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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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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财务部制度1机关备用金管理办法1差旅交通费管理办法2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工程处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差旅交通费支出2第三章 员工工作调动路费和探亲路费标准4第四章 附则4成本核算的补充规定4第一章 总则4第二章 附则6财务管理办法7第一章 总则7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7第三章 资金管理9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10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14第六章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19第七章 对外投资管理20第八章 成本费用管理22第九章 收入、利润及其分配25第十章 工程处的解散与清算27第十一章 财务预算28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29第十三章财务风险管理32第十四章 会计档案33第十五章 附则33施工成

2、本费用管理办法33第一章 总则33第二章 成本项目34第三章 成本费用预测(预算)36第四章 成本费用计划38第五章 成本费用核算39第六章 期间费用的核算49第七章 成本费用控制50第八章 成本费用分析51第九章 成本费用监督、考核与评价53第十章 附则5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办法53第一章 总则53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54第三章 会计核算56第四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60第五章 会计档案64第六章 会计监督65第七章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65第八章 附则66资金管理办法67第一章 总则67第二章 资金计划67第三章 资金的内部调剂与贷款68第四章 工程款的回收与债务偿还68第五章 银行账户和

3、保函管理68第六章 附则69会计档案管理办法69会计人员交接及轮岗制度72第一章 总则72第二章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73第三章 会计工作轮岗制度74第四章 附则74竣工项目会计档案及会计工作的移交规定75第一章 总则75第二章 移交内容及程序75第三章竣工项目财务人员管理76第四章 附则76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76第一章 总则76第二章 预算组织管理77第三章 全面预算的内容及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78第四章 预算编制程序及要求81第五章 预算执行情况的反馈81第六章 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82第七章 预算管理的考评82第八章 附则83内部财务收支控制管理办法83第一章 总则83第二章 职责分工8

4、3第三章 付款控制83第四章 计量款分配84第五章 监督检查84第六章 附则84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85第一章 总则85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审计人员85第三章 审计职责与权限85第四章 审计工作程序87第五章 奖惩90第六章附则91审计风险控制与审计责任的规定92第一章 总则92第二章 审计方案的风险控制与责任92第三章 审计证据的风险控制与责任93第四章 审计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的风险控制与责任93第五章 审计报告的风险控制与责任95第六章 审计档案的风险控制与责任96第七章 审计工作责任追究与处理96第八章 附则96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97第一章 总则97第二章 审计方案的质量控制97第三章

5、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97第四章 审计工作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98第五章 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98第六章 审计档案的质量控制99第七章 附则99竣工项目后期管理办法99第一章 总则99第二章 人事管理100第三章 财务管理100第四章 合同、结算及变更索赔管理100第五章 物资管理100第六章 机械设备管理101第七章 生产技术管理101第八章 其他101财务总监管理办法101第一章 总则101第二章 项目财务总监的职责102第三章 项目财务总监的权限102第四章 项目财务总监的待遇102第五章 任免与奖惩103第六章 附则103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104第一章 总则104第二章 项目经理部业

6、务招待费标准104第三章 工程处机关业务招待费标准104第四章 附则105整体合作项目财务管理补充规定105第一章 总则105第二章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105第三章 资金管理106第四章 债权债务管理106第五章 会计核算107第六章 档案管理108第七章 附则108资金集中管理办法108第一章 总则108第二章 资金集中管理机构的职能109第三章 奖惩办法110第四章 附则110成本合同部制度111变更索赔奖励实施细则111标后预算管理办法112第一章 总则112第二章 标后预算管理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112第三章 标后预算编制时限113第四章 标后预算编制依据及取费标准113第五章 标后预算

7、的评审114第六章 标后预算下达与执行情况检查114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定115第一章 总则115第二章 分包工程分类115第三章 分包原则116第四章 分包商的选择和定价管理116第五章 工程分包合同管理117第六章 分包工程计量支付管理117第七章 内部整体合作118第八章 分包工程过程控制118第九章 分包工程档案管理118合同管理办法119合约档案管理办法121劳务层结算管理办法124劳务层采购招评标管理办法126第一章 总则126第二章 招评标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126第三章 招评标工作的基本程序127第四章 合同签订后的管理127第五章 其他128整体合作项目管理规定128第一章

