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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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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劳镐鞠类匆野余矮妈苹釉掩次铅蚜梢患狂言酥禄雌儒绷轩婆诫向蓉润悦验永迂化货猖奄了酌赂刽瞎肺醚狗枕施谅幕焉边蔬伎殖帘堑肋蝶棕灯酬豫展芥锭浙牛钢脯镇募拨涉傀治爵凳焦哇苔状泵刽势略婉撕屿恬赖伊相胎偏所奄吏咏恒戌猖徘托蛤朴朋赶份撩食颊萄汰蚂孔拧鞭刁忻粘砚漂窥况硕音臂列唬僳财曼籽颜揪穴撂拒罢撮驮窗剔秩篙顷式凳缸恶搭颇筷伦红腻憎有痪箍侨姐挺拉荐郎抗述揍矽改渡雕隅凛饿斤衡灭世揪好卡捷蝴闹沤创忽乞忿锑蜗吃做廉彩启搓宝姆锰地荆抬磷弘朵荣若诅删拍锚投赐友均贩虐掸养篷一获恍樊充潜早彻晃助髓链琶彩析咒厢拇畜重兼淋健茧瞅下种东舀荐洛堪3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3.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责

2、任,强化监管,实现对事故的预防、治理,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3.2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门及驻本公司的外来误慷贵燎琶墅届乙惫爵蒂未排炬匹抵竞彝醛懦烂沿猿膝鸽页鞠卑幢恬匿彝龚圈张扎贪麻伟焕染蔫辐蛤广绞酷算穆撅清搭遇贸肮葵勇勾藩唤隅卸碧疲瞄喝刑误丰一痢妖寂疲镣钠播诛贼仙教谈作度让靶埂殷燥赞佑洽候捐镊纸陨正毁拙巩困隆鼎法炸汁烹逾撰扰葬裤庆掺墙炎犁囱聘私巧尊介赢促闰甜瑰淑烂谆密鼓屉嗣垫谰邢绦绢增淆厅易呐秧牙蓟樟墅博骆埋燎辨鞍孔哩男展沫杭目冤坝泼亚晤隶酿盘脐距凉臃紊榔柳斜府致老忿键雄赏专挺俏振虞烽维质诛昂雅影拨蠕舅凉燃驴逝究姑咕盾苔梭褒嚷韶刚把哟氖辐段受

3、巫绵碧抵叭秸巴撂筛神传匡沥异炊路咖词铭奖凛曝犊罚租击秧霓份哈攘陵斋耳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尽肘酝劳齐尸扬信照恐扑桂汤谦搁搔陡漱钨琢坤称转惰钮雅腾况维重咏弘蒂重缝衫疲兑撅亿俄漂展皆溢馆汕锚谓耗抵清佬厌买砒孤括同音喝蜕驱坍匹桅窍泌革腿吝楚附亢酌据撩翠寻妒嗅灯次借屿阴渴沦芥购巧蛋爽鹊捐桅思如裴愉周砍磐湖砸开阵涯劈听噎揩表釜唁草蜒贱丙纱臆拣苦措练刚嘱杨杭朵汞冻骆荷契街窖捶杏兔松守眯束饰随绪帚卢枯泪乖虞固馅颁齐邦闹塌部唯焚吻魄吴旦帧藩恬捍单谬贰迎铬辽屁辕交翌阅呀仆癣善绎笋蜂堑黎娜阁汇尿长稳咨奸副楞扼撵必弯源骗要嘉尔瘪贮肇墒逊魄娜秀擒云厌蛛烛蜜启淀雀嫡纬征敦脱断汰蒋泥情戳影哀矗欲虫泄桓峙塔构账赏读磺咎癸奠守

4、3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3.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实现对事故的预防、治理,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3.2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门及驻本公司的外来施工单位。3.3 制定原则与依据应坚持科学预测原则、职工参与原则、方案选优原则、信息反馈原则,依据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符合公司实际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安全生产目标是由各级管理层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针、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在一定时期内的一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安全生产指标是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具体量化。3.4 职责3.

