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l 国 际 贸 易 实 务
l 第一篇 国际贸易术语
l 第一章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l 思考:
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有何不同?
l 第一节 贸 易 术 语
l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
l 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一个简短的概念(eg:Free on Board)或英文缩写字母(eg:FOB)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它又称为贸易条件、价格条件、价格术语等。P45
l 二、贸易术语的作用
l 简化交易洽谈内容,缩短成交过程,节省交易费用
l 发生争议时有据可依
l 三、贸易术语的产生与发展
l 中世纪(无贸易术语)
l 18世纪末、19世纪初(FOB)
l 19世纪中叶(CIF)
l 1936年订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9种贸易术语)(国际商会)
l 1953、1967、1976、1980、1990、2000、2010共7次修订
l 最新版——通则2010(11种贸易术语)
l 第二节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P46
l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Warsaw-Oxford Rules 1932)
l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l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INCOTERMS)
l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l E组 EXW 工厂交货 (启运)
l F组 FCA 货交承运人 (运费未付)
FAS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 装运港船上交货
l C组 CFR 成本加运费 (运费已付)
CIF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CPT 运费付至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
l D组 DAT 终点站交货 (到达)
DAP 目的地交货
DDP 完税后交货
INCOTERMS2000与INCOTERMS2010的比较——P50
1. 13种减为11种,主要变化在D组;
2. 分组,分为两大类;
3. 取消以“船舷”为交货点;
4. 其他与时俱进的补充规定。
l ※国际惯例,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l (通则2010属任意性国际惯例)
l ——参考:P4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
l 第二章
主要的国际贸易术语
P53
l 一、FOB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l 1、基本含义
l 卖方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当货物装至船上时,卖方即履行其交货义务,从此时起,买方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及损坏的一切风险。
l ——离岸价
l 2、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卖方
① 交货
② 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装至船上以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③ 负担一切与出口相关的证、税、费
④ 交单
(2)买方
① 办理国际运输相关事宜,支付国际主要运费
② 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装至船上以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③ 负担一切与进口相关的证、税、费
④ 支付货款,接受货物和相关单据
——(国际运输)保险由谁办理?
l 注意:费用划分点
=交货点(风险点)?
l 3、在贸易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l 装船的概念
l 船货衔接问题
l 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FOB的变形)
l 适用——水上运输(海洋、内河)
(要注明装运港名称,如FOB SHANGHAI)
l 保险通知问题
l 变质的FOB合同
l 买方与船方的勾结
① FOB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
由支付运费的一方(买方)承担
② FOB吊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
卖方将货物置于轮船吊钩可及之处,从起 吊开始的装货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FOB理舱费在内(FOB stowed, FOBS)
④ FOB平舱费在内(FOB trimmed, FOBT)
⑤ FOBST
l 值得注意的是,FOB术语的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问题而产生的,它并不表明FOB的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界限的改变,FOB合同也不变。
l 二、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l 1、基本含义
l 卖方必须支付货物的成本并负责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将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舶,支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卖方负责货物装上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货物在装运港装至船上后,风险和除通常运费与保险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l
l ——“到岸价”?
l P57装运合同,非“到货合同”
l 注意:费用划分点
=交货点(风险点)?
