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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1.1风险管理制度–––––––––––––– 2--14
1.2评审会制度––––––––––––––––15--17
1.3评议会制度––––––––––––––––18--20
1.4保后管理制度–––––––––––––––21--24
1.5档案管理制度–––––––––––––– 25--27
1.6责任追究制度–––––––––––––––28--31
二、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32--43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业务受理
第三章 初审与调查
第四章 评审与决策
第五章 签订合同、落实反担保措施和收取费用
第六章 项目监管
第七章 债的追偿
第八章 罚 则
第九章 档案管理
第十章 附 则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担保业务操作行为,防范并控制担保业务责任风险,提高担保质量,确保公司担保业务稳健持续发展,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安徽聚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拓展定位之要求,特制定本《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第二条:担保业务风险管理范围包括以公司名义、信用或资产对外提供的所有担保业务保函,含企业融资担保、个人贷款担保。
1、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包括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房地产开发贷款担保、企业票据贴现担保、开具承兑汇票担保、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担保、进出口贸易融资担保、产权(股权、知识产权、经营权等)质押贷款担保、设备租赁融资担保、企业发起设立/并购过桥贷款担保、项目投资担保、政策扶持项目贷款担保、保理业务(应收帐贴现担保、信用保险)等;
2、个人贷款担保业务:包括个人消费贷款担保、个人信用贷款担保、单位优秀员工贷款担保、出国留学贷款担保、个人创业贷款担保、房产抵押贷款担保、房屋按揭/加按/转按揭贷款担保、房屋装修贷款担保、汽车按揭贷款担保、个人大件家私贷款担保、贷记信用卡透支额度担保等;
第三条:公司担保业务风险管理体现“内控优先,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所遵循的管理原则是: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岗位分设,部门制约;
(三)流程监控,集中管理;
(四)预案防范,权限决策;
(五)先履约,后责任追偿;
第四条:股东会是公司担保业务决策和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实行股东会领导下的董事长授权负责制,董事长对股东会负责。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责任部门,对担保风险集中管理,对担保业务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测风险,控制风险于未然。
公司担保业务实行初审、复审、评议、评审四级审核制度,董事长决策授权范围内的担保项目实行前三级审核。
第五条:担保业务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由岗位分设的运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两大部分组成,其核心内容是“分级负责,流程监控,预案防范,责任追究”。
第二章: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运作机制
第六条:公司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实行“分级负责,流程监控,预案防范,责任追究”的运作机制,将担保业务按流程顺序分为申请登记、受理审查、审核评议、担保决策、反担保协定、保后管理和风险处置七个环节,不同环节分别在不同部门运作,岗位职责明确,控制风险于各环节之中,以降低风险;组织机构上暂设综合业务部、风险控制部、综合管理部,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制约更相互配合;项目调查分A、B角,各有侧重又互相监督。
同意放款联系函
银行放款
担保业务部—常规检查,风险管理部—重点监测
按期履约(归还贷款)
未按期履约
担保承诺函
银 行
企 业
业务部
风控部
业务部
业务部
风控部
yes
yes
yes
yes
NO
NO
NOO
NO
担保申请
业务部
申请登记
受理调查
审核评议
担保决策
反担保协定
保后管理
风险处置
风险处置小组
第七条:部门工作职责(与风险管理相关)
(一)、综合业务部
1、负责担保客户的来访接待和业务咨询工作;
