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合同补充协议甲方: 乙方:(施工方) 为了使甲乙双方公正、公平、自愿的实现家装饰工程交易,降低甲方的消费风险,特制定本补充条款,望交易双方遵守执行。1、施工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须自觉按合同约定进料,对该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实行自查自检;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方应以施工方应有的检验水准检验后方可使用(施工方不能以甲方提供材料质量问题推托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提供材料确有质量问题的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2、施工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员亲自或请懂行人士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B、隐蔽工程;C、水路、电路改造及打压试验;D、防水工
2、程及闭水实验;E、细木工衬底工程;F、面板、实木、收口;G、吊顶工程龙骨及面板;H、墙、顶面基础处理;I、底漆、面漆;J、各部位板块铺贴;K、工程中期验收;L、工程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验收(甲方签字同意放弃验收除外),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3、施工方所供主材及数量清单: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墙衬、石膏线等必须与施工合同中材质约定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人员进行核实,同时提供相关厂商发货或销售凭证(建材超市或材料生产厂家办事处)等证明材料。施工方所购材料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否则工程结束环保检测超标,乙方承担全部
3、责任。4、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当甲方检查施工人员未能持证操作的,可要求更换人员或拒绝付款。水路改造后进行打压试验,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打压,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5、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在未接到甲方书面申请时施工单位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及价格并经甲方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设计方案应包括效果图、平面图、天花图、节点图、制作尺寸详图。凡无以上图纸的现场制作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其设计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6、施工工艺标准、工程验收标准、环保标准均按最新就近原则执行,未达到标准的施工
4、方承担整改任务。7、工程中非甲方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工程报价和竣工结算的水电报价误差不得超过10%;甲方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8、施工期间甲方发现施工队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更换施工人员。9、甲方所购买的装修材料运到现场,施工人员应承担保管责任,一旦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10、禁止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进餐和私自留宿,由此造成的治安问题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11、工程中施工人员的所有工伤劳保问题均由施工方承担,与甲方无关。12、保修期间甲方通知施工方需要维修的,施工方必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施工单位同样承担保修期的保修。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13、业主与装饰公司签订的合同与本条款有冲突时以本条款为准。 14、本补充条款的内容有效期至保修期结束。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