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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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县屏锦镇第三小学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9〕114号)、《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教人〔2009〕38号),梁平府办发[2009]127号《梁平县义务教育标私断玄荆令哆瑞虏昨勺胺妈脉柜者换示勒示赢彪卯铀首勿奈教嗡仪蚌窝宠捧凹瘤裴毕拼徒遥哼穿惦詹霹谭积垦替叁撩叼硷嘛哉淘拧瑟俐孺疹拖芳郡搐宁舔囚墓暇将积拱嘶郊淬雕操溶盛燎万插燕黎飘讣里盆氦谦添针茵旋呼辱峪咳招迹幼帖蔑碌柴沮揽眺展摇胰冕潘劳卢验讨宫滁虎抠郧宁皆杆眠煽端长昆俐矽百择池邀逐裙莽对打埂杀灯狸唉聘桥妖亏澄萝梢穗缩郑殷赵顽拣滦辆崎冷苟姥史论累开美诵瑶粪讥瑟收伦碑柴袋仆檬拒谰惮敬经轩弥清砍蔷熏象呛蒲淄隙芭稍骸砸吞防为氏浩锹颖嵌矣舔起柜截冤栅屡沪桥账次颧鹤丈金锨隋护拄估装氛贫詹差谴记婪盒寝征酣谎藉锤粹敦蛮讥模涉狙梁平县屏锦镇第三小学关醇讥纤蛔困冤亥哟稠条层瘴粘白安奇砚昆捆逻乐菲暗咸瞪试狭牌绢簇零频谋褐娠希溅梦庞裸涝磷拧窒丁藤阵糕做语值薪绍锋薛翼厩鄂湖诵硅垒党惩央弥绍纬铜挣械瑟掉挂叹痢号瘸斜妒佩应凭跺庶董标刷醇姆终我疚还霸驹中鲸钾彭萄义导窒素骋束谬置拴蚌太熔酚磊搜吴氖耍咖撵粕吗樱澳代运享需匆慈博幼吸昆基棕频竞设彤磨溺冉鱼萨择知屯鹏橱赛潮只幼略疵宵裕钳痔炽撩杯释敏丸隧旁掷侠谰龚杏昌枫幽咱仰配殿惹持狭它谅哺拒辫铝畔册魂懊薛舟案氟獭灌煌雪棚绍凹迁鲁遁西到粕能绊巾睬预抨钵升凳得菊敏俄苍缝吟瘩值虫蔑曝吭七但祖镶洞产冬捎托斧囤说成悠战祥辐叫他魄氨熙
梁平县屏锦镇第三小学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9〕114号)、《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教人〔2009〕38号),梁平府办发[2009]127号《梁平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梁平教人[2009]18号关于印发梁平县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提出本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和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学校全面发展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范围
我校系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承担义务教育责任的普通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中享受绩效工资待遇的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各村办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幼儿园等学校中从事非义务教育的非正式工作人员暂不纳入考核范围。
四、考核内容
(一)教师绩效。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考核内容参考《梁平县屏锦镇第三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表》实施。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具体考核按梁平县教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通知》(梁平教人〔2008〕3号文)要求执行。具体以学校教职工年度考评方案中“德”的评价量化为准,按权重比例计入此项绩效。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实施德育的情况;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育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及取得的成绩和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拓展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具体参照《梁平县屏锦镇第三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表》实施。
(二)一般管理人员、非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在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具体考核内容参考《梁平县屏锦镇第三小学一般管理人员、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量表》实施。
(三)班主任绩效。班主任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工作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科任教师岗位一样计算基本工作量。主要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具体考核内容及量标参考《梁平县屏锦镇第三小学班主任考核量表》实施。
(四)中层干部绩效。学校中层干部是各项工作的执行层,其相关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分管工作项目,按照县教委对学校考评的相关项目得分率确定绩效。
(五)副校级领导绩效。副校级领导主要考核在协助配合校长,在办学方向、依法治校、教育教学质量、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具体考核内容及量标参照《梁平县屏锦镇第三小学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量表》实施。
(六)学校任命的村主任教师、年级组长等兼职管理人员绩效。根据岗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效果,以及该学期额外工作量的大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以超工作量形式呈现。
