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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初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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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目 录安全管理类(一)安全管理制度-2(二)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5(三)安全工作例会制度-17(四)安全文明施工奖惩考核实施细则-20(五)应急处置方案A、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39B、高处坠落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43C、触电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48(一)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不断提高贵溪光伏发电分公司光伏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强化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坚定不移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人员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建立起科学有序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秩序,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保障技改项目建设者在施工过程中

2、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光伏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贵溪光伏发电分公司光伏项目建设安全管理。3安全管理目标3.1贵溪光伏发电分公司光伏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目标是: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机械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垮塌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严格控制各种习惯性违章,安全、文明管理工作规范化。3.2监理公司必须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并接受发贵溪光伏发电分公司的监督与考核。3.3参建单位必须分别制定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具体措施,做到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和岗位,并实现严格考核。

3、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4.1 安全保证体系网络图安全质量组主任监理公司总监工程建设组生产准备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安装公司项目经理施工公司项目经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光伏办主任领导小组组长:陈宇翔项目经理4.2安全监督体系网络图安全质量组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技术组生产准备组安全员安全经理安全经理安装公司安全经理安全员安全员安全员施工公司安全经理光伏项目办领导安全经理安全员5 光伏办的安全职责5.1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单位有关安全技术施工措施、劳动卫生、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指令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技改办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5.2协助相关部门对承包方的安全资格的审查工作。5.3参加技改工程重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讨论、

4、审核、审查以及参加设备部分试转工作。5.4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并监督整改。5.5参加技改工程项目的施工协调会,及时了解掌握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并及时通报安全施工情况。5.6对各承建单位的特殊工种以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5.7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都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处理事故。5.8监督各承建单位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5.9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安全设施、

5、防火、交通道路(通道)、机械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6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6.1根据监理合同和与建设单位的协商结果,完成安全监理任务。6.2完成部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划的编制。6.3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按规定建立健全,并正常开展工作。6.4检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工器具、消防、防爆、防污染设备等是否合格和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要求。6.5检查施工单位所有人员进入工地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检查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6.6对施工项目按危险性分析及规定和惯例,提出需制定专门安全措施或安全督护的施工项目。6.7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重大的施工方案

6、。6.8重大的安全措施需经监理验收合格方可开始施工;或由监理监护执行。6.9施工现场巡视、检查;主要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是否按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施工、个人安全防护是否齐全、有无安全隐患、有无违章指挥、有无违规、违章现象及纠正和处理。6.10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安全例会、专题会事故分析处理。7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7.1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该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根据2300MW机组技改项目整体安全目标和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7.2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各级安全人员的配置。7.3根据不同时期对人力

7、资源的不同需求,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对本单位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现场工作。7.4 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不合格不能进入施工现场。制定安全设施和防护及消防、防爆、防污染等装备的需求计划,并落实。7.5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的审查与监督执行。7.6 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即时纠正违章作业、排除安全隐患;组织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监督安全工器具、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劳保用品质量。7.7制定本单位内部安全考核与奖罚。8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8.1当发生事故时,所有单位必须按规定即时上报;不许隐瞒不报,大事小报,小事不报;所有单位均有责任与义务参加事故

8、抢险、伤员救治或为事故抢险提供帮助和方便。8.2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准时报出安全统计报表;报表真实准确。8.3对各参建单位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或意见,各单位必须执行和回复,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实施。8.4重大项目开工、组装、起吊必须要有经过审批的安全措施或方案,否则不许开工。8.5各施工单位所属具备资质的分包和劳务队伍及民工、临时工,必须视同自己的队伍或人员进行管理;不许以“包”代管,以罚代管。对上述队伍和人员的考核视同所属的单位和人员。8.6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及放射源等必须分别存放在与普通仓库隔离的专用库内,或按规定严格保管。汽油、酒精、油漆及稀释剂等易挥发易燃物品必须密封存放。8.7工作需执

9、行工作票、操作票和监护制度时,各单位必须按电力安全规程规定,认真执行。8.8施工单位必须向施工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必要的安全防护。9进入施工现场人员9.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经“安规”考试合格与业务能力考核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工作。9.2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机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质检人员须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投标确定的人担任。9.3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监理工程师须由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或投标确定及能力胜任的人担任。9.4按电力行业规定的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的资质证件,才能从事与资质证件相符的工作;不许无证上岗或从事超越资质的工作。9.5施工现场各种

