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合作协议
XXXX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3月
协议正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销售及租赁甲方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总则
1. 甲方在乙方同意全面履行本协议所列条款的情况下,授权乙方“湖南潮众服饰实业有限公司”为“深圳市晓舟XX科技有限公司”的 每人计XXX产品代理商,并从事有关销售及租赁每人计XXX产品和相关技术服务的合法商业活动。
2. 从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至 2015 年12月31日。
3. 本协议签约地点:XX市
4. 除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以外,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和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5. 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附件一的《XXXXXX有限公司合作客户信息登记表》。如果乙方为企业,需向甲方提供乙方企业的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证明等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二。
2. 合作原则及规定
1. 根据双方协商约定,甲乙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后,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购买产品 台。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合作资格,本协议自动失效。
2. 作为分销商如无法一次性采购XX台设备,则需要在协议签署后2个月之内自主采购(或租赁)、推荐采购(或租赁)累积完成XX台设备。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合作资格,本协议自动失效。完成累积XX台前的成交价以直接用户价计算,并在完成XX台总额后一次性现金返还该差额部分。
3. 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合作方,不允许乙方再代理或销售及租赁其他厂商的同类产品。
4. 以上条款内约定的一次性采购设备,不影响二次销售及租赁的前提下,三个月内无条件包换包退。退货后实际购买数量不足2.1条款约定时,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合作授权书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代理授权书,并分配乙方(私有)二维码或推荐码,并在甲方官方网站上公布乙方被授权的相关信息。
2. 产品标准售价说明
甲方每人计XXX产品标准销售价格如下:
A. 每人计XXX产品销售价格:XXX元/台,执行正常三包。
B. 租赁模式,租赁有效期内软硬件全保:
首年服务费
¥XXX.00
次年开始,每年年费
¥XXX.00
.
甲方会在公司官网上明示该价格体系,且甲乙双方都需要尽力维护以上标准价格体系。如因市场形势、商业模式、新品迭代等出现重大变化,需要调整以上标准价格,或发起促销活动时,甲方会对所有签约乙方进行尽可能提前知会和沟通。
3. 技术培训、销售培训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定期集中组织免费的技术培训和销售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新产品发布、产品功能、安装操作、市场推广宣传等相关培训。
4. 客户资源(仅限于代理商)
为鼓励代理商的积极性,XX科技将向代理商进行线上客户倒流倾斜。具体方式如下:
以月为单位,将所有代理商各自销售(含租赁)的设备数量做排名(但不包括晓舟XX科技推荐的用户),晓舟XX科技将按照排名顺序,优先向线上直接购买的终端用户、或致电晓舟XX科技的用户、或相关销售机会、工程项目等,推荐其代理商的二维码或推荐码。代理商排名越高,推荐的终端用户数量越多。
5. 市场营销支持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部分必要的营销支持,包括:
a) 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档的技术资料、培训资料、宣传资料、各类应用解决方案文档等。
b) 如乙方欲在其授权区域内组织产品推介会、产品发布会、各类展会等市场宣传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的人力、物力支持。
c) 乙方可以享受免费样机支持,具体支持的样机数量,需根据乙方举办的商业活动内容、或者运作的项目类型等,与甲方商谈后,再确定提供样机的数量。乙方的本次活动信息、成功案例等均在甲方的代理商合作伙伴群体中公开。
6. 对乙方的考核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业绩、市场推广秩序在内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保留乙方的产品代理资格,对已不具备甲方要求的代理资格的代理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考核的时间为本协议到期前15日开始。
7. 保密机制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且该保密义务在合作终止后1年内对双方继续有效。
4.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合法经营
乙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拓展下级合作伙伴(仅适用于代理商)
乙方有权拓展下一级分销商,所发展的下级分销商需在甲方处备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有效。
3. 乙方采购价格
乙方向甲方采购每人计XXX产品,结算价格如下:
4.3.1方式一:推荐模式
◆ 终端用户通过乙方专有(私有)的二维码或推荐码等,导流到甲方官网、或致电甲方,并产生的实际销售(含租赁),该终端用户可以享受每人计XXX产品9.5折的优惠,甲方向乙方返利该次实际成交价的35%。
