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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行细则》的告知
2023-09-13 14:54 深圳建设网 点击 459 次 【 字体:大 中 小 】
关于印发《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实行细则》的告知
粤建市函〔2023〕580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现将《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行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中执行。本细则未明确的内容,仍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23〕109号文印发)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告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或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九月二日
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
专项审查实行细则
第一条 为使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更加有序进行,保证审查工作的质量,依据建设部111号令颁发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23】109号文印发)、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23)、行业标准《高层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23)及《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章程》,结合广东地区的工程实践和设计经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高层建筑应作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一、房屋高度(m)超过表一规定的高层建筑
表一
结构类型
6度
7度
8度
混凝土结构
框架
60
50
40
框架-剪力墙
130
120
100
剪力墙
剪力墙
140
120
100
部分框支剪力墙
120
100
80
较多短肢墙
120
100
80
筒体
框架-核心筒
150
130
100
筒中筒
180
150
120
板柱-剪力墙
80
70
55
错层的剪力墙和框架-剪力墙
100
80
60
混合结构
框架-核心筒
钢外框-钢筋混凝土筒
200
160
120
型钢混凝土外框-钢筋混凝土筒
220
190
150
筒中筒
钢外筒-钢筋混凝土筒
260
210
160
型钢混凝土外筒-钢筋混凝土筒
280
230
170
钢结构
框架
110
110
90
框架-支撑 (剪力墙板)
220
220
200
各类筒体和巨型结构
300
300
260
注:1、当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部分框支结构指框支层以上的楼层不规则)时,其高度应比表内数值减少10%.
2、较多短肢墙指短肢墙承担的倾覆力矩占总倾覆力矩的30%以上。
二、同时具有下列三项及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不管高度是否大于表一):
表二
序号
不规则
类型
简要涵义
1
扭转不规则
考虑偶尔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
2a
凹凸不规则
平面凹凸尺寸大于相应边长30%等
2b
组合平面
细腰形或角部重叠形
3
楼板不连续
有效宽度小于50%,开洞面积大于30%,错层大于梁高
4a
侧向刚度不规则
该层侧向刚度小于上层侧向刚度的80%,
4b
尺寸突变
竖向构件位置缩进大于25%或外凸大于10%和4米.
5
竖向构件不连续
上下墙、柱、支撑不连续
6
承载力突变
相邻层受剪承载力变化大于75%
注: 1、序号a、b不反复计算不规则项;Ⅰ类扭转不规则及Ⅰ类竖向构件不连续可各计0.5项不规则,扭转不规则及竖向构件不连续分类详第三条。
2、局部的不规则,视其位置、数量等对整个结构影响的大小判断是否计入不规则的一项
三、具有表三所列某一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不管高度是否大于表一):
表三
序号
不规则类型
简要涵义
1
扭转偏大
裙房以上30%或以上楼层数考虑偶尔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5
2
层刚度偏小
本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的50%
3
高位转换
框支墙体的转换构件位置:7度超过5层,8度超过3层
4
厚板转换
7~8度设防的厚板转换结构
5
复杂连接
各部分层数、刚度、布置不同的错层、连体两端塔楼高度、体型或者沿大底盘某个主轴方向的振动周期显著不同的结构
6
多反复杂
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和连体等复杂类型的3种及以上
注:仅前后错层或左右错层属于表二中的一项不规则,多数楼层同时前后、左右错层属于本表的复杂连接。
四、表四所列的其它高层建筑
表四
序号
简称
简要涵义
1
特殊类型
高层建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和《高层建筑钢结构设计规程》暂未列入的其它高层建筑结构,特殊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及超长悬挑结构,特大跨度的连体结构等
2
超限大跨
空间结构
屋盖的跨度大于120m或悬挑长度大于40m或单向长度大于300m,屋盖结构形式超过常用空间结构形式的大型列车客运候车室、一级汽车客运候车楼、一级港口客运站、大型航站楼、大型体育场馆、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大型博物馆、大型展览馆、大型会展中心,以及特大型机库等
