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室内室内设计协议(设计协议(XXXX 项目项目 XXXX设计)设计)甲方:华润置地(上海)有限公司甲方:华润置地(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乙方: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日期:日期:年年 月月 日日 项目项目 室内室内设计设计协议协议 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甲方:华润置地(上海)有限公司华润置地(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乙方: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和谐协商,签订就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 室内设计协议如下:1.1.协议标的协议标的 本协议的设计工作范围、图纸内容及成果形式见附件一 设计工作范围及责任。2.2.工作周期与阶段划分工作周期与阶段划分 服务分为 个阶段,见附件二设计
2、阶段及提交内容;工作周期见附件三设计进度计划。时间表由甲乙双方协商拟定,甲乙双方均须按附件二约定之时间完毕各自之责任。各阶段设计进度在附件三中约定的期限内,乙方在得到甲方书面签字确认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各设计阶段的完毕,以满足甲方定案条件及甲方对乙方设计成果满意即书面确认为标志。定案条件指甲方对各设计阶段的成果规定,详见附件二设计阶段及提交内容。3.3.费用及付款进度费用及付款进度 3.1 费用:经甲乙双方和谐协商,本项目协议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该价格涉及但不限于设计费、设计人员差旅费、设计阶段及提交内容所提及的所有文献及成果制作费用、施工期间的现场服务费、
3、税费以及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其他所有费用,乙方按协议规定提供之设计文献及对设计文献的修改均不再另行计费,乙方不得于本协议生效后因任何因素和理由规定增长协议总价,甲方规定进行重大设计变更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除外。3.2 付款进度:3.2.1 预付款: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文献,且审核无误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概念方案设计工作开始后,预付款自动转为概念方案阶段所相应的款项。3.2.2 乙方完毕概念方案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支付协议总价的%,即 RMB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其中 RMB 元(大写人民币 )为已支付的预付款抵冲,在此
4、基础上,甲方再向乙方支付 RMB 元(人民币大写 元)。3.2.3 乙方完毕方案设计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支付协议总价的%,即 RMB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3.2.4 乙方完毕深化设计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支付协议总价的%,即 RMB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3.2.5 乙方完毕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支付协议总价的%,即 RMB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3.2.6 本项目竣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文献,审核无误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总价的%,即 RMB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3.3 如本项目中各子项设计进度规定不同,则经甲方书面确认,
5、上述款项可根据各子项设计费按上述比例支付。3.4 乙方在完毕每阶段工作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提供设计费付款申请文献(详见附件五),甲方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按协议约定以支票或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该阶段相关的费用,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提交的设计费发票及设计图纸,均不作为甲方对乙方设计成果完毕的认可及款项支付的确认。4.4.甲方甲方权利义务权利义务 4.1 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数据及文献,并对其完整性、对的性及时限负责。4.2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献超过规定期限 30 天以内(含 30 天),乙方按本协议规定的交付设计文献时间
6、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献超过规定期限30 天以上时,甲乙方双方重新拟定提交设计文献的时间。4.3 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数据错误,或对所提供数据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设计返工,除需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4.4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甲方因素规定提前解除协议必须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接告知后,未开始工作的,须退还甲方已付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已完毕的设计工作量进行结算,预付款抵冲的结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4.5 甲方指定 为项目设计负责人,邮箱 ,联系方式 ,甲方所有就本
7、项目致乙方之函件必须经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签字及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否则该函件对甲方无法律约束力。因特殊因素,如要更换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甲方须提前两周以甲方名义书面告知乙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4.6 甲方有权参与或聘请技术专家参与乙方的方案设计优化评选,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拟定方案设计。4.7 甲方收到乙方的设计图纸后,应及时组织会审,并有权规定乙方作必要更改,在乙方按甲方规定更改并达成甲方规定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认可设计文献。当 4.6 条所涉设计优化意见可以通过设计图纸审核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且在甲方指定期间内将优化意见贯彻到施工图中,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规定乙
8、方承担协议总价 30%的违约责任。该设计优化意见不构成甲方对本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乙方无权以此为由规定增长设计费用。4.8 甲方须就重大设计变更(涉及项目规模、实用性质、工作周期、总体方案等变更)对乙方进行书面确认。乙方因此设计变更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若由于乙方因素引起的设计变更,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若由此导致提交相关设计文献延期的,应按本协议 5.7 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补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应当支付的设计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4.9 甲方有权审定乙方相关设计执行的现场监理签证。4.10 甲方负责组织现场施工的设计配合工作,对于乙方现场服
9、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并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规定的乙方现场设计人员提出更换,同时更换乙方现场服务设计人员需经甲方书面确认。4.11 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若逾期支付超过 30天,每延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当阶段设计费的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暂不提交当期设计成果直至收到上阶段设计报酬为止,但乙方应当保证最终设计成果按协议约定的期限交付。4.12 甲方规定乙方比本协议规定期间提前交设计文献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4.13 协议履行期内,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工作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检查乙方的工作及工作效果。4.14 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提供本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征询意见。4.