l 2、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卖方
① 交货
② 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装至船上以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③ 负担一切与出口相关的证、税、费
④ 交单
⑤ 办理国际运输相关事宜,支付国际主要运费
⑥ 办理国际保险相关事宜,支付保险费
(2)买方
① 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装至船上以后的除主要运费和保险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和一切风险
② 负担一切与进口相关的证、税、费
③ 支付货款,接受货物和相关单据
l 3、在贸易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l 象征性交货
l 租船订舱问题
l 卖方办理保险的责任
l (保险险别、投保金额、保险币种)
l 适用
l 卖方不应以内陆城市为目的港对外报价
l 卸货费用负担问题(CIF的变形)
l 附带条件的CIF合同
① CIF班轮条件(CIF liner terms)
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卖方)承担
② CIF舱底交货(CIF ex ship’s hold)
买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起吊卸到码头的费用。
③ CIF吊钩交货(CIF ex tackle)
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
④ CIF卸到岸上(CIF landed)
卖方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费用,包括驳船费和码头费。
l CIF术语的变形只是为了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在费用上的划分,并不改变CIF术语的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界限。
l 三、CFR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l 1、基本含义
l 卖方必须支付货物的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运费(国际主要运费),但货物灭失或损失的风险以及货物装船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于装运港装至船上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l 2、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卖方
① 交货
② 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装至船上以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③ 负担一切与出口相关的证、税、费
④ 交单
⑤ 办理国际运输相关事宜,支付国际主要运费
(2)买方
① 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装至船上以后的除主要运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和一切风险
② 负担一切与进口相关的证、税、费
③ 支付货款,接受货物和相关单据
④ 办理国际保险相关事宜,支付保险费
l 3、在贸易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l 装船前货交承运人,应采用CPT术语
l P59
l 装船通知的问题
l 其余同CIF
l 四、FCA Free Carrier
(Named Place)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l 1、基本含义
l 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在买方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后,即完成交货义务。
l 2、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卖方
l 交货
l 负担将货物交付指定承运人(第一承运人)以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l 负担一切与出口相关的证、税、费
l 交单
(2)买方
l 负担将货物交付指定承运人(第一承运人)以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l 负担一切与进口相关的证、税、费
l 支付货款,接受货物和相关单据
l 办理国际运输相关事宜,支付国际主要运费
l 办理国际保险相关事宜,支付国际保险费
l 3、在贸易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l 承运人问题
l 风险划分界限问题
l 交货地点问题
l 适用
l 五、CPT 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l 1、基本含义
l 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主要运费,按合同的规定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自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l 2、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卖方
l 交货
l 负担将货物交付指定承运人(第一承运人)以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l 负担一切与出口相关的证、税、费
l 交单
l 办理国际运输相关事宜,支付国际主要运费
(2)买方
l 负担将货物交付指定承运人(第一承运人)以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l 负担一切与进口相关的证、税、费
l 支付货款,接受货物和相关单据
l 办理国际保险相关事宜,支付国际保险费
l 3、在贸易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l 风险划分界限问题
l 费用的划分
l 适用
l 付款问题
l 六、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l 1、基本含义
l 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合同并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主要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按合同的规定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自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l 2、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卖方
l 交货
l 负担将货物交付指定承运人(第一承运人)以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l 负担一切与出口相关的证、税、费
l 交单
l 办理国际运输相关事宜,支付国际主要运费
l 办理国际保险相关事宜,支付国际保险费
(2)买方
l 负担将货物交付指定承运人(第一承运人)以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l 负担一切与进口相关的证、税、费
