器安全运行。积极实施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根据制定的机电检查实施细则、亮点工程创建评比办法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工区进行检查、考核,对查出问题督促整改直至问题消除。 防爆检查员必须由责任心强,技术业务熟悉,坚持原则,从事煤矿电气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并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矿属各区队、机电班(组)应配备一名兼职防爆检查员,做好本单位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工作。 防爆检查组负责对各单位的防爆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防爆组对井下检查的问题,必须及时、如实填写记录,并下发整改处

13、理通知单。发现失爆问题必须责令有关单位及时处理,每发现一处失爆对罚包机人1000元。 对新购进、入井的机电设备必须进行“三证一标志”检查,检查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4.运输管理组: 负责矿井提升运输及辅助运输技术管理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提升运输各项管理规定,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运输专业知识,搞好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 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管理规范,高标准、严要求抓好现场施工质量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对运输专业施工工艺和职工正规操作进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职工提升运输业务水平,提高业务技能。 根据矿隐患排查制度要求,负责组织运输专业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对全矿生产运输系统存在

14、的隐患进行排查整理,开好隐患排查专业会,整理运输专业隐患排查资料。 不断深入现场,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协助各单位机电技术主管做好运输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查,搞好监督工作。 负责全矿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在现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全矿运输设备设施的安装指导工作,并对其进行使用前验收工作,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负责全矿运输系统资料的整理、存档,运输系统图的制作及定期更新工作。5.五小电器管理组 负责五小电器的统一领取、发放、回收、修理、安全检查和信息资料等管理。 五小电器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牌板四统一。出库、修理、发放手续齐全。对修好的五小电器必须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严格验收。 密切配合使用区队,管

15、好用好五小电器,保证其完好,杜绝失爆。 区队领用更换五小电器,必须办理应有的手续,并登记入账。 充分利用报废五小电器的尚有利用价值的零部件,不能使用的作报废标记,并及时处理。6.电缆管理组 电缆管理组负责10mm以上矿用电缆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并负责收、发、修补、试验等工作。 电缆管理实行牌板管理,做到条条电缆有编号,做到帐、卡、物、板四统一,日清月结。做到数目清,状态明,合理使用。 井下撤除的电缆,责令有关单位限期回收升井,对改变使用地点和管理单位的电缆,使用单位必须征得电缆管理组同意,管理人员随之变更台账。 深入现场,及时掌握井下电缆的实际分布及供电情况。 根据电缆的使用、库存和生产需要等

16、情况,编制电缆购置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物资公司办理。7.输送带管理组: 负责矿井输送带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物资管理各项管理规定,做好输送带管理工作。 阻燃胶带的购进计划编制、组织相关单位到货验收、储存管理、发放使用、旧带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阻燃胶带发放台账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矿在用及库存的阻燃胶带随机资料的整理存档管理工作。 阻燃胶带的年度检测检验工作,并将检测检验报告存档管理。8.钢丝绳管理组: 负责矿井钢丝绳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物资管理各项管理规定,做好钢丝绳管理工作。 钢丝绳的购进计划编制、组织相关单位到货验收、储存管理、发放使用、旧绳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钢丝

17、绳发放台账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矿在用及库存的钢丝绳随机资料的整理存档管理工作。 钢丝绳的年度检测检验工作,并将检测检验报告存档管理。9.油脂管理组: 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编制月度油脂购进计划、油脂储存管理、现场油脂使用管理、废油回收管理等工作。 负责管理矿油脂仓库,油脂要分类存储保管和发放,掌握各种油脂的特点、用途,加强对油脂的管理和维护。 负责建立油脂管理台账、油脂发放记录工作,定期对各区队油脂使用情况进行清查。第五条 矿井各采掘及辅助生产区队必须明确一位机电副区长为本单位机电运输管理负责人,配备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单位机电负责人、机电班组长及机电维修工要层层落实责任,共同抓好本单位机电运输

18、管理工作。1. 机电维修工要熟练掌握各设备的性能,对所包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负责;正确检查、保养、检修设备,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要迅速向区队领导汇报请示;严格执行有关维修操作程序,认真填写试验、检修记录,做到不违章操作、不漏检、不假检。2. 机电班长每天将所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巡视一遍,并收集、汇总隐患向区队领导汇报;负责日检修项目的验收和月检修项目的实施,提出设备计划;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检查、试验周期进行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3. 技术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负责编制机电设备(月、季、年)检修计划、检修任务书和安全措施,负责机电设备更新改造的技术工作;排查区队存在的