8、合约管理128第二章 生产管理合作施工项目策划实施规定129第三章 其他130合作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办法131合作项目质量管理办法133整体合作施工(劳务)项目技术管理暂行规定134主合同管理办法135第一章 总则135第二章 合同交底管理135第三章 合同控制管理136第四章 合同结算管理136第五章 合同变更管理137第六章 合同索赔管理137第七章 合同风险管理138第八章 合同管理资料、台帐、报表139党群制度140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暂行办法140第一章 总则140第二章 内容140第三章 程序141第四章 实施141第五章 监督141党务工作请示、报告、文书管理和联席会议制度142第一

9、章 总则142第二章 请示、报告142第三章 文书管理143第四章 联席会议143第五章 附则143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及联系群众的制度144第一章 总则144第二章 对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144第三章 党员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145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规定146第一章 总则146第二章 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146第三章 借调或外出学习等情况下党员组织关系转移147第四章 离休、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移147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程序及职责147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149党支部考核管理办法150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152第一章 总则152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5

10、2第三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153第四章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153第五章 附则154两级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154纪检工作细则155第一章 总则155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职责范围155第三章 案件检查工作157第四章 来信来访157第五章 请示报告158第六章 会议158第七章 纪检检查通知书158路桥建设第六工程处党委“两先一优”评比、表彰制度159党内各项统计报表工作的规定160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160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条例162第一章 总则162第二章 组织机构162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163第四章 附则163女员工权益保护管理办法164第一章 总则164第二章 组织机构164第

11、三章 基本任务164第四章 劳动保护内容165第五章 附则165工会经费上缴和使用的有关规定165工会资产管理办法166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和使用标准规定167“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办法167第一章 总则167第二章 “青年文明号”评选条件167第三章 “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条件168第四章 评选办法168第五章 表彰和奖励168第六章 附则169共青团委员会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规则169第一章 总则169第二章 对申请入党团员的教育培训169第三章 推优的条件169第四章 推优的程序170共青团委员会组织关系和团费收缴管理办法170第一章 总则170第二章 团员组织关系的

12、凭证171第三章 入党团员和超龄团员组织关系的管理171第四章 团费的收缴和管理171第五章 附则172人事制度173员工考勤及各种假期管理办法173第一章 考勤管理173第二章 各种假期规定174第三章 各种假期期间待遇175第四章 请销假规定176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规定176员工内部退休管理办法178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180第一章 总则180第二章 劳动合同180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181第四章 工时与休假182第五章 薪资支付182第六章 员工在合同期的其他待遇183第七章 经济补偿184第八章 劳动争议185第九章 附则185员工培训管理办法186专业技术人员及大

13、中专毕业生管理办法188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及专业技术人员各种证书管理规定190不在岗员工管理办法(试行)191员工各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193员工体检及供养直系亲属药费报销有关规定195路建六处机关员工实行岗位薪酬的暂行办法195员工奖励条例196员工处罚条例199机械管理制度204机械技术资料管理实施细则20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204第一章 总则204第二章 机械事故的划分与统计205第三章 机械事故报告程序和调查206第四章 机械事故的处理206第五章 安全指标与安全生产责任制207第六章 附则208机械设备管理办法208第一章 总则208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机构208第三章 机械

14、设备资产管理209第四章 机械设备使用管理212第五章 机械设备维修管理213第六章 机械配件管理215第七章 机械设备经济管理215第八章 机械设备事故与预防216第九章 机械设备统计管理218第十章 附则219机械设备转让办法219第一章 总则219第二章 机械设备转让领导小组的职责220第三章 机械设备转让程序和规定220第四章 其它221机械材料租赁管理办法221第一章 总则221第二章 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原则221第三章 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程序222第四章 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的运作222第五章 租赁双方的职责223第六章 价格与结算224第七章 附则224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15、224项目用车管理办法225综合办公室制度227公文处理办法227第一章 总则227第二章 公文种类227第三章 公文格式228第四章 行文规则229第五章 公文办理229第六章 公文立卷、归档和销毁231第七章 附则232档案管理办法232第一章 总则232第二章 档案管理的主要任务232第三章 档案人员的条件和职责233第四章 立卷233第五章 档案的接收237第六章 档案的保管与移交237第七章 档案的利用237第八章 档案的鉴定与销毁238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238第十章 附则239档案借阅规定239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240第一章 总则240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240第三