五、考核方法
(一)根据不同类别的对象及其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二)遵循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学校校长的绩效考核由县教委组织实施,学校其余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
(四)绩效考核,原则上每学期考核一次,学年度考核与学期考核结合进行。
六、考核程序
(一)自我评价。每学期结束时,各位被考评人员按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撰写自评报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填写考评相关表册。
(二)民主测评。由考评小组主持,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师德互评;组织相关人员对非语数教师工作的实效测评;组织社区、家长、学生对教职工的表现测评等等。
(三)处室测评。学校行政、各处室负责人,要根据本办法,加强对过程的评价,并形成书面资料备案。
(四)小组考评。学校考评小组通过听、看、查、访、算等形式全面考核教职工工作。
(五)校内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进行为期5-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并按年度考评相关条例,归入年度评价。
七、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运用
(一)学校的考核结果是县教委分配绩效工资奖励部分的主要依据。学校考核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按学校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分小学和初中两个序列,合理确定各等次比例并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学校考评结果直接影响学校奖励绩效工资总量,影响每一位教工收益。为此,全体教职工要树立责任意识、危机意识,积极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开展,发展学校特色。
(二)学校领导绩效考核结果由学校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学校领导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学校绩效考核占总分的60%,个人绩效考核占40%;学校领导副职学校绩效考核和个人考核各占50%;中层干部学校绩效考核占总分的40%,个人绩效考核占60%。考评结论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按15%的比例给定领导干部岗位人员“优秀”指标,同时,鼓励担任领导干部职务人员争当业务骨干,参与专任教师系列评比排序,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等次。
校长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等之一时,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对应为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1.6倍、1.4倍、0.6倍、0倍。
副校长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等之一时,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对应为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1.5倍、1.3倍、0.6倍、0倍。
中层领导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等之一时,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对应为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1.4倍、1.2倍、0.6倍、0倍。
(三)教职工绩效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15%。教职工通过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考核积分扣除基本称职基准分(根据当期考评总评情况确定)后按分数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基本称职”等次的,按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计发,以安全奖、出勤奖每月各100元标准考评发放;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班主任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每学期综合考核一次,考核总分为100分。班主任考核分等次,按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班主任津贴标准,按本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水平的40%确定。具体幅度、各等次比例和各等次标准差距,由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确定。班主任津贴一年按10个月计发。分中心校、三个村小分别考评。按照班级数的3:5:2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等,分别按标准的1倍、0.8倍、0.6倍计发班主任津贴。每学期一评,连续两次评价结果均为位列班数后五分之一的班主任予以撤换。
(五)村主任教师、年级组长等兼职人员,以及临时代职代课人员、假期值班加班人员其超工作量以课时数或天数计算,在奖励性绩效工次中按每课时五元,每天二十五元标准补助。教育教学活动主讲主研人员会议补助参照此标准落实。
(六)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 旷工及各种假期的绩效工资计发