19、安全隐患,编制安全隐患排查基础表;负责本辖区内的供电系统图纸上报更新工作。4. 机电负责人负责分管业务范围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各种机电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区队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编制机电设备需求计划。5. 积极推行设备点检程序化制度。设备点检程序化制度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以岗位工和维修工点检为基础,突出班组和区队的自我管理和考核,机电专业管理人员依据以指导和服务为主的工作原则进行管理。 班点检:由小班维护工负责实施,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负责考核。 日点检:由大班维护工负责实施,按点检制的方法和内容进行,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

20、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或机电负责人负责考核。 周点检:由机电班长负责实施,根据所管辖设备的特点、状况及检修周期,每周对所辖设备和系统至少进行点检一遍以上,并做好相关记录,由单位机电负责人负责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考核。第三章 机电安全活动制度第一条 机电科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机电专业会议,由分管领导主持,机电科人员及区队机电负责人或区队主管区长参加。总结分析全矿机电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制定下月机电安全生产计划和技术管理目标,下发各区队进行月度考核成绩,并形成会议纪要。第二条 机电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方位的机电安全大检查活动,认真抓好现场机电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

21、改方案,进行作出处理。第三条 由机电科负责对发生的机电事故及时进行组织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找出原因,拿出处理意见,制定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第四条 机电科对上级下达的有关机电方面的制度、规定及时转发。并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办法,组织进行学习。第五条 机电科对机电方面的重大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并做好现场跟踪落实。第六条 机电科每年必须组织机电技术培训,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能力,适应现场工作需要,确保机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转。第四章 设备包机制度第一条 井下所有设备、设施、电缆、五小电器、风水管路等全部实行设备包机制。包机以设备运行维护为主,由各工区根据单位工作性质、

22、范围自行制定本单位的包机制度,机电科负责进行监督考核。第二条 包机设备必须配齐规范化设备标志牌,标志牌必须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编号、用途、包机人等内容。第三条 包机人必须熟知并掌握包机设备的结构、性能、使用、维修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及有关规程、制度和标准。第四条 包机人必须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做好包机设备的日常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第五条 包机人按照“定质、定量、定责、定人”五定原则,认真执行设备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第六条 包机设备必须符合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规定,确保完好。第七条 包机人应根据设备检查、维修的

23、实际情况进行记录,检修、试验记录存档,保证存档周期不低于三个月,严禁漏检、假检。第八条 严禁出现包机设备不完好、性能不达标。第五章 巡回检查制度第一条 巡回检查制度是定时、定点、定路线、定内容、定要求地对设备进行检查,掌握设备运行情况,记录运行数据,资料存档备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跟踪消除隐患。巡回检查制度是保证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第二条 当班值班(司机)人员至少每2小时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图,对设备认真细致地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填入巡回检查记录簿内。第三条 巡回检查内容:1.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各转动运行部位有无异响。2.各指示仪表(电流、电压、故障显示等)显示准确,设

24、备无漏油现象。3.各保护装置动作是否正常、可靠。4.检查各部基础螺栓是否松动,各连接件、紧固件的螺栓、螺钉或铆钉有无松动。5.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司机不能够处理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地向区队值班领导及调度室汇报,同时应通知本区队维修工进行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又不能造成事故的问题,要一方面继续观察、监视其发展情况,一方面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造成事故。第四条 在巡回检查中所有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结果,及时如实地记入巡回检查记录簿内。第六章 岗位交接班制度第一条 交接班工作必须按时在现场进行,接班司机按照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查阅各种有关记录簿的记

25、录事项。第二条 交班司机必须将当班的设备状态、运行情况、巡回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班应该注意事项、工具材料和配件存放情况等向接班司机交代清楚。第三条 交、接班司机必须在现场进行手指口述,接班司机应认真听取交班人的口头交待,查阅巡回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等是否正常记录,核对设备运行情况,并进行接班前的设备运行状态检查,发现设备问题及异常及时向区队汇报。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交班司机不得交班:1.对照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本班没有认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的。2.各种记录簿没有按规定填写的。3.本班发生的设备故障未弄清楚情况(查清原因),或遗留有能力处理而未处理的问题,又

