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 目 名 称:宣威市2014年乡(镇)“一水两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田坝镇供水工程 委托方(甲方):宣威市田坝镇人民政府 受委托方(乙方): 云南省设计院集团 签 订 时 间: 2015年11月1日 签 订 地 点: 云南省设计院集团会议室 有 效 期 限: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毕,甲方付清乙方款项之日。 技术咨询合同委 托 方(甲方):宣威市田坝镇人民政府 住 所 地: 代表人: 项 目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通 讯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受 托 方(乙方): 云南省设计院集团 住 所 地: 昆明市拥金路1号云南省设计院集团 法 定 代
2、 表 人: 陈云丰 项 目 联 系 人: 尹 滔 孔玉毕 联 系 方 式 尹 滔 13187812319 孔玉毕 13187870064 通 讯 地 址: 昆明市拥金路1号云南省设计院集团 电 话: 087164627969 传 真: 087164627969 电 子 信 箱: 214312516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法:1咨询内容: 编制宣威市田坝镇供水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含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
3、工图的设计内容,但不包含地形测量、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地质勘查及招投标工作的工程量清单、拦标价等工作内容) 2咨询要求: 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及规范要求; 3咨询方式: 编制宣威市田坝镇供水项目实施方案 。第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资料提交齐全后45天内提交全套实施方案成果。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技术资料 详见乙方所附收资提纲。2提供工作条件:(1) 指定专人作为项目联系人,协调项目资料交接及相关事宜; (2) 参与并协调现场踏勘。 3其他: 提供相关的工作方便;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
4、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柒仟元整(含评审费用和贰仟元的招标代理费)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 分期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 提交实施方案招标图纸后,支付咨询费的50%,计人民币陆万捌仟伍佰元整。(2) 项目财政拨款后,支付咨询费的30%,计人民币肆万壹仟壹佰元整。(3) 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咨询费的剩余部分20%,计人民币贰万柒仟肆佰元整。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 户 银 行:建设银行昆明市西昌路支行 地 址:昆明市西昌路178-180号 帐 号: 53001615540050666199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
5、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项目的相关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 甲方项目参与人员。 3保密期限: 无限期。 4泄密责任: 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不能将项目的任何资料提供给与项目无关的第三方作为其它用途,否则承担相应的泄密责任。 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项目的相关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项目参与人员。 3保密期限:无限期。 4泄密责任: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不能将项目的任何资料提供给与项目无关的第三方作为其它用途,否则承担相应的泄密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调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
6、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3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无。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提交实施方案。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专家评审。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按甲方要求执行。 第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 / 方违反本合同第 / 条约定,应当 /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 / 方违反本合同第 / 条约定,应当 /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 / 方违反本合同第 / 条约定,应当 / (
7、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4 / 方违反本合同第 / 条约定,应当 /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九条 双方约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下第1 种方式处理:1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 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乙、双)方所有。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
8、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杨 娟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联系双方工作; 2协调项目的相关事宜; 3交换资料及文件。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无。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无。 第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无。 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双方各持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宣威市田坝镇人民政府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委托代理人: (签名)年 月 日乙方: 云南省设计院集团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委托代理人: (签名)年 月 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