10、15 若遇本项目停建,根据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已进行设计阶段的实际工作量结算相关设计费用,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任何责任。5.5.乙方乙方权利义权利义务务 5.1.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所有设计文献,并对其完整性、对的性及时限负责。5.2.乙方设计的所有图纸均必须符合国家、上海市颁布的有关法律、规范、规定,保证设计质量,达成甲方之报批、报建等政府规定。如因乙方因素而出现设计文档错误或漏掉,乙方负责及时修改或补充,并负责向施工单位做设计交底,对此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如因乙方设计缺陷使甲方蒙受金钱、时间或工程质量上的损失,除乙方应采用补救措施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
11、除协议,不予支付缺陷部分的设计征询服务费,规定乙方承担协议总价 30%的违约责任,并根据损失限度规定乙方支付补偿金。5.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规定提前解除协议的,乙方应返还预付款,承担违约责任并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5.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数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不予支付任何费用,规定乙方承担协议总价 30%的违约责任,并补偿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5.5.当甲方提出修改局部的细节设计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须修改的,乙方应及时修改原图纸并出具新的修改图纸。5.6.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范围内的材料样板及供应商信息,并负责所有装饰材料的选样。扩初
12、设计阶段,乙方须合理推荐给甲方选用各类饰面材料及设备(产品说明书、规格、价格),甲方在编制施工图前初步选定的饰面材料及设备只作暂时考虑,待正式签署采购协议后乙方有义务调整设计。在甲方规定下,乙方应协助参与技术谈判,并提供选型和鉴定意见。5.7.乙方由于自身因素,延误设计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当阶段设计费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延误达15天以上或局限性15天但当时交付设计成果对于甲方已没故意义的,甲方有权规定乙方返还已付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规定乙方支付协议总价30%的违约金。若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补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应当支付的设计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5.8
13、.本协议后附乙方“项目人员名单”(附件四)。该名单中乙方重要人员在设计过程中未得甲方事先书面批准前不得撤消及更换。如发生特殊情况如离职、死亡、意外、疾病,甲乙双方须共同协商重新拟定项目人员。如甲方对设计人员不满意,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规定进行人员调换。5.9.乙方指定 为主设计师(邮箱:,联系方式:)参与各次会议,报告或工作组讨论。为本案的项目负责人,邮箱:联系方式:。乙方所有设计文献必须经 签署并加盖乙方公章,方为有效。乙方如需更换主设计师或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如发生特殊情况如离职、死亡、意外、疾病,甲乙双方须共同协商重新拟定主设计师或项目负责人
14、。如双方协商不一致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乙双方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工作量进行结算,预付款抵冲的结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5.10.乙方保证所有独立完毕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不得以任何借口形式外包或分包。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的任何工作交给第三方完毕,也不得将本协议赋予乙方的权利让给任何第三方,或由第三方继承。但因法律规定或不可抗力导致乙方的部分工作必须委托第三方完毕,或者权利和义务必须转让,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不予支付任何费用,规定乙方返还已支
15、付的所有费用,承担协议总价30%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规定乙方补偿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5.11.乙方承诺妥善保管所有属于甲方的宣传物料。若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则乙方需在本协议终止日或解除日无条件立即交回所有由其保管的宣传物料给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RMB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天)。6.6.各设计阶段文献的确认各设计阶段文献的确认 6.1.乙方在提交每一阶段工作文献后,必须获得甲方书面确认后再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否则视为乙方未完毕该阶段工作。6.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设计文献后,应尽快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超过下述期限后不给予回复,视为确认: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概
16、念设计后5个工作日内,方案设计后7个工作日内,初步设计后7个工作日内,施工图设计15个工作日内。甲方审查设计档的时间及乙方根据甲方规定修改档的时间不计算在设计工期内。7.7.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7.1.本协议项下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一切文献、图纸和说明书,以及一切设计及工作成果(涉及但不限于草稿、讨论稿、修改稿、定稿等所有阶段)之所有权和著作权(版权)、专利权等之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主决定使用方式,无须为此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且无须取得乙方批准。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成果提交甲方后,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可以发明人/作者的名义仅在学术研究领域发表、申报评奖。如乙方需使用本项目工作成
17、果或运用其他方式进行对外宣传等活动,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批准。7.2.本项目竣工后,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可在国内外高质量杂志及传媒报导和介绍本项目设计的特色(含文字及相片),但需准确注明本项目名称。7.3.乙方承诺甲方不会因采用乙方的设计成果而在专利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方面受到的来自任何第三方的请求、异议、仲裁、诉讼或索赔。7.4.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对其完毕的本协议规定工作内容的设计成果不得用于第三方设计或其它项目设计;否则甲方有权索赔,补偿金为协议总价的30。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当于甲方指定期间内返还甲方所有商业秘密资料、信息,不能返还的予以销毁。此外,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甲
18、方对协议终止前乙方提交的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7.5.本项目设计方案,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同时运用于其它类似项目设计。8.8.保密条款保密条款 乙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所谓商业秘密指甲方在其经营中使用的、未公开的可授予专利或不可授予专利的技术或非技术信息,涉及但不限于:材料、工具、设备、设计包装、工序、程序、项目、产品、开支、财政数据、营销计划、客户和供应商名单或经营计划等),对于上述商业秘密资料,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转让、外泄、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人知悉或使用,乙方也不得在本协议业务范围之外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不予支付
