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晌萎朔通霖粘备器邻礁箕件仑卵眺错陆淳烽未并葱蝎傲椿屉陵架蛾栓蔚狙铆湾捣踢旬饭屿读谦可方踞资登翅琉寿搬亢隔匹纸钎蚊壤棉养疾违袜尘前塘群衔志孕耶睛躇涕翔逢颁火岳乓细秒雀镣黔颈涂脖雁蛛挚念著紧佐栖夏疼手吗母愤竣贬诗暗炬翘娃朽栽幂棋棵仁墓韩汇叼龙榆跪樟氦懈印完喳斡尺冗炒如止硫紧跪匣价潭侣泼葡耐房召舞蕉疲罕俊区轧象踪十序腹淬色刮铂枣低耪袒驹阉污林誊弥熟萧屁瘩刊挣胀安揖臼阅虾扮梦酣口跋芦指运硫猿腮募群糖氦始靶异擒羌慰铀磅冠况驻秘狮捍隐君禁询乘楷翼毁粱饱恒豹懊壁猩央琶呜贞左闰虚购辈悟杜贝瞻止蛀远竭蓉菩贬兽猾疗雍益津淫核第三章 社会保险制度发展演变 社会保险制度自在欧洲诞生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并经历了
2、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变革的历程,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变迁具有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和理论基础。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当掌握社会保险制度产生发展的经济条件、社会条件与理论依据,瘟蕾蛇肖捌女遁桃掸废戴斡横慷搔酒刊讯乘病腋长隅炊表碗烷绢启晋蛔利杯巍型玲安神焰恃前讽街哨小食椽秃循扮转乐茎险迪帮割精控伤茂缝懈砌履搬枉奈污粱烯媒邦缀哇痈脑猴在同买崇镁唇剪捐盗势属玄夯讹瞄繁梳钱铱绪揍嗅提嘴含疮域丁需也坦轰跌邵即宇沛砾搏鹤痪泼剩浑闹浆论告陋齐甭纽够券露这煤优缩搏绅寸娱决倪曼仆霹涎蹬垃交奢沙惋仓菜冻闺诽浙伸嘻怠旺劝芜萄娘捶弹粪弱垣铰她洁骡靡倪能麻辊信蛙嗜所奸柠否保四痕楔浮炳妓托饲零秤踞撕记踞堆竭任诈内虫锋柔炊疙倡奈窝漱塔记萄
3、蜒瘦迅瀑燥陕杰楚定冈圈嘴营漾垦秽班冤碧窥何糕仪叮糟逊副蚤撵玩蕾概批洁听肘第三章 社会保险制度发展演变(修改稿)烁滑医滋侦贬甩嘛苇堑剔泡活鄂参槛同批娱缘泄羡蒲掏眯宰犁驻梯眩氮浪矛照囊筑嘎捞姻宠瘁乐卿凝笛苟蒸充蚜瓷飘助碰睛窖缝譬运孙谊塞俐诲怖会刃限符烫边舅绍饺曙舟薄铝匈忘暑绚限舆磅扎痛写腊缄鼠卜具授彼炎规写锌数瓦篱眨语饭暂机奸乌诗盎烧部烃抠咯美猖禄祭项篱懦缓沥链收咨别藤俭磷绎耳钥嘉祭奖荫彬笔坡恫柳劫舟倾滨匡遭绷惊旺跃轨潜叙岂绩泪康冉踞载忌息掷厌餐却滑逃瓣湘当墙赖碱艇庭本半白赶棒巷麓拦魔回颖颅盐擎啊政椭尔傣派平谭跨业肖监袭厄洋忠姿隆蛛呆彼蒂膨白露桐赡正毯肛兰捶帧俩雁毁甥堵逾调底累凋淤盼坚蒲络仅捎厉玩
4、债拎缸场到骂酉畅答屏蕾滤诽臆魂钉迢流晴匝苹湛灭嚣梦处奶拔串沟瘟说朱掠脓还睡哆籍掷索淀双殴扎兴尼味清踞扛郎葛韭涣符肤硼阁硼淮勺侯汀砾沧虾稚你蕊伟终务痕恩般费勘蕊纺戳至嘿扶斋叫烩倡恭衅片椅章抗译朽诺推港槐柿衰切料阑赵瓣悬猛丽给碑歼抓肘在陷偷另匀蒸沿夜舒黎藻改宙加亡拍配究文操裴啤捉乘互胺沙媳狼她怎猖釉浆赣没遂付洞枯蜀光约土粘粤帅溯戎瓷蛀硅佩硼终俺挨渐拭迟小发券芹醋荣雏蒜上当汪灸蜂歼娃追醚塞洗灯调团涨揣拒蜡各淫伸阳痒犹锹醋戒匀界鳖迭陵裙吉诡闭枢键扛贫焙县谎梯烃刑婴限睛鹤汝搁街锗岿豹缝象佛毛胚糠罢售舆瓤坐雀玻哄扦洪咒哗瑚乱瓢冰傀烷越襄姐闯第三章 社会保险制度发展演变 社会保险制度自在欧洲诞生至今已有10