16、章 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范围240第四章 竣工文件资料的整理240第五章 公路工程档案的移交242第六章 附则242大事记记列规范243会议管理办法244第一章 总则244第二章 分则244第三章 附则245行政财产管理办法245第一章 总则245第二章 财产来源246第三章 财产管理246第四章 财产处理247第五章 附则247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办法248第一章 总则248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248第三章 计算机机房管理249第四章 计算机设备管理249第五章 计算机网络管理249第六章 计算机软件管理250第七章 信息及数据库250第八章 保密管理250第九章 附则250公务交通费包干管理

17、办法250第六工程处机关工作餐和餐费补贴管理办法252第一章 工作餐管理252第二章 餐费补贴管理253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253第一章 车辆使用管理253第二章 驾驶员管理254第三章 罚则及其它254机关手机费用管理办法(暂行)254路桥建设第六工程处印章使用管理办法255第一章 总则255第二章 印章的使用及管理255第三章 附则256办公用品费包干使用管理规定257机关单身职工住宿的有关管理规定257办公区域文明守则258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258综合办公室各岗位职责259机关交通补贴的有关规定262工程处机关司机补助办法263关于实行工作联系单制度的通知263安全环保部制度265安全环

18、保管理制度265第一章 总则265第二章 组织机构体系265第三章 各级人员安全环保责任制267第四章 各职能部门安全环保责任制270第五章 安全环保资金管理273第六章 安全生产教育274第七章 安全生产检查275第八章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276第九章 违章和隐患范围规定279第十章 安全生产奖励281第十一章 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282第十二章 对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罚283第十三章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284第十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费的使用范围284第十五章 附则285路建六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试行)285第一章 总则285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体制285第三章 安全生

19、产责任制度288第四章 项目经理部人员、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88第五章 安全资金保障制度293第六章 施工安全管理293第七章 安全例会制度294第八章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294第九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294第十章 安全生产操作挂牌制度295第十一章 火工产品管理制度295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制度295第十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96第十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96第十五章 职工伤亡事故处理297第十六章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298路建六处项目安全检查考核标准299路建六处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141 普工3142 混凝土工3143 钢筋工3144 石工3155 木工3156 钳工3157 铆工

20、3168 机床工3179 机修工31710 测量工31811 锚喷工31812 张拉工31813 吊装工31914 电焊工31915 气焊工32016 电工32017 起重机(吊车)司机32118 土石方机械司机32119 运输车辆司机32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3221 总则3222 一般规定3223 动力与电气装置3234 起重吊装机械3285 土石方机械3386 水平和垂直运输机械3467 桩工及水工机械3518 混凝土机械3579 钢筋加工机械36310 装修机械36711 钣金和管工机械36812 铆焊设备368附录A 建筑机械走合期的使用373附录B 建筑机械寒冷季节的使用374

21、附录C 液压装置的使用375附录D 土壤分类377物资制度379物资管理制度379第一章 总则379第二章 物资管理体制、机构和职责379第三章 物资计划管理380第四章 物资采购管理381第五章 爆破材料的管理382第六章 物资仓储管理383第七章 现场物资管理384第八章 周转材料的管理385第九章 分包工程物资管理385第十章 物资统计385第十一章 项目竣工物资管理387第十二章 物资纪律387第十三章 附则387市场开发部制度388市场开发奖惩制度388第一章 奖励388第二章 惩罚388联合投标管理办法389合同评审程序390第一章 总则390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390第三章 工作程

22、序390投标信息负责人管理办法392第一章 总则392第二章 投标信息负责人的工作职责393第三章 经营成本支出及补偿393生产技术部制度394质量管理办法394第一章 总则394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394第三章 质量检验及控制397第四章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401第五章 质量检查与考评402第六章 附则402施工生产管理办法402第一章 施工准备工作402第二章 施工生产管理403第三章 基础管理工作407第四章 项目生产预警与应急措施408施工技术管理办法410第一章 总则411第二章 施工技术管理责任制411第三章 技术管理414第四章 科技进步、科技信息和工法417第五章 技术