l 支付货款,接受货物和相关单据
l 3、在贸易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l 保险问题
l CIP与CIF的异同
相同点:
A、都是风险转移在先,责任费用转移在后
B、按这两种术语签定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
相异点:
A、适用运输方式不同
B、风险划分界限不同
C、货物转移权方式不同
D、保险内容不同
l 第三章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l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
(Name of Commodity)
l 列明品名的意义
l 品名条款的主要内容
l 规定品名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l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Quality)
l 一、品质的定义
l 二、表示品质的方法
以实物表示
以说明表示
l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
P18
l 1、看货买卖 P23
l 2、凭样品买卖
(sale by sample)
l (1)样品 P18
l (2)凭样品买卖
l (3)凭样品买卖的分类
l A、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 by Seller’s Sample)
– a、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
– b、复样(Duplicate Sample)
– c、封样(Sealed Sample)
l B、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e)
– a、应在合同中对产权问题作出规定
– b、卖方不能随意按来样生产与其他买主成交
l C、凭对等样品买卖(Sale by Counter Sample)
l “回样”
l (4)参考样品(Sample for Reference)
l P19、23
l (5)英国《货物买卖法》对凭样品买卖的规定
l Eg:中方出口日用瓷器至美国案
l (6)采用凭样品买卖时应注意的问题
– A、以样品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只能酌情使用
– B、采用凭样成交而对品质无绝对把握时,应在合同条款中相应作出灵活的规定。
l Eg:中方出口手套至美国案
l (二)以说明表示商品品质
l 1、凭规格买卖
(Sale by Specification)
l (1)规格 P19
l (2)应注意的问题
l A、指标的规定不宜过繁过细
l B、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作出合适的规定
l 2、凭等级买卖
(Sale by Grade)
l (1)等级 P20
l (2)应注意的问题
– A、一般只需标明等级,无须列明具体的指标。
– B、等级通常并不一定具备法定强制力,因此应在合同中作出具体的规定。
– C、卖方交货绝不能以次充好,但最好也不要以好充次。
l 3、凭标准买卖
(Sale by Standard)
l (1)标准 P21
l (2)标准的分类
– A、企业标准
– B、商业团体标准
– C、国家标准
– D、区域标准
– E、国际标准
– (3)应注意的问题
– A、一般应按照国际标准或我国的国家标准安排生产和销售
– B、在援用标准时,应载明所采用标准的年份和版本,以免引起争议
l (4)凭标准样买卖
l A、标准样
l B、凭标准样买卖
l C、分类 P21
l a、FAQ(Fair Average Quality)
l b、GMQ(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l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Sale by 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
l 5、凭商标和牌号买卖
(Sale by Trade Mark or Brand Name)
l (1)牌号
l (2)商标
l (3)商标和牌号实际上是一种品质象征
l (4)凭商标和牌号买卖时,合同中常见的规定方法有三种:
l A、品质凭XX商标
l Quality:XX Trade Mark
l B、品质凭A商标或B商标,由卖方选择
l Quality:Trade Mark A or B at Seller’s Option)
l C、品质凭XX商标或与其相当的品牌
l Quality:Trade Mark XX or Same as Trade Mark XX
l (5)应注意的问题
l A、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商标或牌号所通常具有的品质规格交货
l B、在规定商标或牌号的同时,应明确规定其具体型号或规格
l C、一般只适用于一些品质稳定的商品
l 6、凭产地名称买卖
l 三、品质条款的规定
l (一)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l (二)订立品质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l (三)品质条款中的变通规定
l 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或其他类似条款
l 2、品质机动幅度 P25
l (1)品质机动幅度的规定方法
l A、范围
l B、极限
l C、上下差异
l (2)品质增减价条款
l A、同增减
l B、只减不增
l 3、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
l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
(Quantity)
(自学)
l 一、数量的定义
l 二、《公约》关于卖方交货数量的规定
l 三、商品的计量单位和度量衡制度
l (一)计量单位
l 1、重量单位(Weight)
l 2、数量单位(Number)
l 3、长度单位(Length)
l 4、面积单位(Area)
l 5、体积单位(Volume)
l 6、容积单位(Capacity)
l (二)度量衡制度
l 1、公制(The Metric System)
l 2、英制(The British System)
l 3、美制(The U.S. System)
l 4、国际单位制(The 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
l 四、计算重量的方法
l 1、毛重(Gross Weight,G.W.)
l “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
l 2、净重(Net Weight,N.W.)
l 皮重(Tare Weight)
l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几种计算商品皮重的方法:
l (1)实际皮重(Actual Tare,Real Tare)
l (2)平均皮重(Average Tare)
l (3)习惯皮重(Customary Tare)
l (4)推定皮重(Computed Tare)
l (5)装运皮重(Shipping Tare)或卖方皮重(Seller’s Tare)
l (6)到达皮重(arriving Tare)或买方皮重(Buyer’s Tare)
l 3、公量(Conditioned Weight)
l (1)定义
l (2)计算公式
l A、公量=商品干净重+标准含水量
l B、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
l C、公量=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l 例:出口100公吨羊毛,标准回潮率11%。
经抽样检验,10公斤羊毛抽干水分后净剩8公斤,请问用公量交货时交货数量是多少?
