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货合同补充协议甲方:西安尚德大厦(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西安锐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10年04月14日签订的供货合同(合同编号:20100415Y1)(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甲方和乙方于2010年04月14日共同签署了供货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合同内容补充部分由于环境调试原因,原合同中部分设备存在不兼容现象,因此需要更换原合同中部分设备,更换后设备产品质量、功能均优于原合同中设备,满足工程需要。附:需更换设备清单设备名称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一拖四无
2、线会议话筒HUSAN UHF套13500.003500.0012路调音台S-KING 1606台14000.004000.00均衡器S-KING 2231台13000.003000.00U段手持无线话筒(一拖二)S-KING SW508套13500.003500.00更换后设备清单设备名称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一拖四无线会议话筒DVON 9400套13500.003500.0016路调音台S-KING 1602台13800.003800.00均衡器DBX 2231台13000.003000.00U段手持无线话筒(一拖二)S-KING SW608套13200.003200.00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供货合同(合同编号:20100415Y1)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供货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甲 方:西安尚德大厦 乙 方:西安锐贝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盖 章: 盖 章:电 话:87445566 电 话:86698775日 期:2010-5-19 日 期:201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