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天湖国际” 项目
售楼部空调供货及安装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bbtb-sgqq-006
招标单位:蚌埠特步置业有限公司
时 间:2012 年 10 月 9 日
投 标 邀 请 书
致:
一、我公司就“天湖国际“项目多联机变频空调工程进行邀请招标。通过前期考察了解,我司诚挚的邀请贵司参加本次投标。
二、招标编号:bbtb-sgqq-006
三、招 标 人:蚌埠特步置业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图纸。施工包工包料。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派员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于 2012 年10月9 日17时至蚌埠特步置业有限公司成本部领取。
八、投标保证金:10000元;采用现金提交财务部开具收据(未中标单位在交还招标资料后退还),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并于开标现场核验交纳凭证。
九、投(开)标地址及联系方式。
蚌埠特步置业有限公司成本部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兴业街800号三星家苑商办楼四楼
联系人:张爱珍 电话:0552-3160306 传真:0552-2865333
2012年10月9日
附 表
下述表中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1
工程名称
“天湖国际“项目售楼部多联机变频空调工程
2
招标人
蚌埠特步置业有限公司
3
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约1800 ㎡
4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空调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
5
承包方式
包括设备费,运杂费,安装费(含设计费),调试费(含报验费),税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论市场材料价格如何变化,也不论国家及地方规定材料、设备价格、各项人工、费用等如何调整或其他任何因素,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6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7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各投标人携带现金交予发包方财务处。
开标时携带收据,不中标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或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后退还,中标的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中标价的 5% ,在合同签订前补足差额。
10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支票、汇票、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
履约担保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8天内予以退还。
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天内有效
1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文本一套;标书以及电子文本须分别封装
13
递交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开标截止时间前,凭蚌埠特步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的收据接收投标文件。
14
计价方式
采用固定总价 报价法
15
评标定标办法及标准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
16
导致废标因素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7
导致无效标
因素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与投标的其它文件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的其它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
(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
18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11日12点
19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2年10月11日17点
2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12日12点整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
1. 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法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领取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 投标人代表
2.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3 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资格后审
二、 招标文件的说明
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按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予以澄清。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通知给所有投标人。
7.5 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7.6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答疑纪要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7.7 书面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将按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书面答复或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8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招标人有权对本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三、投标文件说明
8. 提示与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8.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格式见附件):
9.1.1 投标函;
9.1.2 授权委托书(如果是代理商则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9.1.3 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9.1.4 投标报价表;
9.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9.2.1技术部分
9.2.1.1设备清单表;
9.2.1.2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
9.2.1.3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9.2.1.4产品质量承诺;
9.2.1.5设备彩页或宣传样本;
9.2.1.6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9.2.1.7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
9.2.2资格证明文件
9.2.2.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9.2.2.2 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9.2.2.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2.2.4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9.2.2.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2.2.6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代理商则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9.2.2.7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
9.2.2.8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代理商资格证明复印件;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9.2.2.9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9.2.2.1—9.2.2.8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10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0.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图纸方案深化设计费用、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而变动。
10.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分项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分项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10.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10.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0.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0.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10.7投标人投标前须认真勘察现场,空调安装中所涉及的结构及墙体开洞,洞口修补均由投标人负责,费用不单独立项,在报价中考虑。
1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1自开标日起3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和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一册并密封。各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人公章。
12.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12.3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12.4 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投标单位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逾时将被拒绝接收。
五、开标和评标
21.1 招标人按招标时间安排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以下资料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等。原件供评标委员会人员核验。不能完全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评审程序。