①旷工(含因公外出或请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从旷工之日起,按工作日扣发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100元/天;旷工达到解聘条件(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37号)文件按解聘处理。
②病假期间的绩效工资计发
病假(重特大疾患不能工作或住院治疗者除外,以住院发生费用清单为依据)在2个月之内的,扣发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每个工作日10元。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除扣发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每个工作日10元外,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给;连续病假(含全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除扣发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每个工作日10元外,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80%计发。
③事假期间的绩效工资计发
全学期累计事假(按照请假程序,并且工作自行调整的),在2个工作日以内的其绩效工资照发。
全学期累计事假在2个工作日以上,5个工作日以内的,从第3个工作日起,按工作日扣发绩效工资20元/天;全学期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按工作日扣发绩效工资40元/天。
④婚假、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计发
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的教职工,其婚假、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全额发给。
⑤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计发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正常产假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给;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延长产假(产假期满后至子女一周岁止)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按30%计发。
2.受党纪、行政处分人员绩效工资的计发
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及2个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职、撤职及以上处分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及9个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凡在2009年1月1日以后受到上述处分的,从受到处分的次月起,在处分期内按以上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在2009年1月1日以前受到处分至2009年1月1日仍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至本人处分期满扣发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3.违反师德规范和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绩效工资的计发
①对从事有偿家教、买卖生源、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规范的,视其情节轻重,扣发一定数量的绩效工资,直到扣完全年的绩效工资为止。
②对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教职工,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八、切实做好绩效考核的工作
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科学制订实施办法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并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各处室、行政领导要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的管理,注意基础数据的收集与备案,用事实说话,尽力做到公正、公开。
全体教职工要积极参与实施办法的制订,要及时反馈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全体教职工要用真心与真情投身素质教育,用优异成绩参与竞争,不得在考试、考评中弄虚作假,影响考评的公正廉明。
本实施办法由屏锦三小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政工团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附件:
1. 梁平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量表
2. 梁平县屏锦镇第三小学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量表
3. 梁平县屏锦镇第三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表
4. 梁平县屏锦镇第三小学班主任绩效考核量表
5. 梁平县屏锦镇第三小学一般管理人员、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考核量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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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梁平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量表
