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谁来承担责任.docx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3379545 上传时间:2024-07-03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76.43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谁来承担责任.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谁来承担责任.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赢了网 遇到信托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谁来承担责任 货物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可能会因为距离、意外等等关系而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一旦货物出现损坏,肯定是会影响到它的价值,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谁来承担责任?听一听赢了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谁来承担责任?运输公司。 运输途中货物的损失应该由商业公司承担。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该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判断保价条款是否有效应主要考虑以下四个因素: 1、缔约双方的地位。法律之所以对格式条款进行限制,目的在于对一些行业、部门因具有一定垄断、优势地位,迫使对方签定不平等条款的情况加以规制。因为如果格式条款提供者处于垄断或事实上的垄断地位,则相对人的契约自由尤其是选择缔约对象以及决定格式条款内容方面的自由丧失殆尽,因此应从严认定此种情况下格式条款的效力。而普通商事主体之间的交涉力量大致相当,对有效性的判断可以从宽掌握。本案中,原、被告既非有一方处于弱势地位,也无一方具有垄断或优势地位,属于平等的地位关系。 2、运输行业的交易习惯。在货物运输合同中,由于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对于所运输的货物承担较大的风险,收取的运费与货物价值通常相差甚远,承运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运输合同中通常都订有保价条款,目的在于督促托运人及时准确地申报货物价值,以实现双方在风险分担上的公平。这种做法已经成为货物运输行业的交易习惯,绝大多数国家货物运输法律及国际运输多边条约都对此有规定。比如我国已经参加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规定,在行李运输中造成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的,承运人的责任以每名旅客1000特别提款权为限,除非旅客在向承运人交运托运行李时,特别声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并在必要时支付附加费。我国法律也不例外,《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针对货运合同专门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对赔偿限额进行约定。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相关条文进一步明确了赔偿限额。因此,本案双方当事人关于货物毁损、灭失赔偿额的约定并非显失公平的条款。 3、格式条款之订立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有关格式条款无效之情形。首先,本案运输协议第二条未有通过欺诈、胁迫导致国家利益的损害、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形,故而其未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其次,该条款并未规定若被告造成原告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原告财产损失,被告可以免责,故而其亦未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再次,运输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保价关系,即托运人给付保价费用并声明货物价值,如在运输过程中产生货损的情况,承运人按照声明价格进行赔偿。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使承运人承担少于托运人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的赔偿金额,然其一方面并未完全免除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在发生货损的情况下,承运人仍需按照声明价格赔偿;另一方面,该条款也免除了托运人对于货物价值的证明责任:如若发生货损,托运人能迅速按照声明价格计算损失并要求承运人赔偿,故对双方而言,该格式条款系双赢之规定。 4、是否尽到提示与说明义务。依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判断合理方式,可以综合考虑文件的外形、提起注意的方法、清晰明白的程序、提起注意的时间、提起注意的程度这五个因素[3]。“合理方式”在不同情况下其确定的标准是不同的。本案中,被告将格式条款印在运单正面醒目的位置,在条款下方设有签字栏,原告完全可以在填写运单的过程中注意到该条款,并且在审理中也了解到,被告向原告讲解了报价条款的内容,故被告已经尽到了提示和说明义务。 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理赔如受到不当的对待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 · 特殊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 · 信托法释义:第七十三条 · 工伤认定之后公司仍然拒绝赔偿该如何处理 · 行政诉讼环境污染行政不作为可以提起损害赔偿吗 · 公益信托具有哪些特点 · 信托的含义 · 近年来影响较大的涉信托案例 · 单一资金信托与集合资金信托的区别 · 代理人和信托受托人的联系与共性具体有什么 · 产品质量侵权的起诉主体有什么要求 · 信托按受益人的划分 · 保护信托的作用与分类是什么 · 特殊侵权行为的名词解释 · 特殊侵权责任一般适用什么原则 · 信托委托人资格是怎么样的 · 签订赔偿协议未实际履行时该如何维权 · 打架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 债权信托的种类 · 人身损害赔偿反诉状 · 荣誉权认定有哪些标准(2018年) · 高空坠物的责任要怎么划分 · 对坟墓损害赔偿纠纷该如何处理 · 雇员受伤,雇主拒绝不赔偿怎么办 · 居间人故意隐瞒真实信息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 共同受托人如何处理信托事务 · 房地产信托融资分析与研究 · 若遇上‘事故’,,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 女子被天降水泥砸晕其自身要承担责任吗 · 过错方损害赔偿的金额如何确定 · 信托财产有哪些特征 · 公益法人能否成为公益信托的委托人 · 信托与代理、行纪的区别 · 信托法释义:第七十四条 · 什么叫做生前信托 · 票据损害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 承揽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 · 什么是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 保险车辆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 · 车祸致人重伤拒绝赔偿该如何处理 · 人身损害赔偿怎么申请 · 转载的内容本身侵权该如何 · 债权信托-种类 · 产品质量侵权与违约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 经营层收购中的信托融资方案设计及相关风险探讨 · 物流货物损坏赔偿时间 · 转载报纸文章算侵权吗 · 保护信托的定义是什么 · 建筑物侵权的责任如何划分 · 当法院判决赔偿而对方拒绝履行时,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 交强险包含精神损害赔偿吗 · 产品质量侵权被告主体有什么特殊规定(2018) · 法人财产权的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及其文义解释 · 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是否相同 · 信托法释义:第七十一条 · 信托受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本质区别在哪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信托的概述 · 人身损害赔偿的债权能不能转让 ·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怎么样的 · 如何正确理解债权信托 · 拒绝报强交险赔偿时,受害人能否代为提起 · 信托的职能都有哪些 · 信托责任缺失会造成哪些灾难后果 · 特殊侵权是否可以庭外和解 · 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2018年)及相关注意问题有哪些 · 汽车三包法退货是如何规定(2018)的 · 高空坠物砸死人,他的父母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吗 · 信托委托人资格的要求有哪些 ·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 信托受益权的应用研究 · 租赁信托有什么形式 · 公益信托的定义是什么 · 转载网络文章在杂志上侵权吗 · 污染环境侵权案件的原告范围有哪些 · 打架人身损害赔偿上诉状 · 交通事故两年后是否可以拒绝赔偿 · 再融资是什么 · qq上转载说说算侵权吗 · 交通事故中对方负大部分责任但拒绝赔偿,该如何维权 · 信托的概念及特征 · 概述信托投资公司面临的注意事项 · 信托受托人的权利有哪些 · 特殊侵权案件起诉条件是什么 · 拒绝出差被炒了有赔偿么 · 小孩在学校受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 转载他人的文章算是侵权吗,转载与引用有何区别 · 谁主张谁举证是否适用于污染环境侵权 · 什么是单一资金信托 · 天降水泥砸晕女子要如何维权 · 胜诉后拒绝赔偿能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经营者的主体包含哪些 · 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要遵循什么原则 · 融资租赁信托的概念 · 高危作业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 如何利用信托合理避财产税 · 权利信托分为哪几分类 · 天将水泥砸晕女子属于侵犯人身权利吗 · 信托受托人和代理人之间有没有区别 · 信托财产具体指哪些 · 特殊侵权责任案例分析 · 信托投资公司为企业提供售后回租模式 法律咨询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