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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1【工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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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3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5 承包商管理制度 20 供应商管理制度 22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26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29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1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34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35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37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39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9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52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7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1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65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67 班组岗位安全管理达标制度 70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规定 77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1 风险评价制度 8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88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控制。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 三、管理职责 (1)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 (2)各科室编制本科室目标及实施计划,编制本科室安全生产目标及实施计划。 (3)总经理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4)工作程序: 1、制订 安全员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风险评价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标准化系统评价结果、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的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征求各科室负责人意见后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实施 总经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各科室提供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技术资源。 3、目标分解及实施 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科室。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4、实施结果考核 安全员负责半年进行一次预考核,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员工,做为安全奖罚依据。 5、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评审及修订,通过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及内外部条件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与管理制度 1、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2、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各科室、车间负责及时宣贯、遵守与本科室、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4 、内容与要求 4.1 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A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B 江苏省、苏州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 C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D 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E 国际公约等。 4.2 获取方法 A 上级发文、转文; B 报刊、杂志登载; C 会议获取; D 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E 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G 其他渠道。 4.3 识别和确认 4.3.1 安全员负责编制公司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科室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4.3.2 公司各科室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科室、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并将识别情况及时进行汇总。 5、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科室、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各科室、车间将本科室、车间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6、各科室、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审。 7、公司规章制度编制科室要及时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时转化为公司的规章制度。 8、公司安全员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每年下半年更新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并做好更新记录。 9、获取的法律法规文件数据库由安全员统一归档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政策、法令和劳动保护规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自觉执行“五必须、五不准”制度。 五必须的具体内容是:   当班必须穿好工作服。 接触有害、高温、易崩溅的工作时必须佩戴眼镜。 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手套。 上班必须戴好工作帽。 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五不准的具体内容是: 上岗不准穿高跟鞋、凉鞋或带铁掌的皮鞋。 进入厂区不准带烟、火。 当班不准干私活、脱岗、窜岗、睡岗。 不准用汽油洗衣服、设备。 有毒、危险岗位处理险情不准单独作业。 3、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 4、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安全规程及设备性能,懂生产、懂安全,基本功过硬。 5、岗位人员必须掌握安全防火、防毒、防静电知识,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毒器材。 6、生产岗位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内容,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生事故后要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7、坚持“安全第一”,两人以上工作有一人负责安全。 8、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标准制度,服从组织指挥、服从调度,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范。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培训管理。 3、职责 总经理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安全员负责编制全厂本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对培训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价。 安全培训工作由安全员组织,三级教育按公司职能划分实施。 4、管理要求 4.1每年年初由安全员根据各科室的安全培训需求汇总、编制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各相关科室负责协助实施。 4.2管理人员培训 4.2.1本厂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安全员根据有关规定,列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统一安排实施。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由政府部门组织的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每年进行再培训。 ②其他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安全员按干部的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 4.3从业人员培训 4.3.1全员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培训,是全厂开展安全管理活动的基础工作,按以下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①安全员和各科室负责组织实施; ②新入厂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可与三级安全教育结合进行。 4.3.2新入厂员工或实习生等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3.3复工、转岗人员由所在科室负责实施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 4.3.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安全员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和生产的实际需求,编制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由政府科室组织的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4.3.5在有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4其他人员培训 4.4.1外来施工人员进厂时由安全员实施进厂教育,并经考试考核。进入作业现场前,由所在现场的负责人实施进入现场的安全教育。 4.4.2对外来参观或办事人员的安全培训,按本厂的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 4.5 日常教育 4.5.1 安全员及生技科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分别组织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4.5.2 作业人员经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后,需进行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隔离,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定期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建立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企业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积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相关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一、安全生产投入经费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 2 %的比例提取。