10、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相应驾证,不许无证驾驶。9.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带安全帽穿工作服,高处作业必须携安全带并按规定使用,不许穿拖鞋、凉鞋、高根鞋、带钉的鞋、短裤、裙子、背心进入现场。9.7工作前不喝酒,酒后不许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必须立即退出。9.8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有错必改,不冒险与强行施工。10施工机械设备和机具10.1各单位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安全性能检测的合格证;不许使用严重失修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机械设备。10.2租借机械设备除具有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外,还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10.3机械设备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轨道两端接

11、地等安全设施和装置。10.4施工机具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或试验合格;不将未经检测、试验或检测、试验不合格的工器具用于施工。10.5租借的施工机具和配件除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合格外,还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10.6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10.7安装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前须制定安装方案和安全措施,安装过程中由专职安全员和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必须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并制定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10.8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

12、架设施使用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或按有关规定办理,否则不许使用;并按规定在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10.9拆卸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须编制拆卸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由安全人员和技术人员现场监督。10.10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符合规定要求;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试验合格;不用过期、无证产品。10.11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10.12超重量达到或超过额定负荷的90%、两台及以上超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体、起重机械在电线下方及其

13、附近、起吊危险物品等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和技术与安全人员在场;否则不许起吊。10.13起吊作业时应设置危险隔离区,并挂警告牌;无关人员不许通过或逗留;在伸臂和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10.14大型起重机要用旗语、哨语、或对讲机指挥,无指挥不能操作;重物在空中未停稳不许反向操作;重物在空中不能关(停)机;工作完毕要切断电源、锁好夹轨钳、做好防吊臂旋转措施。10.15起吊物上不许站人、堆放或悬挂零星物品,重物不许长时间在空中停留,短暂停留时操作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10.16利用运行设备、管道及脚手架、建构筑物结构件等起吊重物时,必须经过核算,并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10.17施工机械运转时,

14、操作人员不许离开、不许用手触摸其转动部分、直接调整皮带、润滑等工作。10.18固定式机械在没有完成安装前、移动式机械在没有将轮子或底座固定前不许使用。10.19卷扬机应搭设防护棚,操作位置视线良好。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试车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10.20卷扬机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0.20.1严禁向滑轮上套钢丝绳;10.20.2严禁在滑轮或卷筒附近用手扶行走的钢丝绳;10.20.3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行走的钢丝线及在导向轮内侧通过或逗留。10.20.4重物被长时间悬吊时,应用棘爪支柱。10.21在金属容器内、潮湿场所作业,照明必须使用24V及以下行灯、行灯变压器不许进入容器内或潮湿场所,低压则

15、使用软电缆线,行灯防护罩完整。10.22使用砂轮、角向磨光机等工具时,不许用砂片端面打磨物件;砂轮片必须按规定更换,并设有防火花飞溅的护板;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侧面不许站人。10.23使用金属外壳的手提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10.24倒链严禁超负荷使用;拉链人数不许超过规定,且处于倒链的侧面,站立在地面或稳固的平台上;用倒链作临时固定时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设置保险绳。10.25千斤顶严禁超负荷使用;不许随意加长手柄或增加人数、无人看管长期承受载荷;使用时底部用垫木垫平、顶部重物之间加装防滑垫层、平稳牢靠、中心线与物体重心相同;使用时不许有人站在安全栓前面。10.26所有机械设

16、备、电动工具下班时应断开电源。10.27非人员运输车辆不许载人;所有车辆严禁人、货混装。11施工用电11.1各施工单位须制定用电设施管理、运行、维护等制度;并明确管理机构和运行、维护班组。11.2施工和生活用电必须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设计,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将其电气系统图交建设主管部门一份。11.3用电设备接入已带电系统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并按批准的时间验证无电系统确已隔离,方可接入。11.4电气系统及设备的安装和拆除须由电气专业人员按批准的设计实施,非电气专业人员禁止安、拆电气设备。11.5变、配电设施必须设置可靠隔离设施,设置电压、容量及安全警告标志,计

