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3469252 上传时间:2024-07-0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7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2、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经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以下简称登记管理信息)是指事业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对其依法核准登记和日常监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四条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第六条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级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承担。第七条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保

3、密审查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登记管理信息进行审查。事业单位对登记管理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报举办单位或者有关部门确定。第二章公开的内容第九条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章程以及开展业务活动所要求的资质等。第十条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第十一条依法年度检验检查的信息:(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二)资产损益情况;(三)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四)绩效和受奖惩情况;(五)涉及诉讼

4、情况;(六)社会投诉情况;(七)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第十二条按照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等重大信息,应当及时、准确予以公开。第十三条事业单位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第三章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应当在本单位网站公开;不具备条件的也可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本单位的办事大厅、公开栏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第十五条对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信息,事业单位应当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自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报

5、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事业单位申请获取该单位履行公益职责过程中形成的登记管理信息。第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事业单位申请获取登记管理信息的形式以及事业单位受理、办理和答复申请人的工作程序、时限、费用等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监督和保障第十八条机构编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并适时组织开展社会评议。考核结果和社会评议结果应当作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内容之一,

6、并予以公布。第十九条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登记管理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不按规定履行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负责该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同级或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予以调查处理。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在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机构编制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机关按规定权限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不按规定履行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义务的;(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登记管理信息内容的;(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登

7、记管理信息的;(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登记管理信息的;(五)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的;(七)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的。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有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登记管理机关应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视情况给予警告处罚,或在年度检验检查中对其作出不合格决定。第二十三条机构编制部门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予整改的事业单位,暂停办理其机构编制事项。第二十四条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保障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进行。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

8、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精品 文档-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