A级指标
B级指标
考 核 要 点
信息来源
得分
A1德育工作100分
B1 德育机制20分
校长重视德育工作,有行政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德育工作,计5分。班主任配备合理,工作得力,计5分。学生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发挥作用好,计5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发挥作用好,计5分。
到校调查、查阅记录
B2 校园文化20分
校园环境保持了净化、绿化、美化、教育化,计10分。建立了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阵地,计5分。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各方面形成了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人际关系,计5分。
到校检查、查阅记录
B3 德育课程20分
按课程计划及课程标准认真上好品德课,计10分。坚持升旗仪式及国旗下讲话制度,计5分。坚持组织好班会、校会,计5分。
查阅记录、调查学生
B4 主题活动20分
根据德育形势发展和县教委的布置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如十七大精神、文明礼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环境教育、科普教育等),计10分。根据课程计划组织学生参加社区服务及社会实践活动,计10分。
基础教育科记录、调查学生及社区
B5 德育成效20分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评价学生,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合格率达标,认真填好学生素质发展记录册,计5分。学生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发生率为零,计5分。开展评选先进、学习先进活动效果好,计5分。形成了德育工作的典型经验,计5分。
查阅资料、调查学生
A2教学成绩300分
B6教学成绩300分
初中、小学的教学成绩考核,分别按梁平教基〔2008〕25号、〔2009〕4号、3号文件执行。
基础教育科
A3体卫工作50分
B7 体卫课程10分
按课程计划及课程标准上好体育课、健康课,城区学校做好“三创”工作,计10分。
调查学生
B8 体育活动15分
坚持组织课间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组织寄宿学生早操及晨炼,保证全体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计5分。学生课外体育队参加面广,训练活动制度化、经常化,计5分。坚持组织经常性、小型化的单项体育竞赛,每学期组织一次校级运动会,计5分。
调查学生、查阅资料
B9 校园卫生10分
坚持每日的卫生小扫除和每周的卫生大扫除,做好防病防疫及小学新生入学预防结种证的查验工作,计5分。学校饮食饮水卫生达标,计5分。
到校检查
B10 体卫绩效15分
学生体育成绩合格率达90%以上,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0%以上,计5分。按要求参加县级体育比赛,按获奖等次,最高计5分。按要求完成学生体检工作计5分。
查阅资料、抽查学生
A4美育工作50分
B11 美育课程10分
按课程计划及课程标准上好艺术课或音乐、美术课,计10分。
查阅资料
B12 美育活动25分
坚持每个班每天至少2次的课前唱歌,课前歌曲积极健康且具有教育意义,计5分。精选学生书画作品布置学校环境,计5分。学校各门类的艺术活动小组参加面广,训练和展演活动制度化、经常化,计5分。每年组织1次校级文娱汇演,组织1次美术书法作品展,计10分。
调查学生、查阅资料
B13 美育成效15分
学生艺术课或音乐、美术课的考查合格率达90%以上,计10分。参加县级艺术竞赛按获奖等次,最高计5分。
查阅资料、抽查学生
A5教务管理100分
B14 招生工作15分
按招生政策实施招生工作。违规招生及拒绝招生人数占本校招生计划每1%少计5%的分。
基础教育科
B15 送生工作15分
初中学校向县内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两类高中按县教委规定的任务送生,每差1%少计5%的分。义务教育阶段未协助特殊教育学校完成招生任务的,少计10%的分。
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B16 学籍管理15分
按时向县教委报送学籍信息,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生信息不准确、异动手续不完善的,每1%少计5%的分,学籍注册及学籍异动不准时的,每次少计10%的分。
基础教育科
B17 学额巩固15分
小学年巩固率达99%,每低0.1个百分点少计5%的分。初中年巩固率达97%以上,每低0.1个百分点少4%的分。
基础教育科
B18 教学过程20分
对备课、上课、设计及作业批改、个别辅导、课外活动、教学检测等“教学六认真”有符合教学规律及本校实际的明确要求,计5分。学校落实“教学六认真”检查效果好,计15分。
查阅“教学六认真”的规定及记录
B19 实验教学10分
按课程标准及教材编排要求组织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实验考查合格率达到教委规定的要求,计10分。
到校抽查
B20 语言文字10分
学校教学、集会、宣传全面使用普通话,计5分。全面使用规范汉字,计5分。
到校核实
A6教育科研工作50分
B21 常规教研35分
教研活动制度化、经常化,记录内容详实,教研成效实在,计5分。每期组织1轮全体教师参加的素质教育合格课展评活动,计10分。完成上级布置的专题教研活动效果好,计10分。学校、教师、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比赛中成绩突出,计5分。按要求上报有关教研信息材料,计5分。
查阅资料、县教科所记录
B22 课题研究15分
教师积极撰写教学反思及经验文章,计5分。有在县教育学会备案的在研课题,研究过程落实,计5分。教育科研成果按获奖等次,最高计5分。
查阅资料、县教科所记录
A7教育技术与装备工作50分
B23 功能室建设5分
各种功能室的间数、面积和内部设施达到规定标准,计5分。功能室被挤占1间,扣1分。
到校检查
B24 仪器设备及图书配备10分
