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教学条件
一、有本科生教学单位,教师申报高档岗位必要系统、完整地主讲过1门本科生课程;有硕士学位授权点单位,教师申报正高档岗位必要作为指导教师培养指导过一届合格硕士生。
二、有本科生教学单位,各级岗位应聘者本科生教学工作量应到达如下规定:
(一)应聘初级岗位者任职以来须承担1门辅导课程,并完毕一定教学辅导任务。
(二)应聘中级岗位者每年课堂讲课须到达72课时。
(三)应聘教学为主型副高档岗位者平均每年课堂讲课须到达216课时,正高档岗位者到达252课时。
(四)应聘教学科研型副高档岗位者平均每年讲课须到达72课时,正高档岗位者须到达108课时,其中理、工、医科(基本)教师课堂讲课不少于2/3,临床教师不少于18课时。
(五)应聘科研为主型高档岗位者平均每年课堂讲课须到达18课时。
(六)应聘社会服务型高档岗位者平均每年课堂讲课须到达18课时。
三、没有本科生教学单位,各级岗位应聘者教学工作量应到达如下规定:
(一)应聘初级岗位者任职以来须承担1门辅导课程,并完毕一定教学辅导任务。
(二)应聘中级岗位者平均每年教学工作量须到达72课时,其中课堂讲课不少于3/4。
(三)应聘教学为主型高档岗位者平均每年教学工作量须到达200课时,其中课堂讲课不少于3/4。
(四)应聘教学科研型高档岗位者平均每年教学工作量须到达72课时,其中人文社科教师课堂讲课不少于3/4;理、工、医科(基本)教师课堂讲课不少于2/3;临床教师课堂讲课不少于1/4。
(五)应聘科研为主型高档岗位者平均每年教学工作量须到达24课时,其中课堂讲课不少于2/3。
(六)应聘社会服务型高档岗位者平均每年课堂讲课须到达18课时。
少数学科因专业课课时量较少,可恰当减少课时规定,但须由学院商教务部确定。
四、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教师申报高档岗位除满足以上规定外,还须满足选项条件之一:
(一)教学为主型副专家三级岗位选项条件: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1项;
2.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3.国家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重要组员(排名前三);
4.省级教学竞赛获奖者。
(二)教学为主型专家四级岗位选项条件:
1.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1项;
2.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排名前五)、教材(排名前二)奖励;
4.国家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
5.武汉大学杰出教学奉献校长奖获得者。
(三)教学科研型副专家三级岗位选项条件:
1.公开刊登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1项;
3.参与编写公开出版教材或教学参照书1部(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5万字)。
(四)教学科研型专家四级岗位选项条件:
1.公开刊登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
2.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1项;
3.参与编写公开出版教材或教学参照书1部(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5万字)。
五、非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师在教学上获得如下突出成绩,可按教学为主型高档岗位科研条件进行申报。
(一)满足下列选项条件之一者,可按教学为主型副专家三级岗位条件申报:
1.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或主教练指导学生获国际级、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全省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二)满足下列选项条件之一者,可按教学为主型专家四级岗位条件申报:
1.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或主教练指导学生获国际级、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二);
3.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附件2: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科研条件
一、中初级岗位科研条件
(一)应聘初级岗位者必要具有教师应有基本技能、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扎实,具有培养潜质。
(二)应聘中级岗位者必要理解学科发展动态,掌握扎实、系统专业基本理论和研究措施;具有一定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并已获得一定研究成果。在本专业领域正式出版学术期刊上刊登论文至少1篇(助理研究员2篇),并参与编写学术著作至少1部。
二、人文社科教师高档岗位科研条件
(一)教学为主型
1.副专家三级
(1)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4篇,其中教学研究论文1篇,重要期刊论文1篇;
(2)主编、副主编教材或教学参照书1部(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5万字)。
2.专家四级
(1)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6篇,其中教学研究论文2篇,奖励期刊论文1篇或重要期刊论文2篇;
(2)主编教材或教学参照书1部(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10万字)。
(二)教学科研型
1.副专家三级
(1)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5篇,其中重要期刊论文1篇;或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3篇,其中奖励期刊论文1篇;
(2)主持教导部及以上项目1项;
(3)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含学术译著)。
2.专家四级
(1)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7篇,其中奖励期刊论文1篇且重要期刊论文2篇;
(2)社会科学教师规定主持教导部、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家社科基金或自然科学基金1项;
人文科学教师规定主持教导部及以上项目2项;
(3)在重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含学术译著)。
(三)科研为主型
1.副研究员(副专家)三级
(1)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6篇,其中奖励期刊论文1篇;