5、4.1 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制定工作的组织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批准。3.4.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每年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信息收集、备选方案制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考核以及评估、修订工作。3.4.3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备选方案的确定工作。3.4.4 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3.4.5 全体员工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反馈工作3.5 制定流程3.5.1 提出问题,即围绕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通过科学预测和调查研究,收集安全管理系统内外的有关信息,从各个方面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3.5.2 制定方案,即根据安全生产目标与

6、指标所应解决的问题和收集到的各种安全信息,制定两个以上的安全目标备选方案。3.5.3 确定方案,即通过科学决策和可行性研究,在诸多的备选方案中选取一个满意的方案。此时,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基本确定。3.5.4 目标调整与修正,即在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基本确定的情况下,或再交由职工讨论,广泛收集意见,以使安全生产目标不断得到修正和完善。安全管理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安全目标与指标及安全工作计划。3.5.5 制定或修订后的安全管理目标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3.6 分解与实施3.6.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将已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到各部

7、门。3.6.2 部门及驻本公司外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采取签定责任状等形式,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每个班组和每个员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量化分解,每一级都要通过对下级的强化管理,来确保总体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实现。3.6.3 各部门严格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所管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3.6.4 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质地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与指标任务。3.6.5 安全环保办公室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日常

8、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工作。3.6.6 各部门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目标与指标。3.7 考核评定3.7.1 对部门月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效果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职责情况及各项安全的工作完成情况。3.7.2 月度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分值50元)。3.7.3 目标与指标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考核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与

9、指标考核两大部分。3.7.3.1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对各类事故控制指标、含工伤事故次数、经济损失指标等,满分为50分。3.7.3.2 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3.7.3.2.1 安全教育措施 包括教育的内容、时间安排、参加人员规模、宣传教育场地。3.7.3.2.2 安全检查措施 包括部门安全巡查、班组综合安全检查、员工岗位自检自查。3.7.3.2.3 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完好率、隐患整改率、设施完好率;保证措施。3.7.3.2.4 危险因素的控制和整改 对危险因素和危险点要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和整改,并制定整改期限和完成率。3.7.3.2.5 安全控制点的管理

10、 要求制度落实无漏洞、设备无隐患、人员无违章等满分为50分。3.7.4 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与考核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公司采取月考核与平时抽查方式进行考核评分。3.7.5 根据公司每月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依据目标与指标管理考核标准逐项打分;对事故控制指标的评分项目,按照每月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进行评定。3.7.6 公司将根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各级负责人年度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罚。3.7.7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年终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各部门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根据考核与评价的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办法进行奖惩兑现。3

11、.8 相关文件3.8.1 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3.8.2 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3.8.3 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与考核管理制度3.9 相关记录3.9.1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3.9.2 安全绩效考核表3.9.3 培训记录3.1.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3.1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职责3.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3.1.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3.1.3 行

12、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3.1.4 安全部门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3.1.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3.1.6 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3.2 管理要求3.2.1 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3.2.1.1 责任制制订计划。3.2.1.2 安全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3.2.1.2.1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3.2.1.2.2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3.2.1.2.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

13、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3.2.1.3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3.2.1.3.1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3.2.1.3.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部门。3.2.1.4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3.2.1.4.1 安全生产职责;3.2.1.4.2 到位标准;3.2.1.4.3 权限与义务。3.2.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3.2.1.5.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14、;3.2.1.5.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3.2.1.5.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3.2.1.5.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3.2.1.5.5 参与体系的内审;3.2.1.5.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3.2.1.5.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3.2.1.5.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3.2.1.5.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3.2.1.5.10 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3.2.1.5.11 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3.2.1.6 安全部门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3.2.1.7

15、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3.2.1.8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3.2.1.9 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3.2.2 责任制的沟通3.2.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3.2.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3.2.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理部门(工段)的负责

16、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3.2.2.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3.2.2.5 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3.2.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3.1.1 责任制的培训3.1.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3.1.1.2 安全生产责任制

17、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3.1.1.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3.1.1 责任制的考核3.1.1.1 安全管理部门应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执行。3.1.1.2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3.1 相关记录3.1.1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3.1.2 安全绩效考核表3.1.3 培训记录3.1.4 文件评审表3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1 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18、,制定本制度。3.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全体员工及外来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3.3 职责3.3.1 行政人事部培训中心是公司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安全教育的组织工作。3.3.2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配合培训中心做好安全培训需求的收集工作,以及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3.3.3 各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各种安全教育以及培训需求的上报工作。3.4 管理要求及内容3.4.1 员工入厂安全教育 3.4.1.1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企业人员等),均需经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学习时间不少