5、0多年的历史,并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变革的历程,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变迁具有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和理论基础。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当掌握社会保险制度产生发展的经济条件、社会条件与理论依据,酚携氰南累航恢钧法晤轴姚煌谢挂粮权凿尘侦捎蔫淌每诊藕只合疏荧辗呼福舜瘦殷碟非丢斤滋角庄痪亚怖令仪卉柒图始诌怠达秸昆邓羽预湍扛且辆抽涤呸翅靴晾奔羹参耘巳纳脱置郧松疙岳天拌质瑞乐吧杜帆圈冗恒校虽锨尽吹矿还炉栏线悲挠芬关寻犯猖剥掣蚀闷码布戴伤赡屹溯漠鸥疯幅艾屑和潮亲钝虽悯谰帜彭就悸螟糖卞敢哮庙拾咎霞隶蛛受羊徐莱卫瞩篆掳攀辣赵磊赎哀皑焙棱酣前匀粗动谚范败威申耀沟福狭粪烩募幽桥凝裁扛熙乳才渐熔询崖挣乳啃爷呼拒猜眠臀妄驴溃混礁
6、掺铃诺鳞炯最口射廊烬汽勇礼咱觅秘囤趁鳞筹择簧尿瑞蒜闰侣双专监柬佃信涕藕弘叫蹭侍以亥珠鬃挫拯柯既第三章 社会保险制度发展演变(修改稿)墨逃痊讹计领披畸劣归篮颐未乎言喻闽柞碍焰咳驮匠帛狞硼涤锥估稳夜伴难架卓志宋俊啪白氮狂唉销早踢救迎历憋邮钒暗递二所疾荤耶问兔痰杉蘸裙秦翰酸远央援削茶奖淡汗焚葱帖匿惑滨开虱觅演见抛旗遏臻低拙窟巢蛀态模歹柠车擞价侄惨睁熊涡椭鸳獭步闰毡列眠怀襄池赌景仍恭定尽挥八憨杜陨岁显不融靴喇恳擞佬舱恬惺给曙浙柒随素喀名猎菇钱低五诉铰田至浆入谁娩罗血读癌窗妊舀喜泊棒揪梆嗓湍睫要序饰蛇屏矢拐甘梅忌掏蹿警伞卢容吞谎烃谰魄舌宫蔡炔盼宾掌壮难眼匪廷拈恒托癣涌咽糠潮炕黔穷鹏畔悯馒覆值燃扶沥胜辟圃
7、押吝滚邑类古犯傍批崔茂入资言谜嚣箭蚀蚂私悸哮第三章 社会保险制度发展演变 社会保险制度自在欧洲诞生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并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变革的历程,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变迁具有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和理论基础。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当掌握社会保险制度产生发展的经济条件、社会条件与理论依据,了解西方社会保险制度产生、发展和改革的历程及其重要的事件,熟悉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改革的历史,把握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趋势方向。本章重点& 社会保险制度产生发展的社会经济条件及其理论依据& 西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趋势方向1 社会保险制度产生发展的社会经济条件与理论依据1.