23、总结和技术培训418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要求及审批制度419水泥(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质量控制的有关规定421质量检查制度422计划统计管理办法424第一章 总则424第二章 年度施工生产计划编制办法424第三章 季度施工生产计划编制办法425第四章 月度施工生产计划编制方法425第五章 施工统计月报表编制办法426第六章 生产技术部各类计划统计报表格式及上报要求427第七章 项目各类计划统计报表格式及上报要求428第八章 附则428施工技术交底制度428施工测量放样工作管理制度430试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431第一章 总则431第二章 隶属关系432第三章 试验资料管理432第四

24、章 试验工作奖罚制度432第五章 设备仪器定期标定及保养制度433第六章 标养室测试检查制度433第七章 试验室安全制度433第八章 试验质量保证制度434第九章 试验外委制度434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办法434第一章 总则434第二章 职责划分434第三章 检测设备的分类435第四章 检测设备的管理435第五章 检测设备使用状态标识438第六章 测量、试验设备维护保养管理438第七章 外协队伍检测设备管理439第八章 检测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任用及奖惩439施工总结编制办法449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450专业技术论文撰写要求及评选工作管理办法452整体合作项目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25、453第一章 总则453第二章 外派人员费用管理453第三章 派驻人员职责454第四章 附则455测量、试验工程师评聘管理办法455第一章 总则455第二章 测量、试验工程师的任职条件455第三章 测量工程师的岗位职责455第四章 试验工程师岗位职责456第五章 专职工程师的岗位管理及待遇457第六章 专职工程师评聘办法457第七章 附则458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清单458财务部制度机关备用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处(以下简称“工程处”)机关人员备用金的管理,及时归集成本费用,完善经济核算,杜绝公款私借违纪行为的发生,同时也为充分盘活工程处内部资金。根据国家有关

26、法律法规和路桥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处的实际情况,本着“严格控制、严格管理、及时清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备用金是单位职工因公出差、零星采购及办理其他公务所需的临时借款,除此之外不得有任何个人借款。第三条 部分人员办公用固定备用金限额如下:工程处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为20000元;主管开发的工程处领导为20000元、工程处其他领导为10000元;开发部经理或负责人为20000元、其他部门的经理或负责人为2000元(综合办公室经理或负责人除外);综合办公室经理或负责人为5000元、综合办公室的小车司机为10003000元(依据出车的频繁程度确定);食堂管理员30005000元(依

27、据工程处就餐的人数确定);若有特殊情况需增加备用金额度的需写出书面报告,经工程处总经理审批后存财务部。第四条 除第三条规定之外,工程处机关其他人员平时不得占用备用金,若因公务所需临时借款的,必须提供书面的借款理由(含所借金额的计算依据)连同借款单报工程处总经理签字审批,凡理由不当或手续不全者,财务部将不予支付款项。第五条 任何职员在办完公务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对于没有核定备用金的职员必须无条件的一次性清还所借备用金,对于逾期不报销的,财务部将依据该职员所借备用金金额,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收资金占用利息。对于在下月初仍未报销还备用金的,财务部将在其工资中直接扣除所借备用金

28、和应收的资金占用利息。一个月工资无法全部扣回的,将在下月继续扣除,并按照所欠备用金余额,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应收取资金占用利息,直至扣完为止。第六条 任何职员在调动工作时必须将备用金清理完毕,其备用金不得通过列帐清理,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第七条 工程处财务部每月末将对备用金进行集中清理,并编写清理报告报工程处总会计师。第八条 本办法由工程处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差旅交通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处(以下简称“工程处”)差旅交通费管理,增强费用开支监督、控制,降低费用支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路桥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及

29、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结合工程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处所属各单位及各部门。第三条 差旅交通费是指:工程处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出差补助等费用支出;工程处员工正常工作调动发生的交通费等费用支出;工程处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发生的交通费等费用支出;行政车辆发生的燃油费、过桥过路费、养路费等费用支出。第四条 差旅交通费的报销均由各单位负责人(工程处总经理、项目经理)签字报销,任何人员未经单位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均不得签字报销。第二章 工程处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差旅交通费支出第五条 各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需由部门负责人审定,主管领导批准。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出差,必须经