17、量、保护等规定的装置齐全,且经过供电部门的检测认可。设施场地平整,远离危险物品。11.6工地施工用电统筹规划,由专人管理和施工,配电箱、电缆等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并且布置排列整齐,防护可靠,标志齐全;不用电气设施应即时拆除。11.7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使用绝缘手套。11.8施工现场禁止乱接、乱拆电气设备,禁止超铭牌使用、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禁止使用没有铭牌的电气设备等。11.9电源线路应按规定离开运输和人行通道、热源、危险品;禁止直接绑在金属结构件上;经过木质或金属脚手架时须设绝缘子或木质横担;穿墙时须设绝缘套管;管、槽内不能有接头。11.10不

18、许利用危险品管道容器、系统管道、建构筑的金属结构件等到作为电气设备接地或接零线。11.11夜间施工或黑暗楼梯间、走道、地沟等照明应充足,并满足安全规定要求。11.12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变电、供电等规定要求的设备、设施必须有可靠的接地。12施工防火12.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配置数量不少于电力行业安全规程的规定。12.2消防管理人员、义务消防人员必须经过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会正确使用现场消防器材和设施。12.3消防设施应设有防雨、防冻设施;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试验,保持设施随时可以使用。12.4消防水带、砂箱、斧、锹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12.5消防设施和器材

19、不得挪作他用、任意移动或遮盖。12.6易燃、易爆品的运输、保管、使用按电力行业的要求执行。12.7在易燃、易爆区及周围动用明火时,必须使用动火工作票,得到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方可施工。12.8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其排气管应加装防火罩;易燃、易爆区须采用安全或防爆照明。12.9烧制沥青及调制冷底子油等时应在户外建筑物的下风方向,且远离易燃易爆物。12.10办公室、工具室、休息室、宿舍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13施工高处和交叉作业13.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必须同时有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同时报审、交底、实施。13.2高处作业场所的防护设施必须齐全:作业平台周围安全网、围栏、安全带挂绳

20、;走道、坡道、脚手架等必须设置防护拦杆;设施牢固可靠,且围拦的高度大于1.1M和大于0.18M的挡脚板。13.3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及其安全设施经过验收合格才能施工;并悬挂验收合格证,内容包括:允许载荷、验收人和时间等;特殊作业还应悬挂“严禁靠近”的警告牌。13.4夏季温度高于35时须在施工场所附近设置纳凉棚;遇有霜冻、雨雪天气必须清除积雪并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须立即停止施工。13.5在电杆上作业应事前确认电线是否带电、电杆与拉线是否牢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地面设有专人监护、联络。13.6在石棉瓦、油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时,须有防止坠落的可靠措施。13.

21、7严禁站在油桶、木箱等易滑不稳定物体上从事高处作业。13.8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高处作业。13.9高处作业必须佩戴或系好安全带,衣着符合规定 ,衣袖、裤脚扎紧。13.10高处作业平台、走道、脚架等严禁堆放超过允许载荷或影响安全的超大物件。13.11高处作业要有可靠物件上下运输途径;不许上下抛掷或利用平台、拦杆等安全设施起吊物件。13.12高处作业切割工件、边角料等要有可靠防止坠落的措施。13.13施工现场严禁任意攀登高层、骑坐栏杆、躺在平台、走道及安全网等内。13.1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高处作业危险警告区;严禁在通道内逗留。13.15上级检查、参观人员登高时,必须有专人陪同,并遵守相

22、关安全规定。13.16施工现场应避免立体施工作业;确实需要必须事前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同意,交叉作业单位应签定交叉施工安全协议。13.17必须交叉作业时,辅助施工单位须事前与主体施工单位协商;商定各方工作的范围、安全措施和工序配合等。13.18交叉作业的层间、平面间须设有严密、牢固的隔离设施。13.19现场搭设的隔离层、孔洞盖板、护栏、安全网及其它安全设施需要拆除时,需征原单位同意;否则除恢复原设施外不能随意拆除。13.20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须设围栏和悬挂警告牌。14脚手架梯子14.1施工现场脚手架必须由专业人员架设;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并悬挂验收牌,注明载荷

