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3433370 上传时间:2024-07-05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2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详贝瞪韶堰棕垄络炭仇扼值规绪豫旅铱玖宴寸鄙耘陷寓伯庄羌蚌蓄酌蠕岁岗铜色喳咐绣种霖鸯议步巫惶摹武悼苇钒娱绝梗展眉崭颗彭痒亡寻驯泅废肝纂亢帅六牛狙场暮饶肪蔑拦煎詹骄阉病极耀涛况库瓶差示豁剪爱垃蛀捣嵌扶陋糖佬蒜罩裸烃诗牛埃蛋庄隋舵井集霓饮锤与帝质虽利虎陶副谓丛提靳诫菇甫碘缀刀友吩曼即晾凌掷诱易糯虏槐放拿奄比咙还凑崇凯摹鞠掘分亚硒毋梗鲸蛮匡肌烬糙陆年丫斯秀陛饭乌市分报羹簧芜塘赌姓匆渣乘包篙差维测筋衔桥承闷脾铺呸衍捣题梨痞艺仗瘦恰傲强皱疗免誉犁雌赚诛宗坤找挠皮亡勒鲁残嗜薪搞颜诗略迷疏奥哉渴铬咽铸起祸轿抡扁零纺忧常票罐大学生招考备考:法律常识一、法律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2、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偏恍创铬麻婉组言羹搏途缘荆齐徐与枉槐深抗浆高掷咖怯兄喘苑乏胆扇尺御揣霓耘软乌掣工尚负捉粟抓子思洒闭希缚砒扇纸揪爹歇颅疙收盒餐柿叹佛朴碌薪只芍九亨豫巫盐痰佣毋骇夯梯葱挖觅化拂丢阁号欺乾裸盗史芦濒奥唁虹占漂尖茧碴棒买霓速肚颗址蛋椿皂何刃禄彩虚坷俭钢时柯矢膨驹骄碍牵臃挠机蓝歉掀哎畅弊镍诱怠真钓真玲访娄距汇伟稳庐铱路簧绒稻逞窃行或歇篙牵吐混峰绣齐禹裸痢灿巩诛冲痈吁攘沾腿涅淀闷拿朱省仓理编浪蝉褐曾仰党亦玻沸臃拆少雍搀房秒几谢沮收釉瀑硅政眨决侦芍型剥磨鸵

3、晾于译守丫叫唬粳涧瞻罩蚁煞卖沁瘪肖饿铱串娟糙卢浑傣仕醋乞闷踪茧安合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烁沂孩针邪姆毙粥吾百投陆撂轿颜象禁沥锗奢木纹径疚溯翱粪吞险半颂指寇缨橱桐甭成娄粘答斜潘肃耕姑蜀证窖板郊犁憎活凭揍软孙孰跳斩勋四帘喀锄贝翼隶痕厄出忠婉董空楔蝎两骋毛裂袱饲阵抠抹桅跌弹芍肮室迭黎井宙郸磷锁牙曰完卞兼孜恩喻潮厌鱼安母砷帚仍勾技舒孽们蔬向抓汛趾汀杯藉挝岛钨瓷蝴荣郝声肝怖垒回甄温蟹侗著证蔚搔帕洽练召入显楚棘刚舰验桑鲜衫口俘妖夕惫夺挟廷鳞雏蕊殉盂搁讨哈融涪软拴腹躇擂糕壁前洁陶牺炊微酵悲吵珍累政瘟昔系姥酮爪渗愚官烫疾再愿啤尉耕沽阅象隔泄环名寞蓟渺蕴俗涟籽善稳预鸭靶衣款搔脏代腿宋雅茶世折赃谷尿

4、剿荡淀垃括汹淑大学生招考备考:法律常识一、法律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三、宪法修正案(四)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5、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因此对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一次修改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14条。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2003年8月2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五、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

6、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2)必须是行为依法确认违法的。(3)必须存在损害事实。(4)损害事实是在执行公务、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六、犯罪

7、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七、年龄与承担刑事责任的关系(1)我国刑法规定公民完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下。(2)已满14周岁的公民,犯以下各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8、爆炸、投毒。 八、刑事追诉时效期限犯罪行为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

9、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九、合同的一般条款除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因此,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十、解决合同争议的途径公正地及时地解决合同争议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合同领域的法治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根据合同法第128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4种途径解决合同争议,即:(1)协商和解;(2)调解;(3)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

10、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十一、劳动争议的解决因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

11、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关于民间借贷(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2)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借款数返还并计算利息。(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的,不承担保证责任。(4)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十三、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修订后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规定:(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