2、负责担保项目的申请登记,并予以初审;
3、负责担保项目的受理调查工作、担保协议文本签约工作;
4、负责保后监管的常规检查工作,并就此补充完善相关法律手续;
5、负责客户的用款还款监控、保证金帐户和反担保资产的监管工作;
6、负责担保业务市场营销和推广;
7、负责担保新品种的开发;
8、协助分管总经理做好代偿发生后的债务追偿和反担保资产处置工作。
(二)、风险控制部
1、集中管理担保风险,监控担保业务全过程;
2、负责担保业务评审会、评议会日常工作;
3、负责担保项目保前审核、担保协议文本指定工作;
4、负责保后的管理工作的监管、整体风险的测评及重点风险的监控工作;
5、负责与银行间沟通,协调与银行间的关系;
6、负责公司相关业务制度的制定、发布、解释和修改;
7、负责公司授权、转授权、对外担保函出具的管理工作;
8、协助分管总经理做好代偿发生后的债务追偿和反担保资产处置工作。
(三)、综合管理部
负责公司对外出具担保函的制作与归档保管、担保费收讫、保证金头寸的调拨、业务档案管理、客户有价及重要权证的保管工作。
第八条:七个环节主要工作内容
(一)、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岗位职责由综合业务部人员行使。
1.进行初访客户登记;
①、接待初访客户,了解客户来访目的及客户基本情况;
②、接受客户咨询并告知业务办理相关事项及收费标准;
③、告知客户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及文件,约定再访时间;
④、对来访客户进行登记造册;
2.受理客户担保业务申请;
①、收集、核查客户按要求提交的资料及文件;
②、指导客户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
③、对客户初步介绍及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评,报部门经理审批;
④、根据部门经理批示,整理相关资料移交给项目经理A 。
(二)、受理调查
受理调查岗位职责由综合业务部项目经理A、B共同行使,项目经理A 负主要责任,对调查的全过程及真实性、可行性、完善性负责;项目经理B负辅助责任,负责对业务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反担保物的真实、足额、可靠性负责。
1、深入企业调查,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①、补充收集企业资料,并核查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
②、对客户进行“四性”认定(领导人的资信与品行、贷款真实用途与合规性、现金流量测算与第一还款保证可靠性、项目意义及项目实施可行性);
③、关联公司情况(股权、往来、组织架构、业务相关性)调查,尤其是同一法人代表的关联公司;
④、贷款卡信息(借款、对外担保、基本户、外汇帐户、一般户、纳税帐户)及银行帐户往来;
⑤、反担保措施及费率初步商谈;
⑥、反担保资产的调查,必要时组织评估或委托专业公司评估;
⑦、测定企业信用等级和担保风险度(到期偿还风险、最终履约风险);
2、撰写调查报告,为结论提供相关依据;
①、调查报告文责自负,调查人员对调查事实认定的真实性负责;
②、调查报告须明确调查人员的态度,并陈述充分理由加以佐证;
③、调查报告应对企业竞争优势进行分析(所处行业特点及吸引力、经营特色、相对成本等三个方面,但不限于);
④、调查报告须明确企业核心价值所在(人、资产、竞争力),反担保措施预案对此应有针对性;
⑤、调查报告应明确判断担保风险所在,并提出风险化解措施;
3、调查报告报部门经理审批;
4、根据部门经理批示,整理相关资料并移交给风险管理部内审员;
5、掌握银行进度,协助法务人员完善反担保手续;
6、保后常规检查,对风险适时监控监测,弥补法律遗漏;
7、督促按期履约,避免担保逾期及代偿行为发生。
(三)、审核评议
审核岗位职责由风险控制部内审员行使。
1、审核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完备性、正确性;
2、审核客户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3、审核客户的短期偿债能力、现金流量及近两年的信用状况;
4、审核前台对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担保风险度测算结果的正确性;
5、审核对客户反担保资产评估(含专利、股权、无形资产等评估)结果的现实性;
6、审核反担保预案的可行性、可靠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7、出具《评估审核报告》,明确具体意见(是否同意及同意的金额和期限);
8、将审核结果报部门经理审批;
9、根据业务流程和部门经理批示,提请召开评议(评审)会;
10、根据评议(评审)会决议,协助法务人员完善反担保手续;
11、整理相关资料并移交给档案管理员。
评议(评审)工作由公司评议会(评审会)负责。
(四)、担保决策
所有担保项目均由股东会审批,股东会授权公司评审委员会为担保业务最终决策机构;在一定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进行决策。
1、董事长
①、负责重大业务和战略事项决策;
②、负责召开评审会,对提交属于评审会决策的担保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签署决策意见;