(2)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
(3)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含学术译著)。
2.研究员(专家)四级
(1)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9篇,其中奖励期刊论文2篇且重要期刊论文2篇;
(2)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
(3)在重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含学术译著)。
(四)社会服务型
1.副研究员三级
(1)必备条件
①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3篇;
②参与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作为子项目负责人);或主持横向项目总经费100万元及以上。
(2)除满足必备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至少1篇应用征询汇报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明确体现采纳;
②至少1篇应用征询汇报被省部委文献明确体现采纳;
③为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征询服务,产生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经省部级鉴定承认;
④主持横向项目科研经费到账100(不含外协经费)万元及以上。
2.研究员四级
(1)必备条件
①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5篇,其中奖励期刊论文1篇或重要期刊论文2篇;
②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300万元及以上。
(2)除满足必备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至少1篇应用征询汇报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指示明确体现采纳;
②至少3篇应用征询汇报被中央和国家部委文献(不波及其所属司局)明确体现采纳;
③为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征询服务,产生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经省部级鉴定承认;
④主持横向项目科研经费到账400(不含外协经费)万元及以上。
三、理学医学教师高档岗位科研条件
(一)教学为主型
1.副专家三级
(1)CSCD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4篇,其中教学研究论文1篇,SCI期刊论文1篇;
(2)主编、副主编教材或教学参照书1部(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5万字)。
2.专家四级
(1)CSCD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6篇,其中教学研究论文2篇,SCI期刊论文2篇;
(2)主编教材或教学参照书1部(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10万字)。
(二)教学科研型
1.副专家三级
(1)SCI期刊论文3篇,其中SCI三区及以上论文2篇;
(2)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2.专家四级
(1)SCI期刊论文5篇,其中SCI二区及以上论文2篇;
(2)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或主持经费200万元及以上国家级项目1项。
(三)科研为主型
1.副研究员(副专家)三级
(1)SCI期刊论文5篇,其中SCI三区及以上论文3篇;
(2)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或主持经费80万元及以上国家级项目1项。
2.研究员(专家)四级
(1)SCI期刊论文7篇,其中SCI二区及以上论文3篇;
(2)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其中一项经费150万元及以上;或主持经费300万元及以上国家级项目1项。
(四)社会服务型
1.副研究员三级
(1)必备条件
①SCI或EI期刊论文2篇;
②获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2项,其中至少1项实行,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管理机构认定应用研究成果2项(仅限设计专业);
③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应用型项目(50万元及以上)1项(排名前三),或主持横向项目总经费到账(不含外协经费)200万元及以上,或专利转让实行到账经费50万元及以上。
(2)除满足必备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学校名义主持或参与国家(行业)技术原则、工艺原则、产品原则制定并形成原则1项(排名前三),或作为重要完毕人(排名前五)参与制定并形成国家(行业)原则2项;
②推广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三);
③主持研发科研成果以学校名义进行产业化生产,产业化主体企业应为学校参控股企业,且持续三年年均产值400万元及以上;
④以所有权评估入股100万元(以最终工商局实际承认值为准)及以上成立学校参控股企业且正常运行3年及以上。
2.研究员四级
(1)必备条件
①SCI或EI期刊论文4篇,其中SCI期刊论文1篇;
②获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4项,其中2项实行,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管理机构认定应用研究成果至少4项(仅限设计专业);
③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应用型项目(80万元及以上)1项(排名前三),或主持横向项目总经费到账(不含外协经费)500万元及以上,或专利转让实行到账经费100万元及以上。
(2)除满足必备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学校名义主持国家(行业)技术原则、工艺原则、产品原则制定并形成原则1项,或作为重要完毕人(排名前三)参与制定并形成国家(行业)原则3项;
②推广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二);
③主持研发科研成果以学校名义进行产业化生产,产业化主体企业应为学校参控股企业,且持续三年年均产值1000万元及以上;
④以所有权评估入股300万元(以最终工商局实际承认值为准)及以上成立学校参控股企业且正常运行3年及以上。
四、工学信息教师高档岗位科研条件
(一)教学为主型
同理学医学教学为主型教师科研条件。
(二)教学科研型
1.副专家三级
(1)SCI、EI期刊论文4篇,其中SCI期刊论文2篇或SCI三区及以上论文1篇;
