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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省公共课一等奖全国赛课获奖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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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生产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安监局安全科学与监控工程中心新化学危险品检测与事故判定试验室北京化工大学理学院金鑫第1页化学品是人类生活和生产不可缺乏物品,当前世界上所发觉化学品已超出千万种,惯用也在700万种以上,其中约三分之一含有较大程度危险性,属于危险化学品。同时每年约有千余种新化学品问世。所以,化学品在造福人类同时,也给人类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很大威胁。正是因为化学品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稍有疏漏,就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危害。因而,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世界各工业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纷纷制订相关法规、标准和条约,意在强化化学品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化学品危害和事故。第2页我国是世界上化学品生产和进口大国,对化学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是关系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大事,我国政府十分关注和重视化学品安全生产、安全流通和安全使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化学品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和实施促进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管理,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经营监督、监察提供了法律依据。第3页2.1 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标准规范我国政府从来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先后制订、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要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有以下几个方面。4第4页2.1.1 国家法律和国际条约国家法律和国际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条约等5第5页2.1.2 国家和部门行政法规国家和部门行政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 农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6第6页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要求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要求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审查暂行要求 铁路剧毒品运输跟踪管理暂行要求7第7页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方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方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方法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等。8第8页另外,还有一些暂时或试行行政法规。如另外,还有一些暂时或试行行政法规。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字12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管二字38号);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条件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字122号);危险化学品应抢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43号)9第9页2.1.3 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1)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3)惯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惯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 (GB13690-)(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5)惯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惯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5603-8200)10第10页(6)化学品安全技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明书编写要求写要求(GB16483-)(7)化学品安全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要求写要求(GB15258-)(8)易燃易爆性商品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备养养护技技术条件条件(GB17914-)(9)腐腐蚀性商品性商品储备养养护技技术条件条件(GB17915-)11第11页(10)毒害性商品毒害性商品储备养养护技技术条件条件(GB17916-)(11)危危险货物包装物包装标志志(GB190-)(12)危危险货物运物运输包装能用技包装能用技术条件条件(GB 12463-)(13)汽汽车加油加气站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与施工规范范(GB 50156-)12第12页2.1.4 行业标准和指导性标准行业标准和指导性标准(1)剧毒物品品名表(GA 58-)(2)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JT 617-)(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1987,)等。13第13页2.22.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2.2.1安全生产法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过,自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综合性法律。14第14页2.2.1.1.立法目(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所以有必要依据我国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2)预防和降低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国家强制力从法律制度上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确立保障安全生产法律办法。(3)促进经济发展:预防和降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使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健康地进行,将会促进经济发展。第15页2.2.1.2 主要内容从安全生产法所直接包括对象来看,上至国务院、各级政府、各级工会,下至企业和从业人员,分别要求了其在安全生产中职责、作用。所包括安全生产方面有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过程、安全生产监督以及事故应抢救援和事故处理。从战略角度来看,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总方针,从战术角度来看有安全管理详细要求。既要求了各个相关部门、企业及相关人员在安全生产中职责,又明确了违反安全生产法处理方法。所以,它是一部相关安全生产全方位、立体、综合性法律。值得注意是,安全生产法尤其强调了对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充分表达了国家对危险物品安全管理高度重视。第16页1.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位安全生产保障保障(1)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职责(3)对危险物品(包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要求第17页2.从业人员权力和义务从业人员权力和义务(1)从业人员八大权利 知情权:即有权了解知道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原因,防范办法和事故应急办法。提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提议。批评、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避险权:即发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有权停顿作业或者采取可能应急办法后撤离作业场所。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权利。取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具权利。取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权利。第18页(2)从业人员三项义务 自觉遵章守纪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该恪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纵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义务:即要求掌握本职员作所需要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险情汇报义务:即发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原因有及时汇报义务。第19页3.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关键点学习宣传、落实好安全生产法是摆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督监察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面前一项共同任务。