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皇台酒业产品经销协议书甲方: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武威市凉州区新建路55号 地址: 营业执照号:620602000000550 营业执照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和谐共赢”的原则,就皇台酒业现有产品的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为甲方在浙江市场的一级经销商。二、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确立产品经销合作关系,双方均无权代表双方作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三、经销产品品种、规格及结算价格:品名规格度数单位结算价皇台至尊18年1652瓶358.00皇台至尊22年1652瓶468.00红六鼎1652瓶128.00金六鼎1
2、652瓶178.00皇台本色12#窖藏1652瓶58.00皇台本色10#窖藏1652瓶48.00皇台本色8#窖藏1645瓶32.00皇台本色6#窖藏1645瓶18.00四、协议期为2011年 10 月 16 日20 12 年 10 月 15 日止。五、甲方协议期间总额为4000万元。六、甲方为乙方实行一步到位结算价。乙方在操作市场过程中,所需的广告投入、市场投入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知情权。乙方完成年度任务后,甲方将给予红包奖励。七、甲方确保产品符合国家GBT1078.189(优级)标准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并积极配合乙方做好产品销售和服务工作。若甲方向乙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3、,甲方负全部责任。八、产品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正常破损、渗漏,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甲方负责调换。九、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合法的企业证照、检验报告、产品的相关资料、酒类随附单等。十、市场管理和维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市场管理和维护责任,为本公司产品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1、甲方对产品销售实行编码管理,甲、乙双方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销售。为了加强产品和销售管理,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相互通报销售、库存、产品流向等情况。2、甲、乙双方必须保守产品价格秘密,且不得在各自经销区域外进行报价、供货和招商活动。3、在协议规定的经销区域内,乙方发展的分销商由乙方统一管理,并负责供货
4、。4、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乙方的要货计划书提前15天向甲方报送,甲方不得随意改变乙方要货计划书中的内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额赔偿。5、甲方在收到乙方要货计划书和相应货款后3日内必须将产品发出。十一、其他约定:1、对于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递交的公文(包括其传真件),对方均需在3日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答复。2、甲方或乙方在经营中,如有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法规的商业行为均与对方无关,后果均由自己承担。十二、本协议的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在协议生效时签定的有关补充条款,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