4、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5、法定重量(Legal Weight)
l 净净重或纯净重(Net Net Weight)
l 五、决定交货数量的条件
l 1、以装运数为准
l 2、以到达数为准
l 3、以装卸平均数为准
l 原则上按贸易术语的规定来确定
l 六、数量条款的规定
l (一)正确掌握成交数量
l 1、卖方对成交数量的掌握
l (1)国外市场的供求状况
l (2)国内货源的供应情况
l (3)国际市场的价格动态
l (4)客户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
l 2、买方对成交数量的掌握
l (1)国内的实际需要
l (2)国内支付能力
l (3)市场行情变化
l (二)数量条款的规定应当明确具体
l (三)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l 1、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l (1)只规定一个总的机动幅度
l (2)除规定总的机动幅度外,还规定每批分运数量的机动幅度
l (3)在L/C支付条件下,散装货物可以不做机动幅度的规定
l UCP600第30条规定:除非L/C规定所列的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在支取金额不超过L/C金额的条件下,即使不准分批装运,货物的数量也允许有些伸缩,但L/C规定
货物数量按包装单位或个体记数时,此项伸缩性规定不适用。
l 2、数量机动幅度选择权的规定
l 3、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
l (1)按合同价格结算
l (2)按市价计算
l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
l 一、包装的作用
l 保护商品
l 促销
l 二、包装的分类
l 1、国际贸易中货物按是否需要包装可分为三类:
l (1)裸装货(Nude Packed Cargo)
l (2)散装货(Bulk Cargo)
l (3)包装货(Packed Cargo)
l 2、按包装的作用可分为两类:
l (1)运输包装(大包装、外包装)
l (2)销售包装(小包装、内包装)
l 三、运输包装(Packing for Transportation)
l (一)运输包装的分类
l 按包装方式的不同分类
l (1)单件运输包装(Single Piece Packing)
l 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
l (2)集合运输包装(Collective Packing)
l 指将若干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的大包装
l 集装箱(Container)
l A、ISO组织对集装箱所下的定义
l B、集装箱的分类
l 开顶箱(Open-top Container)
l 防热及冷藏箱(Insulated and Refrigerated Container)
l 散装箱(Bulk Container)
l 侧装箱(Side-Loading Container)
l 平板集装箱(Flat Container)
l 罐式集装箱(Tank Container)
l 载车箱(Car Container)
l 牲畜箱(Live Stock Container)
l 干货箱(Dry Container)
l 托盘(Pallet)
l 集装包和集装袋
l (二)对运输包装的要求
l 1、必须适应商品的特性
l 2、必须适应各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的要求
l 3、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
l 4、要便于各环节有关人员进行操作
l 5、要在保证包装作用的前提下节省费用
l 稻草——美国海关禁止进口商品用稻草包扎、包装或用作包装的辅助填充材料,一旦发现,必须当场烧毁;英国对采用稻草做进口商品包装捆扎衬垫的,要求事先必须对稻草进行杀菌、灭虫等预防处理。
l 竹片——日本木结构房舍较多,最忌白蚁和木蛀虫的带入和传播。未经过蒸煮或熏蒸的毛竹极易生虫,因此,日本拒绝接受用竹片作为包装材料或夹衬材料进口;
l 木材——德国鉴于木板箱不能回收再生,禁止以木板箱做进口商品的包装;1998年9月以来,美国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和木质铺垫材料都必须经过高温处理、熏蒸或防腐剂处理,否则一律被拒绝人关;1999年1月起,加拿大也对从中国进口商品所用的木质包装材料进行严格管制,要求必须事先经过防虫处理,并附有中国有关方面颁发的证明,表示这些木材都经过热处理或化学处理。英国和欧盟、巴西等也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不得带有树皮,不能有直径大于3mm的虫蛀洞,或者必须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使木材含水量低于20%。
l (不可降解材料;废弃物处理问题)
l 港口规定
l 沙特阿拉伯港务局规定,所有运往该国港埠的建材类海运包装,凡装集装箱的,必须先组装托盘,以适应堆高机装卸,且每件重量不得超过2吨。
l 沙特阿拉伯港口规定,凡运往该港的袋装货物,每袋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否则不提供仓储便利,除非这些袋装货物附有托盘或具有可供机械提货和卸货的悬吊装置。
l 伊朗港口颁布的进口货物包装规定,药品、化工品、食品、茶叶等商品,分别要求以托盘形式,或体积不少于1立方米或重量1吨的集装箱包装。
l 包装标志 P35
