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1.1 污泥焚烧系统技术规定
1.1.1.1 系统组成
A. 污泥给料机:连续、均匀、稳定地将半干污泥送入焚烧炉。
B. 污泥焚烧炉:用于将半干化污泥焚烧,以最终满足污泥解决的规定,含点火和辅助燃烧系统。
C. 燃烧空气系统:涉及一次风、二次风,其中二次风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工艺特点拟定是否设立。
D. 出渣、加砂系统:间断性的排出床料(炉渣),并对之冷却、筛分、输送、储存;同时由于焚烧炉放渣也使炉料减少,因此需要补充床料-加砂。
E. 保温系统:用于系统设备、管道等的保温。
F. 附属系统:用于系统任何情况(正常和非正常)的开机、停机、启动、运营中必须的附属系统。
G. 设备支架、维修平台和阶梯、所有管线及支架、阀门、仪表、连接附件、地脚螺栓、紧固螺栓、电缆及桥架等。
H. 电气设备(如车间采用强制通风和隔热措施仍不能保证配电柜所需的工作环境温度,则投标人应提供带空调装置的配电柜和控制柜)
I. 控制系统及监控仪表;
J. 系统设备的连接、仪表和自动化、软件接口等;
K. 系统安全防护装置;
L. 其它启动辅助物料等的注入;
1.1.1.2 设计规定
A. 污泥焚烧系统的设计应具有能量消耗少、自动化水平高、生产成本低且安全、可靠等特点。
B. *污泥焚烧系统的设计能力为:焚烧解决2×80tDS/d。焚烧炉能适应天天连续24小时长期连续运营的工作条件,年运营保证时间不小于8000小时,焚烧炉的设计应保证其使用寿命不低于2023。
C. 焚烧系统与前述的干化系统相衔接,进入焚烧炉的半干污泥含固率应在45~65%之间,在此范围内,投标人根据自身工艺特点拟定具体的入炉污泥含固率范围。且热效率高。系统操作控制简朴,维修方便,工作条件良好。
D. 投标文献中应对焚烧炉系统在空车启动、正常开机/停机、断电急停至再启动及危险情况发生时整个防范措施的操作过程,正常停机、事故急停至恢复开机所需时间、操作环节等有具体描述。
E. 正常情况下,焚烧炉设计应能满足污泥干基低位热值从2023kcal/kg~2750kcal/kg变化时的解决规定。在污泥干基低位热值大于2023kcal/kg时,优先使用辅助锅炉为干化系统提供补充热源,尽量避免在焚烧炉内直接使用辅助燃料。投标人应具体描述焚烧炉设计工况点拟定的过程及依据,并阐明污泥热值在上述范围变化时相应的调控措施、调控环节及调控参数。同时分析热值变化也许产生的问题及影响。
F. 必须配备自动控制和监测系统,在线显示运营工况和焚烧炉出口尾气排放参数(CO和O2),并可以自动反馈,对有关重要工艺参数进行自动调节。
G. 所有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
H. 下述规定仅对焚烧系统中几种重要设备进行了概述,并未涵盖所有细节。投标人提供的污泥解决系统组成部分至少(不限于)应涉及下述各节的内容,并提供污泥解决系统安全、稳定运营所必需的所有设备及附件。
1.1.1.3 焚烧炉技术规定
A. 污泥焚烧炉采用鼓泡流化床焚烧炉,污泥焚烧炉的炉膛设计温度>850℃时,烟气在850℃以上停留时间>2秒;污泥焚烧产生烟气预热焚烧炉燃烧需要的空气后,加热余热锅炉的受热面,使进入锅炉的介质吸取热量作为污泥干化的热源。焚烧飞灰大部分随烟气携带走,一小部分从炉底排渣口排出。污泥低位热值达成给定的波动范围内,焚烧炉内无需添加其他燃料。
B. 焚烧炉采用钢结构支撑设计,满足投加天然气辅助燃料的规定。炉体应涉及风室、布风、系统炉膛、床料补给及输送系统、喷水系统、高温空预器等重要部件和附属的管道、平台、扶梯等组成,并带有天然气燃烧器等附属设施。具体组成可由投标人根据自身设备特点优化设计。