在学习、落实安全生产法时应掌握以下标准。(1)大力宣传,做到人人知法、懂法、遵法(2)认真推行职责,尽职尽力搞好安全生产工作(3)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要做执法表率(4)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必须严厉认真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5)把好广大从业人员和职员这一关,认真自觉地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第20页2.2.2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条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条约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组员国,于1994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八届十次会议同意,认可并实施170号条约和177号提议书。170号条约就是化学品危险性判别与分类、登记注册、加贴安全标签、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以及企业责任和义务、工人权利和义务、操作控制、培训、化学品转移、出口、废弃物处置等问题做出了基本要求;要求各组员国建立化学事故控制办法,建立对应制度,有效预防和控制化学品危害。第21页 170号条约宗旨是要求政府主管当局、雇主组织、工人组织,共同协商努力,采取办法,保护员工免受化学品危害,有利于保护公众和环境。其主要性表达在:确保对全部化学品做出评价以确定其危害性;为雇主提供一定机制,方便从供货者处得到关于作业中使用化学品资料,从而可有效地实施保护工人免受化学品危害计划;为工人提供关于其作业场所化学品及适当防护办法资料,以使他们能有效地参加保护计划;制订关于这类计划标准,以确保安全使用。22第22页 170号条约分七部分共27条,其中第一部分为范围和定义;第二部分为总则;第三部分为分类和相关办法;第四部分为雇主责任;第五部分为工人义务;第六部分为工人及其代表权利;第七部分为出口国责任。下面简单介绍该条约主要内容。23第23页1、作业场所、作业场所所谓作业场所,指化学品生产、搬运、储存、运输、废弃、设备维护全部场所。170号条约尤其指出政府主要当局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点:24第24页与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协商,制订政策并定时检验。当发觉问题时有权禁止或限制使用某种化学品。建立适当制度或专门标准,确定化学品危险特征、评价分类;提出标识或标签要求。制订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编制标准。25第25页2、供货人责任、供货人责任化学品供货人,不论是制造商、进口化学品供货人,不论是制造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均应确保做好以下几方面工商或批发商,均应确保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作:对生产和经销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征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定。26第26页对生产和经销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征。对生产和经销化学品加贴标签。为生产和经销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提供给用户。27第27页危危险化学品供化学品供货人人应确保一旦有了新安全确保一旦有了新安全卫生生资料,料,应依据国家法依据国家法规和和标准修准修订化学化学品品标签和安全技和安全技术说明,并及明,并及时提供提供给用用户。提供提供还未分未分类化学品供化学品供货人,人,应查询现有有资料,依据其特征料,依据其特征对该化学品化学品进行行识别、评价,以确保是否价,以确保是否为危危险化学品。化学品。28第28页3、雇主责任、雇主责任对化学品进行分类;对化学品进行标识或加贴标签,使用前采取安全办法;提供安全使用说明书,在作业场所编制使用须知;确保工人接触化学品程度符合主管当局要求;对工人接触程度进行评定,并有监测统计;采取办法将危险、危害降到最低程度;29第29页当办法达不到要求时,无偿提供个体防护用具;提供抢救设施;制订应急预案;处置废物应依照法律、法规;对工人进行培训并提供资料、作业须知等;与工人及其代表合作。30第30页4、工人义务、工人义务 与雇主亲密合作,遵章守纪;采取合理步骤对可能产生危害加以消除或降低。31第31页5、工人权利、工人权利 有权了解化学品特征、危害性、预防办法和培训程序;当有充分理由判断安全与健康受到威胁时,能够脱离危险区,并不接收不公正待遇。32第32页6、出口国责任、出口国责任当本国因为安全和卫生方面原因,对某种化学品部分或全部禁止使用时,应及时将事实和原因通报给进口国。33第33页2.2.3 职业病防治法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过,自年5月1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法是一部职业病防治综正当律。1.立法目标该法立法目标是控制和预防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安全生产。作为与安全生产法平行法律,该法要求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该法要求了国家、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企业以及个人在职业病防治中职责,同时对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各方面要求做了详细要求。34第34页2.主要内容(1)职业病范围: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所引发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劳动者造成职业病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原因包含职业活动中存在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原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其它职业有害原因所造成危害。第35页(2)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职责和职业病前期预防要求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职责职业病前期预防第36页(3)劳动过程中职业病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疗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要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办法用人单位职业病管理第37页(4)职业病患者享受待遇职业病患者享受待遇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要求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时检验。用人单位应该对不宜继续从事原工作职业病人,应该调离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应该给予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应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进行健康检验,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第38页(5)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要求,用人单位有违反本法要求行为,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更正、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顿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提请相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要求权限给予责令停建、关闭行政处罚。对有直接责任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免职行政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要求,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组成犯罪,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39页2.2.4 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自年5月1日起施行最新消防法。第40页1.立法目目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第41页2.主要内容(1)新消防工作标准新消防法继承和发展了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结果,在总则中要求“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方面负责、公民主动参加标准,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确立了消防工作方针、标准和责任制。第42页(2)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单位消防职责政府消防工作职责:新消防法第三条要求:“国务院领导全国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职责:新消防法第四条要求:“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行政主管部门消防职责:新消防法第四条第二款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第43页(3)公民)公民权利和利和义务公民是消防工作主要参加者和监督者。新消防法关于公民在消防工作中权利和义务要求主要有: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汇报火警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义务。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私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任何人发觉火灾都应该马上报警。任何人都应该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禁止谎报火警。火灾扑灭后,相关人员应该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求保护现场,接收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相关情况。