l (一)包装标志的定义
l 包装标志是指在包装容器、主要是货物的运输包装上书写、压印、刷制的特定记号和说明事项,包括图形、文字、数字、字母等。
l (二)包装标志的作用
l 1、便于在装卸、运输和保管货物的过程中识别货物,防止错发错运
l 2、便于海关查验
l 3、便于核对单据
l 4、避免损坏货物
l 5、有利于保守商业秘密
l (三)包装标志的分类
l 1、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l (1)ISO建议运输包装为4行,每行不超过17个字符,尽量不采用几何图形
– A、收货人或发货人的代号
– B、参考号
– C、目的港的名称或代号
– D、件号
l 例:ABC
12345
Shanghai
NO.1-50
l (2)刷制运输标志时应注意的问题
– A、醒目,大小合适,选择材料要防止退色、脱落
– B、尽可能在包装的正反两个方面刷制
– C、不应加广告或其它宣传文字,以免混淆
– D、运输标志必须完全正确(包括标点符号),单据上的运输标志应与外包装上的运输标志相同
l 2、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和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
l 3、重量和尺码标志(Weight and Measurement Mark)
l 4、原产地标志( Country of Origin Mark)
l 四、销售包装(Sales Packing)
l (一)销售包装的分类
P38
l 1、便于陈列类型的包装
l (1)堆叠式包装
l (2)挂式包装
l (3)展开式包装
l 2、便于识别类型的包装
l (1)透明包装
l (2)开窗包装
l (3)习惯包装
l 3、便于运输储存类型的包装
l (1)套装式包装
l (2)组合式包装
l 4、便于使用类型的包装
l (1)携带式包装
l (2)易开包装
l (3)喷雾包装
l (4)配套包装
l (5)礼品包装
l (6)复用包装
l (7)一次性包装
l (8)软性包装
l (二)对销售包装的要求
l 1、AIDMA
– A:Attention(引起注意)
– I:Interest(产生兴趣)
– D:Desire(激发购买欲)
– M:Memory(记忆深刻)
– A:Action(采取购买行动)
l 2、便于陈列展览
l 3、便于识别商品
l 4、便于携带和使用
l 5、有艺术吸引力
l 6、单位包装数量应根据情况而定
l (三)关于销售包装应注意的问题
l 1、了解进口国对销售包装的规定
l 2、在设计销售包装时应考虑进口地民族对颜色、图案和数字的爱好和禁忌
l 3、出口商品的销售包装上应印有条形码标志
l (1)UPC码(Universal Product Code)
l (2)EAN码(European Article Number)
P39
l 禁用标志图案
l 阿拉伯国家规定进口商品的包装禁用六角星图案,因为六角星与以色列国旗中的图案相似,阿拉伯国家对有六角星图案的东西非常反感和忌讳。
l 德国对进口商品的包装禁用类似纳粹和军团符号标志。
l 利比亚对进口商品的包装禁止使用猪的图案和女性人体图案。
l 对容器结构的规定
l 美国食品药物局规定,所有医疗健身及美容药品都要具备能防止掺假、掺毒等防污能力的包装。
l 美国环境保护局规定,为了防止儿童误服药品、化工品,凡属于防毒包装条例和消费者安全委员会管辖的产品,必须使用保护儿童安全盖。
l 美国加利福尼亚、弗吉尼亚等11个州以及欧洲共同体负责环境和消费部门规定,可拉离的拉环式易拉罐,也不能在市场上销售,目前已趋于研制不能拉离的掀扭式、胶带式易拉罐。
l 欧洲共同体规定,接触食物的氯乙烯容器及材料,其氯乙烯单位的最大容器规定为每公斤1毫克成品含量,转移到食品中的最大值是每公斤0.01毫克。
l 根据美国药物调查局调查,在人体吸收的全部铅中,有14%来自马口铁罐焊锡料,因此,要求今后5年内焊缝含铅量减少50%。我国香港卫生条例规定,固体食物的最高铅含量不得超过6ppm(6%),液体食物含铅量不得超过1ppm。
l 五、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产
P40
l (一)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
l (二)定牌生产
l 六、合同中的包装条款
l (一)签订包装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l (二)履行包装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l 1、按合同规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包装
l 2、按合同规定制作包装标志
l 3、采用定牌中性包装的商品转售时,应去掉原来的商标,加上新的、卖方拥有产权的商标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
P94
第一节 运输方式
一、海洋运输(Ocean Transport)
(一)海洋运输的特点
1、优点
(1)通过能力大
(2)运载量大
(3)单位运费低
(4)对货物的适应性强
2、缺点
(1)受气候和自然条件影响较大
(2)风险较大
(3)速度较慢
(二)海洋运输船舶的经营方式
1、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
(1)班轮的定义 P94
(2)班轮运输的特点
A、“四固定”
航线、船期表、港口、运费率
B、船方负责装卸,装卸费记入运费
C、船、货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提单为准
D、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货主交货比较便利
(3)国际贸易中常见的几种和运输相关的术语