(2)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2.专家四级
(1)SCI、EI期刊论文6篇,其中SCI期刊论文3篇或SCI期刊论文2篇且SCI三区及以上论文1篇;
(2)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或主持经费300万元及以上国家级项目1项。
(三)科研为主型
1.副研究员(副专家)三级
(1)SCI、EI期刊论文5篇,其中SCI期刊论文3篇或SCI期刊论文2篇且SCI三区及以上论文1篇;
(2)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或主持经费100万元及以上国家级项目1项。
2.研究员(专家)四级
(1)SCI、EI期刊论文7篇,其中SCI期刊论文4篇且SCI三区及以上论文2篇;
(2)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其中1项经费200万元及以上;或主持经费400万元及以上国家级项目1项。
(四)社会服务型
同理学医学社会服务型教师科研条件。
五、建筑类学科(含建筑学、城镇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教师高档岗位科研条件
(一)教学科研型副专家三级
1.论文规定(二选一)
(1)建筑类关键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4篇,其中重要期刊论文
2篇;
(2)建筑类关键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3篇,其中奖励期刊论文
1篇。
2.科研规定(五选一)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2)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承担纵向项目总经费达20万元;
(3)主持经费30万元及以上应用研究型设计项目1项;
(4)获得省部级科技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五);
(5)获国家级(排名前五)、省部级(排名前三)先进设计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二)教学科研型专家四级
1.建筑类关键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6篇(部),其中奖励期刊论文1篇且重要期刊论文2篇。
2.科研项目(四选一)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同步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承担纵向项目总经费达50万元;
(2)主持经费60万元及以上应用研究型设计项目1项;
(3)获得省部级科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五);
(4)获得国家级(排名前三)、省部级(排名前二)先进设计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建筑类奖励期刊、重要期刊以及关键期刊目录另行制定。
六、艺术学科教师高档岗位科研条件
(一)教学科研型副专家三级
1.论文条件(二选一)
(1)艺术类关键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艺术作品4篇(件),其中论文3篇且重要期刊论文1篇;
(2)艺术类关键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3篇,其中奖励期刊论文1篇。
2.科研项目(四选一)
(1)主持教导部项目1项;
(2)主持其她省部级项目1项,同步承担科研项目总经费达30万;
(3)主持其她省部级项目1项,同步公开出版艺术学科学术专著1部(含学术译著);
(4)作为第一作者(主演或主创人员)艺术作品1件入选性展评(演)或国际著名大展;或作为第一作者(主演或主创人员)艺术作品1件(部)获得省部级展评(演)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国内(际)省级以上艺术展馆举行个人作品展(演)。同步公开出版艺术学科学术专著1部(含学术译著)。
(二)教学科研型专家四级
1.艺术类关键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艺术作品6篇(件),其中论文4篇,同步奖励期刊论文1篇且重要期刊论文2篇。
2.科研项目(四选一)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同步承担纵向项目总经费达30万元;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项,其中教导部项目至少1项;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项,同步承担科研项目总经费达40万,并在重要出版社出版艺术学科学术专著1部(含学术译著);
(4)作为第一作者艺术作品1件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作者艺术作品2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其中1件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同步在重要出版社出版艺术学科学术专著1部(含学术译著)。
艺术类奖励期刊、重要期刊、关键期刊目录另行制定。性展评(演)、国际著名大展、省部级展评(演),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界定措施由有关单位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学校审批立案。
七、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破格聘任学术条件
对于在人才培养、教学和科研工作中获得优秀成绩,为学校做出突出奉献教师和海外引进人才,可以不受本措施规定任职年限限制,破格应聘高档岗位。
(一)人文社科
1.申报副专家(副研究员)三级岗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除满足正常聘任条件外,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SSCI、A&HCI期刊论文1篇或奖励期刊论文2篇;
(2)获得“百篇先进博士论文”。
海外引进人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SSCI、A&HCI和SCI三区及以上期刊上刊登论文2篇。
2.申报专家(研究员)四级岗位,除满足正常聘任条件外,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SSCI、A&HCI期刊论文2篇。
海外引进人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SSCI、A&HCI和SCI二区及以上期刊上刊登论文3篇。
(二)理学医学
1.申报副专家(副研究员)三级岗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满足正常聘任条件基本上,其中SCI二区及以上论文2篇;
(2)获得“百篇先进博士论文”。