C. 焚烧炉设计运营温度高于850°C以上的区域停留时间不少于2秒,并保证完全燃烧。投标人应根据污泥成分设计焚烧炉,并具体描述其实现的措施。
D. 炉内至少能维持5mmH2O的负压,防止烟气外溢。同时为防止外界空气的不正常进入,应密封可靠。流动层的温度必须保持均匀。
E. 自动点火装置必须符合有关消防的规定,投标人应说明点火、灭火以及燃烧检测的措施。点火燃料采用天然气。
F. 流化床炉为立式装置,炉内流动层应采用炉底下部送入空气导致砂粒和进料以沸腾状搅拌混合运营的方式。
G. 流化床炉炉壁应隔热,外表温度应<60°C,以便于检查和维修。流化床炉钢板设计耐热温度≥1100°C,耐火材料必须具有耐磨、耐热的材质,并不得由于温差伸缩而导致衬砌材料的脱落。
H. 炉膛及循环回路的受热面必须采用有效的防磨设计,保证焚烧炉长期可靠运营。
I. 焚烧炉可设有炉内脱硫所需的石灰石加入装置。
J. 焚烧炉的结构、材料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K. 焚烧炉本体外壳为立式圆筒形,采用6mm以上的钢板卷制焊接。炉体内壁衬砌耐火砖、隔热砖,以充足适应热胀冷缩的规定和炉内烟气的化学反映。炉体内耐火材料的技术性能应能满足焚烧炉燃烧气氛的规定,质量应能满足所选择耐火材料所相应的技术标准,可以承受焚烧炉工作状态的交变热应力和炉内烟气的化学反映。
L. 炉床作为流动层的支撑,应设立扩散气流的耐热不锈钢喷嘴,在结构上应保证流动层均匀流动而不会将流动物流入喷嘴内。
M. 流化床的砂粒应选择耐磨性、耐热性良好的砂种,粒径选择应能满足床料与污泥颗粒混合均匀的规定。
N. 焚烧炉应设有排渣措施,排渣管穿过风室将炉渣排入水冷滚筒。
O. 每台焚烧炉设立一套天然气燃烧器,启炉和燃烧温度低于设计值投入运营,天然气燃烧器使用的空气为未经预热的空气。
P. 天然气燃烧器的按污泥焚烧需要最大功率设立,比例调节,负荷调节范围为10%-100%,即可以实现正常点火,又可以在污泥热值太低时助燃保证最低设定温度。
Q. 每座焚烧炉应在流化床内安装天然气喷嘴,按圆周均匀分布。天然气重要在启动和停炉阶段使用,也用于进料热值偏低时的补偿。每座焚烧炉应在顶部设高压水喷嘴,用于防止温度过高。
R. 焚烧炉的设计应防止液体或未充足燃烧的污泥溢漏。保证未充足燃烧的污泥不通过炉床漏掉进炉渣,并能使空气沿炉床体均匀分布。
S. 焚烧炉应设立监视系统、控制系统、报警系统和应急解决安全防爆装置。监视系统应能在线显示焚烧炉燃烧温度和炉膛压力等表征焚烧炉运营工况参数。
T. 焚烧炉燃烧器应有安全保护装置。燃烧器启动点火不正常时安全保护装置应能自动切断燃料供应并报警。
U. 预热的空气送入内衬耐材的风箱,通过流化床底部的布气风嘴分派,助燃空气使流化床的床料流态化。
V. 焚烧炉停止运营前必须有对燃烧室进行冷却的程序,当燃烧室温度下降到设定温度值时,冷却程序停止,焚烧炉停止工作。
W. 炉体所附的气管及其所属附件应安装牢固,连接处不得有泄漏。
X. 飞灰热灼减率应≤5%,炉渣热灼减率应≤3%。
1.1.1.4 给料机技术规定
A. 给料机的功能是连续、均匀、稳定地将半干污泥送入焚烧炉。
B. 给料机宜选用螺旋输送机。
C. 给料机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由钢结构架支撑,其高度应根据焚烧炉进料规定配置。
D. 给料机应与焚烧炉密封衔接,并设有自动控制隔热闸门,且应具有对进料量的控制、调整和防止焚烧炉热量溢出的功能。
1.1.1.5 点火和辅助燃烧设备技术规定
A. 点火和辅助燃烧燃料为天然气。
B. 点火和辅助燃烧设备应由投标人设计并成套供货,并与焚烧系统相匹配。
C. 点火和辅助燃烧设备应可以由冷态启动焚烧炉,并依照焚烧图中提供的数据,在污泥低热值时提供完全燃烧。
