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奖励 类别 考核事项 奖励标准 综合 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治安保卫工作中有重大创新发明,提出可行性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为公司安全方面解决一项以上重大事故隐患,经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商定给予表彰、奖励 安全会议讨论 对发生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各种安全事件、事故抢救过程中有功,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商定给予表彰、奖励 安全会议讨论 在各类工作、施工中能及时消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了伤亡事故的发生,经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商定给予表彰、奖励 安全会议讨论 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为维护安全纪律作出贡献者 10 分/每人次 发现员工未如实记录或擅自更改易制毒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储存、出入库、使用、处理、销毁等记录,擅自挪用、转借、处理、销售易制毒和剧毒化学品,能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报告情况的 10 分/每人次 发现擅自拆除、闲置、挪用、销售、转让环境保护处理设施及时报告相关领导的 10 分/每人次 处罚 类别 考核事项 扣分标准 5S 未按照规定对物品进行定置定位的 2 分/每人次 办公区域未区分要与不要的东西(职场除了要用的东西以外,一切都不放置)2 分/每人次 办公区域要的东西未依规定定位、定方法摆放整齐,明确数量,明确标示 2 分/每人次 办公区域内脏污未清除,不干干净净、明明亮亮 2 分/每人次 基础 安全 违反某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里某一条款 2 分/每人次 不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会议的、迟到、早退不请假 2 分/每人次 不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对安全隐患不积极整改、不采取防范措施 2 分/每人次 未按照公司规定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 5 分/每人次 施工过程施工责任部门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监护职责、监督职责 5 分/每人次 未按照公司规定对负责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如安全教育、进入车间后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安全参观等 5 分/每人次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5 分/每人次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导致安全生产事件发生 5 分/每人次 未按公司规定施工作业前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10 分/每人次 施工作业未指定安全负责人、安全监护人 10 分/每人次 未按照公司规定涉及危险作业未在作业前办理危险作业审批的,擅自组织作业 10 分/每人次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0 分/每人次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0 分/每人次 情节严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个人 防护 用品 未按照规定正确穿戴工作服 2 分/每人次 未按照规定进入相关区域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安全鞋 2 分/每人次 未按照规定要求进入相关区域/相关岗位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呼吸面具、防护眼镜、防护面具、防护手套、防护衣、防护耳塞等 2 分/每人次 未按照规定要求正确维护、存储、及时更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 分/每人次 用电 安全 未按照规定对电器设备良好接地的 5 分/每人次 对电器设备接线时采用软连接线加软连接线的使用方式 5 分/每人次 对电器设备接线时电线固定不良的,电气控制面板和部件裸露的 5 分/每人次 未按照规定对公司电线、电线插头进行连接、隐患排查的,经公司其他部门、6S 检查组检查发现电线或接头破损 5 分/每人次 无相关有效电工从业资格证人员从事电工作业或者安排其从事电工作业 5 分/每人次 危化品 未按照法规要求建立危化品管理制度、出入库制度的 2 分/每人次 未按照规定执行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存储、保管、收发、使用制度的 2 分/每人次 未按照法规要求建立气体钢瓶管理制度、出入库/使用制度的 2 分/每人次 气体钢瓶垂直放置时未用链、带固定 2 分/每人次 氧气、乙炔钢瓶使用时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 2 分/每人次 消防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初次警告 后 3 分/每人次 经政府部门检查发现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占用、赌赛、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违反公司消防安全规定擅自进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初次警告 后 3 分/每人次 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以五日以下拘留)厂区内吸烟 10 分/每人次 违反公司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吸烟 10 分/每人次 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情节较轻处以警告 后 10 分/每人次 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尚不构成犯罪十过失引起火灾的 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五佰元以下罚款)擅自拆除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环境 保护 不正常运行环境保护处理设施或谎报环境保护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10 分/每人次 擅自排放未经处理或排放未达标污水、废气、粉尘的 10 分/每人次 擅自拆除、闲置、挪用、销售、转让环境保护处理设施。10 分/每人次 追责 发生安全生产事件,追究相关部门班组长、部门主管管理职责 2 分/每人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工伤事故追究相关部门班组长、部门主管、安全保障部主管、安全员、厂长管理职责 10 分/每人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工伤事故情节严重,追究相关部门班组长、部门主管、安全保障部、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管理职责管理职责 依据政府相关部门处理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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