海外引进人才在SCI期刊刊登论文3篇,其中SCI一区论文1篇或者SCI二区TOP论文2篇。
2.申报专家(研究员)四级岗位,在满足正常聘任条件基本上,其中SCI一区论文2篇。
海外引进人才在SCI期刊刊登论文5篇,其中SCI一区论文2篇;或者SCI一区论文1篇且SCI二区TOP论文2篇;或者SCI二区TOP论文4篇。
(三)工学信息
1.申报副专家(副研究员)三级岗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满足正常聘任条件基本上,其中SCI三区及以上论文2篇;
(2)获得“百篇先进博士论文”。
海外引进人才在SCI、EI期刊刊登论文3篇,其中SCI二区论文1篇或者SCI三区论文2篇。
2.申报专家(研究员)四级岗位,在满足正常聘任条件基本上,其中SCI三区及以上论文4篇或SCI二区及以上论文2篇。
海外引进人才在SCI、EI期刊刊登论文5篇,其中SCI二区论文2篇;或者SCI二区论文1篇且SCI三区论文2篇;或者SCI三区论文4篇。
(四)在Nature、Science期刊上刊登论文1篇视为符合破格应聘专家(研究员)科研条件。
附件3:
国防科技类教师高档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行细则
为深入规范学校国防科技类高档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结合我校国防科技工作特点和国防科技教师队伍实际状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岗位设置
国防科技类高档专业技术岗位设副研究员和研究员。岗位数由学校根据承担国防科技任务教师总数占全校自然科学类教师总数比例和上年度到账国防科研经费总数占学校到账自然科学科研经费总数比例等状况综合考虑确定,单独设置。
二、岗位规定
承担国防科技任务教师申请高档专业技术岗位除满足本措施有关规定外,还需满足下列规定:
(一)长期承担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武器装备及其有关配套产品研制、生产和试验任务;
(二)原则上须持续从事国防科技工作三年及以上。
三、聘任条件
(一)副研究员三级岗位
任现职近五年以来,刊登SCI、EI期刊论文,或撰写国防技术文档(项目提议书和验收书、项目工作总结等除外,如下同)至少5篇,其中,SCI期刊论文1篇,同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国防科技纵向A类项目(排名前八)至少1项;
2.参与国防科技纵向B类项目(排名前三)至少1项;
3.主持国防科技横向C类项目总经费到账(不含外协经费)200万元及以上。
(二)研究员四级岗位(二选一)
1.刊登SCI、EI期刊论文,或撰写国防技术文档至少4篇,其中,SCI期刊论文1篇,并主持国防科技纵向A类项目(含课题或专题)至少1项。
2.刊登SCI、EI期刊论文,或撰写国防技术文档至少5篇,其中,SCI期刊论文2篇,同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防科技纵向B类项目,并获得国防科技专利至少1项;
(2)作为重要骨干(排名前三)参与A类项目(含课题或专题),并作为重要完毕人获得过国防科技奖;
(3)主持国防科技横向C类项目总经费到账(不含外协经费)500万元及以上。
(三)分级聘任条件见本措施附件4。
(四)有关阐明
1.任职年限、外语、学历等基本条件需满足本措施中正高档岗位规定;
2.申报副高档岗位者,须协助指导过硕士,申报正高档岗位者,须完整指导过一届合格硕士生;
3.教学工作量见本措施教学科研型高档岗位教师教学工作量规定。承担演示验证、型号背景、型号研制等项目主任设计师以上人员在项目研制期内不规定承担教学任务;承担其她各类国家级国防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制期内须完毕不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1/2;
4.承担国防项目重要人员(排名前三)在涉密期内原则上不规定有出国经历。
四、评审组织
在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学校国防科技类专业技术岗位评议组,由主管国防科技工作校领导、国防科学技术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和9-11名有关学科具有正高档职务专家构成,重要职责为:
(一)审定学校国防科技类高档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
(二)审定岗位职责和任务。
(三)评估副高档岗位人选,审定各单位推荐正高二、三、四级岗位人选。
(四)处理复议申请及岗位聘任中有关事宜。
国防科技类专业技术岗位评议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由国防科学技术研究院有关工作人员构成,负责审查应聘高档岗位人员申报资格。
五、材料认定规则
(一)项目类别
国防科技项目波及纵向A类和B类,以及横向C类项目。
1.A类项目波及:
国家科技重大专题、国家安全重大基本研究项目(军口97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筹划军口项目(军口863)。
2.B类项目波及: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总政治部、海军、空军、第二炮兵部队等各兵种作为项目来源单位直接下达学校各类筹划项目;
(2)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地方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作为项目来源单位直接下达学校各类筹划项目;
(3)国家教导部、信息产业部、科技部、发改委等部委及其地方政府分支机构作为项目来源单位下达学校各类国防科技筹划项目。
3.国防科技横向C类项目波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工业集团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工业建设集团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科技集团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科工集团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集团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工业集团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重工集团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器工业集团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器装备集团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科技集团企业等十大军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科研院(所)、院校、工厂等作为项目等来源单位委托我校横向协作各类国防科技项目、配套生产任务及各类国防行业基金项目。
(二)国防科技奖
1.国防技术发明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一等奖排名前七,二等奖排名前五。