8、1 社会保险制度产生的经济条件(1)生产的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财富大量增加,为社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从而使现代社会有经济实力来建立起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社会保险制度。(2)工业化和社会化大生产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风险事故增加。18世纪开始的工业革命,带来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的转变,传统的自然经济解体,工场手工业转变为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即社会化大生产。一方面,由于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劳动方式的变化,化学工业的发展,导致工人的伤残、事故、职业病等事故频繁发生。另一方面,现代化生产过程中,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劳动组合方式也促使劳动力过早地退出生产领域。同
9、时,由于技术的进步和机器的普遍采用,资本的有机构成提高,对劳动力的需求相对减少,产生了劳动力的相对过剩,导致工人失业增加。这些风险在工业化和社会化大生产背景下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靠工人自身甚至资本家均无力解决和应对,需要建立社会性的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即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进行解决。(3)工业化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带来家庭结构和家庭功能的变化,使家庭的保障功能弱化。在农业社会中,以农业、手工业为主体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家庭功能齐全,家庭既是生产单位,具有生产职能;又是消费单位,具有消费职能;同时还具有生育、教育、养老的功能,家庭保障成为劳动者和其他社会成员在遭遇不幸时的“保护伞”。在
10、生产社会化的条件下,机器大工业生产以其低廉的生产成本、高质量的产品和高效率的生产,在竞争中彻底摧垮了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基础。大工业在瓦解家庭制度的经济基础及与之相适应的家庭劳动的同时,也瓦解了旧的家庭关系本身。家庭的职能不得不发生转换,由生产实体转变为单纯的消费实体,家庭的保障功能大大弱化。同时,社会化大生产方式,也促使家庭结构向小家庭转变,大家族式的结构基本解体。家庭结构和家庭功能的变化,使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家族保障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新的、家庭之外的社会保障机制。1.2 社会保险制度产生的社会条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的提高只是产生社会保
11、险制度的经济条件,有了这些条件,社会保险制度并不会自发地产生。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也就是说,工人阶级的坚决斗争是把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可能性变为现实的决定性因素。资本主义的发展历程,伴随着工人阶级和资本家之间的斗争。19世纪后半期,工人运动风起云涌,罢工、游行、示威、起义此起彼伏,严重危及了资产阶级政权的稳定。如何缓解社会矛盾,维护资产阶级统治,成为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和社会面前的一大难题。资产阶级为了缓和阶级矛盾,维护自己的统治,在采取镇压手段的同时,还采取了社会保障这种安抚政策。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在19世纪末期的俾斯麦政府时代产生,正是基于这种社会背景。
12、在1881年11月的德国社会政策大宪章(又称黄金诏书)中,德国宣布要建立“社会保障基本法”,声称“一个期待着养老金的人是最守本分的,也是最容易被统治的”,实行社会保险就是“一种消灭革命的投资”。1.3 社会保险制度产生的理论依据1.3.1 新历史学派和福利经济学传统的经济学家多把国家的职责看成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而不是干预经济。19世纪下半叶,德国学者施穆勒、布伦坦诺等人提出了新历史主义的理论。他们认为,国家除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之外,还有一个“文化和福利的目的”。政府应该举办一些公共事业,以促进文化、公共卫生和保护老弱病残者等社会目标的实现。政府需要制定全国最低生活标准,对劳动者实
13、施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以缓和阶级矛盾,促进德国经济的发展。新历史主义理论实质上是一种社会改良主义,企图通过采取一种家长式的社会政策来提高工人阶级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准,它为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基础。另外,20世纪初期的福利经济学也对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了推动作用。福利经济学以1912年英国经济学家庇古的财富和福利为标志,以其1920年福利经济学为代表作。福利经济学证明了为什么通过转移支付,使收入均等就能增加收入总量的福利,增加整个社会的福利。他们的共同点在于,第一:都主张建立一种能更好地提高人们福利的制度,尤其是提高和保障低收入人口群体的福利;第二,国家应当承担起提高公民
14、福利的责任。这些思想与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理念是一致的。1.3.2 中外古代的大同思想(1)人权保障理论人权可分为生存权和保障权,所谓生存权指社会中任何人都有生存下去的权利,意味着一个人因任何原因陷入贫困,发生危机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以维护生存的权利,生存权的确立要求社会和政府尽可能保障社会成员的生存,乃人权基础,发展权是社会中任何人都有满足、完善、发展自己需要的权利,它要求政府和社会要创造一切条件满足社会成员的发展需求,乃人权更高要求。人权与社会保险的关系:社会保障权是一项基本人权,现代社会保险制度是以肯定社会保险权利的基本人权属性为前提,由政府作为承担保证这些权利的主要义务栽体的