D. 燃烧器系统应采用标准的设计型式和经批准的配置。这个配置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E. 燃烧器的安装位置及规格应避免使炉膛内的飞灰软化。
F. 在启动过程内无保护的焚烧炉部件不应过热。
G. 炉膛烟气温度减少至850℃时辅助燃烧器应自动投入运
H. 建议辅助燃烧器在不运营期间有退出炉膛的功能。
I. 点火和辅助燃烧设备设就地控制柜,就地控制柜上应设有设备的失效信号,燃烧器应能就地/远程操作。
J. 点火和辅助燃烧设备的控制至少应提供如下内容并纳入全厂DCS:
1) 燃烧器的操作
2) 燃烧器报警条件:燃烧器故障/失效,熄火
3) 顺序控制如清洗程序、完全清洗、燃烧器自动的启动操作和/或辅助燃烧操作的切换、燃烧器自动进行手动/自动操作切换
4) 辅助燃烧器系统必须具有与其它外围系统联系的接点,如炉膛熄火吹扫等
1.1.1.6 燃烧空气系统技术规定
A. 燃烧空气系统涉及一次风、二次风,其中二次风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工艺特点拟定是否设立。
B. 一、二次风系统由风机、风管及支架组成。
C. 风机
1) 风机应可以就地/远程启停。
2) 风机入口应设气动调风门,调风门的控制参与燃烧过程的自动调节。
3) 应将调风门的阀位反馈信号送至监控系统。
4) 吸入噪音通过装设入口消音器减少,排出和气体流动产生的噪音通过风管的布置来减少。
5) 风机的流量及压头应具有足够的裕量,且应保证在额定工况下,风机的高效运营。
6) 风机及其电动机的安装设计应考虑隔振措施。
7) 驱动装置都要设计预留安全余量。
8) 必要时风机及其电动机的轴承应采用冷却措施。
9) 电动机应设过载和超温保护,电动机的温度和电流信号应输送至监控系统。
D. 风板/风管
1) 完整的一次风管系统应涉及从吸风口开始,通过风机、预热器后到达焚烧炉调风门的所有风板/管及其附件。
2) 二次风管系统应涉及从吸风口开始,通过风机、预热器后到达燃烧室二次风喷嘴的所有风板/管及其附件。
3) 一次风和二次风的吸风口应设立滤网,以减少吸入风的灰尘含量。吸风口处滤网应采用防腐措施,并易于清理和更换。
4) 燃烧空气和来自各污泥仓含臭成分的空气混合后进行燃烧除臭,所以需选择
5) 防腐材料,以避免因臭气成分而导致风板/管腐蚀。
6) 风管中的风速不能超过20m/s。关键部位的钢板厚度至少是4.5mm(仅供参考)。
7) 风板/管的设计与布置应考虑噪音、振动与热膨胀的影响。
8) 风板/管与设备之间应采用柔性连接。
9) 应设立空气流量测定装置。
10) 热风管应保温。
11) 空气预热器应设立旁路风管,关键部位的风门应采用电动或气动驱动装置。
12) 在必要部位应设立检修人孔或操作平台。
1.1.1.7 出渣、加砂系统技术规定
A. 焚烧炉启动时需要加入石英砂床料,焚烧炉正常运营时要保证正常料层厚度,因此设立了出渣、加砂系统。出渣、加砂系统由水冷滚筒出渣机、斗式提高机、砂仓和链板输送机组成。
B. 水冷滚筒出渣机是将床料由焚烧炉排渣管导出、实现排渣管的密封并使炉渣降温的设备。
C. 斗式提高机的作用是将初次启动所用石英砂或由水冷滚筒出渣机和砂仓排出的床料提高到高处加入焚烧炉或砂仓。
D. 砂仓的作用是在焚烧炉运营和停炉时存储床料以备下次启动所用,当砂仓达成设定容量时,多余的床料会溢流至下部的链板输送机。
E. 投标人提供的出渣、加砂系统应涉及系统安全、稳定运营所必需的所有设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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