③、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和在保项目风险状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④、加强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2、总经理
①、加强全流程工作监管,协调各部门工作;
②、加强对业务拓展,业务办理、风险管理工作领导;
③、负责召开评议会,对董事长决策权限范围内的担保项目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签署意见。
(五)、反担保协议
反担保协议的岗位工作由风险控制部法律专员行使,鉴于法律工作渗透流程全过程,各岗位均应配合法律专员完善本岗位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手续。
①、负责担保协议文本的起草及协议签订手续办理;
②、负责对客户资料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
③、负责审核反担保物权证的真实性;
④、负责处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纠纷;
⑤、负责处理担保业务出具法律意见或提供法律咨询;
⑥、负责处置反担保物、追偿债务时的法律事务;
⑦、负责与公司法律顾问联系,时常请教法律方面问题。
(六)、保后管理
保后管理包括常规检查、重点检查和风险监测三部分,其岗位职责由综合业务部、风险控制部共同行使。常规检查工作责任部门为综合业务部,重点检查和风险监测工作责任部门为风险控制部。工作内容包括:
①、贷款到位后15天之内项目跟踪检查;
②、每季不少于2次的保后常规检查;(详见《保后管理制度》)
③、有风险预警客户的重点检查;
④、逾期担保、一个月之内到期担保的重点监控;
⑤、担保额度管理;
⑥、追偿进度的监测与反馈;
⑦、按月进行担保业务经营及风险状况分析
(七)、风险处置(详见《责任追偿制度》)
第三章:担保风险防范
第九条:担保是高风险行业,风险类型有:政策性风险、客户资信风险、客户经营风险、员工能力与道德风险、法律风险等。
风险防范主要采取5个方面措施:
(一)、实行流程监控,规范操作行为,以防范员工道德风险;
(二)、设定担保准入条件,评定信用等级,以防范客户资信风险;
(三)、加强保后检查力度,实行有效抵押反担保,以防范客户经营风险;
(四)、健全评审会制度,以防范政策性因素及员工能力而引起的决策风险;
(五)、健全客户档案制度,完备相关资料收集的法律手续,防范法律风险。
第十条:担保流程监控实行环节监控、要点监控,七大环节中主要监控要点有四:保前调查、审核评议、保后监管、责任追偿(详见《担保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保前调查技术要点》、《评审(评议)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第十一条:担保客户准入条件
1、公司类客户准入条件:
⑴、公司性质为私营全资、合资或股份制;
⑵、注册(实收)资本RMB500万元以上,依法登记注册并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
⑶、特殊行业的,必须取得特别经营许可证;
⑷、法人代表、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个人资信记录良好;
⑸、公司在银行信用记录良好,历史上无拖欠银行本息行为;
⑹、有一定经营年限,且经营业绩良好:房地产公司,5年以上;生产型公司,5年左右;证券投资类公司,3年以上;贸易性公司,3年左右;高科技公司或项目,2年以上;
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A级(含A级)以上,且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⑻、借款用途符合国家政策及银行信贷投向要求;
⑼、产权关系明确,无法律纠纷;
⑽、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记录真实,遵守财经纪律,无非法偷漏税行为;
⑾、同意接受本公司对其经营管理及履约情况的监督、控制及检查;
⑿、同意按本公司反担保条件办理合规有效的反担保手续;
以个人名义借款而用于公司经营周转的,按公司类客户掌握;
2、个人客户准入条件:
⑴、个人身份明确,有合法住居和经营场所;
⑵、个人资信良好,历史上无违法乱纪、欠钱不还等不良行为;
⑶、有稳定合法的较高年收入经济来源;
⑷、借款用途符合银行信贷投向要求;
⑸、属个体经营者,其从商经历至少3年以上,且经营业绩比较突出,经营思路清晰;
⑹、反担保方式必须是不动产或权属(物)抵质押,且产权清晰、清洁、足额。
第十二条:保后管理措施
保后管理是公司防范担保风险、提高担保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力求做到经常化,这既是加强保后服务、紧密与客户之间关系的一种手段,又是弥补和完备法律手续的一项措施,合法保护或有债权,同时也是对银行信贷决策过程的重要补充,对密切与银行合作、拓展新的业务渠道、提升公司形象都意义重大。