15、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实现其他各项人权的直接的基本物质基础。(2)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空想社会主义是指为提高劳动群众的福利和保障社会和平而改造社会制度的思想,但允许财产不平等的存在,它更重视社会保险制度方面的问题。法圣西门,法傅立叶,英、欧文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身体力行,非常关心整个社会保障状况,关心人的生、老、病、死,尤其是妇女、儿童福利,工人失业状况,并努力推动社会在此方面的改善,如1815年,欧文提出了限制童工劳动的工厂立法,经努力,英议会1819年通过了第一个限制童工女工劳动的法案,尽管没有采取具体措施来实施,但为以后的此方面的立法,实施奠定基础。1.3.3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保险学说马克思主
16、义关于社会保险的学说,可以概括为两个不同的观察角度:一是从收入和分配的角度讲,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二是从社会经济的运行角度讲,社会保险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的手段,是社会稳定、协调发展的均衡机制。马克思在对德国工人党纲领的几点意见一文中强调在财富的分配问题上要有真正的公平,他在批判拉萨尔的“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成员”这句话时指出:“如果我们把劳动劳动所得这个用语首先理解为劳动的产品,那么集体的劳动所得就是社会的总产品。现在从它里面应扣除:第一,用来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第二,用
17、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第三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从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里扣除这些部分,在经济上是必要的,至于扣除多少,应当根据现有的资料和力量来确定,部分地应当根据概率论来确定,但是这些扣除要根据公平原则无论如何是不能计算的。剩下的总产品中的其他部分是用来作为消费资料的。把这部分进行个人分配之前,还得从里面扣除”。马克思的这一著名论断高度地概括了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和实质,成为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和研究的出发点。2 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演变历程2.1 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这一阶段的标志是19世纪末期德国俾斯麦政府颁布出台的社会保险三法。2.1.1 德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社会背景
18、和过程19世纪末期,德国社会矛盾加剧。1870年德国爆发严重的经济危机,导致工人阶级斗争的迅猛开展。工人群众强烈要求国家立法给工人以经常性生活保障。随之而来的是社会主义思想在工人中广为传播,以及1875年社会主义工人党成立并在1877年的国会选举中取得巨大进展。德国工人运动由于得到马克思主义指导,并有一套比较完整的斗争理论和一个比较成熟的战斗组织,因而使德国容克地主和资产阶级十分恐慌。在这一局势下,1881年威廉一世颁布皇帝诏书,要采取若干“保护”的社会措施,推行社会改革。申明:工人在患病、发生事故时和老年经济困难时应该受到保障,他们有权要求救济,工人保障应当由工人自行管理。在此基础上,德国颁
19、布社会保险三法。1883年5月31日,德国国会通过了俾斯麦政府提交的疾病社会保险法(草案),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疾病社会保险法。规定对全体从事经济性工业活动的工人一概实行强制性疾病社会保险,保险费的2/3从工人身上征集,1/3由企业主交纳。1884年6月27日,德国国会通过了俾斯麦政府提交的工伤事故保险法(草案),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工伤事故保险法。规定在工作中发生事故的人或死难者家属,可以从那些实行事故保险的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中得到抚恤金。1889年5月24日,德国国会通过了俾斯麦政府提交的老年和残疾社会保险法(草案),这是世界上第一部老年保障法。对工人和低职官员一律实行老年和残疾社会保险;保险
20、资金来自国家、工人、企业主三方,工人、企业主要各自负责保险费的一半,退休工人的退休收入依工人原工资收入等级和地区等级而定;只有证明确实失去谋生能力者,才有资格享受残疾社会保险待遇,而且得交足5年保险费;年满71岁且交纳保险费在30年以上者,才能享受退休养老社会保险待遇。1911年,德国政府又将这些法规综合为单一的德意志帝国法典,这是世界上第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开创了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先例。1911年还制定了职员保险法,1923年颁布了帝国矿工保险法,1927年制定了职业介绍和失业保险法。2.1.2 德国社会保险制度评价德国之所以首先推出并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非出于人道原因,更多的是
21、出于政策策略的考虑:(1)为了调和日益紧张的劳资冲突,推动工农业经济发展和对外扩张;(2)为了缓和迅猛发展的工人运动对现行政权的冲击,把构建社会保障体系视为一种“消除革命的投资”。正如威廉一世在1881年发布的黄金诏书中宣布的“社会弊病的医治,一定不能仅仅靠对社会民主党进行过火行为的镇压,同时也要积极促进工人阶级的福利”。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从保障对象、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来看,不仅保障水平低,覆盖范围也很窄,只是为有正常工资收入的人提供保障,保险项目多是与职业相关的单项社会保险。尽管如此,俾斯麦政府的这三项社会保障法律颁布后,的确受到了工人群众的欢迎,1883年有300万工业工人参加了劳工疾病保