19、任何费用,规定乙方返还预付款并支付协议总价 30%的违约金。若由此导致甲方的实际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则按实际损失进行补偿。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9.9.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9.1.乙方有下列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形的,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予承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有权规定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款项,支付协议总价30%的违约金,并补偿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9.1.1 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或由于乙方的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协议的。9.1.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更换主设计师或项目负责人的。9.1.3 若乙方的服务或设计工作不能满足协议规定的质量和进度方面
20、的规定,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毕或更正的。9.1.4 乙方违反本协议知识产权条款的约定。9.1.5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9.2.若甲方无合法理由,逾期付款超过_90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协议解除日期以前的经甲方书面确认的相应工作量的设计费。9.3.本协议所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涉及但不限于违约金、补偿金等),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设计费中直接扣除。9.4.乙方各阶段设计文献经三次修改仍不能满足甲方规定,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支付前一阶段的设计费用且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设计成果归甲方所有。10.10.协议解除协议解除 10.1 出
21、现以下情况,双方可解除本协议:10.1.1 甲、乙双方经协商批准,可签署解除协议解除本协议,除解除协议约定的外,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10.1.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一方或双方的所有义务不能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必须提供由本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献),任何一方可提出解除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署解除协议解除本协议,除解除协议约定的外,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10.2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甲方因素规定提前解除协议的,甲方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接告知后,未开始工作的,须退还甲方已付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已完毕的工作量进行结算,预付款抵冲
22、的结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11.11.停建、缓建、延期停建、缓建、延期 11.1 当甲方终止或中断该工程及其项目,乙方被告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则定为停建,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甲方按照付款阶段和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在各阶段已完毕的工作量和部分工作量支付设计征询服务费用,乙方收清相关费用后,本协议解除。11.2 甲方暂缓或暂停本协议中约定的项目,则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暂停本协议约定的设计服务工作,暂缓或暂停因素消失后,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恢复本协议中约定的设计工作,双方比照本协议中关于期限的约定重新拟定提交工作成果的期限,除非设计范围或内容有重大变更的情况外,甲方无须额外支付设计征询
23、服务费用。11.3 如因政府因素、不可抗力等其他非甲方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开发或改变开发性质、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协议,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文献。甲方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在各阶段已完毕的工作量和部分工作量支付设计征询服务费用。12.12.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30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
24、有效证明文献,此项证明文献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所有免去责任。13.13.争议的解决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与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4.14.告知告知 如有任何通告,应经邮局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或该方以挂号邮件方式告知对方更改的地址,在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献或通告,于投送快递处当天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在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告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甲方地址:收件人:电话:乙方地址:收件人:电话:1
25、5.15.其他其他 15.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除本协议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解除本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5.2.甲乙双方正式意见往来均采用书面形式,并须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规定。15.3.本协议及设计文献以中文为准。15.4.附件: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范围及责任(2)设计阶段及提交内容(3)设计进度计划(4)项目人员名单(5)付款申请文献 15.5.本协议部分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其它协议条款的效力。15.6.
26、本协议正本一式 五 份,甲方执 三 份,乙方执 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册地址:重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联系电话:65986611 传真:65979722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册地址:重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联系电话:传真:签约时间:年 月 日附附件一件一 设计工作范围及责任设计工作范围及责任 附件二附件二 设计阶段及提交内容设计阶段及提交内容 附件附件三三 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 附件附件四四 乙方乙方项目人员名单项目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在本项目中所担任职责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附件附件五五:付款申请文献:付款申请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