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管理配合细则建 设 单 位:施 工 单 位:监 理 单 位:年 月 日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写说明 欢迎贵公司参与 工程项目的建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着“独立、客观、科学、公平、诚信”的准则,在工程建设中为你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质量就是生命,时间就是效益”,为了优质、高效地完毕建设任务,在建设过程中做好配合、协调工作,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就工程管理若干问题进行约定,以兹遵守。凡与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协议的单位开工前均需签订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细则中应明确协议重要内容、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姓名和通讯电话、其他规定约定的条款。各单位会审通过后,盖章生效。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
2、写管理制度目的:规范项目参建单位管理、配合规则,顺利开展管理工作。编写规定:1、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由项目总监负责组织编写,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后15天内完毕;2、三方会审和确认应在一周内完毕。配合细则编写的重要内容:施工协议重要内容;项目组织机构、联系方式;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规定业主单位提供的资料;规定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往来文献规定,往来文献签字盖章规定;文献表格填写、影印规定;技术签证规定;经济签证规定;时效、办理程序、无效签证规定;工程进度款审批办法;工程会议规定;工程例会、专题会议、会议纪要确认;合理化建议审批办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的配合;成品保护;有关罚则;
3、配合细则签字盖章。会审确认:1、工程管理配合细则完毕后,需经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会审通过;2、与业主有施工协议的单位均应签认工程管理配合细则;3、项目经理签字,项目部盖章;4、业主代表签字,甲方盖章;5、项目总监签字,盖章。发放、存档:会审通过后,文献应发给业主、施工单位各一份,存档一份。附件:工程管理配合细则(样本)工程管理配合细则根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工程施工协议、工程监理协议等有关文献,对工程管理过程中以下内容进行约定,以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毕建设任务。工程项目名称:参 建 单 位业 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协议重要内容:二、项目参建单位组织机构、联系方式:1、业主组织机构,
4、联系方式,公司投诉电话;2、监理组织机构,联系方式,公司投诉电话;3、施工单位组织机构,联系方式,公司投诉电话。三、开工前规定业主单位向监理提供的资料:1、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2、投资许可证;3、施工许可证;4、立项批文;5、业主代表授权书。6、地质勘察报告。四、开工前规定施工单位向监理提供的资料:1、施工公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其他需执证上岗人员岗位证书,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施工备案协议;3、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4、项目履约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5、需承建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五、往来文献规定:1、资料员:各单位配备资料员,负责文献收发、资料传递;业主
5、单位资料员:施工单位资料员:监理单位资料员:2、业主发文:业主对工程的发文应通过监理机构发出;3、施工单位发文:施工单位对工程的发文均应通过监理机构转发其他单位;4、监理发文:项目监理机构直接向业主、施工单位发文。六、往来文献签字、盖章规定:1、业主方发出的文献均应有业主代表签字、盖章;2、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文献均应有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签字、盖项目章;3、施工单位发出的文献均应有项目经理签字及项目经理部盖章,否则无效;4、各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文献送达以签收为据;5、紧急情况下业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授权代表发出的口头指令,事后(48 小时内)立即办理书面认可。并按正规手续办理文
6、献收发签字;6、各参建方履行工作职责当中,有人事调动,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七、文献表格填写、影印规定:1、各单位发文应采用自己的统一格式;2、凡归档资料必须使用档案馆现行规定的表格;3、资料必须采用碳素黑色墨水填写或黑色碳素印墨打印,采用复写的应使用单面碳素复写纸,切忌模糊不清;4、资料填写应使用规范语言、法定计量单位、公历年月日;5、签署人署名应采用惯常笔迹亲笔手签;6、不进入档案资料可以复印,但签字、盖章不能复印。八、技术签证规定:1、承建方需隐蔽或验收的项目必须是施工完毕,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机构申请检查验收;2、申请时应附上有关自检资料及技术资料,严格按照报验程序进行隐蔽验收;3、监理收