各种仪器、设备及图书的配备达到规定标准,计5分。按要求完成当年仪器、设备、图书新增任务,计5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到校检查
电教教仪站
B25 装备队伍建设5分
按规定配齐各类专兼职管理人员,搞好业务培训,落实工作量、职称、劳保待遇等,计5分。
到校检查
B26 装备管理及效益30分
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制度落实、簿册填写规范、资料归档及信息上报达到规定要求,计4分。各种器材设备完好率达到要求,计2分。艺术、体育、卫生、劳技器材设备使用率达到要求,计2分。图书借阅率达标,计2分。电教课、信息技术教育课及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应用率达标,计14分。有相关县级及以上在研课题,计2分,成果、论文、竞赛获奖,计4分。
到校检查
A8财务基建工作80分
B27 资金管理40分
经费支出符合财务规定,严格执行预算,计9分,账务清楚,计2分,使用效益好,计4分。各种收入及代收费足额按时上缴教育经费结算中心,无坐支现象发生,计10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计5分。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及相关工作要求,计5分。按时准确报送各种财务报表,计5分。
计财科、监察室、
教育经费结算中心
B28 基本建设30分
认真贯彻落实县教委对学校规划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县教委基本建设要求实施工程建设,计15分。修建过程管理资料完备,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计5分。及时排查及排除危房,确保师生安全,计10分。
计财科
B29 校产管理10分
管理好校舍、校产、校地不受侵犯,确保校产安全,计3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固定资产台账齐全,计2分。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和报损程序,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计5分。
到校核实、计财科
A9后勤服务20分
B30 勤工俭学10分
执行勤工俭学政策,依法依规开展勤工俭学项目,有效益,按时报送勤工俭学报表,计10分。
到校核实、服务中心
B31 集中采购10分
执行县财政局、县教委下发的《关于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梁平财发〔2006〕88号)有关规定,凡属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其他单价在3000元以上,批量在5000元以上的设施设备,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申报集中采购,计10分。
到校核实、服务中心、监察室
A10组织、人事工作230分
B32 党建工作80分
按规定建立党支部、党总支、党委,按时换届,按梁平教工委〔2007〕52号文件“五个好”的目标建设班子,计15分。按梁平教工委〔2008〕14号文件建立相关制度,并认真开展党组织工作和党员活动,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按时按规定缴纳党费,计25分;按教育工委指导计划,坚持标准和条件,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镇乡管理的学校党组织党员发展数以镇乡党委下达的计划为准,计25分,每少发展1个扣2分;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思想引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计15分。有违法违纪的1例扣5分。
学校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党组织工作、制度、活动记录,党员发展人数、缴纳党费情况,党组织,党员表彰,违纪记录。
B33 班子建设25分
按规定配齐职数,年龄、学历、专业等结构合理,计4分;班子学习、团结、勤政、廉洁、务实、民主、高效,计15分;凡班子不团结、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1例扣3分;干部按要求送培并结业,计3分;建立后备干部队伍,加强培养,计3分。
干部名册、行政会议记录、送培记录、任免文件、违法违纪记录、信访记录、后备干部名册。
B34 师德建设25分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准则》,按梁教人文件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并于11月15日前上交考核报告。为人师表,无违纪违法事件,计25分。违反师德的有关规定,每出现1次扣3分;没有进行师德考核扣5分;没有上交考核报告扣2分。
违法违纪记录、信访记录、师德考核报告、师德建设资料。
B35教师培训50分
有师训“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教师学历合格率小学、初中分别达到99%、98%,计10分;学历层次提高,小学教师80%达大专学历,初中教师70%达本科学历(含在学人员),计15分;按要求完成送培任务计10分;切实加强校本培训计5分;按规定完善继续教育登记手续计5分;教师教育科研计5分。未达到比例或未完成任务在本项分数内按比例扣减
师训规划、年度计划、干部名册、送培记录、继续教育登记名册、科研资料。
B36制度建设10分
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素质教育要求,科学设置教职工岗位,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职工聘任方案,计4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教职工管理和考核制度,计4分;按时上报材料计2分;教职工上访1次扣3分。
聘任方案、考核方案、信访记录、上报材料记录。
B37 退管工作10分
贯彻退管工作方针,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切实落实两个待遇,开展健康有益活动,配合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计10分。
学校计划、工作记录、活动记录、待遇落实情况。
B38工会及民主管理30分