23、、验收人、日期等。14.2脚手架搭设满足下列条件:14.2.1脚手架应满铺,两端固定牢靠,完整的护拦,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与墙面的距离小于0.20M;14.2.2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小于0.20M,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小横杆的间距小于0.20M;脚手架转弯处应交错搭接;不平处用木板垫平钉牢。14.2.3上翻脚手架时应由两人同时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拆除时应由上而下进行,禁止逆向或同时进行。14.2.4脚手架不能影响正常交通,并在出入口处悬挂警告牌。搭设、拆除脚手架时应隔离出危险区,地面有专人监护。14.3搭设、拆除脚手架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非专业人员禁止从事此项工作。14.4梯子应放置在稳固物

24、体上,不稳固物体和易滑动物体禁止放置梯子。14.5梯子靠在管道上时上应用挂钩或绳子绑牢。14.6严禁在悬挂架上放置梯子;严禁在钢筋爬梯拉设电源线或作为接地接零线使用。15其它方面15.1爆破施工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隔离作业区、在明显处挂警告牌、专人监护和危险区专人管理等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炸药存放地符合规定并有专人看管。15.2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搭建的临时建筑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不许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15.3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

25、全措施。15.4土方开挖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时安全人员在场监护,作业区隔离。15.5人工、机械开挖必须按设计要求放坡,开挖从上到下进行,机械一次开挖厚度、深度不许超过说明书规定;多台挖掘机同处开挖时,其之间的距离应大于两倍的臂长。土方运输车辆装载不许超过车箱高度,并按规定路线行驶。15.6现场所有的施工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电梯口、基坑边沿、施工起重机、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爆破物及有害危险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规定要求安全警示标志。15.7施工现场的所有孔、洞、井、缝、沟、坑、设备及装置安装、检修、检查预留口等必须采取临时可靠措施封闭和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26、15.8施工现场堆放待安装的设备和待使用的材料不许占用通道影响交通及安全、超过建构筑承载能力堆放;现场堆放的设备不超过一周的安装需求、大件材料不超过三天、小件材料为当天用量。15.9施工场所的垃圾、废料必须当天清理干净,且有可靠的上下运输途径,不许由上向下抛扔,集中运输到垃圾场。15.10有可能对毗邻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和地下电缆、管道等造成损害的施工及后续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有损害由责任单位负责。15.11施工确实需要与地下电缆、管道、设施(仅限临时设施和道路)连接、跨越、移动等,事前必须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批准方可实施。需开孔、打洞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征得前道工序单位的同

27、意,重要部位还需经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批准。15.12各责任单位的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防洪、防水措施,特别是建构筑物基础的防水措施。15.13高大建构筑物、设备等施工要有可靠的防雷击措施。15.14严禁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周围10M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15.15严禁在有压容器和管道、运行设备、带电设备上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工作;严禁在同一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焊接、切割或热处理工作。15.16在已贮油的油库区、制氢站、氨区等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工作和生火时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或管理。15.17氧气、乙炔等气瓶应分别存放在通风阴凉处,放置时瓶口向上,严禁抛、滑或碰击。现场集中供应

28、的应有专人管理。15.18从事油漆、防腐等有毒有害工作时须戴好防护眼睛、手套防护用品,并适当增加间歇时间;在通风不良处施工,必须配备通风设备;有过敏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15.19各施工单位须在现场合适的地点设置吸烟室,现场严禁流动吸烟。16附则16.1本制度由光伏办监督实施。16.2由光伏办负责监督考核技改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另定。16.3工作票管理制度引用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制定的工作票制度。编号为:CPIGXFD(YW)-04-2716.4动火工作引用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制定的动火工作安全管理规定。编号为:CPIGXFD(YW)-04-1016.5光伏办未

29、制定的安全管理方面制度均引用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制定的相关制度。16.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17支持性文件及编制依据17.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7.2国务院令第392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7.3国家与行业相关规定、规范、制度、标准等,以及中电投集团公司和江西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二)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实现贵溪光伏发电分公司光伏项目工程的安全目标,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创精品工程。特对本工程的施工分包项目作如下规定:1.1分包单位是指各施工单位对承包的工程项目又进行了发包(包工队)。1.2临时工是指各施工单位队聘用的非在册人员。1.3各工程项目部必须将分包单位的

