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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辰办发4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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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办发〔2013〕49号 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辰溪县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辰溪县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 (此件发至村、社区) 辰溪县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是指通过选举产生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村支“两委”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 对村班子及村干部进行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做到考核工作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乡(镇)对照《辰溪县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与村班子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在每年年初制定详细具体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六条 平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 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七条 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以村班子和村干部的上级组织、村支部和村委会下达的目标任务、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的指标完成情况; 2.“一化四建”发展战略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3.重大项目完成情况; 4.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5.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八条 乡(镇)党委每年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 全面考核,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但村班子换届前各乡镇要对现任村班子、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 第九条 平时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 情况,在年终经乡(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条 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个方面。 1.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对村班子和村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再由乡(镇)党委计算民主评议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民主评议得分=〔“一类(或优秀)”票数×1十“二类(或称职)”票数×0.8十“弃权”票数×0.5十“三类(或不称职)”票数×0〕÷有效票数×100。 2.岗位目标考核量化评分。根据乡(镇)年初制定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一条 考核等次确定。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乡(镇)党委按平时考核得分占2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得分占30%,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出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得分。各乡镇按考核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并根据排名确定考核等次:村班子考核结果分为“一类”、“ 二类”、 “三类”三个等次,各乡镇依照考核总分排名先后顺序按行政村数的0.15:0.7:0.15 的比例确定“一类”、“ 二类”、 “三类”等次的村班子名额;村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各乡镇根据全乡(镇)村干部考核总分排名先后顺序按全乡(镇)参与考核的村干部总数的0.15:0.7:0.15 的比例确定优秀、称职、不称职的村干部名额;班子考核定为三类等次村的村干部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十二条 对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三类”等次: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 2.班子成员存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单项工作被上级“一票否决”的; 4.在县级以上检查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在重点工作上有重 大失误的; 5.党支部分类定级评为“较差”等级以下的; 6.不履行民主议事制度,长期不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 7.未按要求实行党务、村务公开制度的; 8.因其它原因确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三条 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 1.政治素质较差,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动摇,参加非法组织的; 2.对承担的工作被“一票否决”或造成严重失误,或受到上级查处或通报批评的; 3.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无理取闹,造成严重后果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扰乱村级组织正常工作秩序的; 6.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7.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或其它违纪问题被查实的; 8.本年度内受到党内处分或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9.因其它原因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十四条 考核步骤: 1.考核准备。乡(镇)党委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工作组,培训考核工作人员,进行考核预告。 2.召开考核会议。会议由村党组织负责人召集,乡(镇) 考核组组长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参会人员包括村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3.述职。先由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作述职报告,主要总结本年度村班子及本人的履职情况、廉洁自律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然后由其他村干部依次就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民主测评。向参会人员发放村班子测评表和村干部测评表,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5.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村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及其他部分参会人员。个别谈话时,考核组一般由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6.调查核实。对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定性。 7.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组结合考核情况,进行集中讨论,综合分析,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村班子的考核分为“一类”、“ 二类”和“三类”三个等次;对村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 8.上报考核结果。乡(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各村 班子和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提出村干部绩效报酬发放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建立实绩考核档案。乡(镇)党委负责反馈村级班子、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其他村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由村党组织书记负责反馈。考核结果要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对考核过程中形成的考核材料、工作实绩依据和考核结果,在考核工作结束后,由乡(镇)党委派专人负责汇总整理,统一归入村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评选、表彰、奖励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村办公经费由基本办公经费和绩效办公经费组成。村班子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办公经费挂钩:村班子考核结果为“一类”等次的,乡(镇)按相应绩效办公经费标准的140%拨付;村班子考核结果为“二类”等次的,乡(镇)按相应绩效办公经费标准的100%拨付;村班子考核结果为“三类”等次的,乡(镇)按相应绩效办公经费标准的60%拨付。 第十七条 村干部报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组成。村干部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报酬挂钩: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乡镇除全额拨付绩效报酬外,另按绩效报酬的40%进行奖励;考核定为“称职”等次的村干部,全额拨付绩效报酬;对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村干部,乡镇只拨付60%的绩效报酬,并由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村干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响强烈的,由乡(镇)劝其自行辞职。经组织劝辞后拒不辞职的,可由乡(镇)作免职处理或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第五章 考核纪律 第十八条 村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乡(镇)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乡(镇)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乡(镇)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社区班子和社区干部的绩效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550份)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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