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租赁协议范本2015-03-23 14:57 来源:纠错 | 打印 | 收藏 | 大 | 中 | 小 分享到:机械租赁合同合同编号: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工程层数及总高度: 层,总高 米。第二条 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1、名称:塔吊 2、型号: 型 3、数量: 台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1、塔吊进出场费(安装拆卸费) 元/台(不含税,此费用指正常安装拆卸费用,若施工现场或施工需要25吨以上汽车吊
2、拆卸时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塔吊进场安装合格后,甲方付清进出场费。2、塔吊月租金 元/台(不含税,含机组人员工资),按月结算,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费 元/天。安装完毕后,由陕西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发证准许使用之日起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导致不能备案检测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则租费按实际使用日期开始计算。付款方式:垫资三个月,第四个月付清上月租金,以后每月30号前付清上月租金。机械出场前付清剩余租金。一次包死不做调整。3、如甲方原因机械安装完成后15天内,未能检测或因故停用,租赁费用按机械安装完成日至出场日计算,进出场费仍由甲方承担。如机械安装后正常投入使用,则
3、按第三2条执行。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乙方安装机械,则乙方有权另行安排本机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开工情况与乙方另行协商机械使用时期。4、塔吊租金包含:机械的使用费、司机的工资、维修保养、保险等。5、塔吊的进出场费包含:机械的运费、安装、拆卸、调试、政府部门部门检测验收费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节做一次性预埋的须支付地下节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机(地下节),爆破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确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则不计成本费。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义务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安装、拆卸时场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员的住宿、饮食。(饮食费用乙方自理)2、甲方负责将动力电源接至基础边
4、的电源箱内,满足塔吊的用电需要,电费甲方承担。3、甲方负责塔吊的基础施工,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预埋件。制作基础所有费用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基础的验收与维护,并将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4、机械进场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建设部门要求的备案登记资料,由乙方申报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所造成的监检部门的一切罚款,均由甲方承担。5、机械进场后,甲方配合卸货,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装、顶升加节,顶升加节需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6、机械运作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强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员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
5、业。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书面通知乙方停机的确切时间,为拆机做好场地及出场道路畅通等工作,并办理机械租赁费的结算手续。8、甲方如现场条件不满足拆机的要求或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的,则视为机械正常工作,按 天计取租赁费。9、项目所在地安、监等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10、因甲方原因需给塔吊加装防碰撞措施,其费用由甲方自负。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义务1、提供给甲方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企业资质证书,特种设备安拆许可证,配备操作人员,负责塔吊安装的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接受政府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按要求整改达标。2、塔吊安装由乙方负责,安装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安装时的技术
6、资料,甲方配合现场施工,乙方负责提供塔吊基础预埋及螺栓、附墙及技术资料。一次性预埋材料或钻孔由甲方负责。3、机械进出场,乙方与甲方必须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清单附后)4、乙方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在不违反操作规程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尽快组织抢修,若超过6小时扣除当天租费。5、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停机,直到付清上月租金为止,停机期间月租金不变。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6、负责为所租赁的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两名,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组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进度
7、要求必须加班。7、机组人员密切配合,保证24小时正常施工,搞好优质服务(执行公司服务保证措施和服务守则)8、乙方应保证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机随时处于最佳性能状态。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记录和月检记录。9、下列情况造成的停机乙方仍收取台班费用:A.社会停电(8小时以内)B.甲方要求的停机(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况下,根据停机时间长短,在半月之内不计租金,半月至1个月,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30%计租金,一个月以上停机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50%计租金)C.政府部门
8、规定的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D.春节假期20天不计取月租金。超过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则按实收费)10、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A.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机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B.信号工要按照吊装要求指挥吊装,指挥失误造成的事故(损失)一律由甲方负责,司机禁止在无信号的情况下吊装,否则后果自负。C.机械本身的损害及乙方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害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第六条 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9、提起诉讼。3、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电 话: 电 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_项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第1条:租赁设备概况第2条:费用组成注:1、塔吊月租费包括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和每台塔吊3个司机的人工费等第3条: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
10、法3.1费用的组成原则3.1.1本合同各项费用是依据由乙方编制甲方审定的设备施工方案,在参照了当期当地同类设备市场租赁价格后双方所商定的。若未发生3.1.2条款中所列各项,价格一旦确定,则合同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各项费用。3.1.2若发生下列内容,所增减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3.1.2.1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设备改型或设备参数增加或降低。3.1.2.2由于现场原因,原设备施工已无法实施。3.1.2.3由于现场原因,设备在报停后无法及时降拆、退场的。3.2停置处理3.2.1 塔吊进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发生停置,则乙方按正常租赁费的50%计取费用。3.2.2 塔吊在租赁期间
11、,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发生连续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处理,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费的50%计费;如果设备发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费计费。3.2.3 如果设备要发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计费。3.2.4 塔吊书面报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延期退场,则乙方按照正常租赁费的40%计费。3.2.5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报停或启用设备。3.3费用支付3.3.1费用计取时间:塔吊从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经理部书面停止使用之日止。如果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没有启用该设备,则从上述之日到正式启用之日视为
12、设备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条执行。塔吊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应该及时组织验收,非乙方原因,甲方应该在安装完毕2日内同意验收,否则,从安装完毕后的第3天塔吊开始计取租赁费。甲乙双方约定,设备租赁不足整月的计费方法,按照相应设备的月租费除以当月天数换算成的日租费,乘以天数。3.3.2 租赁费支付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递交当月结算单,甲方经审核签字后于当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费用。3.3.3 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乙方全部进出场费50%,设备拆除后,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余下50%的进出场费。第4条 甲方责任4.1 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设备安装拆除
