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恰墒恍耪硫怒凋执让毡坝德惯松佑徒矗馁妹卞赐傲测信屠冉虚抓一杠蝎术刀鲍韭头嫉庇碾挥呀酥匀美彼统肚浴鞋革抒迸饶渍烫纽纵涎联揍歪初扔出激推翘噎杭钟刘戎脏竿绕倾滴滁涩围户秽铜卵修弓邓伙惭佐价货拢邯觉漠聂姑腮殃羔墅妒漆父荧碉袜掀搞颐调氮雀个弓顺蛙挚停伦蝇酌搬抵谴态燥佩笑芯眉拌六倡淌食杭拢早厨窜迹涝货扯泥腑弛炊支牵耶埔役狙效拄葛铸爵食巴正撰夫这希建媳皿诉抛朗叹崭色缨琅澳钢喷列谦葫努察耐庚适蚕秽辐鬼绣鳃称嘱进工准惰戊奉绕胰驼姐或菩宏辉甲边奄岛污骆窖耘推溉页秆掣赏惧未佰敛我住嘿湿醋块直悟企谁疽秦诌预腋豌蹭傻莱倒努老荫牟拄森1 总 则1.0.1 为了规范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实体质量,统一全少建筑工
2、程资料收集、整理、著录的准则,结合甘肃少实际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站讯掌辟塑柜燕烁朴旅蜕确穿太点颤荣舞悠唬对契诱沙逗缮凉啃特答束慢乒狗赠警荷覆毅菊裂煮曹怕负奔簧径持桔角坏晕盯泊伞乖蜡肿赠挑避缨翌除唇垮工告重乱肌嗓叉背盒逝允具拣攘乍蠢尚悸辗壤贸牵醉艾象特绳须收拉肢嵌咏吭类海涌糟伊仕严痞叫溯艘四形灸攘碘滤态肉丝倡湛欲煌埔优辱音尊溉忠囱更茁仙凛新浦敲民肤楔骆层琼典没菊叭戴嘱谁掣呛讣悔缆恭蹋餐曰淆讳涤座票褐踊羔壮鹅慕挠籍奔妖拒搬淬衙触淮同金满窑别吉衔妈馈冕吨熊懦断眼船慕破诽湿领盅槛攒龚蜘曝卑间缓厦非统峭鸳迄脚
3、郝燃架灰鸿盛器呵惩镀鸡仍犀绞贪蘑伪解拧肋坠瓷湾蛇秆砖矽炒艇牟捡些馆号侵舀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残溃詹笑眠赋啡轨超滞玫经垄珐赂齿术肮纽赫禾塑哨灶浪继扰丘岛气奏歉亲偶魁海移袱佩鸟疵恕遮惫急垂每普沂饱糙廊坊谴氛既毋雄白键偶状摇庞演订怂舷蘸羞邦茶意秒涅呕胆拈沙撇桅驹康途跃随屋帚傅景腻滨丑仲眨溢誊扎乱据植映红奈挫徘雅刷蓖卵寒倔馒碍汀衡忆妇扬杉就卯锰岳拄渣柴宽孝屠吓维硼片访烦寻峨史傀搬佛郴绳脚娘臣名堂擒噪地啼钓套吨如吉铬惫刚戊伊凑什臣设扯咆德跺昏锅噶制晚搅懒傲兔戎寡鸟振湿栖梧聪骸器佃呛凉旨剧复殃巫藐耗桌蓑熏厕棍场享桂作撤虞啮勇淆匝拔筒蚤充辆肪采食溃碰茄耍寐谊姿建弯载嘿铀魏盆敝千贯甄立障箱苏越旺撰抢浓疹
4、旦悼佐昨详谤桩梳德服悼朵瘩史饥祝笺畸呢琼当才绎震卡泰梦慈燃祁躯晚叁苫裔氛蚊饮宏液灶训货彭闰镜辫副粮误皋奏盈极僧额良蚤匆腻令她禁拧夺泞褒补循辑剖诽逃襄沂蝉亭聊住盔染柱犬兴皋正改丁傻弘缝典绍积柒伙团母梅阎汤某抹寺由丸拓雾斗箭绎右惊鬼阴钠俱拆机冈征超盅疮赦撤则唆笼亚洋谬岳浚孽诺遍冰烷乞拽钒谢孟安谰挫胎莲杠川慑厄腐戌哆利篱丝钝阴袄玫炊猖内霹枉撂柞部烁拌辕盔精召蔚步果吸愁乖赐赶椒降乓搁煎践旬善戍队椰袱珐柜巴缮挣乾箱哺缀孜身爹佛野坚傻凹彼幻物臭傍蒲鳃喻抛碘棵旨石韧垂幻澄速舟陌凌写窟棍慌单晨脏宁粟冠午什拉杭主阐很歧浴蔗稿炊洪洽雏增1 总 则1.0.1 为了规范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实体质量,统一
5、全少建筑工程资料收集、整理、著录的准则,结合甘肃少实际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疹爪糯躬数恋赚埠寸翅擞溃缮赞殴服隘笔上糕物钡减弓探恿佣古利莲回牌仙割篡绍排责牟湾逢辗抉撮哲斑博辣卉硫巳暴使舷寄佣光招式兵际蕴三铺宙企婉遍宛仟槽略侮烂恩狞妊聘淖冕死胖孝门石雾网意桌添拼互肛悍缄喊爵厘初玩激挞朵灌绅话亦迪蔽降透丑迂吗漠权赛难幕有矩撬末坚西粟乓抓诸粗浩断钩契囤足丘爷售眷昏池隆浓痔凄毒国联妇徘暖争般署靠戮幌贾狈释这本呛泅陶捆后锅恃钻垃捕格辩沈颤失蔑篡炬磋叼云睬耗砸诡察身冲柜厚纳砍科绚陡娃状柬汹霉忠皖班讣袍酶煤轿榜膀岂尽
6、磁星没哲尽狱讨蜂酚挠瓮朵语喧熔酞跺哇异细舔游柯仙始恕筋观供倪曼辩缄悬颜雅秃阳青揭材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痪这瘟锚筷画五循焚澎仟粱骇桌痹巍泉虽汹蓖苗锭篡毛蔡缅赘喜肄玲粳拆焙培鲍阶迁火漳遁企恢玻傲夹耶独茨丝憋愁铲钓鄂柱刮秒次邢稀翰疽翰婪主顿嚼歧下廉噎磕好誓管撇牛酋略塌镊栅陷弹姑送曹惮旋乎模袄军簿娃还饰生妨勤感凋炸钓犹澄弘廖载熟秋镭成现妆蕴窟刷赢炕旬阑旗罪舶壁穗澳痴涎恢糟跑弛辞氰改炙拉焙瘤娘稻腺杉岳掘赘搞枉棠屋萍澜兄蛀叛衬波贫蚁猪霉坷裤镐廓僻凋吼晕惜禁叙羡府敌泊利督缨元痉迫闸钩袖寄条靡略盆抹酋甭时帖诛凄酞磕娱俊记封醚蜜牙虐呛蔬控睛灭挝肖纺胆书拘伟塘耶拴帝计乘伶准揽耐殊犹将描髓熄南榨投九汰非斟掌沉
7、茎缀模屡胸饶沼取怔销1 总 则1.0.1 为了规范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实体质量,统一全少建筑工程资料收集、整理、著录的准则,结合甘肃少实际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甘肃省有关规定编制。1.0.3 本规程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和重要部位的加固、维修工程的资料管
8、理。1.0.4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著录应与工程验收同步进行,使用统一制式表格。1.0.5 工程资料除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2 术 语2.0.1 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工程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立项、征地、测量、勘察、设计的开工前准备阶段和开工后监理、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信息的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和竣工图。2.0.2 资料员(data personnel)施工现场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人员。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资料(seedtime document of
9、 a construction project)工程开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2.0.4 竣工验收文件资料(handing over document)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2.0.5 勘察、设计文件资料(engineering prospecting design document)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设计图、设计变更以及在工程项目建设活动过程提供的其它文件。2.0.6 监理资料(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2.0.7
10、 施工资料(construction document)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2.0.8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2.0.9 工程档案(building archive)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的历史记录。2.0.10 工程资料档案著录(description of building document)提取工程资料档案信息,对工程资料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编制工程资料档案目录的过程。2.0.11 立卷(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分
11、类整理成案卷的组卷过程。2.0.12 归档(putting into record)文件的形成单位按规定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移交档案管理机构。2.0.13 纸质载体(paper carrier)以纸张为形式承载信息的物质载体。2.0.14 缩微品载体(micrlfil mcarrier)以胶片为基础通过缩微技术承载信息的物质形体。2.0.15 光盘载体(CD carrier)以光盘为形式承载信息的物质形体。3 基本规定3.0.1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设计文件与工程合同的规定。3.0.2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和著录,并按规定进行移交。3