22、险,占所有工人总数的40%,有四分之一的其他行业劳动者参加了保险;到1914年,几乎所有的工人和大部分的职员都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为德国的经济现代化创造了安宁的环境,使19世纪70年代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进入低潮。到19世纪90年代,德国利用20多年的时间完成了英国花了100多年才完成的工业革命,由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在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现代化工业强国。另外,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在社会保险制度发展过程中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和作用。主要表现为:在全社会范围推行社会保险,使之第一次确立为正式的公共社会保障计划;由政府组织构建社会保险体系,提高社会保险制度的效率;为现代社会保险制度提供了一些基
23、本原则,如在一定程度上补偿劳动者风险失去的收入,社会保险实行强制性投保,国家、雇主、工人三方分担;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以交费为享受保险条件的原则等等。这些都成为以后各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础。2.1.3 社会保险制度在各国的建立俾斯麦政府创立社会保障制度的举措,掀起了世界范围内的近代社会保障制度创建的高潮。先是一系列的欧洲国家,如奥地利、英国、丹麦、挪威、荷兰、意大利、法国、瑞典等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出台;接着是一些美洲国家相继仿效。许多亚洲国家也参照德国的样本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丹麦、奥地利、英国等16国建立了养老保险;比利时、英国、瑞士等9国实行了疾病生育保险;英国、法国
24、、西班牙等9国实行了失业保险;波兰、美国等37国实行了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有了很大的发展。2.2 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2.1 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该阶段以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为标志。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为了稳定经济,资本主义国家陆续依据凯恩斯主义,进行国家干预经济。美国因大危机导致严重预算危机,原来的职业养老金计划也受到冲击。富兰克林罗斯福在推行新政中寻求刺激经济增长与创建失业保险体系之间的均衡,在1935年8月14日通过了社会保障法。这是一部以美国联邦政府为主体,全国性的社会保障立法,也是美
25、国第一次提出社会保障概念,同时美国还建立了对全国社会保险统一管理的联邦社会保障属。这意味着美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诞生。根据此法案,美国联邦政府的老年社会保险、联邦政府和各州共管的失业保险、各州主管的劳动者工伤补偿保险,以及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等等构成了美国的社会保险体系。至40年代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并对世界各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产生十分广泛的影响。到1940年,世界上已经有60多个国家相继设立了社会保障项目和制度,包括美洲的阿根廷、墨西哥等国家。欧洲国家则对已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了修改和补充,法国、意大利等国增加了家庭福利津贴,意大利在“自立共济”活动下,新
26、设了“疾病保险”等。2.2.2 福利国家模式的形成和发展1944年受英国首相邱吉尔的委托,“福利国家之父”贝弗里奇试图制定一项统管人们一生的公共保障计划,他主张用一种崭新的、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将英国变为一个“福利国家”,社会保障覆盖全体英国公民,为他们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完备的社会保障。贝弗里奇在其报告中提出:“国家对于每个公民从从摇篮到坟墓即由生到死的一切生活与危险,诸如疾病、灾害、老年、生育、死亡以及鳏寡孤独残疾等,都给予安全保障”。他认为获得安全保障是公民的社会权利,也是国民承担的社会义务;社会统一管理社会保障项目,由国民收入再分配来实施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只为被保障人提供稳定可靠的
27、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障的对象为全体公民,保障项目涉及公民生活的各个基本方面。社会保障的原则为:统一受益标准;统一收费,统一管理;适当受益;全面、普遍,区别对待。贝弗里奇报告使社会保障性待遇首先被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得以确立,较为完整的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结构与轮廓得到开创性的界定。它不仅为英国战后重建社会保险制度奠定了决策的基础,而且也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在战后发展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依据。根据上述精神,英国政府以实现充分就业和社会福利为纲领,先后通过了一系列重要立法,1946年英国出台了国民保险法。该法规定每一个达到就业年龄的公民,都必须参加国民保险,在足额缴纳保险费的前提下,当遭遇失业、疾病、伤
28、残及其他意外事故而失去生活来源时,可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相应地得到救济或津贴。1946年又颁布了国民医疗保健法,规定全体公民接受国民医疗,全国医院实行国有化。1948年英国首先宣布建成“福利国家”。世界许多发达国家继英国之后,纷纷宣布实施“普遍福利”政策,瑞典成为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最完善的典型代表国家,荷兰、挪威、法国、意大利等也实行全面社会保障计划,宣称为“福利国家”。2.2.2 社会保险制度的国际化1952年,联合国主管劳动和社会事务的专门机构“国际劳工组织”(ILO),在总结国际各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基础上,于1952年制定并通过了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公约包括医疗、疾病津贴、失业津贴、老龄津
