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 石湖乡人民政府 乙方: 为确保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所有人在施工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一、施工项目:二、施工地点:三、施工时间:四、协议内容:1、乙方接到甲方通知进厂施工,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人员,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拉施工安全警戒线。2、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3、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
2、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4、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5、施工车辆进厂不得超速,出厂必须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6、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公司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8、因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和施工相关规定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和承担。9、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