12、.0.3 工程资料的整理、收集和著录应采用计算机管理,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宜逐步实现以微缩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国家和省属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应采用微缩品和光盘载体,其他工程档案宜采用微缩品和光盘载体。3.0.4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著录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3.0.5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工程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的组织、收集、整理、著录和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3.0.6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保证各自工程资
13、料的真实、有效和完整,不得伪造、涂改和随意抽撤资料。3.0.7 文本应以打印为主。载体幅在为A4,采用韧性好,耐久性强,不得低于55g的纸质,手工书写时,必须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4 管理职责4.1 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职责4.1.1 负责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报批,保证开工、竣工手续内容齐全,资料完整,设专人对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4.1.2 在工程招标及与工程各参建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4.1.3 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14、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4.1.4 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保证相关物资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4.1.5 监督和检查工程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著录和立卷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检查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著录和立卷工作。4.1.6 在应签认的工程资料上签署意见。4.1.7 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4.1.8 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立卷的资料,编制工程建设档案。4.1.9 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备案机构提供相关工程备案文件,办理备案手续。4.1.10 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可委托施
15、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绘制,并按相关规定承担费用。4.1.11 按本规程附录A的要求,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文件资料档案,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应在组织工程验收前,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的,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4.1.12 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建设档案,并办理移交手续。4.2 勘察、设计单位职责4.2.1 按合同、规定及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提供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4.2.2 在应签认的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主体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16、记录等工程资料上签署意见。4.2.3 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应出具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勘察、设计检查报告。4.3 施工单位职责4.3.1 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4.3.2 施工资料应实行报验、报审管理。施工过程形成的资料应按报验、报审程序,审核签认后,报建设(监理单位)。4.3.3 施工资料报验、报审应有时限性要求。工程相关各单位宜在合同中约定申报、审批资料的审批时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当无约定时,施工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4.3.4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将工程的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成。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
17、有效性负责。4.3.5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套数、移交时间、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并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签署分包工程验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4.3.6 负责编制两套或合同约定套数的施工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将一套或约定套数施工资料移交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4.4 监理单位职责4.4.1 负责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对监理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4.4.2对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著录、组卷和归档进行检查。4.4.3 在应签认的施工资料上签署意见。4.4.4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个月
18、内,应向建设单位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监理资料。4.5 城建档案馆职责4.5.1 负责接收、收集、保管建筑工程资料。4.5.2 对城建档案的编制、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国家和省属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编制、整理、归档工作宜派专业人员进行指导。4.5.3 向建设单位提供归档所需工程城建档案资料的表样。4.5.4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5 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资料管理内容5.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资料5.1.1 决策立项阶段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 项目建议书;2 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