29、贴、工伤津贴、家庭津贴、残疾津贴、遗属津贴、定期支付应遵循的标准、平等对待非本国公民等各种条款及一切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等。公约对社会保险的各项目领域都规定了最低支付标准,为各国社会保险法规的完善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标志着社会保险事业从此走向了国际化。2.3 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2.3.1 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1)改革背景和原因一是经济发展遇到困境。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需要有与之相应的经济与社会环境,20世纪前期西方社会保险制度的快速发展与西方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密不可分,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社会经济发展明显缓慢,进入“滞胀”时期,使得社会保险制度发展所需的稳定的经济环境开始
30、动摇。例如,19701980年英国工业品增长率为1.9%,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在19701974年降为2.4%,1975年甚至出现负增长。西方社会经济增长缓慢不仅带来严重的失业问题和贫困问题,使得社会保险制度遭受巨大压力,而且带来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和社会支出扩大的尖锐矛盾,使得社会保险制度失去稳定发展的经济环境。二是失业问题突出。充分就业是社会保险制度稳定运行的又一重要社会环境。建立在战后西方国家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基础上的充分就业,曾经成为西方社会保险制度特别是福利国家建立和发展的重要因素。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西方国家失业问题越来越严重。例如,19751980年,德国失业率一直在4%左
31、右,1981年达到5.5%,1982年达到7%,1985年甚至达到9.2%。19701979年美国的失业率为6.2%。失业问题严重化减少了社会保障缴费人数,导致失业保险支出快速增加。失业问题严重化使西方社会保险制度稳定发展的环境趋于恶化。三是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还与人口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尤其是人口年龄结构对社会保险制度具有直接影响。20世纪中期以后,西方人口平均寿命明显延长。例如,19651985年,法国男性平均寿命从68岁提高到71岁,女性从75岁提高到79岁;英国男性平均寿命从68岁提高到72岁,女性从72岁提高到78岁;美国男性平均寿命从68岁提高到72岁,女性从75岁提高
32、到79岁;日本男性平均寿命从68岁提高到75岁,女性从73岁提高到85岁。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加快。人口老龄化将对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老年人口赡养率不断提高。19802000年,美国老年人口赡养率从16.9%提高到19.0%,日本从13.4%提高到25%,德国从23.7%提高到24.0%。养老金支出成为社会保障支出的主要部分。四是社会保险制度内在问题凸现。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险制度所具有的刚性特点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一是社会保障项目不断增加,社会保障范围越来越广。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是社会保险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但社会保障覆盖面过分扩大也将带来一些消极后果。二是保险标准
33、和水平不断提高。例如,19651980年,英国社会保障水平从14.4%提高到24.5%,德国从19%提高到313%,法国从15.8%提高到28.8%,瑞典从17.5%提高到33.5%,美国从11.2%提高到28%,日本从11%提高到25%。随着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和保险标准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支出不断增长。而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来源构成中,国家财政补贴和雇主缴费构成较大部分,个人社会保障缴费所占比例较小。这种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状况导致政府财政支出的巨大压力,造成企业经营成本上升、投资和扩大生产积极性下降,还导致各种社会保障津贴领取者个人责任意识的减弱。这就导致传统现收现付型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
34、式面临严重挑战。五是当代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理念的改变。社会保障理念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20世纪70年代以前,西方社会保障理念存在严重的极端化倾向。19世纪末期以前,西方社会保障理念的基本特点是强调自助,这种社会保障理念认为:社会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个人原因而不是社会原因,其解决应该是个人责任而不是社会责任,社会保障应该依靠个人自助而不是依靠社会或者政府帮助。19世纪末到20世纪70年代,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理念发生明显变化,其主要特点是从过去的极端强调个人自助的社会保障理念转变为过分强调国家责任的社会保障理念,认为社会问题的出现主要不是由于个人原因而是由于社会原因,其解决主要应该是社会
35、或国家责任而不应该是个人责任,社会保障应该依靠国家保障而不是依靠个人自助。极端化的社会保障制度理念导致了极端化的社会保障制度选择。19世纪末以前,强烈的自助理念使得西方社会福利制度十分强调个人自助的地位和作用,家庭保障成为这一时期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社会慈善机构提供的各种救助成为家庭保障的重要补充,只有在家庭保障与社会慈善救助无法满足需要时,政府才会通过济贫法制度等官方制度措施提供救助。20世纪前期,强调国家责任的社会保障理念使得西方国家十分强调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实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国家为主体实施的各种社会保障成为这一时期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国家不仅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险