常规保后检查报告、保后回访记录报告、反馈意见书三合一规范,并判断该笔担保业务的到期偿还风险和最终履约风险。(见《保后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信用等级评定
信用等级是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综合指标,以百分制形式加以量化,其得分多少不但直接反映企业“到期偿还风险”大小,也能间接影响企业“最终履约风险”即担保风险度的计算,因此对每一个申请担保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是整个担保流程中必经一环。对不同行业企业其评定标准应不同,评定结果划分4级,从高到低为:AAA、AA、A、B(详见《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第十四条:反担保措施
反担保措施的采取,是为了规避和降低担保风险之必要,是受理担保业务的必备条件。反担保措施要针对企业核心的人、核心资产、核心竞争力而设定的,旨在拿住“七寸”,籍提高企业违约成本来促进企业按期履约。
公司可以接受的反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同时实行反担保保证金制度。
原则上公司反担保措施是以下几种方式的组合:
1、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金+3~5户联保(含掌控人无限责任);
2、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金+房地产抵押;
3、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金+动产(或股权质押)。
第十五条:评审(评议)会制度
评审(评议)会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规避和降低能力风险、政策风险及由此产生的决策风险,也是为了规范操作、谨慎决策的必要。不同层面上会议的名称、组织形式、组成人员不同。(详见《评审(评议)会制度》)
第十六条:建立并完善客户档案
建立客户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及人员交接制度,做到分类科学、流程收集与补充、方便查阅、及时移交,严防毁损散失,确保业务档案完整与安全,确保相关法律手续完备与有效。(详见《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按脱保项目和在保项目分别存放编号,后者换芯不换盒,属重点管理档案;从内容上将档案分为三类:
1、权证类档案:主要包括抵(质)押物的权属证书及相关抵(质)押反担保物的文件、清单、证明、保险单、评估书等届时脱保后需还给客户的档案,入保险柜保管,风险控制部有清单备查;
2、要件类档案:主要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担保合同、担保协议、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抵(质)押保证反担保协议等法律诉讼时需要的档案,该类档案经部门经理以上批准才能对外借阅;
3、备查类档案:主要包括客户基本资料、审批过程资料、保后检查资料等用于查询的档案,经档案管理员同意可以借阅。
第四章:担保风险度量
第十七条:担保风险度量是用数学方法来计算单笔或总体担保风险度,以便于直观上的比较和判断。
第十八条:对公司而言,任何一笔担保项目风险都有二种风险,即到期偿还风险和最终履约风险,前者是判断企业是否能到期偿还的指标,后者是判断企业能否最终履约的指标,各有所指,不可混同。
第十九条:影响到期偿还风险的因素只有一个,即担保对象。用(1-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得分%)来衡量到期偿还风险的大小。公式表示:
到期偿还风险=1-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得分%
第二十条:影响最终履约风险的因素主要有三个:一是担保对象,二是反担保组合,三是对担保对象和反担保措施的控制程度。特别约定:
担保对象的选择影响担保安全的基本因素,称之为“基础系数”;
反担保组合的选择是影响担保安全的保证因素,称之为“保证系数”;
对担保对象和反担保措施的控制程度是影响担保安全的变化因素,称之为“变换系数”;
对上述担保风险因素按照不同的风险程度给予不同的风险权重进行量化,按照一定的数学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称之为担保加权风险权重;
公式:担保加权风险权重=基础系数×保证系数×变换系数
第廿一条:三大系数的基本内容及量化
1、 基础系数:以担保对象的信用等级评定为参照,首先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得分(按《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执行,凡企业已被银行或专业评级机构评定了信用等级的不再另评,取该等级最低要求分),其次按下面公式计算:
基础系数=1-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得分%
2、保证系数:
1.
AAA信用等级企业反担保
2.
不动产
抵押
3.
债权
质押
4.
AA信用等级企业反担保
5.
A信用等级企业反担保
6.
可转让动产抵押
7.