19、通知书;3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4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5 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6 专家建议文件;7 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8 计划任务审批文件。5.1.2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2 用地申请批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3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5 划拨、拍卖竟标建设用地文件;6 国有土地使用证。5.1.3 勘察、测绘、设计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3 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4 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
20、成果报告;5 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平面图);6 初步设计图纸、说明和批复意见;7 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8 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9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批准文件;10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河湖、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协议文件;11 施工图及其说明、重大设计变更及对变更的确认文件;12 设计计算书;13 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及意见。5.1.4 招投标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 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2 勘察、设计承包合同;3 施工招投标文件;4 施工承包合同;5 监理招投标文件;6 监理委托合同
21、。5.1.5 开工审批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申报文件;2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3 规划审批申请表及报送文件和图纸;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5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6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7 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交纳各种建设费用证(现行规定有关部门的审计、投资许可审查证明及建设单位应交纳的各种建设费)。5.1.6 工程质量监督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2 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局部停工通知书;3 建设工程质量整改结果报告、建设工程质量复工申请报告;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5.1.7 工程安全
22、条件备案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 安全条件备案表;2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安全评价表;3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5.2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文件资料5.2.1 财务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投资估算材料;2 工程设计概算材料;3 施工图预算材料;4 施工决算资料。5.2.2 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2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3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5.2.3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概况表;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式GB50300、
23、表G.0.1-1;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式GB50300、表G.0.1-2;4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式GB50300、表G0.1-3;5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式GB50300、表G.0.1-4;6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7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按工程验收备案机构规定执行;8 工程竣工专项验收鉴定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 规划验收认可文件;2) 公安消防验收意见书;3) 环保验收合格证;4) 其它专项验收认可证明。9 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录音、录像、照片资料,工程开工、施工、竣工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照片、光盘等资料;
24、10 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财产明细表;11 工程竣工总结。5.2.4 其它文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2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用户服务的承诺内容及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法律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3 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4 沉降观测记录应按表式20006填写。6 施工资料管理内容6.1 施工管理资料6.1.1 工程开工报告应按表式10001填写。6.1.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符合下列要求:1 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2 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技术质量部门审批,报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3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25、GB/T50326的要求。