2.军队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
3.各集团企业国防科学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第一。
(三)承担国防科技任务教师岗位晋升材料由国防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按保密规定评议后恰当脱密,再向学校推荐。
(四)承担国防科技任务,出现失密、泄密或质量事故,国防科技所有工作量不得作为晋升材料认定。
六、本细则由国防科学技术研究院和人事部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4: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条件
一、一级岗位申报条件按国家文献执行。
二、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学风正派,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公认学术成就和声望,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博士生导师,近五年考核合格;
2.有本科生教学单位,应聘者必要每年完毕36课时本科生教学工作量;
3.受聘现级别岗位以来,刊登文章到达本岗位类别中正高档岗位聘任条件规定数量和规定。
(二)除满足必备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表1中1项条件;
2.受聘正高档专业技术岗位满,且受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来符合表2中1项条件;
3.受聘正高档专业技术岗位满8年,且受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来符合表2中2项条件;
4.受聘正高档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且受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来符合表2中3项条件。
三、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学风正派,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公认学术成果,为本学科某一方向学术带头人,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近五年考核合格;
2.有本科生教学单位,应聘者必要每年完毕36课时本科生教学工作量;
3.受聘现级别岗位以来,应聘者刊登文章到达本岗位类别中正高档岗位聘任条件。
(二)除满足必备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表2中1项条件;
2.受聘正高档专业技术岗位满,符合表3中1项条件或刊登经专家会(专家委员会)和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学科评议组认定本专业高水平论文2篇及以上;
3.受聘正高档专业技术岗位满8年,符合表3中2项条件;
4.受聘正高档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符合表3中3项条件。
四、五级至六级岗位申报条件
(一)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获得很好成绩,近三年考核合格。
(二)申报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满6年;申报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满6年。
(三)有本科生教学单位,应聘者必要每年完毕72课时本科生教学工作量。
(四)任现级别岗位以来,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教师平均每年以第一作者在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刊登论文1篇,理学医学、工学信息教师平均每两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或EI及以上级别期刊刊登论文1篇;
2.人文社科教师平均每年承担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至少2万元,理学医学教师平均每年承担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至少7万元,工学信息教师平均每年承担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至少10万元。
五、八至十级岗位申报条件
(一)工作量饱满,工作效果良好,近三年考核合格。
(二)申报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满6年;申报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满6年。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可受聘九级岗位。选留博士毕业生初次聘任可直接申报九级岗位。
六、十一至十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一)十一级岗位:受聘初级岗位满3年,完毕规定工作任务,近三年考核合格;选留硕士毕业生初次聘任可直接申报十一级岗位。
(二)十二级岗位:具有本科学历,且符合初级岗位聘任条件。
七、有关阐明
(一)同一项目、成果在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申报中不得反复使用。
(二)各单位根据本学科特点、现实状况以及发展规划制定专业技术八级及如下岗位详细申报条件,经专家会(专家委员会)讨论,学院聘任分委员会通过后执行,报学校立案。
(三)各单位根据聘任条件,严格按程序聘任,并将聘任成果报校人事部立案。各级岗位聘任人员不得超过学校核定构造比例。
(四)学校可根据人员变化对各级岗位数进行动态调整。
表1:
序号
自然科学
人文社会科学
1
国家“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先进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2
国家基金委创新群体负责人
3
“973”首席科学家(包括国防类同层次)
4
“863”重大、重点(包括国防类同层次)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筹划项目负责人
5
“973”专家顾问构组员
6
国家“千人筹划”A类入选者
7
国家科技重大专题课题负责人(总经费1500万元及以上)
8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期刊刊登学术研究论文
表2:
类别
项目
自然科学
人文社会科学
教
学
类
1
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2
国家先进教材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3
