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经营合同书合伙经营协议书甲方: ,身份证号_乙方: ,身份证号_丙方: ,身份证号_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汽车修理厂。第二条 合伙项目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项目名称为: 经营场所位于:_。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
2、币 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年_月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合伙创收盈余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每 年结算一次,如另有变动的,
3、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利润分配比例承担债务,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合伙负责人权限及职责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4、拟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
4、理人员;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的出资方案;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第七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3、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4.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
5、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进行分配;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
6、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九条 违约责任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 纠纷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十一条 补充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达成书
7、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体合伙人签章处:甲_ _ _乙_ _丙_ _签约时间:2015年_月_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
8、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
9、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10、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5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