注:表中大型建筑工程的范围,参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说明。
第三条 体型的不规则性由表五所列指标拟定
表五
不规则类型
定义
1.扭转不规则
在给定的水平力作用下,楼层的弹性最大水平位移大于该楼层最大与最小位移平均值的1.2倍。
扭转不规则的限度分两类,详表六。
2.狭长、凹凸不规则
结构平面凹进的一侧尺寸,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的30%或平面尺度不满足如下规定:
①L/B≤6.0
②l/Bmax≤0.35
③l/b≤2.0
3.楼板局部
不连续
楼板开洞后,有效楼板宽度小于开洞处楼面宽度的50%,或开洞面积大于该层楼面面积的30%;错层大于梁高。
4.侧向刚度不规则
在地震作用下,某一层的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一层的80%,则该层的侧向刚度不规则。层间位移角及侧向刚度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为第层、层水平弹性位移;为第层层高;为层剪力 。
5.竖向构件不连续
竖向构件(柱、剪力墙、支撑)不连续的类型分为:
Ⅰ类:柱不连续。
Ⅱ类:墙、支撑不连续。
6.楼层承载力突变
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75%。
表六a A级高度建筑的扭转不规则限度分类及限值
结构类型
地震作用下的最大
层间位移角θE范围
μ≤1.2
1.2<μ≤1.35
1.35<μ≤1.5
1.5<μ≤1.8
框架
θE≤
规则
Ⅰ类
Ⅰ类
Ⅱ类
<θE≤
规则
Ⅰ类
Ⅱ类
Ⅱ类
框架-剪力墙
框架-核心筒
板柱-核心筒
θE≤
规则
Ⅰ类
Ⅰ类
Ⅱ类
<θE≤
规则
Ⅰ类
Ⅱ类
Ⅱ类
框支层,筒中筒,剪力墙
θE≤
规则
Ⅰ类
Ⅰ类
Ⅱ类
<θE≤
规则
Ⅰ类
Ⅱ类
Ⅱ类
表六b B级高度建筑的扭转不规则限度分类及限值
结构类型
地震作用下的最大
层间位移角θE范围
μ≤1.2
1.2<μ≤1.3
1.3<μ≤1.4
1.4<μ≤1.6
框架-剪力墙
框架-核心筒
板柱-核心筒
θE≤
规则
Ⅰ类
Ⅰ类
Ⅱ类
<θE≤
规则
Ⅰ类
Ⅱ类
Ⅱ类
框支层,筒中筒,剪力墙
θE≤
规则
Ⅰ类
Ⅰ类
Ⅱ类
<θE≤
规则
Ⅰ类
Ⅱ类
Ⅱ类
注:扭转位移比μ=楼层竖向构件最大弹性水平位移/最大与最小水平位移的平均值,计算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并考虑地震偶尔偏心作用的影响。计算最大层间位移角θE时可不考虑地震偶尔偏心作用的影响。
第四条 设计单位应自行判断所设计的工程是否超限。界定为不超限的工程,应在初步设计文献中说明判断依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对设计单位提出的不超限依据进行审查。若为超限工程而未做超限专项审查的,应补做超限审查。当具体工程是否超限的界定有不批准见时,可向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征询。
第五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审查专家组的组成
1. 一般的超限工程项目,审查专家组成员由五人组成。
2. 比较复杂或规模较大(单体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或地面以上高度超过350米)的超限工程项目,审查专家组成员由七人组成。
3. 特别复杂的超限工程项目,审查专家组成员七至九人组成。
第六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地震动参数
1.工程的抗震设防烈度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拟定。
2.设计地震动参数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或工程所在地的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拟定。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需经省或国家地震局审查批准。
3.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提供的地震动参数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不一致时,小震计算应取较大值,中、大震计算可取规范值。
第七条 建设单位申报抗震设防审查时,应提供含以下内容的技术性文献:
1.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
2.高层建筑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报告或说明;
3.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含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lt;,/DIV>
4.结构初步设计计算书(重要结果);
5.达成初步设计深度的图纸(建筑和结构部分)和设计说明;
6.当参考使用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应提供相应的说明。申报抗震设防审查时,所提供技术性文献的深度,应达成下列规定:
1.超限设计可行性报告,必需说明其超限的类型和限度,提出有效控制结构抗震安全性的技术措施及对策,涉及抗震技术措施的合用性、可靠性,整体结构特别是重要部位或也许存在的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对所预期的抗震性能目的进行论证,涉及中震作用分析以及罕遇地震作用的静力或动力弹塑性分析。当房屋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B级高度,或者房屋高度、平面和竖向规则性等三方面均不满足规范、规程的有关规定期,规定提供充足的依据,如实验研究成果、所采用的抗震新技术和新措施,必要时还应提交不同结构体系的分析对比等。
2. 场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包含岩土特性参数、地基承载力、场地类别、剪切波速测试成果,以及结构时程分析所需的地震动参数。处在抗震不利地段的场地,应有相应的液化判别、边坡稳定评价、软土震陷估计、断裂影响和地形影响等抗震性能评价内容。
