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协议书(讨论稿)甲方: 乙方: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经营能力的审核,授权许可乙方在网络上独家销售(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甲方全系列品牌产品。 第二条 授权有效期从2011年8月17日起至2014年8月17日止。乙方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合作协议。 第三条 网络销售系统,需甲方支付费用购买,第一年费用8000元,第二年以后5000元/年。乙方使用权为签约时间内。
2、第四条 甲方购买乙方现有的销售渠道推广,首页广告图40天5000元(其他广告位价格可以附件形式添加)。选择切换模式展示,分别在甲方混批网和一件代发网站中展示。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推广时间表及时按照甲方要求更换图片和进行展示,40天为累积展示时间。何时返还广告费? 第五条 甲方提供货物,货款以月结方式支付,每月5号结算上个月货款,结算清楚后,乙方需在一周内支付费用,不得延误。 第六条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商品质量检验报告,品牌授权,乙方有权向其他网络经销商授权。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销售出去的货物,如确因质量问题,则进行无条件更换;在销售中,难免存在不合格商品销售出去,所以甲方以乙方销售额返还2%的费用
3、,做为乙方拓展网络销售商的售后保障以及乙方承担用户的退换货费用。 第八条 甲方提供三名工作人员,负责协助乙方开展业务,工作内容由乙方负责安排。乙方负责指导甲方三名人员进行平台操作,在这三名工作人员借调期间工资由甲方负责。借调时间:一个月。 第九条 甲方为使乙方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乙方为甲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组织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
4、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设计图稿。 第十条 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负责网络上所有销售渠道的管理以及协调,所有网络店铺必须向乙方申请,申请同意授权,才可在网络上销售甲方商品。否则乙方有权投诉、举报并停止其营业。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第十一条 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
5、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在不损害甲方各种利益情况下,乙方可以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 第十二条 如果发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_ 乙方:_ 公章:_ 公章:_ 委托人:_ 委托人:_ 签定日期:_ 签定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