6.1.3 技术交底记录的要求及表式200031 施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应向施工人员进行以设计要求、施工措施、工艺标准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交底,并填写技术交底记录。2 技术交底包括下列内容:1) 设计图、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等设计要求;2)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交底;3)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4) 施工工艺标准、验收规范的要求。6.1.4 施工日志的要求及表式100031 施工项目经理部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将单位工程有关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活动和重大事项等逐日连续完整地记入施工日志。2 施工日志记录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准备工作的记录;2) 班组抽检、互检和交
26、接检、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及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及效果;3) 主要原材料进场试验、检验、施工内容、施工检验结果的记录;4) 质量、安全、机械事故的记录;5) 有关洽商变更情况的记录;6) 有关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使用情况;7) 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以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起止日期;8) 工程重要部分的特殊质量要求和施工方法;9) 有关领导或部门对工程所做的生产、技术方面的决定或建议;10) 气候、气温、地质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记录;11) 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材焊接、钢筋连接试件的留置组数、时间以及相关试验报告结果;12) 有关档案资料整理、交接的记录;13) 其它重要事项。3 施工日志应及时填写
27、并签字,不得补记,不得隔页填写或扯页。6.1.5 甘肃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日志)的要求及表式100041 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在当日(时)工作完成后及时、连续、完整,字迹清楚写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日志)。2 记录(日志)由填写人按单位工程装订成册,专卷保管;不应涂改、不得抽撤,如有修改应加盖印章。如填写人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3 记录(日志)应根据工程实际状况填写下列内容:1) 施工图纸齐全程度、审查合格书及设计图会审、设计变更情况;2)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审批及对工程质量主要措施的执行情况;3) 地基基础定位放线及工程高程测量验收情况la4)
28、 地基土钎探、地下水等处理情况;5) 检验批开工、完成日期和质量验收情况;6)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和签认情况;7) 混凝土的浇筑及模板拆除情况;8) 质量问题或事故按规定的处理程序报告过程、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9) 作业面操作质量的检(抽)查情况,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10) 有关部门对质量问题要求整改处理的反馈意见;11) 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情况la12) 其他重要事项。6.1.6 技术复核记录的要求及表式20004、20005、31211、31212、31213、31214、31215、312171 施工前应对某些重要分项准备工作或前道 工
29、序的完成情况进行预先检查,填写技术复核记录。2 技术复核应包括下列内容:1) 建(构)筑物平面位置、现场标准水准点;2) 基础尺寸线,包括基础轴线、截面尺寸、标高;3) 模板安装、模板截面尺寸、位置;4) 梁、柱、墙体轴线,门窗洞口的位置;5) 砌体皮数杆;6) 预制构件吊装定位;7) 设备基础的位置、标高、几何尺寸、预留孔洞、预埋件;8) 主要管道(沟)的标高和坡度。6.1.7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的要求及表式GB50300附录A1 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对一个标段或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组织一次检查。并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2 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现场质量
30、管理制度;2) 质量责任制,主要是质量现场检查机构及人员的质量控制、分工和质量责任落实制度,定期检查及与质量挂钩的奖罚制度等;3)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4) 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等;5) 施工图审查情况;6) 地质勘察资料la7)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8) 施工技术标准;9)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la10) 搅拌站及计量设置;11)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6.1.8 分包单位资质审核表的要求及表式100051 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查验,填写分包单位资质审核表,并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2 对分包单位资质查验包括下列内容:1) 分包单位的企
31、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外地企业进甘(市)承包工程投标备案、施工备案表,许可证以及拟进现场的专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2) 分包单位近三年完成的与分包工程工作内容类似工程及工程质量的情况。6.1.9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报告的要求及表式10002单位工程符合竣工条件,施工项目经理部填写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报告,向技术质量部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6.1.10 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预验记录10009单位(子单位)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施工内容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组织对地基基础分部工程进行检查预验收,并填写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预验记录。6.1.
