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及快检室装修协议甲 方: 乙 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期间能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议定出以下几项条款:一、 甲、乙就双方约定的施工项目内容商议达成一致,本会议室装修工程总造价(含税)为 14500 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伍佰元整)。如果往后还有新增加的项目,则价格双方商议后另计。二、 乙方有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双方确认的每一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施工,如因施工过程中有质量问题需返工的由乙方负责完成。三、 乙方须按甲方的规定在2013年2月25日开工至2013年2月8日共 天前将工程完工交付甲方。四、 本次装修工程双方在材料使用方面约定如下:1.材料(木工板、地毯、电源线、不锈钢三角架、玻璃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五、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七、 本合同内容如需要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双方签字后生效,原旧合同无效。甲 方: 乙 方:电 话: 电 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