3.结构初步设计计算书应涉及:软件名称,力学模型、电算的原始参数(含楼层自由度、周期折减系数、地震作用修正系数、内力调整系数、结构抗震等级、输入地震波和峰值加速度等),结构周期、振型、位移、结构总重力和总地震作用、剪力墙(或简体)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扭转位移比,楼层刚度比、结构的刚重比等整体计算结果,重要构件的轴压比、剪压比或应力比等。要有对计算结果的分析比较,涉及与时程分析结果的比较等。
4.设计说明应符合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献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规定。
5.当参照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工程资料和软件,要有国内外同类建筑结构情况的对比分析。抗震实验数据和研究成果,要有明确的合用范围和结论。
第八条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重要涉及下列三方面内容:
1.总评。对抗震设防标准、建筑体型规则性、结构体系、场地评价、构造措施、计算结果等做简要评估。
2.问题。对影响结构抗震安全的重要问题应写入书面审查意见中,并提出便于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进行核查的重要控制指标,如性能目的等。
3.结论。分为“通过”、“修改”、“复审”三种。
审查结论“通过”,指抗震设防标准对的,抗震措施和性能设计目的基本符合规定;对专项审查所列举的问题和修改意见,设计单位应予回应,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审查时由审查机构检查贯彻情况。
审查结论“修改”,指抗震设防标准对的,建筑和结构的布置、计算和构造不尽合理、存在明显缺陷;对专项审查所列举的问题和修改意见,设计单位进行调整、修改后尚需经原专项审查专家组再次检查,确认已达成“通过”的规定,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并由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贯彻情况。
审查结论“复审”,指存在明显的抗震安全问题、不符合抗震设防规定、建筑和结构方案均需大调整。修改后提出修改内容的具体报告,由建设单位按申报程序重新申报审查。
第九条 审查费用
1.组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专项审查的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2.审查会所需的费用及专家的劳务费由工程项目业主方直接支付。
第十条 本实行细则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向本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反映。
第十一条 本细则技术问题由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负责解释。
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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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实行办法
一、内容
对超过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合用高度和合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进行结构抗震设计审核批准。
法律依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条。
二、设定的法律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23年7月1日施行);
(二)《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行行政许可项目》(2023年2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1次常务会议通过);
(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第五、六条;
(四)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委托实行行政许可工作的告知》(粤建法字[2023]34号)。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随时受理,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四、条件
(一)符合《建设部关于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告知》(建质[2023]109号)规定;
(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为“通过”。
五、申请材料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
(二)高层建筑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可行性论证报告应说明其超限的类型(如高度、转换层形式和位置、多塔、连体、错层、加强层、竖向不规则、平面不规则、超限大跨空间结构等)和限度,并提出有效控制安全的技术措施,涉及抗震技术措施的合用性、可靠性,整体结构及其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和预期的性能目的。
(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涉及岩土特性参数、地基承载力、场地类别、液化评价、剪切波速测试成果及地基方案。当设计有规定期,应按规范规定提供结构工程时程分析所需的资料。处在抗震不利地段时,应有相应的边坡稳定评价、断裂影响和地形影响等抗震性能评价内容。
(四)建设项目《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五)结构工程初步设计计算书(重要结果);