第44页(4)建设工程实施消防审核、验收和立案抽查制度建设工程实施消防审核、验收和立案抽查制度为降低行政许可事项,适应便民利民要求,新消防法改革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立案抽查制度。新消防法要求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要求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新消防法明确了其它工程实施立案抽查制度。要求对其它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该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立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该进行抽查;经依法抽查不合格,应该停顿施工。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应该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立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该进行抽查;经依法抽查不合格,应该停顿使用。第45页(5)完善消防行政)完善消防行政处罚制度制度新消防法适应消防工作发展需要,在相关法律责任要求上做出较大修订,加大消防行政处罚力度,补充完善了消防行政处罚制度。新消防法增加了应予行政处罚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处理了原消防法对违反消防法规行为要求得不全、不严密,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阻止、纠正和依法惩处问题,维护了法律严厉性和权威性。新消防法调整了行政处罚种类。新消防法设定了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停顿施工、停顿使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顿执业(吊销对应资质、资格)六类行政处罚,增加了责令停顿执业(吊销对应资质、资格)一类行政处罚,对一些严重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尤其是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增设了拘留处罚,增强了法律威慑力。第46页(6)危险化学品消防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消防违法行为新消防法所界定关于危险化学品消防主要违法行为有: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它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违反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违反消防安全要求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违反要求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含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第47页2.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规 中国政府从来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吸收了众多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国外经验基础上,先后制订、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制约,预防发生事故,降低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护环境等取得了显著效果。本节简明介绍一些危险化学品主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第48页2.3.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例1月9日国务院经过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3月15日起施行。1.立法目标目标是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第49页2.主要内容条例共七章七十四条,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为强化危险化学品专题整改和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第50页(1).各部门管理职责依据条例第五条,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理由不一样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因为国家经贸委已撤消,在条例中要求原由国家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置及其改建、扩建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含用于运输工具槽罐)专业生产企业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国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抢救援组织和协调等职能现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置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监督检验。第51页质检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并负责前述事项监督检验。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登记,并负责前述事项监督检验。铁路、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航空运输和危险化学品铁路、民航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安全管理及监督检验。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监督检验。第52页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判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医疗救护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要求同意、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经营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邮政部门负责邮寄危险化学品监督检验第53页(2)危险化学品分类管辖范围危险化学品分类管辖范围危险化学品分类管辖范围是列入国家标准公布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该名目在不停修订中。监控化学品、属于药品危险化学品和农药安全管理,依照条例要求执行;国家另有要求,依照其要求执行。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不适用条例。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进口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条例要求执行。不过,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管理依照国家相关要求执行。第54页(3)对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管理国家强调了对包含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直至废弃物处置各个步骤实施全过程管理。依照条例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在依法进行监督检验时,能够行使以下职权。(1)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验,调取相关资料,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向危险化学品单位提出整改办法和提议。(2)发觉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马上排除或者限期排除。(3)对有依据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要求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马上停顿使用。(4)发觉违法行为,当场给予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更正。第55页(4)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管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管理要求和需要推行手续理要求和需要推行手续(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项目标新建、扩建、改建实施统一规划、审批制度。(2)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3)经同意设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质检部门申领生产许可证。(4)生产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5)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单位和生产、储存、使用其它危险化学品单位要对其生产装置进行安全评价。(6)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由审查合格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第56页2.3.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立法目制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目是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第57页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范围以外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并接收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第58页(2)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应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完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评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考评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第59页(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办法,并为从业人员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具;(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定、监控办法和应急预案;(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应抢救援组织或者应抢救援人员,配置必要应抢救援器材、设备;(13)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条件。