7、到检查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4、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或进行下一道工序。若有整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然后进行复检;5、复检经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九、经济签证规定:1、时效:所有经济签证应在当月28 日前申报。当月28 日前不能申报的,必须在发生日后14 日内申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也可按协议规定申报时间约定)。逾期失效,责任自负;2、签证办理:各承建方发生增长工程量签证时,应在工程隐蔽或工程实体改变原始状态之前告知监理、业主有关人员进行实地察看,并现场计量,三方办理书面手续,作为签证依据;3、签证单应附设计变更单、现场三方签字计量依据、现场照片等有关证据资料;4
8、、当发生签证后,承建方没有告知监理、业主进行现场确认,而后追加的签证单或监理不明情况的签证单,监理方不予认可,后果由承建方自负;5、的确不能现场计量的,必须事前三方书面约定;6、监理机构每月28 日将本月经济签证汇总表报业主,同时发施工单位。十、无效经济签证:1、监理机构一人签字;2、签证证据局限性或模糊不清;3、未经现场三方签字计量确认或未事前约定的;4、监理机构每月报业主签证汇总表以外的签证;5、所有经济签证,未经业主代表签字、盖章确认的。十一、工程进度款审批办法:1、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将协议总额分解到工程形象部位作为进度付款控制点,三方确认后作为月进度付款的依据;2、月进度款支付必须有
9、形象进度描述及工程照片;3、申请支付的形象进度工程必须合格;4、指定分包单位的工程进度付款,必须经总包单位签字、盖章;5、其他规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十二、工程会议规定:1、工程例会定于每周 上午(下午) 点在工地准时召开。业主代表、监理、所有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参与,会前不再告知;2、专题会议: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随时组织召开;3、会议纪要由会议组织单位于会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4、与会各方收到会议纪要后,两日内未书面提出异议,视为对会议纪要认可;5、涉及经济、技术、质量责任等重大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须经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十三、合理化建议审批办法:1、合理化建议应在所涉及的工作
10、开展前提交;2、业主单位收到合理化建议函件后,一周内予以确认:业主代表填写批复意见、日期、署名;3、业主未批复意见而实际采用该建议,视为业主认可。十四、安全文明施工检查:1、各参建单位应遵守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例、规程;2、施工中有危险作业的,必须提前报监理机构;3、施工单位应对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提高、井架、龙门架搭设、人货电梯安装、塔吊安装、升节等需专项验收的项目组织专项验收,并将验收记录报项目监理机构;4、施工单位每月 日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业主代表、监理、各参建单位项目主管领导、安全负责人及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与;5、检查活动按照郑州市施工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登记表明细项目逐项
11、检查,填写记录;6、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规定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必须整改完毕,未进行有效整改的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十五、分包单位与总包的配合:1、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业主提供的临时用地划分使用,不得随意占用,各单位之间在施工中应遵守监理机构的协调管理;2、实行总包单位负责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3、各分包单位应遵守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书面明确各自责任范围、配合义务;4、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的责任、配合条款应交监理、业主备案,以便协调管理;5、对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以及工程款无总包单位签章的分包单位,监理机构拒绝审批工程进度款;6、水、电线路接拨及费用支付办法,应在
12、责任范围、配合义务中明确规定,避免扯皮,保证工程进度。十六、成品保护:1、工程未办理书面移交业主之前,各单位负责其施工成品的保护,如发生损坏、丢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返工;2、总包单位应安排保安人员值班,防止盗窃、人为破坏行为;3、对易损坏的成品面,施工单位应采用覆盖、围护或封闭等有效保护措施。十七、有关罚则:1、会议迟到一次罚款 元,无端不到会一次项目经理罚款 元,其别人员罚款 元;2、施工单位月进度迟延及业主布置的专项工作不能完毕,根据影响大小处以 元罚款;3、施工单位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不能进行有效整改或抵触整改的,根据具体情况处以 元罚款;4、施工单位每月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处以 元罚款;5、不服从监理、业主的协调管理,不按照程序施工,导致现场混乱,严重影响施工,根据轻重处以 元罚款;6、导致建筑产品损坏,除照价补偿外,根据限度处以 元罚款;7、执法大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责任单位,罚款 元;8、罚款由业主在工程款中代扣,用于奖励优秀的单位或个人。十八、配合细则签字、盖公章:业主单位: 代 表: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