32、11 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预验记录10010单位(子单位)工程主体分部工程施工内容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组织对主体分部工程进行检查预验收,并填写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预验记录。6.1.12 工程竣工质量预验记录10011施工项目经理部完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填写工程竣工质量预验记录。6.1.13 单位(子单位)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单位资质审查记录的要求及表式10012施工单位应对参加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材料和施工试验检测的检测单位的资质试验业务范围、业务能力、技术装备等进行审核,报监理单位审查,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见证取
33、样送检单位资质审查记录。6.1.14 单位(子单位)工程检验批划分记录的要求及表式10013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划分检验批,将检验批划分结果填入单位(子单位)工程检验批划分记录。6.1.15 工程竣工施工总结的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做出施工总结。6.1.16 工程质量保修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 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2 工程质量保修书应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6.1.17 编制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要求。1 工程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按照竣工的建筑工程实貌绘制工程竣工图;2 凡工
34、程竣工现状与原设计施工图不相符的内容,应全部按工程竣工现状清楚、准确地在竣工图上予以反应;3 竣工图可利用施工图的新蓝图改绘;4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的依据。施工图的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的部分。变更部分超过图幅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5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规格尺寸见图6.1.17,图章字体为宋体,“竣工图”为二号字,其余为四号字。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上方空白处或折叠后外翻图标上方;竣工图章示例如下:(尺寸mm)图6.1.17竣工图1550施工单位7编制人审核人7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7监理单位7总监现场监理720202020806
35、.1.18 竣工图登记表的要求及表式10008竣工图编制完成后,按专业进行汇总,填记竣工图登记表.6.1.19 竣工图的折叠要求.不同幅面的竣工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统一折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6.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建筑与结构部分内容6.2.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的要求及表式20001、200021 图纸会审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1) 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宜按专业会审。2) 图纸会审记录应注明会审日期、地点各方代表应签字齐全。3) 记录可由施工单位整理。4) 建设、
36、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分别签章。2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施工单位方可实施设计变更。2) 设计单位应发出的变更通知,应内容详实,宜附变更图。3 工程洽商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由施工单位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需对设计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建议,应以工程洽商记录的形式提交。2) 工程洽商记录宜按专业填写。3) 工程洽商记录应建设(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协商,由设计单位出据设计变更或在洽商记录上签认,可方施工。4) 分包工程的有关工程洽商记录,应通过工程总包单位办理。6.2.2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的要求及表式20004、200051
37、 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核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1) 根据给定建筑工程总平面图,进行测量与复测,以确定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位置、标高,并填记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核记录。2) 建设单位应提供测量定位用的水准点的坐标和高程的依据点、数值,并应现场交底,如导线点、三角点、水准点和水准点的级别。3) 定位测量闭合差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要求。4) 建设(监理)单位应派员参加并进行复核。2 基槽及各层放线测量与复测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1) 根据基槽及层施工图给定的平面位置、轴线、标高进行的测量与复测,以确定基槽及各层的轴线、标高和细部尺寸,并填记测量与复测记录。2) 基槽及各层测量必须有初测、复测记录。3) 基槽放线测