第60页(3)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期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期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期满需要延期,企业应该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期内,严格恪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期延长久限为3年。第61页2.3.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经4月30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经过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1.立法目标目标是为了确保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第62页2.主要内容(1)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必须符合要求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必须符合要求 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它作业场所隔离;设置有效通风装置;对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泄险区。第63页(2)劳动防防护要求要求 本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该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有效职业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加强劳动过程中防护与管理。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用人单位,应该配置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不具备配置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条件,应该与依法取得资质认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署协议,由其提供职业卫生服务。第64页(3)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用人单位应该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劳动者进行定时职业健康检验。用人单位发觉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劳动者,应该将其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第65页(4)劳动者者权利与利与义务取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取得职业健康检验、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相关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原因、危害后果和应该采取职业中毒危害防护办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具,改进工作条件;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危及生命、健康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中毒危害防护办法作业;参加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提议。第66页2.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规章和标准2.4.1。由相关部、委、办等制订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方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方法;等第67页2.4.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制订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如: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惯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要求(GB15258-)惯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次序(GB-T 16483-)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等等第68页2.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2.5.1概述概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国家法律授权行政部门设置监察机构,含有法律形式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以国家机关为主实施,是以国家名义并利用国家权力,对企业、事业单位和相关机关推行安全生产职责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监察、纠正和惩戒工作。第69页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一个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一个国家监察家监察(1)监察机构与被监察对象之间关系,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组成行政机构与法人之间行政法律关系。监察机构能够采取包含强制伎俩在内各种监督检验形式和方法执行极端监察任务。(2)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监察活动,是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对法律和政府负责,不受部门和行业限制,不受用人方或被用人方约束,含有公正第三方特征。(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监察活动,是利用国家行政权力进行,监察机构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做出决定,含有法律所赋予确实定力、强制力和约束力,因而它活动含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约束性。第70页2.安全生产监察含有专门监察安全生产监察含有专门监察对象和特定监察任务对象和特定监察任务其监察对象主要是生产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也包含国家法规所确定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相关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监察内容主要是对监察对象推行安全生产职责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情况。由此能够看出,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机构与行业或企、事业主管部门所设置内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工会组织群众监督管理有显著区分。另外,因其仍属于政府系统行政监察机构,故与检察机关在职责权限方面也有很大不一样。第71页3.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安全生产监察机构(人员人员)实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验必须依施安全生产监督检验必须依法监察法监察(1)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监察机构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定职责权限。(2)国家监察是一个执法监察,主要是监察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情况,预防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行为,它不干预企、事业单位内部实施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详细方法、办法和步骤;不代替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检验等详细事务;更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3)进行监察活动时,必须依据实体法要求(包含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国家同意国际条约等),也必须依据程序法要求实施。第72页2.5.2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本标准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2.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标准;3.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标准;4.坚持行为监察和技术监察相结合标准;5.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标准;6.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标准。第73页2.5.3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职责(1)进入生产单位进行检验以及了解情况职权;(2)对安全生产法违法行为处理职权;(3)对事故隐患处理职权;(4)对不符合安全标准设备、设施、器材、物料等处理职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该忠于职守,坚持标准,秉公执法。生产单位对他们推行职责过程应该给予配合。第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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