26、未得到上级领导允许离开的。4.不是本岗位司机,又未得到上级领导的同意而来接班的。5.发现接班司机有病、醉酒或精神不正常时应拒绝交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第五条 下列情况之一者,接班司机应拒绝接班:1.发现有第四条13项中任一项者。2.设备状态及运行情况不明。3.安全保护装置及闭锁失效或损坏。4.工具、材料、配件无故丢失或损坏。5.各种记录和技术资料不全或有丢失现象。6.设备和工作场所卫生不整洁。第六条 正式交接工作必须由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共同进行,双方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主要部位进行交接,检验各部件是否正常,运转时有无异状、异响,各包机部位是否清洁等。双方共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第七条 交接班工

27、作经双方同意后,均应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盖章或签名,方为有效,未经盖章或签名,交班司机不得下岗,接班司机不得上岗。第八条 在接班司机未到时,交班司机不得擅自离岗,必须等到有关领导另行安排接班司机到位后,方能交班离开工作岗位。严禁不交班私自离岗。第九条 当班司机正在操作时,不能交与接班司机操作。第七章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第一条 机电系统各级干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现场,认真检查各项工作,听取现场人员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上岗检查现场发现的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必须责令所属单位解决,对不能现场解决的必须召开专门会议,制定解决方案和防范措施,限期解决,并作好记录。第二条 在上岗查岗中发现的“三违”,应立即

28、制止,并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明违章的危害和后果,做到“三不走”,即违章的性质讲不明确不走,违章的危害性及后果讲不明不走,违章者思想认识不转变不走。第三条 机电主要岗点硐室上岗查岗要抓住重点,全面检查,不留死角。机电分管领导、机电副总每月查岗不少于3次,夜查不少于1次,机电科长、副科长、主任工程师每月查岗不少于3次,夜查不少于1次,各工区机电负责人、技术主管、技术员对本工区重点岗位每周查岗不少于2次,夜查不少于1次,机电科业务专工每周查岗不少于2次,夜查不少于1次,并作好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应落实明确的负责人,限期解决。第四条 认真检查每一台机电设备的运转及完好情况,大型机电设备的各种安

29、全保护,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及各种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种检查、试验记录是否齐全。第五条 机电系统各级管理干部,应认真履行职责,上岗检查走一线,查一片,不流于形式,不走马观花,坚持查岗时间不少于2.5小时,使上岗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机电系统安全无事故。上述各条,由机电分管领导和机电科长负责监督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各级干部如不认真执行,将对其处以100-200元罚款。第八章 机电专业隐患排查制度第一条 机电专业任何人员都有排查和整改隐患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第二条 机电分管领导负责对机电专业排查的隐患进行安排落实,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对机电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隐患制

30、定规划、落实整改和责任追究。机电科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配合、监督各区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第三条 所有采掘、辅助单位由技术员每月组织一次对本单位所辖范围内的机电系统、设备、制度、人员等进行排查,并于每周日将排查结果、整改措施、责任落实报机电科,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第四条 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措施限期整改,限期内无故不能整改完毕的,按照上条规定进行处理。对由于环境、设备等原因确实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并在隐患地点醒目提示,防止发生事故。第五条 所有采掘、辅助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机电科、安监处要及时监督和验收,并负责月度考核,考核结果

31、纳入区队月度考评。第六条 机电科负责将每月的机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筛选分类、汇总,上报矿安监处。第九章 机电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第一条 指导思想为强化机电设备现场管理,降低机电事故率,及时认真地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杜绝同类机电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维修质量,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转,特制定机电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第二条 机电事故的统计机电事故的统计以调度室记录时间为依据,调度室接到机电事故汇报后,要及时通知机电科值班人员,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程度等。第三条 机电事故调查分析1.采、掘、机、运、通各区队内部发生影响时间2小时以内或造成影响较小的机电事故,由工区组织分析,拿出处理意见、防范措施报机电

32、科存档备查。2.对于影响面较大的机电事故,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召开分析会,分管领导、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和事故单位主管区长等相关人员参加。3.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即:(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参加分析会的现场人员必须如实汇报事故的真实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否则,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处罚。4.事故分析记录中应明确责任人、事故性质、预防措施并做出处理意见,参加分析事故的人员必须在事故分析记录上签字备查。第四条 机电事故考核1.机电事故纳入区队机电质量标准化考核中,事故影响时