股权、知识产权、经营权质押
30%
30%
30%
40%
50%
60%
80%
3、变换系数:对担保对象及反担保的控制程度是从公司角度考虑的风险影响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公司与担保对象的股权关联关系及业务关联关系间接反映的公司对担保对象的控制程度(称之为“对象变换系数”),二是公司对反担保物权处置难易及其变现可能所间接反映的公司对反担保物的控制程度(称之为“反担保变换系数”),即:
变换系数=对象变换系数+反担保变换系数
①、对象变换系数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股东公司
其他公司
集团公司业务的直接上下游客户
其它业务客户
0
30%
1-股权比例
1-股权比例
100%
50%
100%
②、反担保变换系数
第三方保证
100%
质押方式
房地产(含预售房)
30%
法律手续完备,且已取得处置权
70%
法律手续完备,但未取得处置权
汽车
合格证
30%
法律手续完备,且已取得处置权
70%
法律手续完备,且已取得处置权
二手汽车
100%
其它抵押物
100%
抵押方式
股票
流通股
70%
非流通股
100%
控股股权
上市公司
50%
非上市公司
70%
公司同意接受,同集团发展战略一致
经营权
70%
公司同意接受的经营权
专利权、商标
70%
公司同意接受的生产性实用专利或著名商标
第廿二条:测算单笔担保业务风险度
①、到期偿还风险=1-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得分%
②、最终履约风险度=基础系数×保证系数×变换系数
=基础系数×保证系数×(对象变换系数+反担保变换系数)
第廿三条:以上是从成因的角度测算发生最终履约风险的可能性,三个因素之间是相关的。
第廿四条:凡担保逾期的,其风险度设定为1;凡发生代偿的,其风险度设定为2
第廿五条:信用等级评估、风险度测算及风险因素系数设定人为因素较重,只作为评估担保风险的参考指标,应本着“谨慎从紧”的原则,但评定结果不能作为担保决策的唯一指标。
第五章:决策权限设定
第廿六条:公司担保决策实行“权限决策人”制度,权限决策人在所受权的权限范围内对担保项目进行决策,并承担决策责任。
第廿七条:公司担保决策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及其产生的评审会,董事长是股东会授权的“权限决策人”,所有授权均采取授权书形式明确受权人的权限。总经理是否作为“权限决策人”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和业务品种成熟程度而定。(详见《授权制度》)
第廿八条:不同品种的决策权限见《担保审批权限规定》。
第六章:责任追究制度
第廿九条:责任追偿制度本着风险发生时“对外先履约、后追偿、再对内责任追究”的原则制定,即第一时间内向担保权人行使代位偿还,后向担保委托人和反担保保证人依法追讨债务或通过处置反担保物权的方式追偿,最后再对内划分责任追究到人。
第三十条:风险处置程序
风险处置是指在担保到期前后,为避免代偿行为发生而引发的担保风险所采取的风险化解、债权追偿、反担保抵(质)押物(权)的处置等紧急措施预案及其过程。
1、担保到期前一个月25日,风险控制部根据《下月担保到期明细》,将到期客户名单分发至相关业务部门,业务部门经理安排经办项目经理落实被担保人的贷款到期归还进度,并根据情况评估逾期可能性,提出化解方案建议,由此进入风险处置准备程序,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有:
⑴、敦促被担保人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按期归还贷款,到期前15日应提醒客户;
⑵、评估担保逾期及代偿可能性,提出风险化解方案,报部门经理批准;若 是拟展期或垫资代偿再贷的,按当初决策权限上收一级审批;
⑶、核准担保人所欠银行贷款本息金额,财务部做好头寸调度准备以备代偿;
⑷、项目经理协助法务人员检查落实相关法律手续的完备工作;
⑸、法律顾问负责起诉前的材料(文件)准备和取得追偿权的相关法律文件准备;
2、在到期日依约对担保权人代偿,取得追偿权;
3、启动风险处置小组工作程序,依法处置抵(质)押物(权),不足部分依法起诉追偿,足值或超值部分按约处理;
风险处置小组以分管风险控制的副总经理为组长,由风险控制部经理、法律顾问、对应综合业务部经理、项目经理等人员组成,为非常设临时机构。
第卅一条:分析成因,划分责任,追究到人;
针对已发生的代偿业务,由风险处置小组出具风险原因报告,按照《业务奖励与处罚规定》提出责任追偿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室讨论通过后报董事长批准并根据董事长的批复意见,追偿责任落实到人。
报告应对风险成因作出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点:
1、政策风险。是政策变化客观导致?客户违规产生?拟或是担保公司违规所致?
2、信息(资料)风险。是由于客户提供虚假资料,项目经理未作深入调查?还是项目经理提供虚假资料?拟或是项目经理未收集相关资料,评审(议)会予以通过?
3、客户资信风险。是由于客户道德原因,保前调查无法核实?还是客户经营上的变故所产生?拟或是保后检查监控不力?
4、法律风险。是担保主体不合法而未被核出?还是手续不全便开具担保承诺函?拟或是文本表述上的问题?还是诉讼过程中出的偏差?
5、员工风险。是员工能力问题?还是员工道德问题?拟或是员工故意犯罪?