FI(Free In)运费不包括装船费用
FO(Free Out)运费不包括卸货费用
FIO(Free In and Out)运费不包括装卸费用(如未特别申明,一般由卖方负责装船,买方负责卸货)
Gross Terms,Liner Terms,Berth Terms 运费包括装卸费用
(4)班轮运费的计收标准 P96
① 重量吨(Weight Ton,W/T)
② 尺码吨(Measurement Ton,M/T)
③ W/M
④ 从价运费(ad Valorem,A.V)
⑤ W/M or A.V
⑥ W/M plus A.V
⑦ 按货物的件数计收
⑧ 船货双方临时议定
(5)班轮运费
A、运价表
B、班轮运输的计算
例:广州A公司以班轮方式出口5000辆自行车至哥本哈根,每一辆装一箱,每箱尺码为150*80*50cm3,毛重40kg,求总运费。
(自行车及零件:W/M 9级)
(中国港口至西北欧港口哥本哈根9级货基本运费率125元人民币)
(哥本哈根港口附加费5%)
体积:1.5*0.8*0.5=0.6吨(尺码吨)
重量:40kg=0.04公吨(重量吨)
每箱运费:0.6*125*(1+5%)=78.75元
总运费:5000*78.75=393750元
(6)班轮运费的支付方式
A、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
B、运费到付(Freight to Collect)
C、部分运费预付,部分运费到付
2、租船运输(Charter Shipping)
(1)定义
(2)特点
(3)分类
A、程租船(Voyage Charter)
B、期租船(Time Charter)
C、光船租船(Bareboat Charter)
二、铁路运输(Rail Transportation)
三、航空运输(Air Transportation)
1、班机运输(Scheduled Airline)
2、包机运输(Charter Carrier)
3、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
4、急件运送(Air Express)
航空运费计算
一、基本概念
1、航空货物运价所使用的货币:运输始发地货币。
货物的航空运价一般以运输始发地的本国货币公布,即运输始发地货币。有的国家以美元代替其本国币公布运价,此时,美元即为运输始发地货币。
2、货物运价的有效期
销售航空货运单所使用的运价应为填制货
运单之日的有效运价。
3、航空运费(Weight Charge)
航空运费是指承运人将一票货物自始发地机场运至目的地机场所收取的航空运输费用,不包括其他费用 。该费用根据每票货物所适用的运价和货物的计费重量计算而得。每票货物是指使用同一份航空货运单的货物。
4、其他费用(Other Charges)
其他费用是指由承运人、代理人或其他部门收取的与航空货物运输有关的费用 。在组织
一票货物自始发地至目的地运输的全过程中,除了航空运输外,还包括地面运输、仓储、制单、国际货物的清关等环节,提供这些服务的部门所收取的费用即为其他费用。
二、计费重量(Chargeable Weight)
1、实际毛重(Actual Gross Weight)
2、体积重量(Volume Weight)
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
3、计费重量
一般采用货物的实际毛重与货物的体积重量两者比较取高者;但当货物按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较低运价计算的航空运费较低时,则此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货物起始重量作为货物的计费重量。
国际航协规定,国际货物的计费重量以0.5千克为最小单位,重量尾数不足0.5千克的,按O.5千克计算;0.5千克以上不足1千克的,按1千克计算。
三、最低运费(Minimum Charge)
最低运费是指一票货物自始发地机场至目的
地机场航空运费的最低限额。货物按其适用的航空运价与计费重量计算所得的航空运费,应与货物最低运费相比,取高者。
四、公布直达运价
指承运人直接在运价资料中公布的从运输始发地至运输目的地的航空运价。
运价的公布形式有N、Q45 、……等运价结构。
N(Normal General Cargo Rate)
标准普通货物运价,指45千克以下的普通货物运价 。
Q(Quantity Rate)
重量等级运价。
“Q45”表示45千克以上(包括45千克)、XXX千克以下普通货物的运价; “Q100”表示100千克以上(包括100千克)、XXX千克以下普通货物的运价;……以此类推。
例:从北京运往温哥华一只大熊猫,重400.0千克,体积尺寸长、宽、高分别为150×130×120CM,计算航空运费。
经查,北京至温哥华运价为:
M 420.00
N 59.61
45 45.68
100 41.81
300 38.79
500 35.77
其中活动物为相应运价的150% 。
解:
体积:150*130*120=2340000(立方厘米)
体积重量:2340000/6000=390(公斤)
实际毛重:400公斤
(1)按Q300计算
38.79*400*150%=23276(元)
(2)按下一重量分界点Q500计算
35.77*500*150%=26830(元)
(3)最低运费:420.00元
所以,运费为23276元。
四、公路运输(Road Transportation)
五、内河运输
(Inland Water Transportation)
六、邮政运输
(Parcel Post Transport)
七、联合运输(Combined Transport)
(一)集装箱运输
1 、集装箱运输的关系人
( 1 )无船承运人
(Non-Vessel Operating Carrier, 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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