33、间以调度室记录为准。2.经分析由于操作和维护不当造成的机电责任事故,除对事故单位进行设备损坏罚款外,还必须对事故责任人、区队机电负责人、主管区长作相应处罚。3.因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将对责任者加倍处罚。第十章 防爆检查制度第一条 机电科负责全矿防爆设备入井验收的管理工作。机修厂负责对升井防爆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并负责将防爆设备运入设备库。第二条 机修厂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防爆检查验收人员,配合机电科验收人员做好本厂检修防爆设备的验收工作。防爆设备验收合格并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出厂,不合格的防爆设备严禁出厂入库。第三条 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进行工作。第四条 熟知煤矿

34、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质量检修标准。第五条 防爆设备入井时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防爆设备符合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规定,修复设备有检修记录和验收记录,填写防爆设备入井检查记录,每缺一项,严禁设备入井。第六条 熟悉工作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性能,了解工作范围内的电气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第七条 熟悉井下巷道分布,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及检查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佩戴专用工具,下井检查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第八条 需停电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检测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准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第九条 检查出问题不能当场处理时,应通

35、知有关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失爆设备严禁送电运行。第十条 检查中发现失爆或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单位当场立即处理,检查员当场监督直至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开。第十一条 运行中的供电系统绝缘性能良好,不同电压等级的设备绝缘电阻值如下:127V不低于10K 380V不低于15K 660V不低于30 K1140V不低于60 K 3300V不低于100 K第十二条 因不符合上述规定造成防爆设备设备失爆的,因入井前责任的对发放、验收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属于现场维护、使用原因造成设备失爆的对设备包机人罚款200元,单位机电负责人罚款100元。第十一章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第一条 月度停产检修计划规定1.为

36、了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生产矿井执行停产检修的有关规定,及时解决主要机电设备和供配电系统存在的隐患,保持设备完好状态,保证安全运转,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编制月度停产检修计划。2.我矿停产检修日期确定在双月的1日8时至3日8时(根据生产情况可作临时调整),每次停产检修时间为48小时,各区队检修计划必须经主管区长签字后,必须在检修日五日前上报机电科,检修措施必须提前2天审批完成。特殊情况另行通知,逾期未报或上报不合格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主管区长罚款100元。第二条 月度停产检修计划编制1.编制机电检修项目时,应充分利用检修时间,优先安排:平时不能解决,非停产不能处理的大型固定设备已经发现的隐患

37、和缺陷。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技术测定、试验。立井提升设施处理故障。大型固定设备和隐蔽件的技术测定、解体检查。输配电设施存在的问题和定期检修试验项目。2.机电检修计划编制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地进行现场勘察,结合设备平时运行状况,全面了解设备存在的问题,对照资料分析缺陷原因,研究检修内容和方法。对重大检修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修进度图表和施工工序加强组织。3.在编制机电检修计划的同时,应提出检修用配件、材料消耗计划和工器具计划,由物资公司按配件和材料管理供应渠道组织进货或安排加工。检修用配件、材料和工器具必须按检修项目和内容“对号入座”,专料专用。不得任意挪作它用。4.检修前所有

38、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检修任务书,把检修计划项目落实到班组和个人,选派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检修前应向全体检修人员传达检修计划和施工方法,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检修质量标准及时间要求;多班次检修作业的项目必须有交接班的具体规定。5.编制检修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检修设备的试运转时间,检修设备试运转无问题后,应由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设备司机进行验收。重特大检修项目应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填写验收记录,连同检修记录一并整理存档备查。第三条 停产检修计划由机电科汇总,编制月度停产检修计划,经矿有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按计划进行检修。第四条 月度停产检修计划实施1.必须按矿审定的检修项目和时间

39、进行检修,不得任意增减或删改检修计划。检修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必须立即汇报,及检修计划需要延长作业时间的,要经过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2.机电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需要停电的检修项目必须办理停电申请,严格遵守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和检修质量。没有安全措施或未进行措施没传达的,严禁施工,否则按严重违章处理,严禁未接受传达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人员参加检修作业。3.机电设备检修过程中,应及时进行中间验收,作好记录,重特大检修项目应指定专人进行中间验收和记录。检修的设备在组装前,检修施工负责人要详尽检查,防止工具、材料、小型物件遗留在机体内。设备检修后,应进行竣

40、工验收,做好验收记录,不合格的必须返修。第五条 每次月度停产检修后,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于3日内整理好检修总结,作出书面材料上报机电科。逾期未报或不合格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检修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1.停产检修计划完成情况。2.项目增加或减少的原因,及检修项目延时的原因,对重点工程项目数和内容数要详加说明。3.通过检修发现的设备隐患及解决处理办法。4.机械和电气部分的测试情况。5.安全设施的试验情况。6.准备下次检修安排的主要项目。7.检修中的先进工艺和双革内容。第六条 每日两小时停产检修制度1.主井提升系统日停产检修时间为每天的9:3011:30点,副井提升系统日停产检修时间为每天的11:3