30、各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批准。各单位负责人出差,必须经本单位其他领导批准,并告知上一级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批准。工程处机关一般人员出差需由其部门经理批准,部门正副经理出差需由其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助理及工程处其他领导出差需由工程处总经理批准。第六条 出差审批应本着工作所需为原则,尽量压缩出差人员和出差次数,以节约开支。如果发现有假公济私行为,将追究出差人员和审批人员的责任。第七条 出差人员完成任务返回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凭 “差旅交通费报销单”经各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审定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不准超过10个工作日,如果超出时间财务不予报销。年底出差不跨年度的,必须在本年12月31日前报

31、销。第八条 差旅交通费标准 (1)出差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卧及轮船三等舱。 (2)一般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准乘坐飞机和软卧车,火车或轮船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以及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软卧车、轮船三等舱以上的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书面(乘坐超标准交通工具申请单)批准方可乘坐,未经批准按火车硬卧及轮船三等舱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费用自理。各单位负责人和工程处领导出差乘坐火车或轮船时间超过8小时以及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软卧车、轮船三等舱以上的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书面(乘坐超标准交通工具申请单)批准方可乘坐,未经批准按火车硬卧及轮船三等舱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3)出差人员到城镇出差办事,市内

32、交通费按包干使用,其中:到直辖市、省会城市出差的按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到其他城市出差的按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市内交通费不再凭票报销。在工程处所属各单位出差工作期间以及乘坐本单位车辆的不享受市内交通包干费。开发人员按照实际发生的外地市区交通费据实报销。 (4)工程处机关人员在北京市区办理公务的,实行交通费用按部门定额包干,定额费用由各部门自行管理。办理公务使用机关公务车辆的,按工程处内部价格有偿使用,由部门定额费用开支。综合事务部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各部门用车登记与结算。工程处财务部不再报销各部门工作人员北京市区交通费。交通费定额标准、公务车内部价格标准执行工程处有关规定。 (5)单位员工出

33、差只报销到出差地直线距离的交通费用。如绕路或中途停留不享受出差待遇,所发生的费用自理。第九条 住宿费标准(1)、单位员工到项目或到工程处机关出差,原则上要住内部招待所。如果内部招待所已住满可就近到外部住宿。(2)、职工到外地出差,其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为: 标准人员类别北京、上海、广州省会城市其他城市工程处正职领导380350200工程副职领导、经理助理、项目经理350250200部门正、副职经理、项目副职250200150其他人员200150120 如果陪同上级领导或外部客人出差的,可经各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酌情提高住宿标准,据实报销。 (3)出差人员如果是参加会议或参加学习班的,可按组织单位安排

34、的标准据实报销。 (4)员工到其他地区(工程处范围以外)出差借宿没有发生住宿费的,经核实每人每天可按所享受住宿费标准的60%发给补助。(5)交通差旅费节约归公超支自负.第十条 伙食补助费标准(1)员工到100公里以外的地区出差,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不分路途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40元。补助天数按照从出差之日起实际经历天数计算,出差日和回单位日,只能计算1天,即“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2)项目人员到机关所在地、机关人员到项目所在地出差的住勤期间不享受伙食补助费。(3)经工程处批准参加学习的人员,学习期间不享受伙食补助费,路途按出差待遇报销。非工程处或上级单位组织的参加学历教育人员的费用自理

35、,不享受出差待遇。第十一条 其他费用标准(1)职工在出差过程中因公发生的电报、电话(享受电话费补助的不在此列)、信函、传真等费用,凭合法凭证据实报销。(2)单位员工在出差期间携带的公物托运费、保管费、手续费以及购车、船、机票的手续费,凭合法凭证据实报销。第三章 员工工作调动路费和探亲路费标准第十二条 由外单位调入我单位的员工和员工内部单位调动,其路费按出差人员标准报销,其行李、家具等物品的托运费,按每人在不超过300公斤范围内(其中:生活急需物品可以在50公斤范围内托运快件)据实报销,超重部分托运费自理。第十三条 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其路费按自居住地到工程处机关所在地单程路费报销,报销标准享

36、受一般职工出差待遇。其行李物品的托运费可在50公斤范围内据实报销。自工程处机关到项目经理部的路费由项目报销。第十四条 员工按规定探亲,其探亲路费可报销火车直线硬卧票和轮船三等舱票。长途汽车票据实报销,路途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自理。第十五条 单位员工退休,凭退休证明可报销由所在单位到工程处机关单程路费,由工程处机关到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地的往返路费,以及由机关返回居住地的单程路费和行李托运费。行李托运费标准享受职工调动工作的标准。 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工程处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乘坐超标准交通工具申请单 成本核算的补充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及时、准