第七章:附 则
第卅二条:本《管理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处,将作相应修改和调整。本公司原先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如有与本《管理制度》不一致时,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第卅三条:本《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办法》(另订)是本公司业务制度的两大组成部分,是本公司核心商业机密,未经特别批准不得对外公布。
第卅四条:根据本《管理制度》框架制定的《授权制度》、《保前调查技术要点》、《项目审核制度》、《项目评审“评议”会制度》、《保后管理制度》、《责任追偿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是本公司的秘级文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未经特别批准不得对外提供。
第卅五条:本《管理制度》由风险控制部负责解释与修改。
第卅六条:本《管理制度》自股东会讨论通过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担保项目的审核力度,规避和降低能力风险、政策风险及由此产生的决策风险,提供决策水平,保障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评议会制度是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之简称,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评审会。
第二条:评审会负责评审董事长审判权限以上的担保项目,形成最终决策意见。
第三条:评审会对担保项目的评审必须遵循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 评审会的性质及组成
第四条:经股东会授权,评审会是公司评审审定担保项目常设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五条:评议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秘书长一名,委员若干人。评审会组成人员由股东会聘任:
主任委员:董事长
秘书长:分管风险控制的副总经理
委员:总经理、分管担保业务的副总经理、法律顾问、股东会聘任的其它专家委员。
评审会的组成人员以公司行文方式予以确认,如有变动,立即行文。
第六条:风险控制部是评审会日常工作机构,列席评审会,作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评审会”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评审职责,独立自主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对其意见和建议负责,“评审会”对其做出的结论负责。
第八条:各评委和列席人员应对项目涉及的国家机密、本公司及客户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保密,对各评委的发言和评审意见保密。
第九条:回避制度。凡评审的项目与某一评委存在利益关系,则该评委必须回避。
第三章 评审会议事规则
第十条:评审会评审项目一律采用评议会议的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评审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风险控制部经理负责召集。会前风险控制部负责准备上会项目资料,并安排会议记录人员。
主任委员因事不能主持会议时,可委托其它委员代为主持,但被委托人不能行使主任委员的最终决策权。被委托人应于会后以书面形式向主任委员报告评议结果的决策建议,书面报告交风险控制部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评审会议的召开应根据项目评审需要不定期召开,由主任委员决定。
第十三条:评委应按时出席评审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应提前半天向主任委员请假,评审会只要参会评委人数达到5人以上(含5人)视为有效。
第四章 项目审议程序
第十四条:评审会评审项目按照综合业务部介绍项目及初审情况、风险控制部介绍复审情况、评委评议、主任总结的程序进行。
1、综合业务部经理介绍项目情况。包括申请企业的管理状况、资信情况、经营状况、贷款用途、贷款项目状况、企业风险度评估情况、反担保措施及反担保物等方面的情况。陈述部门对项目的意见。
2、风险控制部经理介绍项目的审核情况。包括对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审核、申请企业偿债能力审核、申请企业信用状况审核、重点说明反担保措施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审核及企业基本风险度评估情况审核等方面。陈述个人对项目风险的预期,提出应采取的预防措施。表明部门对项目的意见。
3、评委针对项目和审核中不明的情况进行提问,分别由综合业务部和风险控制部相关人员作出解答。
4、评委自主陈述对项目意见,提出建议。
5、表决。
6、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综述“评审会”意见。
第五章 项目表决
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以表决的方式决定是否同意担保项目。
第十六条:表决采用签名方式,在“同意”“不同意”和“续议”三种态度中选定一项,评委每人一票。超过半数以上(含)同意时视为评审通过,并形成决议。
不同意意见应说明不同意理由。
列席人员可以提问和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十七条:一票否决权制度。 一票否决权是指项目经评审会评议通过,董事长可以一票否决;但业经评审会评审否决的项目,董事长无权一票赞成通过。
第十八条:每一次评审结果都应形成会议纪要,在整理后由风险控制部存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本工作制度报股东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本工作制度由风险控制部负责解释。
担保项目评议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担保项目的审核力度,规避和降低能力风险、政策风险及由此产生的决策风险,提供决策水平,保障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评议会制度是担保项目评议委员会工作制度之简称,担保项目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评议会。