◆ 由乙方自己拓展的分销商,通过乙方专有(私有)的二维码或推荐码等,导流到甲方官网或致电甲方,并产生的实际销售(含租赁),该分销商可以享受9.5折的优惠,甲方向乙方返利该次实际成交价的10%。
◆ 对于乙方自己发展(拓展)的终端用户、或分销商,他们再次进行推荐分享,并产生了下一级用户购买,甲方将向乙方返利该次实际成交价的10%。当出现多级推荐时,乙方均可获得最后一级用户实际成交价的10%返利。
4.3.2方式二:直接采购模式
乙方可以直接向甲方采购每人计XXX产品,采购价格为 ¥530.00元/台。
注:乙方向甲方采购设备后,可以直接销售给终端用户,或通过其他的运营模式向终端用户提供服务,甲方均不参与任何分成。
4.3.3增值业务分成
甲方将根据实际的市场需求,开发各类相关的增值业务,并可将增值业务收入的利润部分与乙方分成。具体的分成比例和返利时间,甲乙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并签定相关协议。
4.3.4返利结算周期
甲方向乙方返利的金额,每月结算一次,在次月的10日前,返还到乙方指定银行账号中。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
4. 甲方向乙方提供查询系统平台,乙方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拓展的客户数量以及销售(含租赁)每人计XXX产品数量。甲方将向乙方承诺,确保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可蓄意诋毁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以上所说不当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并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6. 乙方应全力开拓市场,推广并销售(含租赁)甲方产品,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持,同时应积极配合甲方在各种媒体的市场推广活动。
7.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从事或参与同甲方核心产品形成竞争的其他类似产品的销售(含租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三年内,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包括本协议内容),也不得超越协议范围使用该机密,不得诋毁合作产品及甲方声誉。
9. 乙方需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甲方会通过技术手段来进行部分限制;如乙方恶意扰乱甲方市场价格体系,且经甲方沟通后无实质性改正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10. 优先权
乙方有权利提前得知甲方新项目或新版本开发的情况,但乙方会对甲方新项目消息完全的保密,乙方可以有产品的优先提货权,新项目推出乙方有优先推广和试用权。
11. 保障权
乙方在外界推广时,甲方提供的各种宣传资料上乙方有权利印制自己的标志和LOGO,但是产品品牌与研发商不会变动。
4.12如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终止,在终止之前由乙方开拓的客户,乙方将可以继续获得该部分客户所产生的,每人计XXX产品增值服务费用或租赁费用的分成,乙方获得费用分成的期限为:代理关系终止日期所在月份开始,共6个自然月(含开始月份)。具体的分成比例或金额,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费用分成合作协议为准。
5. 销售任务要求及返利
5.1销售任务要求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乙方需完成 XXXX台每人计XXX产品的销售任务。如乙方未能达成销售数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销售完成量以乙方自行采购(含租赁)及乙方所有推荐销售(含租赁)产生的结果之和为准进行计算。
5.2优惠政策
当乙方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后,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现金返利,所有返利将在乙方达到销量后返还。具体如下:
销售(含租赁)量
现金返还说明
完成2000台后
超出部分设备,甲方向乙方返利成交价的10%
完成4000台后
超出部分设备,甲方向乙方返利成交价的15%
完成10000台后
超出部分设备,甲方向乙方返利成交价的20%
6. 保质和售后服务
1. 甲方对售出产品将按照国家三包政策执行。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以下情况不属于三包保修范围:
未经授权的维修、误用、碰撞、进液、事故、改动、不可抗力造成的损伤、人为因素等,使得每人计XXX产品出现故障。
2. 对于采用运营服务模式的产品,甲方将提供免费保修期,直至用户方终止合作。如由于人为因素损坏设备的,将不在免费保修范围之内。
7. 协议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2. 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5.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协议;
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7. 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 争议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进行仲裁或相关的司法诉讼。
9. 变更通知说明
本协议所注明的地址,电话,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0. 协议附则及附件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为凭。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乃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页为签字页,无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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