37、确的提供成本管理方面的信息,科学、合理地设置成本核算对象,规范与成本核算相关的重要自制原始凭证基本内容及传递程序,为成本管理和控制提供决策支持,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成本核算”,是指与工程处主营业务活动相关的成本核算工作,成本核算均采用数量金额式。本规定不适应从事租赁、修理、物业管理业务的工程处内部核算单位。成本核算对象的设置第三条 工程处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在组织成本核算时,对成本核算对象的设置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生产组织的类型和特点;2、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与项目分类;3、工程处及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要求。第四条 在工程施工整体分包的条件下,成本核算对象的设置应根据工程量清单的“章

38、、节、目、细目”分别设置,在工程量清单的“目、细目”下,不再按成本的构成内容设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明细核算科目。第五条 在工程施工自营与分包并存的条件下,分包的部分按第四条的规定设置成本核算对象,自营部分应按以下情况分别设置成本核算对象。1、在内部施工作业班组(或工区)没有实行工、料、机综合承包的情况下,成本核算对象应根据工程量清单的“章、节、目、细目”分别设置,并在“目、细目”以下设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明细核算科目。2、在内部施工作业班组(或工区)实行工、料、机综合承包的情况下,成本核算对象按分包方式设置。第六条 在工程施工全部自营

39、的条件下,按第五条有关自营部分相关要求设置成本核算对象。第七条 工程处所属专业化公司既可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示的“章、节、目、细目”设置成本核算对象,也可根据专业化公司的内部管理需要,按施工活动的作业程序设置成本核算对象。重要自制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与传递程序第八条 与成本核算相关的各种自制原始凭证,是记录生产消耗信息的重要载体,是进行成本费用归集、分配的重要依据。以下重要的自制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与传递程序应符合规定的要求:1、工日统计报表、工资及附加费分配表;2、领料单、材料分配表;3、机械运行记录、机械台班统计表,机械作业成本分配表;4、分包工程结算单以及支持该结算单的所有重要原始记录;5、水、

40、电费用分配表。第九条 工日统计报表是进行工资及附加费分配的重要依据,工日统计报表应根据“施工任务单”进行统计。工日统计报表由负责施工统计的部门报出,并于统计截止日五日内报本单位财务部门。工日统计报表在内容上,应至少提供两个方面的信息:1、与工程量清单的“章、节、目、细目”一致的统计项目名称;2、各统计项目所耗工日数量,后勤管理人员和机械工工日不列入工日统计报表。第十条 工资及附加费分配表由财务部门依据本期待分配的工资费用和工日统计报表在会计期末编制,并依此编制记账凭证。工资及附加费分配表在内容上应提供四个方面的信息:1、待分配工资费用;2、受益对象名称(工程施工明细科目应与工程量清单对应);3

41、、与各受益对象对应的工日数量;4、各受益对象应分配的工资费用。第十一条 材料费用分配表由材料部门在材料收发截止日五日内报本单位财务部门。材料部门应根据领料单等原始凭证进行编制,领料单等材料发出凭证应“一料一单”,该类原始凭证在内容设计上,应满足材料分配表编制的需要。材料部门提供的材料分配表在内容上应提供三个方面的信息:1、材料名称;2、受益对象(工程施工明细科目应与工程量清单对应);3、各受益对象分配的材料费用。第十二条 材料的分配采用加权平均法。第十三条 机械台班统计报表由机械部门依据机械运行记录统计编制,并于生产计划期满后五日内报财务部门。机械运行记录表的格式与内容设计应满足台班报表的需要。机械台班使用报表是分配机械作业成本的重要依据,该报表在内容的设置上应能够提供三个方面的信息:1、机械名称与台班费用定额;2、统计项目名称(工程使用时,项目与清单一致);3、各统计项目台班数量。第十四条 机械作业成本分配表由财务部门在会计期末,依据机械台班统计报表及实际机械作业成本编制,并依此编制记账凭证。机械作业成本的分配采用定额分配法,其公式为: 某受益对象应承担作业成本=定额分配率*本期机械作业成本总额该分配表在内容的设计上应提供四个方面的信息:1、待分配机械作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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