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井下变配电地点供电系统图纸的规范
1、各矿井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条的要求绘制井下配电系统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修改,确保图纸内容齐全、准确。
2、为统一、规范,井下各地点供配电图统一为“供电系统图”,供电系统图必须按规定注明:
(1)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
(2)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3)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
每一设备上方应标注该设备的编号、型号。各设备的编号,型号,容量,短路、过负荷整定值,保护动作整定时间等应根据系统复杂程度标注在开关附近或在图纸下部列表说明。短路、过负荷的整定值应标注为开关电流互感器一次侧的电流值。
线路电缆应按上下级和进出线关系标注箭头,线缆的各种参数应标注在线缆的上方或左侧,进线开关的线缆还应标注来自哪个变电所的几号开关;变电所、配电点等处的最下级开关还应在负荷线箭头下端标注出负荷所在地点和容量等情况。
3、风电、瓦斯电闭锁的开关,应标注风电、瓦斯电断电、闭锁范围。
4、各矿根据供电系统的复杂程度,井下供电系统图尽量使用标准图幅(全井下的供电系统图使用A0或A1,各变电所使用A1或A2。若系统复杂,标准图幅A0也无法满足时,可将标准图幅加长绘制。各配电点应统一使用A3图幅,若配电点所带负荷较多,也可放大至A2)。图纸的标题栏、明细栏、图纸幅面和格式、字体种类和大小等应严格按照技术制图的基本要求绘制。供电系统图采用图框填满格式,可不按井下现场设备实际布置方位绘制。
4、图中高低压开关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要求计算,并按规定标注。
5、供电系统图中要严格按照附件1中的标准图符绘制(MT/T 570-1996)。其中井下低压馈电开关符号采用隔爆型自动馈电开关符号;井下高爆开关采用正常合闸高压配电箱(08-11)和正常合闸高压配电箱组(08-09)图形符号,备用高爆开关和联络开关采用正常不合闸高压配电箱符号(08-12)。供电系统图中所用图形符号应在图纸左下角绘制。若该图符中没有现场所用设备符号的,可暂参照有关标准或设备说明书绘制,机电处将定期进行统一、完善。
6、所有供电系统图必须按现场变化情况定期补充、修改、完善,要求图纸标注内容要与现场一致,并做到动态管理。供电系统图应使用工程绘图纸打印,严禁采用喷绘或其它不便于修改的绘图方式。
供电系统复杂的矿井,高压为清晰的表明各回路,低压为区分风机回路和生产回路,可以用不同的颜色表示,但所选择颜色打印后必须清晰明了。若为减少上下级变电所之间的连线,各变电所高爆开关的进出线可不与上、下级连接,但必须在开关进出线处标明来自或到何处、几号开关。
7、井下所有变电所和变配电点的供电系统图必须由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绘制,标题栏设在图纸右下角,标题栏内需要制图人、审核人、机电科长和机电副总(机电矿长)等签字确认;全矿井井上下的供电系统图还需矿总工程师签字。
各采掘低压配电点的供电系统图,必须由机电科设计、绘制,并经机电科主管供电的副科长或科长签字认可,各单位必须按供电系统图安装、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若需增减设备时,必须经机电科同意,并及时修改供电系统图。
所有签字项必须手写,不得打印,签字人要对供电系统图的齐全、准确性负责。
8、为便于供配电人员阅图、现场操作,各地点的供电系统图应张挂在操作开关附近,若为质量标准化或便于上级检查需要,供电系统图可与所在地点的规章制度等统一张挂,但操作开关附近必须另行张挂。
9、具体绘制可参考附件2中的井下区域变电所供电系统图(该图中设备编号仅为设备管理编号,具体操作也可参照机电硐室电气设备编号要求)。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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