教代会纳入党政工计划和工作日程,按时按要求开好教代会,落实提案数不少于85%,计10分。开展教代会评估,民主管理合格学校建设。按时按要求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总结推广民主管理经验,计10分。工会班子职责明确,工会干部待遇落实,培训形成网络。工会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制定。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教职工办实事。开展寓教于乐的活动,建家工作成绩显著。计10分。
学校管理制度、党政工作计划、教代会记录、校务公开、工会记录、会议记录。
A11办公室工作50分
B39文秘工作10分
按时按要求向县教委报送文件资料,行文规范,计3分。按时按要求出席县教委召开的各种会议,计2分。按时按要求完成县教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计3分。通讯(值班手机、单位邮箱)畅通,学校领导干部电话号码不随意变动,计2分。未按时完成县教委督办、催办的工作1次少计2分。
县教委办公室
B40教育信息35分
完成教育信息报送基本任务(小学初中每月1篇以上、高中每月2篇以上),计5分。所报信息被县教委内刊《梁平教育》采用,每篇另计2分,被《教育动态》(梁平教育网)采用,每篇另计1分。被县委《梁平要情》、县政府《政务信息》、梁平电视台、《今日梁平》采用,每篇另计2分。市级及以上报刊采用每篇另计3分。此款计分不超过35分。
到校检查
县教委办公室
B41 档案管理5分
档案整理规范、及时、无积压,计3分。经县档案局验收达三级以上,计2分。
到校检查、县教委办公室
A12 扣分(从前面1000分的得分中,按考核要点中的标准扣分,有多少扣多少,下不保底。)
B42 纪检监察工作
1、乱收费、乱订资料、乱订学习用品;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违背计划生育政策;参与赌博、嫖娼、卖淫;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交办查处信访事件不及时上报;应该上报的各种材料报表,推迟或不报。每件扣10分。
监察室、基础教育科、人事科
2、收费不符合规定;票据要素不全;记账科目不准确;账目不清楚;严重违犯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不配合审计工作提供有关资料。每件扣10分。
监察室、计财科
3、未按政府采购规定实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的。每件扣10分。
监察室、计财科
B43 法制安全保卫
1、不按要求及时报送法制安全保卫工作相关材料的,每次扣5分。
法制安全保卫科
2、不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的,每差一项扣10分。
法制安全保卫科
3、未将法制安全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缺一项扣5分。
基础教育科
法制安全保卫科
4、学校存在安全隐患(如: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等),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每项扣10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扣5分;未着装的扣5分;食堂小超市发现过期、变质原料或食品的每次扣5分;小超市食品无QS认证的扣5分。此款以检查记录为准。
基础教育科、计财科、法制安全保卫科
5、组织校内外大型活动没有制定安全预案并报县教委备案的,每次扣5分。
基础教育科
法制安全保卫科
6、发生学校及师生安全事故,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无学校责任的,每件扣5分,有学校责任的,每件扣10分。
法制安全保卫科
7、校内发生一般师生伤害事故及民事纠纷未及时调解而由县级相关部门处理的,每件扣10分。
法制安全保卫科
8、学校保卫科制度未上墙、着装不规范、档案资料、学生“安全监督员”制度不健全、薄册不健全的各扣5分。
法制安全保卫科
9、因学校管理责任导致师生及群众集访或影响社会稳定的,每件扣10分。
法制安全保卫科
10、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或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问责制追究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除按照学校安全事故问责制度追究责任外,还要按如下方式扣分: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扣10分,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扣20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扣50分,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扣100分。
法制安全保卫科
学校自评得分: 考评得分:
22
附件2:
梁平县屏锦镇第三小学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量表
A级指标
B级指标
指标内容
评分标准及等级分值
自评得分
考评得分
备注
A
B
C
D
A1
工作量
(20分)
B1行政管理
(14分)
以学校行政分工的工作职责为准。
能积极、主动出色地履行各项职责
(14)
能积极、主动较好地履行各项职责
(13)
能履行各项职责,工作无明显失误
(12)
能履行一定管理职责,工作有失误
(11)
B2教学工作
(6分)
按规定兼课、听课达到规定要求。
节数达到标准(6)
接近标准
(5)
有兼课
(4)
无兼课
(3)
A2
工作表现
(40分)
B3工作态度
(12分)
1、事业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2、勤政廉政,实行校务公开。3、热爱师生,作风民主求实。4、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协作。
能全面达到四项要求指标
(12)
能达到四项指标要求
(10)
能达到大部分指标要求
(9)
不能达到大部分指标要求,或某方机有明显缺失(8)
B4管理水平
(28分)