22 对投标文件初审
22.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
22.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
23.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
23.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23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
23.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23.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
23.1.7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23.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3.3招标文件提供的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23.4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23.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3.5.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3.5.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5.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得标;
23.5.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5.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4. 投标的澄清
24.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4.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4.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
25.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5.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5.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5.2.1交货状态和交货期;
25.2.2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
25.2.3货物设备出厂验收情况;
25.2.4投标人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25.2.5投标人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
25.2.6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25.2.7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六、授予合同
26. 中标单位的确认
26.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人的委托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26.2招标人在授标时可以增加(或减少)中标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但增加的数量或金额不得超过中标货物和服务数量或金额的10%。
26.3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同时,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27. 合同授予标准
27.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7.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
28. 中标通知书
28.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28.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8.3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29. 合同的签订
29.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
29.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采购单位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0. 履约保证金
30.1中标的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0.2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的三日内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指定帐户。
30.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并质保期满后凭乙方的收款收据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返乙方。
第二章 招标书
蚌埠特步置业有限公司售楼部多联机变频空调工程所需采购的以下设备及其安装、调试等服务在组织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5.1 标书编号:bbtb-sgqq-006
5.2 招标项目:多联机空调机组
5.2.1项目概述:本次招标设备将用于蚌埠特步置业有限公司售楼部新建工程,空调系统包括设备及安装(包含安装所需管材、保温等材料)、调试、验收合格。
5.2.2 招标范围: 招标图纸范围内的空调设备供应、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内容。
5.2.3品牌要求:本次投标质量品牌要求为著名品牌、优质产品,在国内有五年及其以上运行的良好记录。
5.2.4综合说明
1、变冷媒流量多联式空调系统的室内、外机不能重新组合,所有设备的配置数量和安装均以招标清单为准。
2、本次招标全部内容为“交钥匙”工程,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请各投标单位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
3、招标范围:
(1)室内外机的设备电源由采购方承担,但室外主机与室外电源之间的连接安装由中标人承但;
(2)招标包括图纸深化设计、设备清单中和安装材料表中的设备及材料、室内机的吊装、保温、冷凝水管、室内外机器连接线、室内机与线控器的连接、减震器、室外机安装的基础槽钢、基座安装固定等、施工安装所需的其它材料以及安装、人工和安装后的调试。
4、室内机均采用线控器,一对一配置;
5、室内机均为冷暖型;
6、产品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
7、变冷媒流量多联式空调系统的冷媒必须采用环保冷媒R410A;
8、设计施工说明中相关内容进行施工和验收;
5.2.5招标的其它要求:
(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列出投标货物的清单,并注明产地。本次招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要求供货1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20日历天。
(三)安装:
1、安装资质要求:安装施工队伍须有生产厂商的特约安装资格证书,要求安装一次达标。
2、安装施工要求:
A、本次所招设备的安装均须遵守以下规范: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J231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5-82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6-82
B、设备在安装时,应根据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安装说明书和设计施工说明的要求施工。
3、现场安装负责人员须有生产厂商的安装施工培训合格证书或安装工程师认可证书。
4、本项目安装不得转包或分包。
5、提供安装方案及安装工作计划,并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关安装、调试、质量监督及其他服务所需人员(包括在本项目中负责的总部主管人员和现场主要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包括其姓名、年龄、学历、资质、履历、类似项目或工程经验等。投标文件中需详细注明该人员在本项目中所承担的职务和责任以及服务时间,同时确认其服务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方可结束,所有由其提供的服务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并应在合同执行后提供有关上述人员全部履行职责的有效证明,否则视为违约。若该人员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供合同中所承诺的服务,中标人应提供同等资质人员替代其执行合同,该人员须获得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
6、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内所独立承担的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指安装)清单,并说明类似项目的规模、实施时间和与本项目的可比性、项目完成情况。
7、设备的安装暂按设计图纸进行和计算用材,但数量以本招标文件的设备清单为准。中标后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安装,因建筑装修可能的变化而引起的室内机数量增加,以实际安装数量进行结算,增加部分的价格按中标价执行,因此而引起辅材数量有变动的,不作调整。
8、投标时须提供报价分析表,包括安装所需材料的清单和单价,安装人工费用等(按附表格式)。
9、安装时须自行解决安装时与其它工程施工队伍的配合,采购人可进行协调。安装所需起吊等设备及其它工具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11、室外机的基础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室外机基座固定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室外机基础已做好)。
12、室内外机电源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四)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的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免费进行现场培训,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授课安排,授课师资配备、时间、地点及学员数量的说明。
2、须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在蚌埠市应有完善的设备维护、保养队伍,维修备品仓库。投标人须提供维修机构情况及维修保养资格证明(资质、维修站地点、收费标准),以及技术人员构成(包括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资质、履历、生产厂家的培训情况、类似项目或工程经验等),并说明售后服务的优惠条件及报修的响应时间。为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此条款为重要条款。
3、备品备件:
(1)能保证空调系统的正常安装、调试和运行的整套附件、配套件和材料的详细清单和报价;(2)提供空调系统运行所需的易损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和报价;
