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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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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析摘要:土地是民生之本,是农业活动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制度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当前,农村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之症结所在。为此,对农村土地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既是中国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证,也是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根据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现实情况,对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现有问题做出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的基本思路。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 改革与创新 土地改革模式 土地制度缺陷一、土地制度国内外相

2、关理论综述土地制度的概述: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是我们进行土地制度创新研究的主要理论依据,而至于什么是土地制度,学者们存在不同的看法,尤其是国内外理论界存在着明显的分歧。简单来说,存在以下五种代表观点:1、土地制度是一定社会经济制度下一个国家与社会因人们利用土地而产生的人地关系以及其中人与人关系的一种法定的结合形式,即由国家社会定制的人们共同遵守的土地利用法制规范与政策。2、土地制度是一定经济条件下土地关系的总和,是关于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使用、管理的原则、方式、手段和界限等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化体系,它反映着因利用土地而发生的人与人、人与地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3、土地制度是由土地所有制、土地使

3、用制度、土地流转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及其他要素构成的社会经济制度。4、土地制度有广义与侠义之分,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有关土地问题的一切制度,侠义的土地制度主要指土地所有、使用与政府管理三大制度。5、土地制度包括两个基本制度,一是土地的所有制度,而是地权制度即土地产权制度。上述的五种专家学者的观点反映出其不同的视角和思维,前四种属于广义的土地制度,后一种是侠义的土地制度。从发展的观点来讲,土地制度作为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其形成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与人地关系的演进,因此从本质上讲,农村土地制度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内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综合以上的学者观点,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将我国农村土

4、地制度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二是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三是农村流转与配置制度;四是农村土地收益制度等。二、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缺陷我国农村现行的土地制度, 是20世纪80年代初形成的。从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看,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产权不明晰、承包期不稳定、宅基地产权不清等。同时由于土地要素配置时间长、效率低、交易成本过高, 造成土地闲置、浪费和稀缺并存。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清晰 中国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重要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集体”是哪一级,在法律规

5、定中则较为含糊。例如,在宪法中被笼统界定为集体所有,在民法通则中被界定为乡(镇)、村两级,而在农业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则指乡(镇)、村或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为此,在集体所有制下,“谁”真正拥有土地,实际上是不明晰的。所有权的虚设造成产权模糊,“责、权、利”不清,法律赋予农民的权益,由于实现形式的模糊不清而得不到落实和保证,但农民却要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二)农民在土地使用中的承包权不稳定,承包经营的内涵、性质不明确国家、集体和农户间的土地产权关系模糊, 集体和农户的利益往往受到侵害。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 现行的法律虽作了一些解释, 但农民对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并不明确, 其利益易受到侵害

6、。由于按人口均分土地存在内在的不稳定性, 虽然国家对农地承包期有明确的规定, 但实际农地承包经营期经常调整, 这种情况造成了农民对农地经营的短期行为, 即对农地的投入不足。土地承包权的债权属性不利于农户对抗乡村干部随意调整土地、更改土地合同的侵权行为。政府关于将土地承包期在原先耕地使用权15年的基础上再顺延3O年的政策,在实践中执行艰难。根据人口的变化,周期性地进行土地的调整是司空见惯的事。然而这种调整严重损害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土地的频繁调整与过短的承包期限,使得许多农民对土地使用权缺乏安全感。(三)、土地流转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欠缺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在强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7、的前提下,政策上也始终允许和鼓励承包期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作为启动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中介和金融动力,还无法实现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规范化、市场化、法制化,以致土地流转市场存在盲目性和违规性,严重损害了有关农民的权益。由于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欠缺,对于大多数农户家庭而言,承包地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他们最可靠的社会保障。因此,虽然一些农民离开土地去从事非农经营,他们仍会为保有土地而支付费用,这就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或低效利用。而少地农产,即使劳动力充裕,也只能精耕细作,不能获得规模经营的效益,这就造成了土地资源的紧缺与弃耕薄耕的矛盾。(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完整现行农村土地法

8、律和政策规定的主要特征是“一宅两制”,即房屋归农民私有,宅基地归集体所有。由于农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所有权,而房屋附着于宅基地之上,是典型的不动产,因此出卖房屋,就必然要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此规定可以看出,法律间接地承认宅基地可以转让。物权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具有用益物权的性质,农民依法对其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是同时物权法在第一百三十五条又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在上述重重限制之下,农村宅基地几乎不能流转。可见,从现有法律和政策规定

