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宝鸡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行方案十二月目 录文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告知(配套文献)陕西省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过渡办法(试行)(配套文献)陕西省宝鸡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配套文献)陕西省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配套文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行意见的告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行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宝鸡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行意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2、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告知(人社部发2023 13号)和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告知(人社部发2023 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行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规定,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足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行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
3、成长规律,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二)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四)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奉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五)坚持与中小学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动,妥善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三、重要内容(一)健全制度体系。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互相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统一职称等级和名称,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
4、(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二)完善评审标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要适应实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规定,充足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要充足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三)创新评价机制。按照分类改革、分类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完善评委会的组织管理办法,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办法
5、,采用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职称制度改革要根据中小学岗位设立的有关规定,科学设立中小学教师岗位。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出现岗位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以利于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要对中小学教师考核制度和聘后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通过岗位聘用、竞争上岗、解聘辞聘,真正建立退出机制,使中小学教师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的能上能下。四、工作进度安排第一阶段:成立机构。2023年3月10日前成立“宝鸡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
6、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办公室,抽调人员,开展工作。第二阶段:调查研究。2023年3月底以前,市人事局、教育局联合组织人员进一步开展调研,为制定方案做好充足准备。第三阶段:制定方案。2023年4月底以前,制定宝鸡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行方案。第四阶段:安排部署。2023年5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试点方案,召开我市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第五阶段:组织实行。2023年6月至12月,在全市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第六阶段:工作总结。2023年12月底以前,全面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五、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
7、常务副市长上官吉庆任组长,副市长刘桂芳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肖炳良和市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重要领导为成员的宝鸡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刘桂芳同志兼任主任,市人事局局长陈留根、教育局局长苏天善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实行。六、经费保障改革试点工作经费在今年教育附加费中列支。七、工作规定(一)提高结识,加强领导。要充足结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改革的必要性、复杂性,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按照两部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和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统筹规划,周密部署
8、,精心组织实行。(三)平稳过渡,稳慎实行。要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平稳过渡,保证改革试点顺利有序推动。(四)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级人事和教育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改革试点工作。人事部门负责牵头推动职称制度改革,教育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职能,贯彻好改革试点工作。陕西省宝鸡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第一条 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崇高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三、具有
9、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四、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考核结果均须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申报正高级教师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五、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48学时(初次认定者除外)。六、身心健康。第二条业务条件一、三级教师(一)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可以对的教育和引导学生。(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可以较好完毕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三)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中档师范学校
10、毕业学历,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并考核合格。二、二级教师 (一)比较纯熟地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可以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好。(二)纯熟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可以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对的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四)具有硕士学位;或者具有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中档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三级教师岗
11、位任教3年以上并考核合格。(五)大学专科和中档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任教以来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200课时以上。三、一级教师 (一)具有较强的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性,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毕任务。(二)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三)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四)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
12、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有中档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六)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者除具有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有下列条件: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可以纯熟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可以完毕工
13、作任务。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推动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可以独立完毕1项校本教研任务,并须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须有近2年的教学教案。培养、指导至少1名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成80以上。2、初级中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可以完毕工作任务。可以杰出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成绩显著
14、,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在教学改革、推动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可以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须有近2年的教学教案。培养、指导至少1名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成80以上。3、小学(幼儿园):具有中档师范学校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可以完毕工作任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15、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承担校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须有近2年的教学教案。培养、指导至少1名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成80以上。4、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毕本学科1项以上教科研课题。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每年进一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40天,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可以完毕教学任务。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可以独立完毕1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
16、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1篇。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成80以上。四、高级教师(一)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性,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杰出地完毕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二)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三)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善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四)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五)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
17、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23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六)须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在乡镇以下学校或教学点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七)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八)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有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有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可以完毕工作任务。精
18、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有较高教学艺术,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有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6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在教学方法研究、改革和推动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优异,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能独立完毕或指导县(区)级以上教学研究工作;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课;须有近2年的教学教案。可以独立完毕2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培养、指导至少3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成80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
19、课120学时以上),可以完毕工作任务;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有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6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可以主持或指导专业学科的教研活动,能承担县(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获得市(厅局)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成80以上。2、初级中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在380学时以上,可以完毕工作任务。精通业务,教育教学效果显著,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6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
20、,在教学方法研究、改革和推动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优异,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能独立完毕或指导县(区)级以上教学工作;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课;须有近2年的教学教案。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成80以上。3、小学(幼儿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获市级以上的政府奖励,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在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上),可以完毕工作任务。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6年以上,