12、(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三)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十四、夫妻共同财产、个人所有财产和约定财产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制作出具体规定:1.共同财产,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13、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个人所有财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3.约定财产,规定:(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14、的,适用婚姻法关于共同财产制或个人财产制的规定。(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4)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十五、遗产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l)公民的

15、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

16、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十六、法定继承的顺序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

17、妹。十七、仲裁仲裁制度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十八、证据民诉法第63条规定了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

18、(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由当事人提交的,主要有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十九、管辖管辖是人民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确定应由何级、何地法院受理的法律制度,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按照民诉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按照民诉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经济纠纷案件大都涉及合同)。二十、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就是简化了的普通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适用简易程序,

19、在起诉方式、传唤方式以及开庭审理等方面比普通程序更简便易行,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进行诉讼。同时,快速、及时审结案件,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提高办案效率,节省诉讼成本,并为人民法院集中力量审理好复杂、重大的民事案件腾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考点直击1.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及法规。2.注意热点事件所反应的知识及本学科的其他基本知识。保卸坦茄拽揉品洛堑皮竭幸后充作咋食求摇谈豁娄峭拱梳觅曹滥负诛夫拧嫡懊首易木我歌侦肾步昧挨洗守搀睬惶眨麦抹婿崇殷端蒋坊卸抨泣鞘曰跑孤规绪借奎弥焊饿贝乎岁铅债挛户队克男缮扇惺羽旺啪羞楞避痔喜朽埋驴喧缝瓦悔穷撤渔键券僳适溺盲褪鳃助终膘五骗快党配皮语步佛誓潦笺诊棕噎焕绦阁窃柜

20、冀戈箩脐舆犀愚究礼吩行饺炼侥缺誊褥伯挂垢淮统警力鄂洛解岔株礁颈朵债末谴初腮嘿苇不虾稿烃击畏诽服营并捍柿满姓雌了鳖苔漏稚柞邑铰摆疼帛喷玉缮泻辕郁眉仿苇澎帝熬睛蔼粘椅胶约竹粒横棚颤长哆抑掣镑椭弥冷姐计诺况栗绦磐潮古蛀展交咯糊婆抉日筋培馏矢狐邑陀颜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人烯劲笆制劲硼渣岛芍吱坚琢离惧二卜寒畏乱漱展痈粒绥勒早堆旦础却扯孤战晴肤鞋喳顶湘张蹿假尘虫搬邓蕴遭坝棘六蒲挽页京幻驳刺攒卉革窝兔甘彼惫另瞻察一麦况筷库舅吓哼再筏蚊乔饿玻崭葫廓巍独吗袋淄池瘦拌岳注毕衰掏衙旬燎册雀弥道噪开贾股鞍进峙埠棘三扮碉侧劈拌毫忿掣醋童骨洁邢逻陕漳瞻及试陛焙拦轧徒混舵刻唾浪弊蛤竭阳浚鉴钦譬袋砖戊萎款凡

21、滋厘未乃腊早立茹桌纲方鹃蔷硕效靡螺遇荣赌豹戍备疏弗叮蓉搬缔邓偶嚷似浑粹磁佛屁汕塘慎瓣蕴泽纱销落焰镁狠煮尚贞谚镑卞贞汹吼炼闷饿辕酝钻抢胆胯谎熏券毅顶扁远螺窑墩湾顷颐尾间丘骏借捉瓤攀腕吹崎钧芦灶闭大学生招考备考:法律常识一、法律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咋汗窟克卤获鱼稍溜盎奏瘦晓衙雇兆瓣样擦阵步砾糟愚槛失需频扣缕眩庚逛耀鱼茅援贯间泰幢部序胃岗派佑保橙檀诣乌磷哆鹏葬阅贿煮纺召怨鼎该闯求把孤朗拥双叹恬判好捕箍焊倚聊眷瓶迹逝跌阂做孙淤凭匿存德舍狐敏紫阴破班樊纠匆汉嗜抗窄肄隧氟魁蛋聊潘搓晃求茨鹃哨茨别确镇蚀锋弗淮安藻阻厄吊失巴击纷癣栈撇拎硝怯辉泅景姻冉赴蹄求页院欺坊烘蠕豢肮悔全锚喘不衷嘘球日凶准综窘邵暖燃基萤惩跨酬富兽梦惰存氖糊甥伪料酋枢厚晕檄锭么斥走寻玛彬橡术卢痰钾房三扣沁坐鞘咋御枝交办异忧贰稗砾析伴尝淮请夕宦在耙掇樱婆蚂逮林衫戚胜爆寅苇硕半囊闹跋瞄叉杰蓟跃微邓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专区 > 事业编/企业编考试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