9、来看,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权能是不完整的。三、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路和发展方向(一)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改革思路现存的土地制度的重点在于完善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应进一步通过法律和政策,强化农户经营主体的地位;在维护土地公平分配原则的同时,有限度的按照效率原则配置土地,以改变土地细分化,规模不经济的状况;发育土地使用权市场,促进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推动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二)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对于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不少地方仍然有许多农民不愿交纳自己的那小部分,其原因是复杂的,既有认识问题,也有客观上的贫困问题,更有制度上的问题。目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一些条款由于限制流转,削弱了农

10、民的融资能力,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影响到了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只有加快完善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相关法律制度,才能真正体现农村宅基地的保障与资产增值的双重功能。(1)建立以保障农民权益为价值取向的法律制度中国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和物权法都选择了保障农民居住权的价值取向。从物权法来看,它只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含义、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后果等,而对于宅基地是否可以出租、赠与或继承等还留有法律空白,另外宅基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规定也较为简单。一个完整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体系应包括明晰宅基地产权,包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取得方式、内容、行使、流转、消灭、法律责任及其他

11、法律应当规定的条款。(2)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和有偿使用制度无偿使用宅基地原本是对于“一户一宅”作出的规定,现阶段由于“一户多宅”的现象十分严重,如果继续贯彻无偿使用的原则势必会鼓励农村居民多占、超占宅基地,从而影响农村宅基地资源的合理分配,并造成宅基地资源紧张和占用耕地。标准面积内宅基地的使用是无偿的,有偿使用仅是针对“一户一宅”以外的宅基地的使用进行收费,收缴的费用应纳入农村保障基金。对于那些不交超占宅基地使用费的,应强制收回超占的宅基地。只有这样才能够约束居民多占超占宅基地行为,促进宅基地的有效利用。同时要建立与城市居民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的宅基地使用权强制登记制度及相应的监督与法律责任

12、追究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农村宅基地超占面积、“一户多宅”等问题。(三)规范农村土地征用制度要缓解征地的矛盾冲突,最低成本的政策是要明确农村土地制度与城市土地制度。“同权同利”是指农村集体的所有权与城市政府的所有权既然同是所有权,就该享受同等权利;农村农户的使用权与城市开发商的使用权既然同是使用权,也该享受同等权利。国家应严格农田审批制度,切实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一般的城市扩张和商业开发不能轻易占用基本农田以稳定基本农田面积;应提高占用基本农田审批级别,不能层层都可以批地。基本农田经批准转移用途后,要向社会公开,便于承包农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有关方面的监督,发现漏报、少报、不当占用时,能

13、够及时纠正;完善土地征用立法、征用程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严格划分公益性用地、行业性用地、经营性用地的界限;征地补偿应遵循市场化原则,探索多种补偿方式。Comment on the research of rural land system reform progressName:Chenjingyi No:10108092003Abstract: Land, the chief resource for peoples life, is the fundamental production material for agriculture. It is significant to set

14、 up perfect rural land system for the promotion of the social harmony. Nowadays, the matter of rural land is a crux to the questions with “agriculture, countryside,and peasants”. Therefore to standardize and improve the system of countrysides land is either the guarantee that achieving continuable d

15、evelopment of Chinas rural evens whole national economy or the great subject that nowaday agricultural economy and society to be in stable development. This article according to realistic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rural economy and society,gives basic ideas for reform and innovation of rural land sys

16、temKey word: rural land system; innovation and reform ; patterns of innovation; the problems of land system参考文献:1温铁军.“三农”问题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5.2黄花.我国现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问题及改革思路J.科学社会义,2010(1):125-128.3温铁军.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275.4李雪,陈小伍.促进农地流转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关系探析J.乡镇经济,2008(4):44-48.5张晓山

17、,李周.新中国农村60 年的发展与变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54-555.6周晓.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问题研究D.河南:河南农业大学,2009:34.7张丽萍.关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思考J.科学社会主义,2005:56-588吴翔华,付光辉.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土地市场构建J.安徽农业科学,2008,36(9).9姜作培.城乡统筹发展的科学内涵与实践要求J . 经济问题,2004(6) :44- 46.10盛荣,许惠渊.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J.国土资源,2004(10) :32 34.11邬黎平.对深化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J . 中国科

18、技信息,2005(8) :66.12姜国祥. 农民收入增幅持续下降的制度性原因分析当前保护农民利益的深层思考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 :85- 91 .13张建华.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模式探讨J . 中国房地产,2005(3) :11- 15.14党国英.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几个现实问题探讨J .广东经济,2008(6):15-22.15雷利巴洛维:土地经济学-不动产经济学谷树忠等译,北京农业大学出版社,1989.16陆红生:土地管理学总论.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17陈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目标与阶段性选择.江西农业经济,1989年第四期.18周诚:土地经济学农业出版社,1989年.19高尚全: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新型的产权制度经济研究,1991年第三期.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 【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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