30、安全施工列入本单位重要日程,实行直接安全管理,严禁以以“包”代“管”,以“罚”代“管”。1.4各工程项目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由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严格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过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入用。1.5安全资质审查就在每年年初及新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手续。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应通过安全审查或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分包队伍2工程所有分包项目应通过资质审查、招标、择优,选用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内容如下:2.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安全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2.2 满足安全施工

31、需要的机械、工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2.3 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2.4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3中标的施工单位必须依法签订安全合同。合同中就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报贵溪光伏发电分公司光伏办备案。4安全资质审查必须安严格审查,凡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严禁录用,技改办有否决录用的权力。5发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患有职业禁忌症都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清退,严禁录用。6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

32、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技改办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7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单位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发包单位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8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专职安全员应佩明显标志上岗,“胸卡证”与安全员的标志严禁转借他人。9分包单位的行政第一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要组织、督促本单位施工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33、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设施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管理施工规定等,遵守发包单位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发包单位安监部门汇报工作。10发包单位的安监部门有责任负责组织分包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11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分包单位衽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发包单位预扣分包单位施工管理费1%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百分之百,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50%。12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分包单位集体和个人,发包单位应给予奖励。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

34、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人应予以重奖。对负责人不服从安监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现场并来禁重新录用。13经资质审查,招标选用的分包单位承包的项目,严禁分包单位再行转包。14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三)安全工作例会制度1总则1.1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增强贵溪发电有限公司#5、6机组技改办与各参建单位的协调合作,共同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促进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制度。1.2该制度适用于贵溪光伏发电分公司光伏办、工程监管单位,各工程施工、服务承包商。

35、2安全例会时间2.1光伏办安全文明施工组和监理单位于每周召开工作周例会。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和工程进程情况不定期召开安全文明施工专题会议,会议时间届时通知。2.2光伏办每月月底(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召开一次安全月度工作会议。2.3各参建单位安全监察管理部门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同时针对本单位现场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3安全例会内容3.1安全周例会工作会议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可授权指定人)主持召开,光伏办安全组成员、监理部专职安全监察工程师、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负责人准时参加。3.1.1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首先向本次会议汇报:本周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和上期会议布置任务

36、的落实情况,需要技改办协调解决的安全文明施工相关问题以及合理化建议(附书面资料交技改办安全组备案)。3.1.2与会成员表述对工程本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批评和建设性意见。3.1.3会议主持人总结本季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下阶段安全文明管理目标,及时学习贯彻上级新颁发的有关文件和指示,并提出执行措施。3.2光伏办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由光伏办组织召开,安全监察相关人员、监察部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负责人准时参加。3.2.1各参建单位首先向例会报述:本月中所开展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上岗教培、安措编审、现场巡检、问题整改、违规处罚、事故处理等安全活动)以

37、及需要技改办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填报安全例会报表交技改办备案)。3.2.2会议主持人总结本月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3.2.3及时学习新颁发的有关文件和上级指示、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必要时组织专项活动)。3.3各参建单位安监部门每周应召开现场安全例会,及时总结一周内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学习上级相关文件、技改办安全简报、通报、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具体工作。4安全例会文件4.1各级安全工作会议应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并存档备案。4.2技改办月度安全工作例会应按时编发“安全例会会议纪要”并下发学习贯彻;监理部安全例会纪要应及时编发落实执行

38、。4.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附件:安全工作例会报表安全工作例会报表单位: 时间: 20 年 月 日 本月安全文明监督管理工作简报一进场职工安全考核职工 人,民工 人,合格 人二安全技术措施编审新开工分项工程 项,措施编审 项。三本月收到整改通知整改通知 份,完成整改并反馈 份。四巡检发现施工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责任区不符合项 1起重、升降设备名称编号: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2配电、用电设施名称编号: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3高空作业设施区位、名称: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4其它设施、设备名称编号: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5文明施工责任区名称: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五纠正处罚现场野蛮施工、