1、政策水平:能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能依法治教、能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2、理论水平: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现代教育事论,准确把握素质教育内在规律,运用科学有效的管理知识。3、组织能力:能自觉执行上级指示,协调上下级关系,调动班子与教职工积极性,热情工作。4、管理过程: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中心工作突出,计划、决策科学、合理,常规管理规范,措施得力有效。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深入教育第一线。
能全面达到四项指标要
(28)
能达到四项指标要求
(27)
能达到大部分指标要求
(26)
不能达到大部分指标要求,或某方面有明显缺失
(25)
A3
工作绩效
(40分)
B5四风
(5分)
校长工作作风、教师教风,学生学风、学校校风优良。
好
(5)
较好
(4)
一般
(3)
较差
(2)
B6质量
(20分)
教学成绩检测。
一等
(20)
二等
(18)
三等
(16)
四等
(14)
B7特色
(5分)
贯彻教育方针,推进新课程改革,具有办学特色。
好
(5)
较好
(4)
一般
(3)
较差
(2)
B8安稳
(10分)
无安全、稳定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教学秩序良好。
好
(10)
较好
(9)
一般
(8)
较差
(7)
总分100分
梁平县屏锦镇第三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表
A级指标
B级指标
指标内容
评分标准及等级分值
自评得分
考评得分
备注
A1
工作量
(20分)
B1工作量
(20分)
1、课时工作量:服从并完成岗位工作安排5分;按人均承担学生标准量3分(按比率计分);按学科课时数工作标准量3分(按比率计分,语\数1课时为标准课时,综合学科1课时计0.7个标准课时);按年度考评中完成“临时工作任务”2分;“日常出缺勤”计5分。2、其他工作量:及时上交计划、总结等常规资料2分(每迟交、缺交一件分别扣0.3分、0.5分)
A2
工作表现
(32分)
B2职业道德
(5分)
1、忠于职守,教书育人;2、尊重学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3、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全体学生,不搞有偿家教;4、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5、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他人;6、依法诉求;7、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
\按照学校年度考评制度中”德”量化,按比例记分。
B3德育工作
(7分)
1、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2、落实有困难学生的帮困措施;3、坚持德育以课堂为主渠道,注重在教学中渗透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4、组织各类活动,激发学生兴趣,活跃学生生活;5、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按照班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考评结果,以校(中心校、万年、力帆、四方分校评价)按班数以2:3:3:2分成四个等次,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
B4教学常规
(15分)
1、备课严肃认真,教案齐全、规范,切合教学实际;2、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教学中体现自主、合作、探究的方法;3、辅导及时,有针对性;4、作业量适合,批改及时认真;5、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学习成效,能对测试反映的信息做出及时的反馈;6、能坚持教后反思。
按照年度考评方案中“教学能力”考评12分;科学评价学生1.5分(坚持年级单元测评);教学反思1.5分(各科每期不少于10个,每个字数不少于100字)
B5继续教育
(5分)
1、完成继续常规2分。有个人培训计划、过程记录和总结;参加学历达标和提高培训,每学年进修满规定学分,考试合格;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和县级培训,完成学分效果好;遵守培训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教材学习和考试。缺一项扣0.4分。2、读经典(每期5000字读书笔记)3分。
A3
工作绩效
(48分)
B6教学效果
(40分)
按年度考评“(四)绩”考评40分
B7专业成效
(4分)
1、每学年有一篇教育教学成果送县级及以上参评或刊物发表2分;2、每学年向县级及以上报送一篇与学校相关的宣传稿(经学校传送)1分;被选用追加1分。
B8教研成效
(4分)
1、行政荣誉:国家、市、县、镇、校级分别加1、0.8、0.6、0.4、0.4分。2、业务成果。(1)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国家、市、县级分别加1、0.8、0.3分。(2)教育学会评选论文。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0.6分;市(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0.6、0.4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0.3、0.1分。3、教学竞赛(含各类技能竞赛)。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0.6分;市(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0.6、0.4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0.4、0.3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0.2、0.1分。4、科研课题。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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