41、013:30。强力胶带运输系统日停产检修时间为每天的8:0012:00。主要用来日常维护保养设备或日常电气检查、试验项目。检修时间变动按矿有关规定执行,检修时间考核以调度室制度为准。2.停产检修的范围:包括井上下提升运输、采掘、通风、压风、排水设备设施等各个环节的检修。3.各级领导要对每日停产检修时间按计划给予保证,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取消、缩短变更检修时间,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危及人身安全的问题允许延长检修时间进行处理。4.加强检修质量管理,要根据检修周期安排计划,督促、检查施工人员的日检情况,不得无故不按计划检修,对无故不安排检修及敷衍检修的人员要按违章处理。5.日检由各区队安排,合理组

42、织调配人员,落实检修项目人员及责任,要将检查维修设备,搞好工程质量和设备质量作为主要内容,对每台机电设备都要逐一认真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防爆、防护装置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无螺丝松动,对于不合格者一定逐一检修好。当检修任务完成,经区队验收达到相关标准时,方可允许生产;日检后必须做好记录。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减少“三废”排放和环境污染,创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实现我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矿区环境保护方针是:遵守法规,防止污染,综合利用,持续改进,总体发展。第三条 成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矿长副组长:矿领导班子成

43、员:机电工区、运转工区、运搬工区、综合办及后勤主要负责人和机电科所有成员 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1.检查、监督矿属各单位执行国家环保法规情况。2.审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3.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4.决定罚款事项。第四条 成立环保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科,由机电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环保办公室的职责是:1.宣传贯彻国家环保法规,组织制定本单位环保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编制环保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3.做好环保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账,管好技术档案。4.推广环保先进经验,交流环保情况信息。5.有计划地培训环保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6

44、.机电工区负责全矿的矿井水及煤泥水达标排放,机电工区负责全矿生活污水及锅炉房大气的达标排放,运搬工区负责煤矸石场的管理维护及周围环境的整治工作。第五条 矿长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者,其主要职责是:1.对本矿的环境质量全面负责。2.统筹安排协调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和环保工作建设。3.完成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第六条 严格管理污染治理设施,建立并完善设备运行档案,使设备完好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第七条 一切影响环境的项目必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规定。第八条 有计划地治理水、气、声、渣等污染。1.烟尘、粉尘均需经治理后达标排放。2.保证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使外排水各项污染指标均控制在国家

45、规定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之内。3.要加强噪声源设备及降噪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将噪声污染控制在容许的规定范围内。4.合理处置和开发利用矸石、粉煤灰等固体废物,严禁对环境造成污染。第九条 矿井水、生活污水的处理及利用1.矿井水经过井下、井上两级加药混凝沉淀处理后,要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2.生活污水经一级沉淀和二级生化两级处理系统处理后,要达到污水排放标准。3.保证现有的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得到净化处理、重新利用或达标排放。4.加强水处理设施的检查维护,发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及时淘汰或更新、改造。第十条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1.固体废弃物可分为有毒、可回收

46、利用、不可回收利用、办公用品垃圾四类,各单位要对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及处置,并进行标识。2.后勤保障科负责办公用品垃圾、职工单身宿舍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的分类、存放和处置。对有毒的废弃物如包装袋、包装箱、玻璃瓶以及其他容器,应分别存放,明确标识,防止二次污染。废弃物应指定存放地点,并配备相应防雨、防泄漏等设施。办公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别存放和处置。3.运输废弃物时,应确保不散撒、不混放、不泄漏,在运输中一旦发生散撒泄漏,必须立即进行清理。4.对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应根据情况及时回收利用,对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应尽量减少产生量,对产生的废弃物应尽量采取无害化处置。5.煤矸石堆置场污染控制管理 煤矸石应集中堆置,设立煤矸石堆置场。 煤矸石应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如可用于修筑路基、平整工业场地、烧结煤矸石砖、充填塌陷区、采空区等。不宜利用的煤矸石堆置场应在停用后三年内完成覆土、压实稳定化和绿化等封场处理。 煤矸石堆置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自燃。运搬工区负责定期洒水降温。 煤矸石堆置场周边应设置排洪沟、导流渠等,防止降水径流进入煤矸石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