13、技术方案和其它涉及设备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方案,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甲方负责设备的现场定位和基础施工,达到方案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4.2 确保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设备安装、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4.3 塔吊使用过程中的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由甲方解决。4.4 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4.5 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置期间的保卫工作和机械设备的防护工作。4.6 甲方负责协调与周边的关系,保证设备运转不受影响.4.7 甲方无偿为乙方人员提供工具房和宿舍,为乙方驻场人员创造饮食条件和取暖条件,饮食费用自理。4.8 提供满足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电源,一次电源箱距离
14、机械设备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确保在361v-399v范围内,设备发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由于现场电压不稳,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费用。4.9 负贵搭拆设备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环保防护,保证达到相关标准。4.l0 甲方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双方约定的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禁止违章指挥,甲方承担违章指挥引发的安全责任。若未按双方约定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赁费用。4.11 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租赁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费用,乙方可在递交当期结算单25天之后暂停为甲方服务。4.12 设
15、备拆除退场前3日内,甲方应该付清全部费用。4.13 甲方对于乙方的任何罚款,甲方应该在罚款单开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罚款无效.4.14甲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第5条 乙方责任5.1 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的要求,编制塔吊技术方案。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行业规定。5.2 负责设备的进出场(进场运输、安拆和退场运输),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5.3 根据甲方的工作负荷情况提供足够用的塔司,如为满足项目24小时施工需要,保证配备每塔3名司机。5.4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机服务配合不按服务
16、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5.5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承担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5.6 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设备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扣减费用按照日租费乘以超过期间天数的两倍计。5.7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5.8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现场的塔吊进行管理。5.9负贵设备司机操作过程的安全技术交底。5.10乙方承担由于设备本身问题或司机误操作引发的安全责任。第6条 争议6.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
17、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其它机构解决。第7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项,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第8条合同份数8.1本补充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8.2 本补充协议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月 日 年 月 日责任编辑:winema出租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8、和在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 设备租赁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使用单位:1.4设备概况(见下表)名称型号设备编号数量单位臂长(m)高度进出厂费(万元)每月租费(万元)第二条 租赁期限2.1根据工程情况,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注:开始计费时间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承租通知拆除之日终止。如若使用时间超出合同规定时间,则以实际发生时间计算,租赁费用及其它合同条款不变。)第三条 设备租赁取费标准3.1设备进出场费: 元。(大写: )3.2设备租赁费: 元/月。(大写: )详见1.
19、4条款。3.3租赁费中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及附属材料的使用费用: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费用:司机工资以及奖金。3.4国节假日、停工、停电、停水、塔基整修、大风大雨、非出租方原因造成连续停机7天以内,不减少租费,7天以上按60%收费。冬季停机按 收取停机费。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4.1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后,承租方即一次付清。4.2设备租赁费按每月支付,每月30日前支付,否则出租方有权停机,后果由承租方负责。4.3工程完工后,机械设各出厂前,承租方要一次性结清剩余所有租费;如不能结清,出租方有权不拆除设备,其后果由承租方一方承担,每逾期一天,出租方有权加收 的违约金。4.4结算方式:以支票支
20、付。第五条 出租方的责任5.1向承租方提供各种手续齐全,且性能良好的设备。5.2根据现场及地质情况,向承租方提供基础处理方案及图纸,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3对设备的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参与联合验收。5.4按照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对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5.5配备足够的有本市操作证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积极配合施工,保证24小时服务,随叫随到,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在设备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满足施工要求,不得故意刁难用户,否则承租方有权进行批评或按职工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直致更换工作人员。5.6设备进场后,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吊装技
21、术交底5.7设备若出现故障,应积极进行抢修,凡因故障停机连续超过6小时以上,承租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租赁费用。5.8承担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机械故障而造成的事故损失。5.9每月向承租方了解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虚心听取用户意见,满足用户的合理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最。第六条 承租方责任6.1按照出租方提出的要求清理现场、道路,准备专用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6.2负责确定基础的位置、类型及方位,进行基础勘探,并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及安全技术交底,编写基础施工方案,负责基础施工。6.3负责硅基础的实验,并将实验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以便于基础的验收和设备安装。6.4负责设备及其附属
22、材料的安全保卫工作,如果发生丢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6.5对机械设各工作半径内且影响其安全工作的,变压器、高压线、房屋、人行通道等进行防护。因防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6.6承租方配备足够的专职指挥人员、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止岗,配戴明显标服饰,以便于安全工作。因无证指挥、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6.7如若机械设备需要项升、锚固、加固高,承租方应提前五天通知出租方,以便工作安排。锚固前按规定的技术要求搭好脚手架、平台、顶升、锚固时应给出租方工作人员留出足够的施工时间。6.8向出租方司机提供食宿条件。6.9吊钩以下的吊索、扁担、灰斗、砖笼、卡环等,山承租方配备,因吊索具出
23、现问题造成事故,承租方负全部责任。6.10承租方负责牵头,组织承租方相关部门、项目有关人员、出租方及安装单位共同对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启用时承租方项目负责人须向出租方机长出具启用通知书;报停时出具报停通知书。6.11为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正常的运行、提高服务质.承租方每周给24小的机械保养时间,具体保养时间视施工情况而定。6.12为保证出租方更好的为施工服务,承租方项目负人应积极反馈现场司机的工作情况。第七条 违约责任7.1违约责任山违约方负全部责任。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8.1 双方协商解决8.2协议下成,向当地法院申诉。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第十条 本合同末尽事宜,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 份,出租方执 份,承租方执 份。自签字盖章之日丰收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自行失效,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盖章)代表人: 代表人:电话: 电话:地址: 地址:责任编辑:wine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