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4
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5
百篇先进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6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第一首席(人文社科)
科
研
类
1
国家“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先进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2
教导部科技三大奖特等、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高校科学研究先进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3
省级及其她部级科技三大奖一等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名
省级及其她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先进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4
国家自科基金委重点及以上项目首席负责人
国家社科基金委重大招标、教导部重大攻关项目首席负责人
5
教导部创新团体首席负责人
6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期刊子刊刊登学术研究论文
7
“973”课题组组长,“十一五”“863”目旳导向类课题、“十五”及此前“863”主持项目或国家科技攻关、科技支撑课题负责人(含国防类同层次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题课题负责人、其她国家科技专题课题负责人
8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9
国家级有突出奉献中青年专家
10
教导部长江学者奖励筹划入选者
11
中科院“百人筹划”入选者
12
百千万/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社会
服务
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入选组员
2
教导部社会科学、科学技术学科召集人
3
单项发明专利转让协议达1000万元及以上第一完毕人
4
单次技术服务协议金额达3000万元及以上第一完毕人
表3:
类别
项目
自然科学
人文社会科学
教
学
类
1
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
2
国家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
3
国家先进教材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4
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5
教导部先进教材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6
省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7
百篇先进博士论文提名奖指导教师
8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首席专家
科
研
类
1
国家“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先进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
2
教导部科技三大奖特等、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
高校科学研究先进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
3
省级及其她部级 “三大奖”:一等及以上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省级及其她部级社科先进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4
其她省部级奖项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5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尤其委托项目首席负责人
社会
服务
1
国家自然科学学科评审构组员、社会科学基金委评审组员
2
教导部社会科学、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
3
单项发明专利转让协议达500万元及以上第一完毕人
4
单次技术服务协议金额达万元及以上第一完毕人
注:同一成果、项目只能就高认定一次
附件5:
材料认定规则
一、研究成果记录仅限于所在学科或有关学科领域。
二、所有论文、著作均应公开出版。
三、学术论文应为学术期刊正刊刊登论文,且有二分之一及以上论文在校外学术期刊上刊登。
四、学术论文必要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如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多种通讯作者,论文篇数按摄影应人数折算。
五、成果记录有效期间内论文被学校认定重要文摘摘录(论点摘要局限性规定字数除外)可视同对应级别期刊刊登论文,但不能反复计算。
六、奖励期刊、重要期刊、重要出版社以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公布版本为准。
七、SCI分区以文章投稿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院公布分区目录为准。CSSCI和CSCD期刊以文章投稿当年所在期刊与否被CSSCI和CSCD关键版收录为准。
八、国家级项目特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基本研究发展筹划(97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筹划(863)、国家科技支撑筹划(原国家科技攻关筹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题,以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导部社科项目等。其她国家级筹划项目(科技基本条件平台建设、政策引导类、国际科技合作、国家重点试验室等)参照上述筹划执行。
九、主持项目特指项目第一负责人,所有非项目负责人与子项目负责人均只记录所分割经费额,以财务分割记录为凭。
十、教学科研成果签名必要以武汉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从校外调入或海外引进人员,其成果记录有效期内非武汉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成果可纳入计算,另有协议以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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