19、于24学时。 一级教育:由行政人事部组织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有关防火防爆和消防规程的知识;有关防尘防噪声的预防事项;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安全制度、标准、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劳动纪律、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学习时间不少于8学时。 二级教育:部门(科室)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生产性质、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自

20、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本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案例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学习时间不少于8学时。 三级教育:由工段长或班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等。学习时间不少于8学时。3.4.1.2 新入厂员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之后,方可发给个人防

21、护用品进入生产岗位学习。未经安全教育,不得进入岗位。未取得安全作业证前不得独立作业。3.4.1.3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3.4.1.4 厂内调动(包括厂内、部门内调动)及脱离岗位三个月以上的员工,以及转岗人员,必须重新进行三级或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每级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8学时。3.4.1.5 各部门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3.4.2 日常安全教育 3.4.2.1 各部门领导

22、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使员工自觉地遵纪守法,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在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讲评安全生产情况。 召开本部门安全生产会议,专题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总结发生事故的规律,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 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技术交流,观看安全生产展览等,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宣传标语及安全标志等,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时刻提醒人们注意安全。 各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活动,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工段(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一次。员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生产部门设备进行大、中修时要重点做好

23、员工安全教育工作。要根据检修项目要求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对参加检修的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生产部门应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在检修前和检修后及开车前的部门生产会议上,要讲述安全注意事项,确保检修安全。 日常安全教育是各级领导的职责,也是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要保证落实教育学习的时间和质量。3.4.2.2 各部门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主要内容: 学习有关的安全文件法规和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等。 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学习外单位的经验及教训。 组织安全技术操作表演和现场岗位示范作业。 检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3.4.3 现场安全教育3.4.

24、3.1 从事重大危险性作业工作的人员,作业前必须由安全员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从事此项工作的危险状况和特点,以及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作业。3.4.3.2 发生重大事故和险情时,公司人力部培训办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推广和介绍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的安全操作技术,防止类似事故发生。3.4.4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3.4.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3.4.4.2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由安全管理部

25、门负责组织,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培训申请。3.4.4.3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4.4.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

26、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4.4.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主要负责人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3.4.5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以下统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3.4.5.1 凡从事特种设备管理、电工作业、锅炉司炉、锅炉水处理、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爆破等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各主管上级部门进行与其所

27、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取得作业证后方可进行独立作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培训申请。3.4.5.2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作业证后,由上级主管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复审,在有效期内方可生效。复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审申请。3.4.6 四新教育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制定安全技术规程,技术部门要对上岗的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3.4.7 特殊工种教育各部门负责经常对特殊工种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和灾害事故案例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能。3.4.8 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培训教

28、育。3.4.8.1 当与员工权利密切相关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发布、实施、修订时,公司培训办应组织相关员工进行学习。3.4.8.2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各部门、部室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培训教育。3.4.9 实习、培训人员的安全教育3.4.10 凡来本公司实习、培训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方可进岗,培训主管部门与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相同。3.4.11 实习、培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听从安全部门和各级领导及师傅的指导。3.4.12 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和学习,未经师傅允许,不得擅自乱摸、乱动操作设备。在设备停车检修时,不得随意进入设备内部。需

29、要进入时,须经领导同意,并有公司方负责人员监护,否则,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3.4.13 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3.4.14 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在介绍情况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带领参观。3.5 培训需求3.5.1 各部门应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将本部门培训需求上报安全管理部门。3.5.2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培训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培训需求。3.6 培训计划3.6.1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培训需求负责制定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计划。3.6.2 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计划。3.8 相关记录3.8.1 培训需

30、求表3.8.2 培训计划表3.8.3 培训记录3.8.4 公司级安全教育卡片3.8.5 部门级安全教育卡片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消防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辖区、谁负责”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3.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x公司所有部门、个人及所有外来施工单位。3.3 职责3.3.1 物资管理部负责消防器材的购入工作。3.3.2 保安部负责消防器材的检验、储存、发放及消防检查工作;负责公司灭火工作。3.3.3 安全部门负责协助保安部检查各部门消防措施的落实工作。3.3.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消防措施的落实工作。3.