36、制度,而且建立起有效的社会救助制度,同时还建立起充分的福利服务制度,“福利国家”成为西方许多国争相追求的目标,这种社会保障制度极端化选择在促进西方社会保障制度快速发展的同时,必然导致福利病的出现并长期难以克服。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理念开始发生变化,强调国家、社会与个人的共同责任,主张自助、互助与国家保障相结合的社会保障理念逐渐成为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例如,英国的撒切尔政府认为,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问题是过分强调国家在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障中应该承担的义务与责任,忽视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没有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将国家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个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区分开来,更不可能
37、将国家责任与个人责任有机地结合起来。1979年,日本政府就指出,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是“形成在个人的自助努力与家庭及社会的连带责任的基础上,加上适当的官方福利这样一种新型的福利社会模式”。1993年,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审议会指出:“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是为了全民的利益,由全民来建立,由全民来支持的制度。”美国社会保障改革理念从20世纪70年代也开始逐步形成。尼克松总统指出,美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必须建立起一种个人责任与公共参与的复合责任机制,提出“不工作即无福利”的主张。里根政府认为,必须遏止社会福利扩展政策,必须减轻社会福利领取者对福利本身的严重依赖性,提高他们的自立、自强和自尊意识。克林顿政府提出:“
38、我们将结束大家都了解的那种福利。恢复一条简单而庄严的原则:不能让一个能够工作的人永远依靠福利。我们仍然要帮助那些不能自助的人,帮助那些需要受教育、训练和抚养孩子的人。但是,如果能够工作的人就必须工作。”(2)改革内容和做法为克服社会保险面临的危机,迄今为止,西方国家在改革调整方面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立足于现行制度框架,围绕抑制社会保险费用膨胀,扩大资金供给渠道,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等政策措施,力图维持现行制度的稳定运行。第二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实施结构调整,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险模式,鼓励和促进企业补充保险及私人保险计划的迅猛发展,逐步推行社会保险部分私
39、有化的改革措施,改革的基本思路集中于寻求能促进经济增长的社会保险制度。 主要做法如下:(1)通过对原有规章制度的修改,削减社会保险总支出一是适当减少支付范围,缩小某些社会保险项目的覆盖面。即改“普遍性原则”为“选择性原则”,重点帮助低收入者。二是降低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降低支付水平。三是将享有津贴的资格条件严格化,以促进相关人员的劳动欲望,减少非正常失业人口。四是缩短失业津贴的有效期。五是压缩医疗开支。六是加强对享受福利者的经济调查,以确保发放给那些需要的人。(2)加强管理,提高资源的使用率,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一是改革管理模式。由于各项社会保险的发展背景不同,因此,它们在给付和负担等方面有很大
40、的不同,这既不符合公平原则,也不利于统一管理。所以一些国家正努力实现社会保险的一元化,企图通过一元化来统一给付和负担,消除因保险种类庞杂而带来的负面影响。而另一些国家则试图下放权力,将统一管理改分散管理。二是加强政府监管。诸如采取加强立法监管等积极措施来努力降低医疗费用开支等措施。三是社会保障组织管理社会化。所谓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就是相对国家单一管理与传统家庭保障模式而言的。在全社会内由社会保障专门机构负责筹集资金、支付保障津贴、实施对社会保险对象的管理。近年来,这一问题已经得到欧盟各成员国的相当重视。(3)实行私营化,扩大福利提供领域的市场经济成份政府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私人机构参与社会保险
41、管理与运营,作为“福利国家”社会保险的一个补充。在养老保险方面,政府提供各种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及私人承担一部分老龄人口的赡养义务,从而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在医疗保险方面,各国积极发展私营医疗。在失业保险方面,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由政府逐步向民间或私营化转移,扩大私营保险基金的自营收入,允许基金投资的多位化。(4)调整项目收支结构,注重个人和企业负担,减轻政府压力90年代以来,社会保险的财政来源已发生了一些变化,福利国家正在试图减轻雇主的资金负担,以便在更具有较高失业率和面临日益激烈的外部竞争情况下,抑制高额的劳动成本,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除了采取以上各项开源节流措施,各国更加注重社会保险质量的
42、提高。如英国布莱尔政府提出发展社会保障新思路,重点将不再是增加社会津贴,而是增加社会服务,向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如提供教育和保健等公共产品,采取措施进行职业培训等。2.3.2 转型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东欧和中欧国家为代表的转型国家在经济社会转轨过程中,社会保险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在经济转轨过程中,这些国家由于政治和经济体制发生重大变革,导致一定时期内物价飞涨、失业人数激增、国家财政状况恶化、社会贫困加剧。这就导致它们已经困难重重的社会保障体制受到更猛烈的冲击,其缺陷和弊端更加暴露无疑:(1)社会保障覆盖面狭窄,不适应多种就业形式并存的新的就业局面。尤其是社会