结构设计计算书应涉及:软件名称和版本,力学模型,电算的原始参数(是否考虑扭转耦连、周期折减系数、地震作用修正系数、内力调整系数、输入地震时程记录的时间、台站名称和峰值加速度等),结构自振特性(周期,扭转周期比,对多塔、连体类含必要的振型)、位移、扭转位移比、结构总重力和地震剪力系数、楼层刚度比、墙体(或筒体)和框架承担的地震作用分派等整体计算结果,重要构件的轴压比、剪压比和应力比控制等。
对计算结果应进行分析。采用时程分析时,其结果应与振型分解反映谱法计算结果进行总剪力和层剪力沿高度分布等的比较。对多个软件的计算结果应加以比较,按规范的规定确认其合理性、有效性。
(六)初步设计文献(建筑和结构工程部分);
初步设计文献的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献编制深度的规定》的规定,设计说明要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结构的抗震等级等内容。
(七)参考使用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实例、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应提供相应的说明;
(八)进行模型抗震性能实验研究的结构工程,应提供抗震实验研究报告。
抗震实验数据和研究成果,要有明确的合用范围和结论。
法律依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第六、七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九条。
六、申请表格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可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
七、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八、决定机关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九、程序
(一)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1-8号窗口(设计大厦三楼,振华路8号)递交申请材料;
(二)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出具收文回执;
(三)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申请人根据会议告知在召开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会五天前将第五点所述申请材料送至各专家;
(四)市住房和建设局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决定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厅制作批文;
(五)申请人凭收文回执到市住房和建设局领取批文。
十、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不含专家审查时间和送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的时间)作出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之申请人。
法律依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十条。
十一、法律效力
未通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对超限高层建筑施工图设计文献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十二、证件及有效期限
关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批复意见;无有效期限。
十三、收费
无(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十四、年检
无。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申报表 (示例)
编号: 申报时间:
工程名称
申报人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筑面积
地上 万m2 地下 万m2
设计单位
设防烈度
度( g),设计 组
勘察单位
设防类别
类
建设地点
建筑高度和层数
主楼 m(n= )出屋面
地下 m(n= )相连裙房 m
场地类别
液化判别
类,波速 覆盖层
液化等级 液化解决
平面尺寸
和规则性
长宽比
基础
持力层
类型 埋深 桩长(或底板厚度)
名称 承载力
竖向
规则性
高宽比
结构类型
抗震等级
框架 墙、筒
框支层 加强层 错层
计算软件
材料强度
(范围)
梁 柱
墙 楼板
计算参数
周期折减 楼面刚度(刚□弹□分段□)
地震方向(单□双□斜□竖□)
梁截面
下部 剪压比
标准层
地上总重
剪力系数
(%)
GE= 平均重力
X=
Y=
柱截面
下部 轴压比
中部 轴压比
顶部 轴压比
自振周期
(s)
X:
Y:
T:
墙厚
下部 轴压比
中部 轴压比
顶部 轴压比
最大层间
位移角
X= (n= ) 相应扭转比
Y= (n= ) 相应扭转比
钢 梁
柱
支撑
截面形式 长细比
扭转位移比(偏心5%)
X= (n= ) 相应位移角
Y= (n= ) 相应位移角
短柱
穿层柱
位置范围 剪压比
位置范围 穿层数
时程分析
波形
峰值
1 2 3
转换层
刚度比
位置n= 转换梁截面
X Y
剪力
比较
X= (底部),X = (顶部)
Y= (底部),Y = (顶部)
错层
满布 局部(位置范围)
错层高度 平层间距
位移
比较
X= (n= )
Y= (n= )
连体
含连廊
数量 支座高度
竖向地震系数 跨度
弹塑性位
移角
X= (n= )
Y= (n= )
加强层
刚度比
数量 位置 形式(梁□桁架□)
X Y
框架承担
的比例
倾覆力矩X= Y=
总剪力 X= Y=
多塔
上下偏心
数量 形式(等高□对称□大小不等□)
X Y
大型屋盖
结构形式 尺寸 支座高度 支座连接方式 最大位移
竖向振动周期 竖向地震系数 构件应力比范围
超限设计
简要说明
(性能设计目的简述;超限工程设计的重要加强措施,有待解决的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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