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财产保险投资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0年12月27日家庭财产保险投资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财产保险业务健康发展,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财产保险投资型产品(以下简称“投资型家财险”),是指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以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描述投资型家财险的特性、演示保单收益测算以及介绍经营成果等相关信息
2、的行为。信息披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形式:(一)媒体、公司网站上的说明和介绍;(二)产品说明会上的说明和介绍;(三)销售人员的说明和介绍; (四)定期寄送报告资料。第四条 保险公司开办投资型家财险,应当制作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第五条 投资型家财险的信息披露,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准确描述与产品相关的信息。保险公司应当对信息披露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无重大遗漏,不得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进行欺骗、误导和隐瞒。第六条 保险公司销售投资型家财险,应当向投保人出示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向个人销售投资型家财险的,还应当出示投保提示书。订立保险合同,采用
3、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第七条 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进行投资型家财险的信息披露,不得使用比率性指标与其他保险产品进行简单对比,也不得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虚假宣传。第二章信息披露材料管理第八条 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总精算师应当确保产品说明书客观、真实、无重大遗漏,并且符合本办法对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第九条 保险公司投资型家财险的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应当与保险条款及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第十条 保险公司以任何方式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演示投资型家财险未来本金和收益给付的,应当
4、符合本办法的要求。第十一条 投资型家财险的信息披露材料应当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设计、印刷投资型家财险的信息披露材料,应当报经其总公司批准。除省级分公司以外,保险公司的其他各级分支机构均不得设计、印刷和修改投资型家财险的信息披露材料。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不得授权其代理人设计、印刷和变更投资型家财险的信息披露材料。保险代理人不得设计、印刷和变更其代理销售的投资型家财险的信息披露材料。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不得使用与投资型家财险的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不一致的信息披露材料。第三章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信息披露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需将全部保险费划入专门的投资账户,账户内的资
5、金由保险公司的理财专家进行投资运用,使公司的客户能够直接享受保险公司专家理财的成果,并且将此声明载入投保单和保险条款中。第十五条 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的产品说明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风险提示1、在产品说明书封面显著位置用比正文至少大一号的黑体字提示该产品为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收益的利率调整原则。2、提示客户可提前退保,但其收益会低于同期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资收益减少。(二)产品基本特征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的运作原理,产品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三)投资账户情况说明1、产品投资账户的资产配置目标、原则等;2、产品的投资账户过去2年每季末账户收益变化情况;3、投资账户提取的各项费用
6、及提取时间。(四)利益演示1、利益演示应当以表格形式预测投资账户的未来本金和收益给付情况,且至少应当包括以下项目:(1)收取的各项费用,其中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其提供的家庭财产保险部分的保费等主要费用需逐项列明;(2)投资账户投资收益的演算;(3)假设不同银行利率调整下的投资账户价值、家庭财产损失赔付金额和现金价值。第十六条 开办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每周应当至少在公司网站或者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公众媒体上公告一次投资账户单位价格。第十七条 开办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每半年应当至少在公司网站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公众媒体上发布一次信息公告。信息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资账户
7、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二)列表比较投资账户自设立以来各季度的投资收益率;(三)投资账户收益利率随银行利率调整的调整情况;(四)其他根据中国保监会要求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经营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发生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应当发布临时报告的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信息。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条款中约定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保单状态报告。保单状态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保险单信息,包括保险产品名称、保险单编号、保险单生效日、投保人姓名、被保险人姓名、报告期间等;(二)保险期间投资账户的投资收益情况;(三)逐笔列示报告期间内发生的保单管理费、其提供的家庭财产保险部分的保险
8、费等事项;(四)报告期间发生的其他需要告知投保人的重要信息。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未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的,由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2000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开办其他投资型家财险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定后,应当比照本办法中最相类似的投资型家财险进行信息披露。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
9、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