第二条:评议会负责评议董事长审判权限内的担保项目,并对总经理决策权限内的担保项目形成最终决策意见。
第三条:评议会对担保项目的评议必须遵循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 评议会的性质及组成
第四条:评议会是公司评议审定担保项目常设的决策咨询机构,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评议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秘书长一名,委员若干名。其组成人员5人:
主任委员:总经理
秘书长:风险控制部负责人
委员:副总经理、法务人员、风险控制部、综合业务部、综合管理部部门负责人
评议会的组成人员以公司行文方式予以确认,如有变动,立即行文。
项目负责人、风险控制部内审员作为列席人员参加评议会。
第六条:风险控制部是评议会日常工作机构,应作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评议会”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评审职责,独立自主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对其意见和建议负责,“评议会”对其做出的结论负责。
第八条:各评委和列席人员应对项目涉及的国家机密、本公司及客户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保密,对各评委的发言和评议意见保密。
第三章 评议会议事规则
第九条:评议会评议项目一律采用评议会议的形式进行。
第十条:评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风险控制部经理负责召集。会前风险控制部负责准备上会项目资料,并安排会议记录人员。
主任委员因事不能主持会议时,可委托其它委员代为主持,但被委托人不能行使主任委员的最终决策权。被委托人应于会后以书面形式向主任委员报告评议结果的决策建议,书面报告交风险控制部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评议会议一般于每周三下午召开。根据项目评议需要可临时召开,由主任委员决定。
第十二条:评议会只要参会评委人数为5人及以上视为有效。评委可以委托本部门相关人员代表参见,但代为参加的人员只作为列席人员。
第四章 项目审议程序
第十三条:评议会评议项目按照综合业务部介绍项目及初审情况、风险控制部介绍复审情况、评委评议、主任总结的程序进行。
1、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情况。包括申请企业的管理状况、资信情况、经营状况、贷款用途、贷款项目状况、企业风险度评估情况、反担保措施及反担保物等方面的情况。陈述个人对项目的意见。
2、综合业务部经理对项目及初审情况作必要的补充,并陈述部门意见。
3、风险控制部内审员介绍项目的审核情况。包括对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审核、申请企业偿债能力审核、申请企业信用状况审核、重点说明反担保措施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审核及企业基本风险度评估情况审核等方面。陈述个人对项目风险的预期,提出应采取的预防措施。表明个人对项目的意见。
4、风险控制部经理对项目的审核情况作必要补充,并表明部门对项目意见。
5、评委针对项目和审核中不明的情况进行提问,分别由综合业务部和风险控制部相关人员作出解答。
6、评委自主陈述对项目意见。
7、评委陈述结束后,由委员会主任作陈述意见发言。之后进入表决程序。
第五章 项目表决
第十四条:评议委员会以表决的方式决定是否同意担保项目。
第十五条:表决采用签名方式,在“同意”“不同意”和“续议”三种态度中选定一项,评委每人一票。
表决采用过半数原则。即项目只有获得与会评委二分之一以上(含)表决同意后,才算通过。不同意意见应在会议记录中注明。
第十六条:评议会除主任委员有一票否决权外,其他评委实行一人一票一个表决权制度。
一票否决权是指项目经评议会评议通过,总经理可以一票否决;但业经评议会评议否决的项目,总经理无权一票赞成通过。
第十七条:表决结果应在会议记录中形成文字,经整理后由各评委签字确认。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工作制度报股东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本工作制度由风险控制部负责解释。
担保项目保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安全运行,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现根据《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后管理是指我公司对担保项目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的现状及变化趋势,包括资信状况、资金流向、经营管理、产销情况、项目进度、竞争能力、财务记录、履行合同、改组改制等影响担保风险的因素进行跟踪、调查、监控和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补救的工作过程。
第三条:保后管理方式包括常规检查、重点检查和风险监测,综合业务部负责常规检查的组织工作,项目经理和风险控制部保后监管人员参与;风险控制部负责重点检查、风险检测。
第四条:风险控制部是公司保后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该项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第二章 保后管理操作流程
第一节 常规检查
第五条:常规检查是对担保业务发生后全过程日常检查。
第六条:常规检查的工作程序
一、确定保后检查责任人。项目经理为该笔担保业务的保后常规检查责任人,负责进行保后常规检查工作。
二、约见、走访客户,上门检查。项目经理应严格实施检查,并现场填写《保后回访记录报告》,由客户签字确认。
三、收集资料。项目经理应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接近、了解担保客户,收集有关客户的各种资料。
四、填写《保后检查报告》。项目经理在对被担保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后,要通过掌握的客户信息资料对客户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在保后检查3天内出具报告,并须综合业务部经理在报告书中签字确认。
五、相应措施。项目经理和综合业务部经理应根据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和补救措施,对重大风险隐患应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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