39、违规违章行为: 人/次1行为简述:采取措施:2行为简述:采取措施:六其它安全文明监督管理工作和需要技改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四)安全文明施工奖惩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光伏项目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技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和安全“零”事故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的制定依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试行)、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及贵溪光伏发电分公司光伏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第三条各参建单位也应依据以上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管

40、理办法。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加光伏项目建设的人员。第五条奖惩工作程序(一)安全文明施工采取奖罚并重的基本原则。在项目建设中,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经济处罚。(二)对于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由监理公司提出意见,经项目办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组讨论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给予奖励;对施工单位的经济处罚,由监理公司依据本奖惩管理办法,发出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单,经技改办签发后执行。(三)光伏办依据有关承包合同约定,负责对光伏项目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使监督和检查权;并依据本办法,对责任单位提出奖惩意见。(四)施工现

41、场行使处罚时,安监人员和监理人员只向被处罚单位说明处罚原因,不负责提供真实姓名。(五)依据本奖惩办法,单项200元及以下的罚款,由安监人员或监理发出;5000元及以下的罚款,由光伏办主任签发;单项10000元及以上的罚款,由光伏办主任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发;安全奖励,由负责安全的光伏办副主任审核,光伏办主任批准;5000元以上奖励由光伏办主任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发。(六)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对处罚有异议,在接到安全文明施工罚款单之日起三日内,由被处罚单位书面向光伏办安全组提出意见;(七)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光伏办签订安全协议书,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八)在贵

42、溪光伏发电分公司光伏项目从事施工的基建和安装单位,凡是不遵守贵溪光伏发电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将依据本奖惩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第二章奖励办法第六条由于个人工作认真,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及时处理得当,避免事故发生或防止事故扩大者,应视其情节给予适当奖励。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内容(一)避免或防止特大事故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5000元,并进行通报表彰。(二)避免或防止重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机械伤害事故或高空坠落者,一次性奖励5003000元,并进行通报表彰。(三)避免或防止一般考核事故、人身重伤事故或有效地排除事故根源成绩显著者,一次性奖励5002000元,并进行通报表彰。(四)避免或防止

43、一类障碍(恶性障碍),设备临检或人身轻伤者,视其情节,一次性奖励200500元。(五)在生产、基建等工作中,避免或防止严重的突发性故障者,视其情节奖励100500元。第三章考核第八条安全管理(一)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不到位,罚款500元/人;(二)施工单位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若到期仍未组建安全管理机构或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将终止施工合同,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三)施工单位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每缺一项,罚款500元,并立即补齐;(四)施工单位未签订安全协议书,擅自开工的,罚款2000元,并立即补签安全协议书

44、。(五)施工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安规”考试、考核不合格就上岗工作的,对其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人次。(六)特种作业人员(含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爆破工、机动车司机等)无证作业(操作证过期,按无证对待),罚款500元/人,并立即补办,否则,勒令其退场;(七)未按规定按时参加贵溪光伏发电分公司光伏办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安全大检查等各种安全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齐全,缺席一次罚款200元/人次。(八)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安全统计报表,少报一次罚款100元。(九)将工程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每例罚款5000元,或在承包合同中无安全责任内容的,对外包队伍、民工、临时工管理不善,存

45、在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现象者,每例罚款1000元。(十)安全或监理人员劝阻无效,强行冒险作业,并对安监人员谩骂、殴打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10000元/每例。(十一)发生事故后隐瞒或故意拖延上报者,视情节罚款5005000元。(十二)对贵溪光伏发电分公司光伏项目管理办公室、监理公司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单”必须认真整改和回复,未按期认真整改的,罚款200-1000元;仍未进行整改时,将加倍处罚;(十三)重大项目的开工、组装、起吊工作要有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在无安全措施或不进行安全交底的情况下,同意开工者罚款2000元。(十四)施工中缺少必需的安全设施、信号、标志、用品、用具。对有关责任单位罚款2001000元。(十五)设备严重失修或存在重大缺陷不得在工地使用,违规者罚款2001000元。(十六)违章指挥罚款1000元,违章作业视情节罚款100500元。(十七)见“三违”得过且过或帮助“三违”人说情迁就者,罚款200元。(十八)事故发生后,对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而造成更大伤亡或损失的要严肃处理,相关领导和个人罚款100010000元。(十九)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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