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 0.3 %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 0.9 %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 1.7 % 二、公司生技科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及时编制资金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设施费用、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品、安全先进奖励费用项目等。计划应送总经理审批。 三、公司财务科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四、公司生技科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科室、基层单位按制度贯彻执行。 五、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六、公司财务科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安全管理科室应督促相关科室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七、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八、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二、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科室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科室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情况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伤害人员迅速护送到公司医务室进行救护。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4、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五、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处理,公司有关领导、科室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 2、无论发生什么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公司都要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组,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车间以及有关科室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六、事故损失的计算 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损失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或按其实际单位成本计算。 2、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修复后因生产能力降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不变价格计算。 3、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损失费与产量损失费的和。 4、计算方法:停车设备台数乘停车时间(小时)乘设备小时计划产量(吨),为产量损失。 5、产量损失金额:损失产量乘产品单位成本(不变价格)为产量损失金额。 6、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乘以休工天数。 七、其它要求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必须于10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员和公司有关领导。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在15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员。 2、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安全员负责。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4、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瞒报、迟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承包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外包工程的规范管理,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外包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科室:生技科。负责对承包商的确认,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管理,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 相关科室:协助主管科室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被施工科室。协助主管科室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承包商的选择 4.1.1 承包方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并将相关的文件提报生技科审查,存留复印件备案。审查项目应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管理机构、业绩表现、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1.2 项目需要招投标时,由生技科发布含有安全要求的招标通知书,投标单位需要出具含有安全方案的投标书,作为选取合格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4.2 承包商的进厂要求 4.2.1 承包商进入公司施工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由生技科审查同意。 4.2.2 由生技科协调其他科室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结合本公司实际,讲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危险因素、危险源重点告知。 4.2.3 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办理手续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4.2.4 施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由被施工科室对其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教育。 4.3 对承包商的施工监控 4.3.1 在施工过程中除应按施工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外,并应遵守本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4.3.2 在承包工程中,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4.3.3 在承包工程期间,应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相关考核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商。 4.3.4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时,承包商应听从本公司的统一指挥。 4.4 生技科应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供应商管理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对合格供应商之日常评鉴,使供应商管理更合理公正,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仍在采购的合格供应商的评鉴,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执行。 1.3权责单位 (1) 采购人员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2、供应商评鉴程序 2.1评鉴项目 供应商交货实绩的评鉴项目及分数比例如下(满分100分): (1) 品质评鉴:40分。 (2) 交期评鉴:25分。 (3) 价格主鉴:15分。 (4) 服务评鉴:15分。 (5) 其他评鉴:5分。 2.2评分办法 2.2.1品质评鉴 由质检科依进料验收的批次合格率评分,每个月进行一次。 (1) 计算: 进料批次合格率=(检验合格批数 /总交验批数)×100% (2) 评分: 得分 = 40×进料批次合格率 2.2.2交期评鉴 由供销科依订单规定的交货日期进行评分,方式如下: (1) 如期交货得分25分。 (2) 延迟1~2日每批次扣2分。 (3) 延迟3~4日每批次扣5分。 (4) 延迟5~6日每批次扣10分。 (5) 延迟7日以上不得分。 本项得分以0分为最低分。供销科每月将同一供应商当月各批订单交货评分进行平均,得出该月的交期评鉴得分。 2.2.3价格评鉴 由供销科供应高的价格水准评分,方式如下: (1) 价格公平合理,报价迅速:10分。 (2) 价格尚属公平,报价缓慢:8分。 (3) 价格稍微偏高,报价迅速:6分。 (4) 价格稍微偏高,报价缓慢:3分。 (5) 价格甚不合理或报价十分低效:0分。 2.2.4服务评鉴 2.2.4.1抱怨处理评分 由质检科对供应商的抱怨处理予以评分,评分如下: (1) 诚意改善:8分。 (2) 尚能诚意改善:5分。 (3) 改善诚意不足:2分。 (4) 置之不理:0分。 2.2.4.2退货交换行动评分 由供销科对不良退货交换行动评分: (1) 按期更换 :7分。 (2) 偶尔拖延:5分。 (3) 经常拖延:2分。 (4) 置之不理:0分。 2.2.5其他评鉴 由供销科汇总生产、财务或其他单位对供应商的评价、抱怨, 予以评分,满分5分。 2.3评鉴办法 (1) 供应商的评鉴每月进行一次。 (2) 将各项得分汇入《供应商评鉴表》,并合计总得分。 (3) 每半年平均一次厂商得分,计算方式为: 半年平均得分=每月得分总和 / 评鉴月数 2.4 评鉴分等 供应商评鉴等级划分如下: (1) 平均得分90.1—100分者为A等。 (2) 平均得分80.1—90分者为B等。 (3) 平均得分70.1—80分者为C等。 (4) 平均得分60.1—70分者为D等。 (5) 平均得分60分以下者为E等。 2.5评鉴处理 (1) A等厂商为优秀厂商,予以付款、订单、检验的优惠奖励。 (2) B等厂商为良好厂商,由供销科提请厂商改善不足。 (3) C等厂商为合格厂商,由质检、供销等科室予以必要的辅导。 (4) D等厂商为辅导厂商,由质检、供销等科室予以辅导,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予以淘汰。 (5) E等厂商为不合格厂商,予以淘汰。 (6) 被淘汰厂商如欲再向本公供货,需再经过供应商调查评估。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文件、合同等重要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方式与组织 公司档案以集中管理为主,采取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公司档案由相关人员集中统一管理,相关科室分类管理相关档案,以便及时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各科室要落实专人具体抓好自行管理部分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归档档案范围 (一)政府机关、上级科室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建议、提示、命令、条例、规定、通知等资料。 (二)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公司的请示及上级机关的批复等。 (三)内部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等。 (四)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书。 (五)主管任命书等资料,以及关于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资料。 (六)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主要活动的简报、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七)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八)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等。 (九)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与总结。 (十)其他反映经营管理业务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相关档案管理责任目标 (一)文书档案、人事管理档案:由相关人员负责抓好机关文书、合同等档案的归档管理;业务档案资料由相关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在各科室直接收到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文件后,一般情况下交由相关人员登记,并实行统一保管和归档,相关科室只留存复印件。 (二)财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财务单据、账簿等资料定期归档。 (三)合同档案:各科室要强化合同文书档案管理意识。凡各科室及在领导指导下签订,或指导协调辖属企业签订,或有关科室签订的,与粮食系统有关的合同,各相关科室要在10日内将所负责签订的合同原件报送市局办公室,由专人进行保管。特殊情况不能报送原件,要说明情况并报送复印件。机关合同签订实行“全程负责制”。各科室要强化合同签订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请司法科室及律师帮助审核,使合同的签订置于法律框架内,确保合同签订的严肃性。各相关科室将合同档案报送存档的同时,要继续认真抓好合同期限、合同执行效果等情况跟踪落实,并及时联系或向领导报告合同执行有关情况,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执行、存档等环节的科室“全程负责制”落到实处。 (四)基建保卫档案:抓好基建项目、安全生产等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五)业务档案:负责抓好仓库储粮情况等资料档案的管理。 (六)审计档案:负责抓好年度离任审计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 四、档案归整 (一)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或无原件的重要文件不能归档的,可保存复印件。 (二)以正式文件发出的文件、函件或请示,有关科室在收到有关科室的批复文件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归档,确保文件申请与批复的连贯性,避免出现只有请示没有批复的档案文稿。 (三)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业务范围及主要工作任务,按照“案卷类目”放入文件卷夹内分类保管,并填写《文档归档登记表》,方便查阅。 五、档案保管与借阅 (一)档案属于机关办公机密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二)借阅档案材料,须经档案管理所属科室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借出档案材料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保管人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做好详细登记。 (三)调阅或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的档案材料应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借出的档案资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上报。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作出如下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 3、职责 安全员负责新、改、扩建工程的申报管理 4、相关规定 4.1“三同时”的定义 指生产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三同时”评审 4.2.1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4.2.2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篇。 4.2.3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4.2.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备案。 4.2.5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4.3项目施工过程 工程中的隐蔽部分,应经设计、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方可进行隐蔽。 4.4 “三同时”的验收 4.4.1建设单位在项目完工后,组织有关科室进行竣工验收。 4.4.2建设单位选择有资质单位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备案。 4.4.3验收内容 4.4.3.1建设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4.3.2建设项目与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4.4.3.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4.4.3.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4.4.3.5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7]第16号)、《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隐患范围 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排查治理责任 (1)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总经理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公司依照国家的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每年提取一定的资金作为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设施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并由财务列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 (4)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司安全负责人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负责落实,并指导、监督公司其他各科室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各科室、生产车间、班组按照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各自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开出整改报告,并上报相关部门; (6)公司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根据等级)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即刻安排纠正措施和完成日期及核查人。 (7)公司要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及时进行治理(整改),并做到“四不推”(即个人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政府)。对在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暂停使用设备、装置,防止事故的发生。 3、奖励和举报 凡及时报告或者举报事故隐患有功的人员,公司根据事实情况给予奖励并在当月奖金中体现;对不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并由此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予以相应的处罚。 4、统计报告 公司安全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月、每季、每年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5、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定义: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由总经理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安全评估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后的生产恢复 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要进行专家验收和进行评估。经治理评估后,公司认为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向安监局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监局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 7、公司任何人员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所属科室进行清洗置换,切断进出物料口,各种物料按规定搬出检修区。 二、凡机电传动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流,拆除传动皮带后断开传动链,并要在电器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三、凡是贮藏室、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挂放“禁止开启” 的警示牌。 四、“四不拆”:设备带压不拆,传动设备电源为断不拆,设备高温或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2 、凡我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 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3.1 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 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 设备验收: 4.1 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4.2 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 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采购人员负责追回。 4.3 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人员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4 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5 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由采购人员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4.6 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采购人员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4.7各种设备在交接验收时,接收人应重点检查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对新采购的设备,接收人应拒绝接收安全设施不可靠的设备。 4.8 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全员参加并建档。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我厂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凡我厂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 、设备、设施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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