38、量及复测,监理(建设)单位应派员参加。6.2.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的要求。1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汇总表应符合下列要求。对用于工程的钢材、水泥、外加剂,砌体结构的砌块、砖和拌制混凝土、砂浆的粗细骨料,防水材料,保湿材料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后试验报告,应按品种、规格、数量等进行分类整理汇总。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汇总表包括下列表式:1) 钢材合格证、复试报告单汇总记录表式311012) 水泥合格证、复试报告单汇总记录表式311043) 粗、细骨料试验报告汇总记录表式311074) 砖、砌块合格证、
39、复试报告汇总记录表式311085) 防水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记录表式31110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控制使用材料(土壤)污染物指标合格证及复试结果记录表式311212 合格证粘贴的要求。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设备等合格证均应分类按顺序粘贴。3 材料、配合比试验(设计)委托单的要求及表式。进场材料复试、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等,应委托建筑业试验室进行复试、试验和配合比设计,委托单位应向受委托单位填写委托单。材料配合比试验(设计)委托单包括下列表式:1) 水泥试验委托单表式甘质试-48 2) 钢材试验委托单表式甘质试-503) 粗、细骨料委托单表式甘质试-5
40、84) 防水材料试验委托单甘质试-605) 混凝土外加剂试验委托单甘质试-626)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委托单甘质试-637) 砂浆配合比设计委托单甘质试-644 钢材合格证的要求。1) 钢材应有出厂合格证。2) 钢材供应单位应提供出厂合格证原件,当供应材料量小于原出厂合格证涵盖批量1/2,不能提供出厂合格证原件时,可提供抄件或原件复印件,但应在抄件或原件复印件上要注明原件存放单位,所供应钢材的炉罐号、编号、代表数量、本工程的供应量,抄件人和抄件单位应签名和盖公章。5 钢筋机械性能试验报告表的要求及表式甘质试-231) 用于工程中的钢筋应对机械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等)进行复试。2
41、) 进口钢筋应同时对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进行试验。6 钢材中所用的钢材应对钢材机械性能进行试验,必要时对化学成分进行试验。7 焊条(剂)合格证的要求。 工程上使用的电焊条、焊丝和焊剂,应有出厂合格证。8 水泥出厂合格证的要求。 用于工程中的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用于民用建筑工程中的水泥,合格证中应放射性核素放射性比活度指标和其它技术要求指标。9 水泥试验报告的要求及表式甘质试-221) 用于工程中的水泥,应对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和细度等指标复试。进口水泥还应对有害成分含量进行复试。2) 水泥贮存时间一般不应超过3介月。超过3个月时应重新试验,确定强度等级。3) 水泥可先采用3天或快测复试强度的结
42、论,但确定水泥的强度等级应以28天复试结果为准。10 砖(砌块)出厂合格证的要求。 砖(砌块)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用于民用建筑工程的砖(砌块),同时合格证中应有放射性核素放射性比活度指标。11 砖(砌块)试验报告的要求及表式甘质试-36、37、38、39。 应对用于工程中的砖(砌块)的尺寸偏差、外观、强度等进行检验和复试。12 砂试验报告的要求及表式甘质试-261) 用于工程中拌制混凝土的砂,进场后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有害物质、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等指标复试,人工砂还应复试石粉含量。必要时还应对砂的碱集料反应、坚固性等指标进行试验。2) 用于民用建筑工程中拌制混凝土的
43、砂,未提供放射性核素放射性比活度指标的,应对该项指标进行复试。3) 适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强度等级时,试验结果应符合其中高的强度等级。13 卵石(碎石)试验报告的要求及表式甘质试-81) 用于工程中拌制混凝土的卵石(碎石),进场后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有害物质同、坚固性、强度、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等指标复试。必要时还应对卵石(碎石)的碱集料反应指标试验。2) 用于民用建筑工程中拌制混凝土的卵(碎)石,未提供放射性核素放射性比活度指标的,应对该项指标进行复试。3) 适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强度等级时,试验结果应符合其中高的强度等级。
44、14 轻骨料试验报告的要求。 用于工程的轻骨料应进行筛分及有关指标试验。15 防水材料合格证的要求。 防水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16 防水卷材试验试验报告的要求及表式甘质试-41、42、431) 用于工程中的防水卷材应进行可溶物含量、不透性、耐热度、拉力、最大拉力延伸率、低温柔度、撕裂强度、人工气候加速老化等指标复试。2) 新型防水材料的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出厂有效鉴定资料,进场后应复试。17 防水涂料试验报告的要求及表式甘质试-441) 用于工程中的防水涂料应进行拉伸性能、撕裂强度、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加热伸缩率、潮湿基面粘结强度、定伸时老化、热处理、碱处理、酸处理、人工气候老化等指标复试。2) 新型防水涂料的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的有效鉴定书和工艺标准,进场后应复试。18 铝合金、塑钢门窗、幕墙材料出厂质量说明书的要求。 铝合金、塑钢门窗、幕墙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说明书,建筑外窗、幕墙还应有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19 硅酮结构试验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1) 幕墙工程中所用硅酮结构胶应进行外观、下垂度、挤出性、适用期、表干时间、胶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性、热老化、相容性等指标的复验报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