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由达集团 年年红门业乡镇级经销商协议书甲方:年年红门业黄梅经销商 乙方: 镇(乡): 为了甲、乙双方的利益,为了适应市场的发展,树立高销量能带来高利润的营销理念,加强年年红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提升市场占有率,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年年红门业黄梅县代理商,授权乙方为湖北省黄梅县 (乡)镇年年红产品的乡镇级经销商,负责年年红产品在该乡镇的宣传、销售、安装工作。一、销售任务额及销售计划乙方计划在2010年 月 日至2011年12月31日销售年年红非标门 万元。二、价格及规定1、原则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年年红的价格体系,甲方有权对乙方管辖市场的价格进行监督及检查(对于乙方恶意提价或降价行为,甲方有
2、权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2、主要产品价格详见价格表。三、直接享受年年红门业的政策1、样品门、非标门一律8折,标准门一律9折(样品门原则上不准出售,如有出售按打折差价两倍处罚,公司有新产品推广时可以出售)。2、乙方在协议期内能极积完成,甲方在此期间,销售和宣传任务,将在2012年元月份与公司签订正式乡镇级经销商合同书。(否则将自行解除协议)。享受公司正式乡镇级经销商所有政策。四、市场开发与管理1、乙方负责开发所管辖乡镇的市场,当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由甲、乙双方及公司售后协商解决。2、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保证市场健康发展,乙方必须在中国由达集团 年年红门业甲方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进行异地
3、串货,跨区域销售等扰乱市场或有损年年红品牌形象及美誉度的行为!发生串货行为的将处以2000元/樘作为违约金,并返还给被串货方。对于恶意串货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3、甲方在乙方协议期间,将会不定期对乙方销售人员作产品知识方面的培训与交流,引导与协助乙方做好年年红产品的宣传与销售工作,真正做到开发一片市场,红火一片市场的目的。五、合同的终止与解除乙方在协议期间终止协议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给年年红门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协议期满自行终止,若有意向继续合作,双方需另行签订合同。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未向甲方下订单,则本合同自行终止。六、其它约定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在3天内缴纳定货保证金 元给甲方,到期未激纳的,本协议将自行解除。2、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发生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3、此协议执行期为2011年 月 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于涉及商业机密,双方均不得外泄。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传真: 家庭住址:签约时间: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