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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的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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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劳动合同的订立的注意事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在订立阶段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很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不会仔细的阅读劳动合同的内容,这样很容易产生纠纷。现在赢了网的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介绍劳动合同的订立中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的订立的注意事项: 一、有效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约条款 包括服务期以及保密事项等约定。 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五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因此,企业完全可以依照以上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相关违约条款充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于一些掌握企业重大机密的员工,可以约定保密事项或竞业禁止条款,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超过两年。以上这些条款的事先约定,可以极大的保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反之则可能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免责条款 由于企业不是公安机关,对于员工入职之前的历史无法全部掌握,如果遇上某些应征者刻意隐瞒事实,有可能被欺骗,导致在将来因竞业禁止等原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预先在劳动合同上添加免责条款,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企业免受伤害。以下范例供参考: 乙方(劳动者)向甲方(用人单位)保证,乙方在进入甲方单位工作之前,与社会上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任何的劳动关系,无任何的民事与刑事纠纷,无其他违法行为。如有隐瞒,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据此终止本合同,且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及时变更 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企业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的注意事项的介绍了,希望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订?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这是很多劳动者都关心的问题,请联系我们赢了网的专业律师。 合同纠纷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咨询网的帮助。 来源:(劳动合同的订立的注意事项 精彩推荐: 要约撤回 要约邀请的法律定义 经济补偿 合同的种类 格式条款法律特征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能否转租 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时应如何处理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劳动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劳动合同法 租赁登记的法律意义何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离退休费是如何计发的 用传真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如何确定 应对买车纠纷四大原则 劳动者有哪些权利 发生工伤后,该怎么办 租赁经营合同(范本*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讲解提纲(一) <合同法>对拍卖有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承租人不得以侵犯优先购买权主张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案件中如何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格式条款合同的相关内容 租赁纠纷:调处解决效果好 合同法讲课稿续11 劳动争议发生后应当怎样解决 合同在哪些情况下终止 赠与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赵战武律师)合同的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什么条件下《劳动法》允许延长工作时间 什么是运输合同 如何认定阳合同的效力 什么是合同 《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 租赁合同的订立 转载 合同可以以什么形式签订 对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有什么规定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表见代理 广告发布合同是承揽合同吗 辞职违约金怎么算 [劳动争议]劳动工辞职是否应当提前在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员工违规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否要求全额赔偿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 <劳动维权篇>职工因工死亡可以享受那些待遇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两种情况 经济合同纠纷发生后,如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什么是技术开发合同 房屋买卖中的诉讼时效 <劳动维权篇>哪些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不受理 调解委员会成员在什么情形下应当回避 建设项目合同方式和类型的选择主要应考虑哪三个因素 哪些单位及其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 发生工伤怎么办 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 签订家装合同完全攻略 保险合同有哪些体现形式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姓名、名称的变更会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吗 当事人由于重大误解而签订合同事后可以翻悔吗 如何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什么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哪些合同的效力处于未定状态 什么是委托合同 什么是违约金 最新(2017)劳动合同范本 什么是合同争议 什么是合同 个人买卖股票需要缴纳哪些税 承揽合同(范本*格式) 合同生效的时间 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符的,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单景元律师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法小知识 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 工程施工分包的法律规定 预售合同中价款的约定与支付 违约金应如何支付 解决合同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什么是试用买卖 合同纠纷的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 什么是格式合同 联营合同解除后财产如何处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伤亡、非因公伤亡如何处理 合同法对拍卖的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打房屋租赁合同官司怎样举证 没有履行期限合同的实效 劳动合同范本(2017用人单位版) 合同可以哪些形式存在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再次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怎样 劳动争议发生后的工作重点 经济补偿金以何为计算基数 (南京律师)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 论买卖合同(二) 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承租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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