(3)维修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4、系统质保期至少为2年(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同时须达到国家规定)。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资格证书。
5.3 特殊说明:
5.3.1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须按其范围经营。
5.3.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按前附表规定交纳。若中标在合同签订完毕并收到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财务收据后5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全额退回(不计息)。若未中标则在确定中标人并收到由未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财务收据后5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全额退回(不计息)。
5.3.3投标时须对招标的所有内容报全,否则为无效标书。
5.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注明其所投标的标书编号。报价单和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须分开装订,否则为无效标,但可密封在一个口袋中。投标报价应一次报定(按人民币报价),包括该商品的标准件及其包装、运杂保险、安装、报关(如系进口货物)、装卸、培训使用、税金、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5.3.5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中标人承担由于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用。
5.3.6验收:
1、验收标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工程验收大纲,在采购人和工程监理部门确认后作为采购人验收的依据。但此标准不得对抗质监部门的验收和招标文件中有关验收的条款要求。
2、工程竣工后,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完善的竣工资料和培训服务,并在得到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进行工程验收。
5.3.6投标人须提供的必备技术资料:
(1)提供全部的技术资料(测试报告、各项测试数据、产品合格证明书);
(2)提供设备安装图和主要零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列出清单);
(3)提供保养、维修操作规程、设备保修期限以及设备运行的经济成本分析资料,保修期从系统调试验收合格有关部门发证后起算;
(4)提供特殊件及配套件的清单、技术参数及生产名录;
(5)与本次招标无关的彩页等资料请不要收录在内。
5.3.7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5.3.8投标文件以中文资料为准。
5.3.9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5.3.10其他优惠条件请予以书面说明。
5.3.11投标人应逐项回答招标文件中的内容。
5.3.12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招标人书面依据为准。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一、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产品技术、方案、安装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二、综合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并以评分方法进行评估,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60%(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占40%(权重)。
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则该投标方的投标价格评分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投标方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投标方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消化(如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不得中标)。
(一)投标报价:6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招标价格权值为60%)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二)技术与性能(15分)
1、压缩机技术的先进性(2分):室外机全部采用高性能涡旋式直流变频压缩机的得2分,采用一个变频压缩机和多个定频压缩机组合者得1分,其他由评委酌情打分(0~2分)。
2、压缩机要求(2分):室外机主机和压缩机为同一品牌或同属一个母公司得2分,其余由评委酌情打分(0-2分)。
3、压缩机调节能力控制级数分值(1分):
达到185级及以上(以24HP为例)的得1分,其余由评委酌情打分(0~1分)
4、多联机的室外机电机(3分):采用直流风扇电机且能够进行50级以上(含)调速的得3分,其余由评委酌情打分(0-3分)。
5、室外机占地面积(1分) :室外机组能最大限度的节省安装空间,即室外机占地面积最少(以24匹为例)得2分, 其余由评委酌情打分(0-1分)。
6、制热性能(2分):具备低温制热能力,环境温度低至-23℃可正常制热运转得2分,其余由评委酌情打分(0-2分)。
7、系统均油、回油技术(1分):具有毛细管和电磁阀相结合的控油分离技术的得1分,其余由评委酌情打分(0-1分)。
8、系统冷媒管的允许总长及室外机、室内机的允许最高落差(1分):允许管长,落差最大的得1分,其余在0-1分内打分。
9、投标空调技术指标的偏离情况(2分);
所投设备制冷量/制热量完全符合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设备配置表中技术指标参数的得2分;所投设备技术指标参数负偏离2%以上的得0分;负偏离2%以内的得0~1分,但总制冷量/制热量不能小于设计的总制冷与制热量(负偏离),但正偏离不得大于5%。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产品的原始样本说明书。
(三)安装维修资质和施工组织设计及图纸方案深化设计(10分)
1、具有制造商认可的设计安装资质证书及维修证书(2分)(投标时携带原件核查,未能提供原件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时携带原件核查,未能提供原件不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及图纸方案深化设计6分
(四)所投设备制造商资质(5分):
1、所投设备制造商具有:
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制造商资信等级AAA认证证书
制造商ATDC实验室认定证书;制造商CQC现场检测实验室证书
完全满足以上资质的单位得5分,少一项扣1分。
(五)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5分)
1、能提供终身质量跟踪维修服务,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服务, 12小时内服务到位的得1分;
2、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以及质保期满后的运行、维护保养的成本(包括维保价格、零配件价格等)(1分):由评委酌情0~5分内评定。
(六)公司综合实力(5分)
1、投标人的注册资金、资质资信、社会信誉等情况1分;其中投标单位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1分,其余得0分(投标时携带原件核查);评委根据投标人注册资金、资信及社会信誉情况在0~1分内打分。
2、投标单位提供2009—2011年在蚌埠地区签定的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的多联机工程业绩的有效证明(投标时须带合同原件核查):有一个得0.5分,最多2分。
第三章 主要合同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1 本合同协议书
2.1.2 中标通知书
2.1.3 招标文件、答疑、询标纪要及招标期间往来函件
2.1.4 投标文件
2.1.5 有关图纸
2.1.6 相关规范及标准及技术文件
2.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 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1 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5.1 乙方应保证所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非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5.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5.3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
6.包装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7.1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7.1.1 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7.1.2 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7.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7.1.4 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7.2 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8.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8.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8.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9.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9.2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9.3 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
9.4 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10.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
11. 合同价款和支付
11.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11.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1.2.1 合格的发票;
11.2.2 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11.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11.4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对甲方征收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征收的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2. 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 甲方违约责任
13.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3.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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