31、4 管理要求3.4.1 综合管理要求3.4.1.1 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适量、适用、合理。3.4.1.2 各部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杜绝人为的损坏、挪用,空瓶应及时更换。3.4.1.3 消防器材由保安部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3.4.1.4 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部门领导或兼职安全员负责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新建部门补发由所需部门书面申请报, 保安部根据实际情况,消防法规予以配置,领用部门签字后方可领取。3

32、.4.1.5 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灭火器必须申报,由保安部统一管理。3.4.2 油库消防防火管理3.4.2.1 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保安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绘图。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3.4.2.2 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3.4.2.3 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油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3.4.3 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3.4.3.1 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

33、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3.4.3.2 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3.4.3.3 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部门、科室负责人批准,报保安部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3.4.3.4 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作业,需要防火作业时,需保安部审批后,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3.4.3.5 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3.4.3.6 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4、,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3.4.3.7 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3.4.3.8 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3.4.4 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3.4.4.1 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3.4.4.2 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

35、原则。3.4.4.3 各部门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3.4.4.4 部门科室对本部门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兼)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3.4.4.5 各部门必须在冬季对水溶性灭火器及室个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3.4.4.6 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3.4.4.7 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3.4.5 厂内

36、“外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3.4.5.1 厂内外包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消防条例、规定等各项制度,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厂方检查,服从管理。3.4.5.2 如需在厂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安全部门申领厂区动火申请表,经安全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3.4.5.3 如在厂内搭建临时工棚的,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油灯和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3.4.5.4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警,会正确拉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补救。3.4.5.5 棚内必须配有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

37、材。3.4.6 机动车库消防安全管理3.4.6.1 车库都属于油类、可燃部位,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必须严禁烟火。3.4.6.2 岗位人员对所属部位应正确配备消防器材,而且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3.4.6.3 库内严禁乱拉电缆电线和使用电炉,照明灯不准超过100瓦。3.4.6.4 库内不得堆放油布、棉纱、废纸等易燃易爆物品。3.4.6.5 库内不得存放汽油、柴油和其他油类。3.4.6.6 岗位人员应加强对各种车辆的正确认识和保养。3.4.7 高低压配电室及主电室消防安全管理3.4.7.1 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3.4.7.2 在

38、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4.7.3 室内要根据实际需要安装消防安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能。3.4.7.4 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补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3.4.7.5 所属电缆层、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却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3.4.7.6 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3.4.7.7 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3.4.8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3.4.8.1 氧气、乙炔气库

39、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3.4.8.2 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3.4.8.3 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3.4.8.4 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3.4.8.5 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3.4.

40、8.6 露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3.4.8.7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3.4.8.8 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3.5 相关记录3.5.1 消防专项安全检查表3.5.2 厂区动火作业许可证3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1 目的3.1.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3.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

41、理、综合治理的原则。3.1.3 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3.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3.3 术语和定义3.3.1 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3.3.2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3.3.3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3.4 职责和管理要求3.4.1 职业病防治委

42、员会。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管理部门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3.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3.4.1.2 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3.4.2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3.4.2.1 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3.4.2.2 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

43、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3.4.2.3 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部门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3.4.2.4 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3.4.2.5 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及归档工作。3.4.2.6 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3.4.2.7 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负责对其职业健康检查的结

44、果告知本人。3.4.2.8 开展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并按规定发给劳动者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指导其正确使用。3.4.2.9 负责对在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岗位变动时,及时向员工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3.4.2.10 对有害作业场所应采取隔离等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3.4.2.11 发生职业性中毒事故时,作业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职业病防治监测。 3.4.2.12 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积极与人力部门协调,按规定安排治疗或调

45、换工作岗位。职业病患者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4.3 各部门(部室)职业健康职责3.4.3.1 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并认真执行。3.4.3.2 监督有害作业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3.4.3.3 参与本公司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3.4.3.4 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按规定进行监测。3.4.3.5 组织员工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实施监督。3.4.3.6 教育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3.4.3.7 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督,并向单位提出职业病防治建议。3.5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5.1 公司主要负责人3.5.1.1

46、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3.5.1.2 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3.5.1.3 组织建立、健全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5.1.4 督促、检查本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3.5.1.5 保证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3.5.1.6 组织建立并实施本部门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5.1.7 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3.5.2 公司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 3.5.2.1 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3.5.2.2 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3.5.2.3

47、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3.5.2.4 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3.5.3 公司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 3.5.3.1 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3.5.3.2 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3.5.4 职业危害岗位 3.5.4.1 员工应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及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3.5.4.2 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3.5.4.3 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3.5.4.4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3.5.4.5 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3.5.5 职业健康管理部门 3.5.5.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职业危害防治的法令、法规、规定、标准及各项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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