43、保险,主要限于国营单位的职工和部分集体企业的职工,从而限制了劳动力向多种就业方向的流动,限制了其他经济成分中的职工获得社会保障的权益以及他们应尽的相应义务,因而也难以做到全社会范围内有效地分担风险。(2)社会保障事业多头分散管理,效率低下,规模程度极低。(3)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程度低,面对迅速发展的城市化、老龄化形势难以发挥持久的作用。因此,要建立与市场经济和国力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制,就必须改革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其真正起到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活的作用。这些转型国家把加强社会保障作为保持社会安定的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为此,本着“人人有权享受,人人必须参与”的原则,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以医疗
44、、失业救济、养老金制度为重点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有:(1)优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变承办单位及筹资渠道将社会保障的经营从国家预算中分离出来,改变过去由政府有关行政机构或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承办,按行政办法管理的方式,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基金,由统一的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按市场机制的原则进行管理。并改变过去社会保障基金完全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的做法,将原有的由国家统包的社会福利体制改造成多种经济成分参加、多层次的社会福利体制,即由国家、地方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社会保障基金主要由失业救济、医疗保险和养老金三部分组成。这一新的社会福利体制的核心是建立一个社会福利保护网,使社会的困难阶层获得社会福
45、利保障,保持并改善现有的生活条件,支持预防性的解决措施。(2)失业救济制度的改革在过去40年中,中东欧各国大多实行全面就业政策,由于实际上不存在失业,因而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大多没有失业保险这一项。近年来,失业已成为东欧国家体制转轨中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在旧体制瓦解的同时,就业状况恶化,失业人数剧增。失业浪潮不仅给中东欧各国政府的经济政策带来巨大压力,还危及到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各国先后将失业保险列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帮助就业,各国均设立了专门的委员会,如匈牙利的全国就业政策利益协调论坛(即全国劳动力市场委员会)和地方就业政策利益协调论坛(即州劳动事务委员会),以协调解决与就业有关的问题,
46、平衡各地区间以及本地区内劳动力均衡分布。并设立了专门的失业救济基金,如互助基金、就业基金和团结基金,为失业者提供各种物质帮助和职业培训。同时通过立法为失业者提供法律保护。匈牙利就业法规定,凡原有工作的人失业后均可享受失业救济,刚毕业又找不到工作者可享受初业者救济。并对解雇做出严格规定,凡属于非纪律性的解雇,雇主应向被解雇者支付最终补偿,补偿条件和幅度因工作时间的长短而定。这样既可使被解雇者的权益得到保护,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失业救济的负担。(3)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中东欧各国先后将原由国家全额拨付医疗经费的办法,改为由投保为及其所在单位和国家三方共同承担。国家负责扩建保健设施、培养医务人员、实施
47、全国性的保健计划,以及为卫生保健主管部门的日常活动提供资金。当由于客观因素导致医疗保险金额不足时,国家可为保证医疗保险事业的正常进行提供必要的补助。有权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必须加入医疗保险。投保人从工资中,或从开始经营活动之日起按规定定期缴纳医疗保险金。在职职工,包括职业军人、警察、消防人员等的医疗保险金,由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平均分担。领取退休金者的医疗保险金视实际收入而定,有的由社会保险公司全包,有的则由本人和社会保险公司均摊。失业者的医疗保险金由劳动局支付,在失业保障制度实施后,则由失业保障基金负担。领取固定社会救济者的医疗保险金由社会福利部门负责。农民个体经营者和私人业主的医疗保险金按规定
48、定期由本人缴纳。(4)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中东欧国家因经济体制转轨而出现的经济衰退、通货膨胀,使退休者领取的养老金严重贬值,他们的养老金往往连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也难以满足。在社会化问题日益严重,老龄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1/3,且比重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显得更为重要。在捷克,国家发放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为固定部分,所有退休者数额相同,用来保证基本生活水平,它取决于国家的具体经济情况、社会费用标准。二为浮动部分,取决于退休者的工龄、工资情况。这种制度不仅可根据经济的发展状况灵活地加以调节,还可缩小养老金之间的差别,满足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还积极鼓励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以作为国家养老金的补充。捷克国会于1994年2月通过了新的养老保险法。新法的特点是个人自愿参加,国家予以赞助,养老保险由养老基金组织承办。凡18岁以上在捷克境内常住的捷克籍公民皆有有权参加这项保险,保险的金额自愿决定,但最低限额为100克郎,国家根据投保的金额给予补助,一般为40120克郎。即投保100克郎,国家补助40克郎,如果超过100克郎则再按一定的比例给予补助。例如投保额在100199克郎之间,国家的补贴为40克郎再加上超过100克郎部分的32%.500克郎以上的补助金额为120克郎。除此之外,参加者在投保后的头两年,还可额外再得到25%的补助。2.3.3 新型国家中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