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运进口货物报关委托合同样本甲 方: (托运人)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 : 邮编: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银行帐户 :乙 方:中国外运 公司(承运人)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 : 邮编: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银行帐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代理报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办理下述海运进口货物的报关业务。 合同号: 发票号:运编号: 提单号:乙方的代理权限为:(1)代理甲方办理约定货物的报关、报验;(2)甲方其他的特别授权:2、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
2、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3、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4、甲方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内容一致(具体见报关单)。如委托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如不一致,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6、甲方应在船抵港_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与单货一致:(1)提单BILL OFLADING或者其他运输单证OTHER SHIPP
3、INC DOCUMENTS(2)商业发票INVOICE(3)装箱单PACKINC LIST(4)进口贸易合同CONTRACT(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6)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甲方应在船抵港后,乙方报关前及时提交提货单。7、乙方应在船抵港_天向甲方报告到货信息,在海关开始接受报告后,乙方-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报关资料后,即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海关申报。8、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上述款项延期送达,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由甲方承担。乙
4、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上述费用,除非双方有书面的约定。9、费用(1)代报关费:(2)代报验费:上述费用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连同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汇至乙方帐户,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违约金、船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另行结算。10、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11、需要变更的事项,甲方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12、由于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
5、同约定,如申报不实、单证不全、迟延缴纳费用、货物属于违禁物品等,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13、由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仅对甲方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但甲方事先声明的除外。14、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15、由于海关卫检、动植检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提货延误,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16、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7、
6、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一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 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