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 赁 协 议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_平方米。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年,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2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2.3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
2、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仓库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 租金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元,由乙方在每月_日前交纳给甲方。 乙方需支付押金_元,当租赁关系解除,甲方应把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3.2 其他费用:租赁期间,由乙方产生的电费,水费由乙方负责,其他费用为甲方承担。3.3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4.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4.2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
3、.3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4.4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物以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地陷、坍塌等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或者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公证机关证明文件或其他有力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七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1.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电话: 电话: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