21、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在教学方法研究、改革和推动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卓著,主持辅导至少两个学生社团活动;能主持并完毕1项市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执教市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至少1次;须有近2年的教学教案;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成80以上。4、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毕本学科的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5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进一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50天,
22、执教县(区)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4次。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可以杰出完毕教学任务。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培养、指导的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3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执教的县(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可以独立完毕2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成80以上。五、正高级教师(一)具有崇高的教育抱负和坚定的教育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能杰出地完毕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二)进一步系统地掌握
23、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三)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发明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行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四)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五)应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以上。(六)累计有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在乡镇以下学校或教学点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七)任高级教师期间,必须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八)具有本专业并广泛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的教育思想或有出版的教
24、育教学专著。(九)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外语水平。(十)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有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有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可以杰出完毕教学任务。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2023以上;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在教学方法研究、改革和推动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显著;能主持并完毕1项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能承担省级以上的示范课;对教育理论、
25、教学方法有进一步的研究,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成85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可以杰出完毕教学任务。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2023以上;任现职以来每两年必须在公司实践1个月以上;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课,在市级同类专业教师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在教师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
26、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成85以上。2、初级中学、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可以杰出完毕教学任务。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在本地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2023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对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有较进一步的研究;能主持并完毕1项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能承担省级以上的示范课;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成85以上。3、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任现职以来主持
27、并完毕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培养、指导本地区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进一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60天,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教师进修学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毕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可以杰出完毕教学任务;在教育理论、教学方法等方面有进一步研究,主持并完毕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培养、指导本地区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执教的市级以上的示范课不少于2次。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成85以上。 第三条 破格条件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一、一
28、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市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二)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省级以上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二、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省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二)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三、正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国家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二)指导至少2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第四条 学历规定参评学历均须与所任专业一致。后取学历者,须在取得学历后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实践满1年以上方可用此学历参评。后取大专学历从事本
29、专业技术工作满2023,方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后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23,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在陕西省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结合宝鸡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第二条 评审原则: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要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思想品德、工作态
30、度、教学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作为评审依据,保证评审质量。第三条 评审的范围和对象: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第四条 评审职级: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第五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第二章 评审组织第六条 组织机构一、省、市、县(区)级人事(职改)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委员库。
31、评委库成员由政治思想过硬、教育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师和专家组成;评委库组成人员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报各级人事部门批准。二、省、市、县(区)级人事(职改)部门分别设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正高级和高级、中、初级评审委员会。正高级教师评委会应由教育领域知名教师、专家、学者担任,中小学领域的专家不少于3/4。高级教师及以下评委会委员从评委库中产生,评委会主任、副主任原则上由本届执行评委推荐选举产生。各级评审委员会组成应在评审工作开始前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名,报同级人事部门批准。三、评委会组成人员不少于25人,评委会根据工作任务可下设专业(学科)评审组,成员3至5人,设组长1名。四、市、县
32、(区)、学校(单位)根据需要可设立评审推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七条 职能划分一、学校评审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人是否具有评审条件进行评议并写出综合考评意见,报县、区(单位)评审推荐领导小组。二、县、区(单位)评审推荐领导小组负责提出一级、高级、正高级教师的推荐意见;市级评审推荐领导小组负责提出高级、正高级教师的推荐意见,省级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提出正高级教师的推荐意见。三、各级评审委员会下设专业(学科)评审组,负责对本专业(学科)参评教师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送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表决。召开评审委员会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出席。评委会采用无记名投
33、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与会评委三分之二以上批准方为通过。四、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负责评委库、评委会的审批;评审对象学历、资历、获奖等条件的审核;评审工作的监督指导;评审结果的审批等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负责评委库、评委会人选的推荐,评审对象业绩、能力、学术技术水平的审查;评审工作的组织实行;评审结果的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五、三级、二级、一级、高级教师按照原有管理权限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报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批,正高级教师由市级人事、教育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正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人员由省级人事、教育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第八条 申报程序
34、一、申报人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立情况及评审条件,写出申请,提交可以反映其政治表现、品德修养、教学质量、学术水平等方面的材料,填写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经学校初审合格后,在全校范围内集中进行公示。二、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行政从属关系逐级申报、审核、审批。对不符合职称申报规定程序、群众意见较大及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参与职称评审。第九条 评审程序评审工作由各级评委会负责组织实行,重要涉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同行专家评议、评审表决等环节。一、召开评委会成立大会。一方面由人事(职改)部门宣读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并颁发聘书,然后提名或由评委会民主推荐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
35、二、进行评审业务培训。组织全体评委学习评审条件、有关政策和评审工作规则等,明确评审纪律和规定。三、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申报中小学一级、高级、正高级教师,必须参与人事、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选聘同行专家组成评议组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四、同行专家评议。专业(学科)组或同行专家评议组成员,根据申报人提供的评审材料,对申报人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并将评价情况和评议意见送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表决。五、召开评审表决会议。(一)评审表决。评委在独立思考、充足讨论、各抒己见、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二)宣布结果。表决结果经
36、确认后,主任委员即宣布评审表决结果。评审表决结果一经宣布,未通过人员一律不得再进行复议。(三)总结评价。评审工作结束后,主任委员要对评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人事(职改)部门应对评委会执行政策、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等方面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第十条 公示制度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的公信力,要在职称评审中全面推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增强评审工作的透明度。第三章 附则第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将评审结果报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审批。对审批通过人员下发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批准文献,并颁发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证书。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2年内不能申报评审:一、拒绝承担教学、教研
37、任务、班主任工作;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严重失职的。二、弄虚作假,虚报工作业绩,谎报学历、资历,抄袭别人成果的。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期满的。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的非教学专业技术人员,按教师以外相应职务系列评审。第十四条 以教学为主的行政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一半。第十五条 试点阶段小学高级教师初次评聘的比例应控制在小学专任教师的1%(即除去现有小学中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外,新增小学高级教师的比例控制在小学专任教师的0.88%),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评聘数量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他级别的教师岗位设立按照相关文献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依照陕西省宝鸡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规则执行。第十七条 民办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参照本评审办法执行。第十八条 本评审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市人事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