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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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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障公司的合法权 益,确认公司的法人资格,增强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武汉市硚口区__路__号。     第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万元。     第四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系该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入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六条 公司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和卫生保护。 公司采用各种形式加强员工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第七条 公司以强化现代企业管理、提高企业品牌、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维护股东权益为企业宗旨。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餐饮业。     第九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本公司股东以及他人提供担保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第二章 股东、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股东﹍﹍以﹍﹍出资,作价金额为﹍﹍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股东﹍﹍以﹍﹍出资,作价金额为﹍﹍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股东﹍﹍以﹍﹍出资,作价金额为﹍﹍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第十二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第十三条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应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银行帐户。以实物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公司股本总额 %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章。     第十六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要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时,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全部转让出资额后,其在公司中失去股东地位。     第十九条 股东按其出资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十条 股东享有以下主要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会议,并依法行使表决权;     2、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3、依法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并可以优先购买其他 股东的出资。      4、按照出资比例取得红利。      5、公司解散时,对公司进行清算,按照出资比例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6、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     7、在公司增资时,有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     8、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一条 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照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足额缴纳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亏损与债务的责任;      4、在公司登记后,股东不得抽回已投入到公司的资本;     5、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公司董事;     2、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作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章 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名,由﹍﹍﹍﹍﹍﹍﹍﹍组成。股东代表可兼任公司董事、监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以及财务资金管 理基本制度。     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制定公司干部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     9、拟订公司章程和章程修改方案;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担任。副董事长1人,由﹍﹍﹍担任,均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履行以下职权: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主持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签署公司对外文件和内部以董事会名义下发的有关文件;     4、由董事会授予的在董事会会议闭会期间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 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为三年,连选可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担任,并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经理1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 将实施情况每季度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 施;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决定公 司员工的处分、辞退或奖惩。     5、确定公司员工工资和福利标准、奖惩办法以及公司的工 资分配方案。     6、总经理列席董事会。     第三十二条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酒店经 营和落实董事会的决议等有关问题。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三条 公司研究决定酒店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监事会     第三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为公司内部的监督检查机构。     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股东代表2人为﹍﹍﹍,以及职工代表1人。     监事会设﹍﹍﹍为召集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一致。监事的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对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违反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损害公司利益时,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5、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章 董事、监事、总经理的资格和责任及义务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1、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2、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3、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4、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八条 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董事、监事、经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的资金;     2、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的名义开立账 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 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者未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 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 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与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条 董事、监事、经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公司的财务。     第四十二条 本公司应当于每季度末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股东。     第四十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起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各股东实际的出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第四十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第四十六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的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七章 公司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险     第四十七条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办法。     第四十八条 公司依法享有独立的用工自主权。公司全面实行员工劳动合同制,与全体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 年,合同到期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公司建立与员工双向选择、竞争上岗、能进能出的用人用工制度。     第四十九条 公司员工依法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性统筹保险,其保险实行地方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方式。                                               第八章 公司结算和清算      第五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     第五十一条 公司存在解散事由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 起十五日内,由全体股东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二条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修改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第五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应当对章程进行修改:     1、公司变更名称和住所;     2、变更经营范围;     3、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4、法定代表人变更;     5、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变更及章程条款的增减;     6、国家规定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五条 修改公司章程,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董事会制定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股东会会议通过修改 章程的决议;     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依法应当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在修改后三日内送交各股东。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公司其他员工具有约束力,公司的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经营管理行为均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股东签字(盖章):                                                                                    二00八年十月九日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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